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懸的公民網絡沙龍:每個人之間的不同,其中都有神


台灣音樂人張懸從2016年底開始,持續在女巫店進行了多場公民對談,她想提供的,是人與人交流、思辨的機會與場所。
風物

從1995年起屹立於公館台大側門的女巫店,是台灣女權運動與獨立音樂發展的知名公眾場域。16歲起在此展開歌手生涯的張懸,今天沒有坐在用餐的群眾與麥克風前。她染回許久不見的黑髮,一身素色,戴着棒球帽,縮在全店最後方的角落,面前擺着一支手機。此刻坐在她身旁的,是20歲出頭的女大生,神情羞澀,對自己的人生仍充滿疑問:「我這輩子大概不會再有機會一次面對這麼多人了,所以想問問大家的看法⋯⋯」

這支手機連結的是張懸的Facebook粉絲頁,線上直播顯示共超過15萬人看了這段影片。2016年12月16日,在出席台灣立法院的「同性婚姻法制化」公聽會後的兩週後,張懸在自己的官方臉書上公開貼文,表示未來幾個月,每週三天,她都會在女巫店公開進行「公民對談」活動,用「公眾人物」和「公民」這兩個身分,邀請任何願意前來的民眾,針對從婚姻平權、世代觀念到當代公民權利與義務等主題,親自一對一討論交流。

對於張懸此舉,外界有人說不過是自以為是的文青行為,也有人將其譏諷成名人公主病的表現。這些種種令人不禁聯想到17世紀在歐洲紅極一時的沙龍文化,也與啓蒙運動、女性主義和社會壁壘的消弭等概念特點脫不了關係。有趣的是,當時這些教育程度足夠主辦沙龍的上層社會女子,也曾被戲謔地稱為「矯揉造作的淑女」(préciosité)。

張懸本人倒是顯得對這些聲音不甚在意,「每個人怎麼想就怎麼想吧。」她只重申,這是以她個人名義發起的單純對談活動,沒有集結任何團體組織的專業策劃,沒有任何利益目的,更並非為了強奪任何形式的「話語權」。她也將對談的規則清楚列明,表示所有對談紀錄都全程公開,自己不會代表任何團體族群發言或提供資訊、不會擅自公開對談者的身份隱私,更不會在對談中針對任何特定人物做出評斷發言。

張懸強調,自己唯一想做的,只是就「個人生命經驗與自身知識」作為交流內容,而非提供或聲稱必然對錯的答案。她的動機和目的非常簡單:「因為不同立場之間的理解,很多時候無法經由交換資訊和意見就能發生,也許更重要的,是人與人之間彼此體驗這件事。」

以問題回答問題

兩週下來,對談時間並沒有出現大批追星的粉絲擠滿現場。女巫店前端的大片用餐區照常營業,對談活動區域只限制在櫃檯後方走道較為隱祕的三張桌子,有些客人甚至不知道張懸就在店內。每晚在這裏聚集的,除了志工外大約有20多人,大部分是年輕學子或從事教育相關工作者,其中陸生也佔了相當高的比例。

現場出現的對談內容,囊括教育、法律、媒體和社運等各式各樣的主題,但主要仍圍繞在當前爭議性最高的性別和人權議題之上。大多數對談者的主要困惑和疑慮,幾乎都關乎於自我價值和判斷能力的建構、對在地文化政治環境的反思、個人與社會關係之間的拉鋸,以及不同群體面對雙方差異時應該如何自處。

對談全程,張懸始終維持一致的平靜語氣,不表露個人的好惡情緒。每次聽完對方發言,她往往會先挑出自己聽到的關鍵字,向對談者詢問使用這個詞彙的原因與用意,確認兩人對該詞的定義與認知是否一致,才會繼續接下來的對話。如她在聲明中提及的「以問題回答問題」原則,面對對談者的疑問,她時常會先反問對方「你覺得呢」,或是以「有沒有可能」、「我們是不是能想想」等語句作為自己發言的開頭。

在聆聽和反問問題的同時,張懸偶爾也會跳出主題,挑出談話中出現的支節,進行相關聯的社會現象與知識歷史的衍生討論,並轉而邀請線上同時收看直播的觀眾,在留言中開啓一系列相關的「討論串」,就此主題提供專業的深度資訊,或收集不同背景的意見發言,讓可被論述的領域愈發擴展龐大。對談完畢後,每日的對談問題摘要和後續話題,也會被重新整理歸納,更新在張懸的Facebook粉絲頁上,留下紀錄供使用者繼續思考。

影音直播不止得以迅速傳遞給廣大的受眾感受到,線上討論串的功能,還得以讓參與者在對談中就立即收到深度資料的查詢以及佐證。
影音直播不只得以迅速傳遞給廣大的受眾感受到,線上討論串的功能,還得以讓參與者在對談中就立即收到深度資料的查詢以及佐證。

回到公民的身份

很多人不解為什麼這些對談有其必要,張懸解釋,這必須先回到「公民」身份的概念談起。「我們每個人都知道自己的好惡選擇,而所謂的公民身份和身為一般民眾最大的不同,在於你不見得要去除自己的好惡,而是你要理解梳理你的好惡從何而來,並能夠試着跟不同的人表達和談論這件事。」

假設一般民眾在意的是自己家裏的私事,張懸解釋,那麼公民意識在乎的就是社區與社群的事。「你的意見對於社會群體的影響當然是重要的,但若你意識到你鄰居的看法也跟你一樣重要,那你就不會只是丟出個人的好惡判斷,而會願意傾聽別人的看法和進行討論。」

張懸認為,所謂的公民對談,指的就是如何以這樣的身份和自覺,分辨客觀事實和主觀觀點的差異,了解別人和自己的立場在不同成長背景和文化脈絡中是如何形成,進而能夠用交換彼此生活經驗的方式,共同思辨和談論一件事情,也才有可能相互理解,形成共識。「所謂好的社會環境,不是針對一個議題或法案,逼迫眾人立即表示挺不挺、過不過,而是鼓勵去思考,為什麼要挺、為什麼要過,提供更多黑白之外的選項。」

張懸說,她之所以在這些公民對談中討論詞彙、研究現象,正是因為她看見社會現在急需這樣的過程。「我們捫心自問,在我們的教育體制中,我們有多少時間機會討論這些?在我們的成長過程裏面,有誰總是願意做我們可敬的對手,陪我們公平地深論或辯論這些事情,培養自己的思辨能力?至少我的成長過程裏面很少,所以我一直很珍惜這樣的機會。我現在做的也只是這件事情,用我的身份和平台去提供這樣一個可能性。」

一個人的問題,幾萬人的迷惘

幾次活動下來,隨着張懸的穿針引線,每個對談過程也逐漸開始變長,從起初常見的簡短問句,慢慢開始出現更多個人故事的分享,和其他討論者更自在的介入與討論。張懸也說,她想要有意識地降低自己在對談中的比重,留更多空間給對談者敘述更多不同的生命經驗和遭遇的問題。

「一個人的問題,可能代表幾萬人的迷惘。」張懸以自己的成長過程為例,從青春期時只會白目地問問題,發展到尖銳地問問題,甚至是含淚問問題,到最後才愈來愈了解可以怎麼問問題,才能學到更多事情。有些時候,問問題的目的也不是為了尋求答案,而是透過問題去看見更大的世界,發展對差異更大的包容力和同理心,「少了這個步驟,會只剩意見的強行碰撞,但那個互相感染的過程,才是溝通真正的本質。」

一個不溝通不思考的社會,容易發展出一套強調同質性和單一高標準的「除菌過程」,最後演變為一個容不下複雜性的過度二元化環境。尊重別人的隱私和故事,以及從不同成長環境中發展出來的性格和信仰,這個公民社會才能發展出蓬勃的豐富面貌,也才能在面臨磨合的時刻,於你死我亡之外提供其他的選項。

「生而為人,不管是心理精神或生理活動,我們其實都有一個複合性的身份,和一種以上不同的面向,有時候甚至是跟道德和善惡無關的生活模式。我們要常常提醒自己這點,不然就會困在媒體與輿論現象呈現的二元對立裏。」張懸說,「幾千年來,已經有這麼多人討論過這麼多複雜的人類歷史和知識脈絡,人類活動經歷過這麼長時間的發展累積和演變,愛也是,政治也是,人與人相處也是。在21世紀,不管什麼樣的資訊都有管道可以了解追尋,我們怎麼捨得還用這麼簡化的方式去看事情?」

每個人都有他自己在年復一年的人生中,過濾篩選出來的「寶石」。張懸用她擅長的鮮明譬喻能力補充,「我們不一定需要去認同石頭本身的實際價值,但我們可以欣賞或尊重他收集石頭的品味,因為那也是讓我們每個人獨一無二的原因。」

從1995年起屹立於公館台大側門的女巫店,是台灣女權運動與獨立音樂發展的知名公眾場域。
從1995年起屹立於公館台大側門的女巫店,是台灣女權運動與獨立音樂發展的知名公眾場域。

每個人之間的不同,其中都有神

12月27日對談的這一天,女巫店剛好播起剛離世的George Michael的專輯《Faith》。生前作風飽受爭議的George Michael,利用精彩的跨界音樂商業風格,包裝了性別與暴力等更嚴肅的社會議題。以此專輯作為對談的背景配樂,似乎巧妙的合適。

張懸於女巫店內的系列公民對談活動,截至2016年的最後一週為止,總共進行了六場,線上觀看人次總數相加已超過40萬人。接下來,她打算改變對話頻率和形式,留出更多的時間走到台北以外的其他城鄉地區。

人與人一對一當面談話的親密感,透過網絡平台的影音直播,不只得以迅速傳遞給廣大的受眾感受到,線上討論串的功能,還得以讓參與者在對談中就立即收到深度資料的查詢以及佐證。作為第一個親自以這種方式與一般民眾進行接觸對談的公眾人物,張懸此舉無疑也創下了一種溝通的先例。

對這個活動最終能造成的影響,和社會演變的進程速度,張懸抱持希望,但也不急於強求。「畢竟每個人生命經驗累積的速度和體悟的快慢都不同,有人20歲就看過死亡,有人60歲才懂愛情,有人終其一生也不會感受到貧窮。我們或許一輩子都只能透過自己感受世界,但或許我們能夠營造一個願意容納各式各樣感受的社會環境。」她停頓一會,然後用一貫的張懸風格這麼總結:「因為每個人之間的不同,其中都有神。」

讀者評論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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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號,大陸也很好啊。臺灣島已經亂了套,沒有什麼好羨慕。

  2. 我對她的印象就是說的比唱的好聽,多年前有次看她演出,講話時間比唱歌時間多很多,每首歌唱完就要講個十五分鐘,我覺得身為一個音樂人,更多應該用音樂去表達你自己的態度,如果要靠用說的不如去做政客。文中說的那個詞形容得很好,「矯揉造作的淑女」(préciosité)

  3. 最初以为就只是关于同志平权的讨论,后来看到Facebook推送,发现几乎天天都有公民对谈,看到也有大陆学生去参加,觉得很欣慰。
    从各个方面都羡慕台湾人。

  4. 一堆人漠視或不去了解分析在自己心中知道的真正事實
    關於婚姻有很多東西是沒寫在法律中的卻一直只會拿法律寫的東西來辯
    有兩項關於婚姻的概念是存在於社會道德中的
    1.男女不應發生婚前性行為未婚生子
    2.若違反造成懷孕沒其他原因必須要奉子成婚
    這代表什麼?責任!新生命需要父母
    這也是為何對夫妻吵離婚我們會要勸合不勸離,大人分開會傷害到孩子
    婚姻制度實際上是男女互相限制自由履行其對共同孩子家庭的責任義務與權益
    結婚行為、儀式實際是夫妻向社會要求取得他們成家生育並教養子女的許可認可授權
    授權權利可以給予可能執行它並最後成功的一般家庭夫妻,如同你的父母
    授權權利可以給予可能執行它結果卻不幸失敗的不孕症夫妻
    授權權利可以給予可能執行它但卻選擇暫時或將來都不會去執行的頂客族夫妻
    但是婚姻中成家生育和教養子女的授權
    無法"再"給予已由經驗及知識確定去執行它會造成優生學小孩健康問題的近親夫妻
    無法給予心智未成熟不該去執行它的未成年孩童夫妻
    無法給予本來就根本不具執行可能的跨種族人獸、性別同性、或獨身者自己
    至於一夫多妻、一妻多夫過去或現在部分國家本來就是允許的
    但我們國家的社會知道那會造成男女的不公平並且產生家庭中地位的競爭
    給予此授權權利並不良好可行才決定禁止
    這些就是現況法律中婚姻之所以規定一男一女的全部含意
    接著寫在婚姻之後的章節父母子女因此也就使用婚生規定的原因
    另外道德上關於婚姻有一項是有被直接寫進法律的
    那就是通姦罪,可是居然沒有人去看到提案支持的主要立委居然是想把它廢除的
    外遇離婚會造成家庭破碎,危害的又是誰?大部分是單親家長及由他所扶養的孩子
    對孩子,第三個生命的責任義務承擔才是婚姻制度的重點
    夫妻的財產共有節稅、離婚需要贍養費、死亡的遺產分配等等其實是由此而來
    可惜支持方的很多立論卻都是伸張他個人的自由、人權,沒有其他原因
    仔細去想想真正的婚姻定義同性關係他們可能取得的了嗎?
    就算硬扯領養、借種代孕、人工生殖用來做為工具
    讓同性他們滿足心理模仿出社會對家庭的定義也可以?都能當做權益?
    這些事情除了心智未成熟自己都還是孩子的孩子以外
    近親、跨物種、獨身,只要他們的經濟能力足夠,難道也可以視為人權權益去授予嗎?
    當然不是
    人對承載他們自己未來的新生命、孩子下一代有的是責任不是權益

  5. 張懸是聰明女孩。我感覺她如能回到學校,完成學業。貢獻會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