星期六中午,印尼來港做家務工的Karmi(化名)第一次來到上環。在一家老舊商業大廈的房間裡,Karmi 與其他20幾位外傭一起,聽菲律賓籍導師上8小時的「家庭教師計劃」 課程。開此課程的幼兒升學公司在宣傳文字裡寫:「一個讓您小孩直入心儀學校的外傭姐姐」。
引子:外傭晉級家庭教師速成班?
「心儀學校」對香港家長來說是有莫大魔力的四個字。每年下半年是各大幼稚園招生面試時間,在香港,無論讀幼稚園(k1-k3)還是幼稚園之前的兩歲班(PN),都要對報名者提前半年或一年面試,有些孩子去參加PN班的面試時甚至不足一歲。入學競爭相當激烈,這家升學公司原主攻幼兒升學服務,開辦「名幼精讀班」、「幼稚園面試培訓課程 」,學生是一兩歲多的幼兒,課程3-8小時,收費2000-5000港幣。
外傭課是近幾月才推出的,記者查詢時,該課程負責人士電話裡說:「課程是給0-3歲幼兒家庭準備PN班面試的。」課程將由外籍老師負責,「主要會教常見的幼稚園考試題目,這樣父母不在家時,外傭也可為小孩複習。」
課程中,導師稱呼各位外傭姐姐為「家庭教師」(family teacher),告訴學員要有「家庭教師」的自信。第一堂學唱遊,導師說,唱歌要慢、清楚,用動作或道具來輔助教學,學生們唱了一首首兒歌,教孩子收拾玩具、吃飯、洗澡、做運動、認識身體部分。課程還教導讀書講故事技巧、兒童心理發展,如何在日常教會嬰兒社交技巧、用繽紛玩具去提升嬰兒認知能力、鼓勵幼兒通過語言表達感受、訓練其大小肌肉能力、啟發想像力和批評思考能力⋯⋯8小時課後Karmi還要考試,考試片段會攝像發給雇主:「讓家長知道外傭在課堂上學了什麼。」
在香港最大的親子討論區Baby Kingdom裡,也有家長留意到這個課程,猜測是否因幼兒升學業務競爭激烈,所以覬覦外傭培訓。媽媽們討論時說:「我不會指望工人(外傭的香港稱呼)懂得如何教小孩,會跟小孩玩就很好了」、「姐姐是做家務的,教養是父母的責任」、「問題是姐姐不願意做,而不是她們不懂得做」、「上完這個課,姐姐辭職另謀高就怎麼辦?」、「僱主也應該要上培訓班,互相體諒就會減少斷約的問題。」有人討論,有人報名,文首這家公司的培訓班已進行數輪招生,市面上還有其他幼兒升學公司想分一杯羹,臉書上也出現了親子KOL為其他幼兒升學公司宣傳外傭培訓的課程,留言和查詢的家長都為數不少。
「課程主要會教(外傭)常見的幼稚園考試題目,這樣父母不在家時,外傭也可為小孩複習。」
外傭:是家務工,還是母親?
上述潮流/現象,其實是香港兒童日常現實的反應。香港街頭最常見的場景之一,即是小朋友牽著的不是自己父母或其他親人的手,而是外傭姐姐的手。姐姐揹著嬰兒餵奶和換片,姐姐送他們上學放學、來回補習班和才藝班,也去遊樂場,而在許多家庭內部,也是姐姐負責小朋友吃飯、洗澡、起床,甚至睡前故事以及睡覺。據悉而今在港外籍傭工計36萬(註1),立法會2017年研究簡報顯示,超過7成外傭受聘於育有子女的家庭,其中超過2/3的家庭含有就業女性。
香港生活成本高,常要父母兩人外出工作來確保經濟收入。與此同時,政府的幼兒福利支援也相當短缺,雙職家庭找不到托育機構,只能請外傭來家。而如今父母普遍重視學前教育,聲稱具有開發幼兒潛能等功效的Playgroup(幼兒遊戲組)遍地開花,成行成市,家長也自然會擔心外傭照顧小朋友的方法是否合己心意。上述公司的「家庭教師計劃」可謂正合這種市場需求。而菲律賓工會 PLUDW-HK (Progressive Labour Union of Domestic Workers in Hong Kong)助理秘書和教育組組長Ruth 說,「我認為照顧兒童是外傭的必須(工作),但要兼顧幼兒教育就會是很大的壓力,她們已經全天候照顧幼兒和做家務,若還要處理『教育』,工作量會很大。」
「我已如同一個母親,如今還要成為老師?但我應徵的工作是家務工。」
Ruth 來港四年,她的僱主同許多香港在職女性一樣,十星期產假放完就重返職場,Ruth說:「我負責做所有的事情。」每天當全家還在睡夢中,Ruth要起身清潔家居,嬰兒醒了便餵奶、換尿片、準備早餐,「就像是我的小孩一樣,濕了要換片,餓了要吃,也要陪她玩,我所做的事和一個母親是一樣的。」照顧這孩子令她不時想起自己七歲的女兒,她第一次離開時女兒才一歲,如今由Ruth的姐姐照顧,女兒不想Ruth再回香港,但為了營生也無可奈何,「我有時會和僱主的小孩說,我不是你的媽媽,你有你自己的媽媽,我只是在媽媽不在的時候照顧你。」Ruth和每個照顧過的小孩都很親密,新加坡的僱主甚至會笑說兒子是Ruth的,讓Ruth帶回菲律賓去養。 但Ruth終歸是把親職的界線劃分清楚,會對她的僱主說不要把所有照顧責任放在她身上,「我從不跟他們出去吃飯、遊玩,我會說這是你們的親子時間,教小孩尊重和自理是父母的責任。」
普遍來講,菲律賓和印尼家務工首次來港前,要接受兩星期培訓,包括幼兒幼兒照顧和家務。但職工盟組織幹事劉嘉美坦言,這些培訓質素參差,因為培訓公司是謀利的,最後教的和他們聲稱的未必一樣。Ruth覺得如果課程不是僱主強迫去上的話去一下也無妨,正如她空閒時也會教小孩英文,「但不要命令我一定要教,我也有家務要做。我們在國內做過培訓,再做培訓是壓力。如果放假那天都要上課就太辛苦了。我已如同一個母親,如今還要成為老師?但我應徵的工作是家務工。」
據香港法例,外籍傭工不得在港從事家務勞動以外的工作,也就是說外傭照顧家中兒童事屬本職,但「照顧」的邊界可有限定?「教育」/「家庭教師」,是否也是外傭的「家務勞動」?勞工處面對這一查詢回覆:按照法例,理論上外傭承擔教育工作是非法行為,僱主和外傭同為犯法(見註2);但事實上,家居範圍內的教養工作,很難界定是不是超出合約範圍(如上述課程將外傭當作家庭教師來培訓),以此在檢控上有技術性困難。
母親:生個孩子外傭帶,可以嗎?
「外傭在教養上只會方便自己,因除帶小孩還要完成家務,便傾向安撫和縱容,無視父母為孩子定立的規矩。」
與Ruth的想法不同,Karmi卻說願意做僱主希望她做的任何事,包括額外進修。她也很高興參與「家庭教師計劃」,「因為可以學到教導小孩的方法。」Karmi的僱主Catherine是中學老師,夫妻皆全職,她坦言全職媽媽非其志向,懷孕後便決定要聘請外傭,如今女兒大多由Karmi照顧。但即便Karmi是一個熟練的照顧者,又願參加幼兒教養培訓,她和Catherine在照顧小孩時也會出現不少衝突,比如Catherine 希望女兒從六個月開始使用「baby lead weaning」的嬰兒主導進食方式,即把食物在餐盤上準備好讓小孩自由抓食,但Karmi時常因擔心孩子吃不飽而自作主張餵食,她倆為此吵過無數架。
Catherine說:「外傭在教養上只會方便自己,因她除帶小孩還要完成家務,便傾向安撫和縱容,無視父母為孩子定立的規矩。她們比較短視,未必會由管教和培養小孩未來的方向去思考。不過我也能理解,因為她們若要處理管教問題就會犧牲了做家務的時間。」始終不是親身「上陣」,對於育兒理念的差異,Catherine不得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而在母親和外傭的各自角度之外,教養問題的主角——孩子——又需要怎樣的照顧?0-3歲的幼兒處於「模仿敏感期」, 模仿成人動作、語言是其學習核心,照顧者的教養方法直接影響幼兒的成長發展。嬰幼兒心理發展協會總監、註冊心理學家程衞強先生表示:「從0歲開始,幼兒的學習便是透過和照顧者的互動和情感回應開始,可謂是照顧者的身教,但大部分的外傭只是滿足小孩在起居飲食、生理上的需要,較為忽略心理層面的發展。」也就是說,外傭的一言一行、處事方式、與幼兒的互動模式,都切實影響著孩子日後的言行、思維及社交模式。
程衞強強調幼兒階段互動的重要性,和小孩講故事、玩遊戲都屬於互動的一種,「從某些外傭的角度來看,只要完成了工作項目便可,比如除了吃飯吃奶,其他時間長期開著電視給小朋友看,這可能會導致小朋友在語言發展上落後。」不過,這種情況也非外傭獨有,在餐廳給小孩看手機作為「電子奶嘴」的父母也隨街可見,這同樣有可能造成發展遲緩,而歸根究底還是照顧者和小孩的互動是否足夠。程衞強說也有外傭做得很好,不只把照顧小孩當工作,還會和小朋友建立了情感。
外傭的一言一行、處事方式、與幼兒的互動模式,都切實影響著孩子日後的言行、思維及社交模式。
孩子:誰才是媽媽?
外傭照顧小朋友,還可能因更換外傭而破壞嬰幼兒安全感的建立。程衞強說,小朋友能夠和外傭親密,代表二人之間建立了「依附」關係。幼兒自小會和照顧者產生依附關係,比如上廁所、肚餓、不舒服時是哪個人回應他們的需要,這個人便會是小孩安全感的來源。「依附關係的機制是在互動過程裡發生,年紀愈小的小孩,就最好愈少變動,比如不要經常更換照顧者,不要時常搬屋,可以的話頭兩三年最好有穩定的照顧者,否則外傭一旦離開,對於小孩而言就等於失去他們的安全基地(security base) 。」不過程衞強直言,幼兒和照顧者的依附關係並非單一,可以是「一」對「很多」,「即是說除主要照顧者,小朋友也可和其他人建立依附關係,如果父母下班後給予孩子很多時間,或者祖父母與小孩關係密切,也可以建立依附關係 。」
另一角度來說,即使外傭和子女建立了很好的感情,很穩固的依附關係,這對家長來說,卻常是說不清的滋味:一方面家長樂見外傭和小孩親近,因為意味著外傭善待子女;但同時,這種被僱傭關係扭曲的親密關係中又必然有許多拉扯,除了僱傭關係終結時對小孩造成的分離焦慮外,最典型的還比如母親的妒忌 。
「當外傭由零歲開始是小孩世界的大部分,到了兩歲,原來最信賴依靠的角色會消失,這是比失戀更嚴重的事。」
早前劇集《BB來了》很紅,內裡育兒艱辛和家庭矛盾引起不少觀眾共鳴,劇集編審Pinky Wong本身也是母親,她和丈夫因為電視台的工作昏天暗地而僱用外傭Maria照顧女兒。Pinky說,「我有很妒忌Maria的時候。我每天都很牽掛女兒,有很多事可以仔細想像,因為我需要足夠的睡眠去應付白天的工作,所以女兒和Maria一起睡, 我時常照顧到凌晨才不得已把女兒交給姐姐,我能想像Maria衣不解帶整晚照顧,有時路過房門,看到女兒睡前摸著Maria的臉,眼中充滿依戀的眼神,我會很難過。」
Pinky盡力在工餘的時間照顧女兒,有一次女兒生病,Pinky在醫院裡寸步不離照顧,然而女兒一回到家就嚷著要Maria抱,「那次我很生氣,我已經不眠不休地照顧她,又要上班,她回家居然第一個要Maria,我很崩潰地吼問她『做咩事啫,依家邊個係你阿媽?(什麼事,現在誰是你的母親?)』」我們別無他法請求外人為我們分擔親職的親密工作,但小孩的情感是很直接的,誰人照顧自己的時間長,便會把情感依戀在誰的身上。
Maria原本答應了長期在Pinky家工作,因為Maria很愛錫孩子,所以即使Maria在家務上的表現讓人不太滿意,Pinky也願意繼續聘用,甚至自己負責了大部分的家務。然而Pinky發現Maria的工作態度愈來愈差,有一天Pinky發現女兒的玩具箱裡全是飯粒,她因而大發雷霆,後來和Maria詳談過才發現,Maria的女兒十六歲,時時離家出走,Maria很想回家照顧她的女兒。「我也是別人的母親,很明白她的心情,沒有辦法我只能放她回去。」
孩子:被外傭別離,痛苦可一世
在決定不再續約的前幾個月,Pinky就開始跟女兒說,「一歲多的她竟然也聽得明白,半夜乍醒或者不開心的時候就哭著說『Mimiia(Maria)走啦』。到Maria走的那天,女兒病了很早睡著,我也強行叫醒女兒和Maria道別,因為我不想女兒醒來就發現Maria丟下她。離開的時候我和Maria都哭成淚人。」對Pinky來說,Maria也是她新手媽媽路上的親密戰友,對於女兒來說,便是永遠失去了一個在她生命開初的親密照顧者。
Pinky覺得在Maria離開後,女兒對她懷有恨意,不單只拒絕新外傭的照顧,也異常黏著爸爸,時常說不要媽媽的說話。「直到有一天我們一起放狗,女兒耍脾氣不肯走路,我牽著狗兒先行,遠遠看著女兒牽著爸爸走來,我想到這小小人兒承受了很多,那刻我的內心很內疚,走上前和女兒道歉,並說清楚不是媽媽趕走Maria的,女兒好像聽得明白,抱著我安慰和親吻我,之後就一日一日好轉,現在慢慢接受新外傭。」
「當小朋友發現和人建立關係後,那個人是會離開的,這種痛苦的感覺會影響他們日後和其他人的關係,包括和愛侶的親密關係都會受到影響。」
育兒和家長教育頻道POPA Channel的創辦人,身為兩位小孩的父親Harold認為,「一個人的世界觀從0-6歲開始形成。小孩由零歲開始和父母、照顧者、環境建立關係, 小孩和照顧者的關係親切,便有健康的基礎去發展以後的每段關係。就算外傭很稱職可以建立和小孩建立連繫,但外傭不是一生一世的角色,外傭會有離開的一天。」Harold認為這種分離對小朋友的成長和心理發展有很長遠的影響,「當外傭由零歲開始是小孩世界的大部分,到了兩歲,原來最信賴依靠的角色會消失,這是比失戀更嚴重的事。直到下一個外傭出現,或者媽媽照顧,小孩也會面對如何建立信任的問題。小朋友的信念好像程式,當他們發現和人建立關係後,那個人是會離開的,這種痛苦的感覺會影響他們日後和其他人的關係,包括和愛侶的親密關係都會受到影響。」
不請外傭沒辦法?托育政策似笑話
既然外傭照顧幼兒會引發諸多問題,為何在香港仍如此普遍?對新手父母來說,若非辭職做全職媽媽/爸爸,就必定要依賴祖父母或其他親友協助,但並非每個家庭都有此選項,這種情況下,其他方法會是什麼?
社工丘梓蕙懷孕時已決定聘請現時的外傭Susan為未來女兒的主要照顧者,原因是「根本沒有其他選擇!」她的丈夫工作涉及幼兒政策研究,二人自開初已知香港託兒政策近乎「無」,所謂的「社區保母」更是笑話:一區只有十幾個名額,不便宜,安排接送也很麻煩。至於政府提供的日託育嬰園,0-2歲幼童的獨立幼兒中心名額僅738個,而據2016年統計處數字,0-2歲的香港人口已超過16萬。社署統計2016/17年度,黃大仙區的幼兒人口及幼兒中心名額比例為1:170,即使比例較佳的荃灣及葵青比例亦為1:99,即是99個0-2歲幼兒爭一幼兒中心名額。筆者嘗試以六個月嬰兒母親的身份向鄰舍輔導會、香港聖公會、保良局、香港保護兒童會豁下的嬰兒園查詢,發現候補名單長達 200至500名,各園職員皆指「起碼要等一年」 。丘梓蕙也說:「這種漠視託兒福利,把照顧責任外判給家庭內部的做法,是很瘋狂的。」
於是,唯一的選項,似乎就是非外傭莫屬了。現時日託育嬰院分私人營運和政府資助,但所謂政府資助只佔5%,家長要肩負大部分費用,月費由4300到6500港元不等,與聘請一名外傭(現時最低工資為4520港元)相差無幾,甚至更貴。
政府日託育嬰園,全港名額僅738個,加上私人幼兒中心,亦只有2400餘個名額.而據2016年統計處數字,0-2歲的香港人口已超過16萬,平均有80名幼兒爭取1個託兒名額。
「全職媽媽很偉大,要放棄自己所有的其他事。如果由早到晚我都困在一間房子裡對著女兒,連帶著瑣碎的家務,我想我會瘋掉。」丘梓蕙特別喜歡社會學、女性主義與勞動研究著作《The second shift》(Arlie Russell Hochschild著)裡所講述的家務勞動結構,「很多男人覺得家事與自己無關,然後女人就會很生氣,剛生完小孩是離婚高危期。男性因為生育而有的改變很少,他們真是沒有經歷過也體驗不了,不是人人都很熱衷於投入父親的角色。」懷孕前她時常和伴侶因為家務勞動而爭執,「如果我做全職媽媽會激化100倍,沒有姐姐可能我們離了婚。」Susan的出現像一個家庭拯救者那樣,做完所有她不想做的事。
丘梓蕙產假後回職場,她形容回家後女兒好像不認得她似的,讓她無比傷心,有時眼見女兒哭鬧時只有Susan能安撫,更非理性地覺得Susan搶走了她的小孩。此外,丘梓蕙也直言請外傭會犧牲掉私隱,她們家住兩房一廳,Susan有自己的房間,但她仍很不習慣家裡多了個人,「間中會想可不可以不請外傭,但都只能是幻想。」丘梓蕙認為除非政府有激進的政策改變:「比如要有至少20周產假,有雙親可共享的親職假,有可負擔的24小時託兒服務。我會知道有突發情況可以到哪裏託兒。而且,母親不是那麼輕易可以信任人的,要放一個幼兒給別人照顧需要信心,所以育嬰院質素很重要。同時要有家庭友善的職場政策,兩年後重投勞動市場不用重頭來過,又或者公司容許家長在家工作,那麼或者我就可以自己照顧女兒。」
能解決嗎?這是對整個社會的投資
香港政府在幼兒教育及照顧的資源投放,遠低於其他國家。香港社會福利署於2016年底委託香港大學進行「本港幼兒照顧服務長遠發展的顧問研究」,中期簡報提及芬蘭、澳洲、南韓等國在學前教育的投放,於整體國民生產總值(GDP)的百分比,皆遠高於香港(見註3)。簡報又將家庭分成三組需求,其中只有雙職或單親在職而又沒有祖父母或家傭同住的家庭,被視為有幼兒服務需求。這樣分類可謂完全沒有檢視社署的幼兒服務只「為支援一些因工作或其他原因而暫時未能照顧子女的父母」這個前設──不少家庭因為政府欠託兒福利而聘用外傭,然後便被歸為沒有託兒需求的家庭。
針對這種將幼兒照顧判給家庭內部及外傭的長久做法,.香港婦女中心協會總幹事廖珮珊說,「在香港,幼兒工作者(Child care worker)資歷是資歷架構第四級(即高級文憑、副學士、專業文憑),和其他國家相比已算低學歷(註4)。但與之相比,外傭幾小時的幼兒照顧訓練就足夠了嗎?家長要自行判斷。」 廖珮珊分析,早年香港不重視託兒,覺得是家庭內部的問題,直到人口政策要釋放婦女勞動力,加之社會氣氛的改變,託兒才得到重視。「而且,政府不是承認幼兒的理念是『教育—照顧』(Edu-care)嗎?有些地方認為每一個家庭的小孩都需要被照顧,每一個小孩都有機會用到這些服務,而不是任由孩子全面依賴外傭。報告中所定的優先次序也是遭到批評,有外傭的家庭被界定為最後一批有託兒需要的家庭,報告建議政府在幼兒政策上要有『Edu-Care』,但外傭就等於『Edu-Care』嗎?」
「在香港,幼兒工作者和其他國家相比已算低學歷。但與之相比,外傭幾小時的幼兒照顧訓練就足夠了嗎?家長要自行判斷。」
政府顯然是知道托育名額不足,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在網誌裡也有提到勞福局和社會福利署會努力「追落後」,但是如何追、在什麼地方興建獨立幼兒中心仍是未知(註5)。香港婦女中心協會現開辦的託兒服務裡也有社署轄下的互助幼兒中心,但政府除了免除協會租金,並沒有恆常資助,廖珮珊說協會做託兒服務是「蝕住做」(賠本來做)。但即使賠本,協會仍然堅持要有這部分,「我們是一個婦女團體,我們看到兒童照顧對於女人是不是有時間和空間去決定做什麼有很大的關係,照顧的責任很多時候在女人身上,如果我們有服務承托就可以給媽媽空間去決定是不是去讀書、去工作,就算全職媽媽也沒可能『廿四七』(一星期七天二十四小時),也需要休息,我們看到託兒服務是對女性一個很大的幫助。」
給香港現時託兒政策開藥方,廖珮珊提出了四點:「首先政府要投入資源,興建幼兒中心、增加資助。 其次是土地問題,政府時常推說缺乏土地,其實可以在規劃的時候把幼兒中心計算其中,規劃上不一定是公共屋邨或官地,賣地時候也可以加入條款──施政報告提及賣地條款加入育嬰和哺乳、集乳的空間,這些可以加,為什麼不可以加其他社會福利設施,不只是託兒,老人和殘疾服務空間也應該加入。」
「就算全職媽媽也沒可能『廿四七』(一星期七天二十四小時),也需要休息,我們看到託兒服務是對女性一個很大的幫助。」
「第三是要加強性別平等的教育,託兒的責任不只是女性,我們要有家庭友善政策,增加產假侍產假,也要提供父母共用的親職假,因為親職不單是媽媽責任,爸爸都要負起一些角色。最後我們倡議兒童照顧者津貼,這是對整個社會的投資,就算有幼兒服務,但收費高昂基層也是無法使用,如果我們看成兒童發展是重要的投資,就很應該肯定照顧者的勞動,全職母親不用每次問丈夫拿錢,對她們的心理健康有幫助,有了津貼, 家長可以把津貼去放在小孩身上,甚至讓母親去美容美髮,母親的情緒好轉,也對小孩的發展有好處。法例上疏忽照顧去到16歲,照顧者津貼至少要到學前,三歲前是最後的讓步。」
對照顧者津貼的金額廖珮珊以最低工資的六成計算,大約是每個月4200港元左右,這個數字聽起來龐大,然而全面提供這類型的兒童福利並不是全然不可能的,加拿大由2016年開始推行俗稱「牛奶金」的全民性兒童稅務福利(Canada Child Benefit ,CCB),年收入三萬加元以下家庭的0-6歲小孩可領每年6496加元全額牛奶金(相當於港幣38000左右),6至17歲領每年5481加元,家庭收入三萬元以上則按比例遞減。除此之外還有懷孕津貼(Maternity Benefits )與育兒津貼(Parental Benefits)。
當香港社會生活日益艱難,青年面對低收入高樓價物價的壓力下,對養兒育女有所卻步在所難免。就算是願意生育的家庭,亦因爲政府的缺乏承擔,令育兒重擔落在家庭之中:在此情況下,女性首當其衝,而社會一方面歌頌母職之偉大,另一方面只提供微乎其微的支援,令女性困守家庭的處境難以改善。政府聲言重視幼兒早期教育,但落實無期,同時把幼兒福利外判給外籍家務工,以私人市場代替福利政策——由是滋生出這類培訓外傭成為家庭教師的速成課程,這下,不僅孩子的生活,連帶教養的問題,也彷彿可以外判解決了。
註1:1970年代始,香港本地的留宿家務工(即舊時的家傭)人數銳減,政府遂於1973年開放外傭輸港,適逢菲律賓國內經濟衰退,菲國放寬國人海外工作,大批菲律賓籍女性來港成為家務工,自此外傭成為香港家庭的常見成員。爾今在港外籍傭工36萬,除菲律賓與印尼,還有印度、泰國、斯里蘭卡及孟加拉等籍,政府亦正著手引入緬甸籍家務工。立法會2017年的研究簡報顯示,超過7成外傭受聘於育有子女的家庭,其中超過2/3的家庭其成員含有就業女性。
註2:勞工處表示,《標準僱傭合約》第4(a)條訂明外傭只能根據合約附錄的「住宿及家務安排」為僱主料理家務,而第4(b)條訂明外傭不得受僱於任何其他人士從事任何其他職務(例如家庭教師等),僱主亦不得著令外傭受僱於任何其他人士從事任何其他職務。《標準僱傭合約》第4(a)及(b)條為施加於外傭逗留條件的一部分,違反該條可導致外傭及/或其教唆者遭受刑事檢控。 至於外傭在休息日接受進修課程,並不違反其逗留條件。
註3:文中簡報可見,如2013年,香港在幼兒教育的投放是0.19%GDP,芬蘭則是1.12%(香港的5.9倍),澳洲是0.67% (3.5倍),南韓是0.88%(4.6倍)。香港曾於2017年將學前教育投放增加為0.26%,但仍遠落後於其他國家 ,而目前學前服務開支大多應用在學生資助處的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只有約21%開支投放在幼兒服務上。
註4:在芬蘭,幼兒工作者需持有三年學士學位,幼稚園教師需持有五年碩士學位。比較鄰近國家幼稚園教師的最低入職學歷,韓國要求為學士畢業,而香港則僅要求香港中學會考 / 中學文憑考試五科合格。
註5:早在2014年勞福局局長張建宗就向兒童照顧者聯席提出,政府擬在新發展的社區中新增10間獨立幼兒中心,但至今只有石門落實興建,其他獨立幼兒中心依然興建無期。
“社会一方面歌颂母职之伟大,另一方面只提供微乎其微的支援”
唏嘘
寫得真好。作為小時候被外傭帶大的一分子,深有同感。也深深明白到父母的缺席,對孩子(尤其是幼兒時期)的成長能帶來多麼多麼大的影響。明白到現今的社會環境對育嬰的漠視和不支持,看完覺得很難過。
好看,謝謝。但除了經濟結構社會壓力之外,我懷疑作為父母的心態也是問題。我常常在街見到許多父母連基本對子女的關懷都沒有,抱、食、拖全部如一種負累,通通都丟給外傭就好了,一副僱主/主人之姿。是的,連子女都是一種苦勞,也不過是可以被丟走的物,在要討可愛影相當作可炫耀之物時,子女才是(某)一回事。生兒育女,其實真是要考牌的。現在不懂養育的父母,其實可能正是早二十年以前,被外傭不斷離開又換人,按工列務式照養育成的人。今天他們一樣不懂得與人相處,無法理解關係之道。現實除了逼人,還會侵蝕人的心智,到最後,就算現實結構改善了,人還是惰敗的人,這又有何用。
多番見著「託」與「托」字互相轉換,宜校正一下。
照顧孩子的責任應落在誰的肩頭,我認為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討論點。
-傳統家長式箝制減弱與個人主義崛起,女性有其主體性,事業心強。
-照顧孩子的角色仍然跟不上時代的步伐,責任仍落在女性的肩頭,於是女性全天候一邊要做家務,一邊要照顧孩子,還要伸手向丈夫拿錢,這些都是當代女性受不了
-假設政府願意增加幼兒照顧的資源,是不是代表能夠解決現在全職母親與孩子關係疏離的問題?增設資源我是讚成的,因這對貧窮家庭而言是一個好消息。但我不認為這能夠解缺文章中請工人姐姐那班母親的問題。政府增資源,只不過是把照顧的責任由工人轉至育兒所,不代表孩子與母親的關係能改善。所以我也不完全同意文章過度鼓吹由育兒所負具大責任
-那些母親常道自己工作忙碌,沒有時間與孩子溝通及照顧他們,所以僱用工人。如果強逼她們放棄全職,她們必然又會不願意。一是因為此事關於其主體性和志向,二是這班能有經濟能力僱用工人的母親們認為不工作就難以維持現時大開支(工人費,兒童興趣班等教育開支,爭名校),所以亦不愿意只做兼職工作,以讓自己有更多時間陪子女。說穿了,這整件事是母親的私心所致。要馬兒跑得快,又不給草吃。想與子女感情好及事業及子女教育好兼得,難也。既然自己沒有大量的經濟能力滿足子女成材同時讓自己有時間的能力,生育之前就應該考慮清楚,不要現時自怨自艾。
-另外就是男士也是要負責任的。哪有家務與照顧的責任全落在女性。難怪女性對於做全職媽媽很反感。男士其實也可以考慮做全職父親。
-政府也要設立標準工時,這樣父母才能有更多的時間去陪子女。
最難過的是所謂家庭的責任,最後還是集中在母親的責任。如果小孩子沒有得到好的照顧,變成是媽媽的問題,或是小孩子在公眾地方教養不好,大家第一個也是把目光放在媽媽身上。如果家裏老人不幫忙,媽媽的角色就是被工人取代,如果工人做得不夠好,媽媽也會遭到怪責。
報道非常深入。由「外傭教師」作切入點,帶出母子關係和政府政策失衡等問題。資料搜集齊全,文章編排得宜,寫得真好。
謝謝 洪曉嫻小姐。
现代社会,孩子不仅是家庭传宗接代的工具,更是国家公民,对公民的关心和支持是应该从出生就开始的。如果家庭承担抚养孩子的全部责任,那么也等于拥有控制孩子的全部权力,孩子就成了家庭的私有财产,生杀予夺随心所欲。但现代社会不是这个逻辑,孩子并不只属于父母,责任也不该让父母独自承担。
「照顧兒童本來就是家庭內部的責任」?那麼由於育兒和事業無法兼顧,更多人選擇不生育,出生率低下的結果也應該要家庭(更通常的情況下,身有子宮的女性)來背鍋囉?
回應樓下:
問題是家庭也是社會的一部分,個人也是社會的一部分。今天家庭因為經濟壓力、力有未逮沒辦法好好育兒,難道社會沒有責任幫助這些家庭減輕托兒負擔嗎?政府撒手不管,將所有責任全部壓在家庭,非國家之福。東亞少子化如此嚴重,就是這麼來的
「丘梓蕙也說:『這種漠視託兒福利,把照顧責任外判給家庭內部的做法,是很瘋狂的。』」
照顧兒童本來就是家庭內部的責任,何來外判給家庭?本末倒置啊。
非常详实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