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家盟、信望盟、幸福盟……他是誰?他們為什麼害怕同性婚?

對注重家庭價值的人來說,同志婚姻的動機相當可疑。當同志遊行有人倡議廢除《刑法》227條時,他們對性解放十分反感。
台灣同婚法案 being queer 台灣 LGBTQ+ 家庭

「下一代幸福聯盟」(幸福盟)號召的上千名群眾聚集在立法院正門前的中山北路上,整整齊齊高聲喊着口號:「婚姻家庭、全民決定」「停止審查、交付公投」。響應前來的群眾大部分為四、五十歲的中年人士,許多民眾受訪時均不約而同地強調:自己是一位公民、「我們不是護家盟」、反對同性婚姻的不只是教會,而是「每一位公民」。

「公民」,成為抗議現場最重要的關鍵字,從台上的主持人、彬彬有禮的新聞聯絡人,乃至情緒激動的母親,都不斷重複「我們是公民!」「打開大門、公民進去!」

教會變政黨,教友變公民

在台灣,同性婚姻權益的議題約莫在2000年前後開始比較廣泛地討論。在這一波同性婚姻攻防戰中,台灣人最熟悉的主戰部隊要算是2013年成立的「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護家盟),基督教教會和教友一直是護家盟的主力。

護家盟只活躍於社運場合;然而實際投身選舉,以隱晦反同婚的主張「捍衛家庭、保護兒少」來測試民意支持度的,是2015年創立的「信心希望聯盟」(信望盟)。這個政黨由基督教背景的政、商界人士結合教會組織籌備而成,努力打造自身新形象:將「教會」和「教友」轉身化為「政黨」和「公民」。

信望盟在選舉期間的主張非常清楚,是「捍衛家庭、保護兒少」,投票的選民高度認同此一價值,相當程度可以被視為「守護家庭價值」的認同投票。

因此,如果從2016年信望盟的得票結果看來,得票數最高前3名的區域,分別是:新北新店、新北板橋、台北文山;但得票率最高的,則在台東縣延平鄉,得票率為10.33%,當地平均每10人當中,就有1人票投信望盟。

雖然這可能是因為,信望盟的不分區立委候選人伊藍‧明基努安出身延平鄉,產生了加強效果,不過,除了延平鄉之外,台東各鄉鎮信望盟得票率也普遍落在6-8%之間;以數據上來說,信望盟是國民兩黨以外,這裡「真正的第三勢力」。選舉期間記者走訪部落,出現最密集的都是國、民、信望盟的旗幟,偶爾才會看到一、兩幀時代力量原住民候選人高潞‧以用的文宣。

對於同志運動來說,自己只是爭取保守的「單偶婚姻」權利,這明明也同樣是在「守護家庭價值」,不解為何還會受到阻攔。但對反同運動來說,同性戀的說詞只是在「裝乖」,實際上是項莊舞劍、意在解放。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一波反同婚的運動中,具有基督教背景的原住民一直都是一支令人難以忽略的力量。在12月26日幸福盟舉辦的集會中,就有原民主持人改編〈我們都是一家人〉歌曲帶動唱,載歌載舞。一位參與集會、不願具名的族人說,「日本人、國民黨也沒有要改掉我們對爸爸媽媽的稱呼,民進黨竟然要改掉,這是破壞我們的傳統!我不能接受!」

關鍵在於對於不少族人(尤其是負擔部落照顧工作的牧師)來說,眼見許多部落家庭長期因為貧窮而處於失能狀態,父母酗酒、離婚、職災重傷或致死、家庭暴力,導致孩子無人照料,身心健康出現狀況,即便有社工、教會力量介入,仍難以修復家庭破碎所帶來的惡果。因此,「守護家庭價值」這樣的口號,深切觸動不少原住民的心弦。

對這些注重家庭價值的人來說,同志婚姻的動機相當可疑。下一代幸福聯盟的網站「台灣守護家庭」上有一篇名為〈同姓婚姻與多人婚姻〉的文章( https://taiwanfamily.com/2131 )寫道,「同志運動在爭取同性婚姻只是一個開始,而支持同性婚姻的論據也同樣支持多妻多夫的結合,甚至人與獸的結合,所以同性婚姻與多人婚姻、摧毀婚姻,只有一步之遙。爭取婚姻權是希望透過社會對同性婚姻的認同,從而徹底摧毀傳統婚姻的概念。」

這也是同志運動與反同方彼此對話難有交集的關鍵之一:對於同志運動來說,自己只是爭取保守的「單偶婚姻」權利,這明明也同樣是在「守護家庭價值」,不解為何還會受到阻攔。但對反同運動來說,同性戀的說詞只是在「裝乖」,實際上是項莊舞劍、意在解放,這一解放,便會出現「滑坡效應」,毀家滅婚,讓更多孩子得不到良好的照顧。

這樣的焦慮不僅瀰漫在原住民之間,漢人父母也同樣反彈。「我不是基督徒,我是一般台灣人,一夫一妻制就是我們祖先給的制度。我真的不是對同性戀憤怒,我是對性解放反感,性解放,那我先生在外面多P怎麼辦?我們把孩子交給學校,他學了一堆奇怪的性知識,我要怎麼辦?」在行動現場不斷高呼口號、活力十足的永和潘小姐,再三強調自己不想「被外遇」,所以反對性解放。

此外,一些曾在原生家庭遭遇缺憾的女性,也是26日抗議現場翻牆進立法院的生力軍。一位來自中部、年約四十歲的女性,在現場聲淚俱下地說,「因為我們家生了很多女生,我是老么,所以我爸爸媽媽不要我,送我去給領養,我的養父對我很好,他告訴我什麼是愛,要愛人如己,所以我要告訴同志運動,家庭真的很重要!你不可以毀了它!」

改變家庭制度應更有建設性

代表信望盟在台中參選市議員的葉春幸,有相當類似的家庭故事。葉春幸家中10姊妹,她是家中大姊,母親為了傳宗接代而努力生產,最後仍無法得子,最後父親外遇、母親癲癇,妹妹被送養而與家人分離。在參選期間,曾有同志寫信去痛批葉春幸「歧視同志、傷害同志」,葉春幸寫了一封文情並茂的公開信回應:

「深入了解我的人,會知道我曾凝視同志的苦難……在傳統父權思想重男輕女的環境中努力證明自己的價值,我深刻體會歧視所帶來的恐懼和無力,這也是為什麼我變賣一切,投身公益,我想跟弱勢的人群站在一起,幫助他們活得有尊嚴有價值。」

但是,這份對於同志的愛,同樣也能成為「反同運」的論據。葉春幸寫道:

「然而當我發現……同志遊行有人倡議廢除《刑法》227、多元成家三法爭議不斷,我決定不再沈默。」

另一位信望盟的不分區立委參選人、師大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教授黃迺毓,同樣也不斷強調自己對家庭功能失調的擔憂。黃迺毓也說,「我看到很多孩子從小真的就是(跟父母)分離,天天都在撕裂,當他慢慢得不到他需要的那個依附、依戀,他就會學習用冷漠來包裝自己。」她認為,「很多人想改變家庭的制度,我知道那是有原因的。可是改變的方法,應該更有建設性。」

信望盟的另一位參選人李莉娟是高階警官退休。這是她自己的工作經驗:「當你抓到槍擊要犯的時候,你去跟他們聊,你人生是從什麼時候,為什麼會走上這一條不歸路?我發現這些槍擊要犯的後面,都是隱藏着一個破碎的家庭,還有破碎的童年。」

「許多人的家庭已經很破碎了,婚姻中的背叛、失功能的家庭遍地都是,要讓這些缺憾合理化,還是去恢復、去保護?我選擇後者。我認識的同志朋友……他們也都不贊成激進的性權主張,常感覺在搖旗吶喊之後,有誰真正為同志朋友的未來着想?」葉春幸如是說。

就「家庭是國家的基礎」而言,挺同、反同雙方的立論,或許並沒有相去太遠。雙方在同樣「護家」的說法下,最後竟得出了南轅北轍的政治主張,這真是極其弔詭的結論。

這些守護家庭、守望孩子的心聲,在信望盟大安區候選人曾獻瑩的政見中,進一步提出「家庭主流化」為具體解決方案。

曾獻瑩主張,婚姻是國家的基礎,「國家應該投資人進入婚姻,給他婚假,給他配偶喪葬補助,給他生育津貼,國家才能永續發展。」如果家庭制度不夠完善,就會衍生諸多社會問題,甚至動搖國本:「像現在台灣就是太久沒做好家庭政策,我們生育率全世界最低,離婚率全世界前3名,人口老化速度最快,人口結構變成倒三角形,年金會倒。」

「一個國家為什麼要特別保障婚姻?舉例來說,國家為什麼不保障友誼,你今天要跟好朋友斷交,需要去法院嗎?你跟他的友誼可能比任何夫妻關係都還要堅固喔,國家為什麼不保障這個?好朋友過世為什麼沒有好朋友喪假?婚姻為什麼要?」曾獻瑩認為,關鍵就在於婚姻會給國家帶來公共利益,「家庭是社會穩定的基礎,它會帶來社會的穩定和源源不絕下一代的勞動力,幫助年輕人可以成家,讓他安定了,就會去拚經濟。這有時候是很現實的。」

對於反同團體提出同志婚姻恐將毀家廢婚的憂慮,同婚法案的主力推手,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說,「我們整個社會福利的輸出,本來就是以家庭為單位,家庭則是以婚姻為基礎,所以只要沒結婚、就不能進入家庭,就沒辦法去享有這些權利。」

她強調,「只要源頭樞紐一轉,讓同志享有婚姻權利,那理所當然願意成家的人就會有家庭、社會福利等種種權利。」

換言之,就「家庭是國家的基礎」而言,挺同、反同雙方的立論,或許並沒有相去太遠。雙方在同樣「護家」的說法下,最後竟得出了南轅北轍的政治主張,這真是極其弔詭的結論。

讀者評論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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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路過吐槽樓下,內文都沒看就不要出來丟臉了。
    這篇文至少幫你們把你們做不到的事情「講人話」幫你們做了
    像你做指控結果連哪段這樣寫都指不出來
    這篇文還幫你們把你們自己都忽略的重點說出來
    不然你說說為什麼我們在公聽會的錄音上就是只聽得到如你所說的愚蠢內容?
    甲甲駭客竄改的是吧wwww

  2. 假中立的文章,把反對者寫成保守頑固害怕改變的負面形象。把支持同志的文寫得都是他們的內心,而都把反對者寫成表面不理智的敷淺訴求。

  3. 我現在真的很需要一個人跟我解釋一下,這個[婚姻平權]到底指的是什麼?
    如果只是單純的說[同性間也可以結婚嘍。]那還真的沒有什麼關係,兩位男性或女性結婚會發生什麼事?會比火災或氣爆還嚴重嗎?我看到過有人說,如果通過的話,現在的家庭就會崩潰之類的話,如果婚姻平權一通過就會有一堆人突然認為自己是同性戀然後拋棄家庭去尋找自己的真愛?那有沒有人考慮弄個環保有關的,說不定會有人突然良心發現自己做的事會傷害到這地球而停止?
    至於強暴的會變的合法也不是沒有人說過,但這跟這法案有關係嗎?

  4. 這根本滑坡謬論
    憲法保障我們“台灣公民”有婚姻自主權 然後若同性婚姻法通過 根本不會發生什麼“多P” “人獸交”等等 因有民法第195條“妨害家庭維護法”維護配偶權益 而人獸交等 根本不能立法 最終根本即是 臺灣憲法是保障“臺灣公民”
    以上是小女看法

  5. @林天天
    小孩子的天生本性是需要一男一女的父母亲(先不考虑这种信口拈来的话合理与否),所以福利机构内的儿童即使没有人领养直到成年也不能给单身者或者同性配偶领养。
    及天下荒乱,百姓饿死,帝曰:“何不食肉糜?”

  6. 「我們整個社會福利的輸出,本來就是以家庭為單位……」
    為什麼我們整個社會福利的輸出本來就是以「家庭」為單位?
    那是因為我們預設的「家庭」,是會有生養與教育下一代的責任的。
    同婚的邏輯是什麼?
    本來在生理上就天生不可能生育下一代的人,硬是要「剽竊」本來專屬於能生養下一代的人(一男一女的夫妻)的名份與權利。有些同志伴侶更罔顧小孩子需要一男一女父母親的天生本性,想要透過修法而能夠領養子女。
    這種訴求與行為只能用兩個字來形容——「自私」!
    這種要求根本就是假「平權」、真「侵權」!

  7. @fiona_huang
    “100人中有兩個同性戀(目前同性戀比率),這兩個都是生理上是男生,心理上卻自認為是女生的同學”你是不是有男同性恋等同于“生理上是男生,心理上卻自認為是女生”?
    虽然用这种语气说比较容易招黑,但是您对于性别、性取向、性别认同这些基本概念表现出的无知(也可能是刻意混淆),也真是超越我容忍的阈值了。

  8. 同性戀無能產出子代,且比例低(千分之二),婚姻納入同性者所促成之公共利益有限,所以並不適合混入既往民法中。
    若非此不可,應明確界定適用範圍與既往民法所不適用者;並同時提高生產、養育子代之補助與津貼。

  9. 請問你是校長,你該怎麼解決?
    (這案例在美已發生。)
    一個學校宿舍原本是按照”生理”上的男生女生來安排住宿的房間,100人中有兩個同性戀(目前同性戀比率),這兩個都是生理上是男生,心理上卻自認為是女生的同學,這兩個人要求按照他們心理上的認定住進女生宿舍,否則就是岐視。
    校長回答說學校原先規定就是按照生理上的區別(民法),但是這兩位學生主張修改學校規定,把校規改成可以按照自己”生理”或”心理”上的認定去住進宿舍,原來的98位學生出來抗議,說這會影響到我們原來的生活。
    校長說,要不這樣,我們立一個特別法來保障你們,把一些宿舍區隔出來給你們兩個專用,這兩位學生強烈抗議,說這個是岐視,你們還是沒有承認我們是女生的事實,並且認為要改正這98位學生的錯誤觀念,所以要另立一個性平等規定,強迫教導這98位學生要同意只要”心理”上自認為是女生的就是跟其它”生理”上是女生一模一樣, 享有同樣進女生廁所浴室及宿舍的權利。
    其它98位同學出來抗議,說民主社會,我們投票決定(公投),這兩位學生說這是人權問題,不能投票決定,堅持修改原有學校的宿舍規定,並且還要強迫其它98位學生要上性平等的相關課程,不接受這樣觀念的就是岐視。
    請問你是校長,你該怎麼解決?
    (這個案例在美已經發生!)

  10. 某樓說「1.男女不應發生婚前性行為未婚生子2.若違反造成懷孕沒其他原因必須要奉子成婚」
    現在是21世紀喔,你怎麼還停留在侏儸紀世紀?跪求時光機的設計圖。感恩感恩。呵呵

  11. 看到了Jro_Li君的长篇大论,只想说,您的观点预设是“婚姻是人类生存的必经阶段”(不应发生婚前性行为和不应未婚生子是两件事,前者意味着你眼中有不婚想法的人不应当拥有性行为,然而性欲和食欲一样是人类自身的原始欲望,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性需求和需要吃东西一样是无法否决的)。或许从物种学的角度上您有您的立场,您也可以决定为了所谓物种传承之类冠冕的理由牺牲少数人的幸福(反正与您自身无关XD),但您也应该清楚,这样“为大义牺牲自己”的理由绝不可能说服所有人,尤其是那些从一开始就习惯了被大义牺牲的少数人。因此,您开篇对那些少数人指责性的态度是完全没有根据的。

  12. 一堆人漠視或不去了解分析在自己心中知道的真正事實
    關於婚姻有很多東西是沒寫在法律中的卻一直只會拿法律寫的東西來辯
    有兩項關於婚姻的概念是存在於社會道德中的
    1.男女不應發生婚前性行為未婚生子
    2.若違反造成懷孕沒其他原因必須要奉子成婚
    這代表什麼?責任!新生命需要父母
    這也是為何對夫妻吵離婚我們會要勸合不勸離,大人分開會傷害到孩子
    婚姻制度實際上是男女互相限制自由履行其對共同孩子家庭的責任義務與權益
    結婚行為、儀式實際是夫妻向社會要求取得他們成家生育並教養子女的許可認可授權
    授權權利可以給予可能執行它並最後成功的一般家庭夫妻,如同你的父母
    授權權利可以給予可能執行它結果卻不幸失敗的不孕症夫妻
    授權權利可以給予可能執行它但卻選擇暫時或將來都不會去執行的頂客族夫妻
    但是婚姻中成家生育和教養子女的授權
    無法”再”給予已由經驗及知識確定去執行它會造成優生學小孩健康問題的近親夫妻
    無法給予心智未成熟不該去執行它的未成年孩童夫妻
    無法給予本來就根本不具執行可能的跨種族人獸、性別同性、或獨身者自己
    至於一夫多妻、一妻多夫過去或現在部分國家本來就是允許的
    但我們國家的社會知道那會造成男女的不公平並且產生家庭中地位的競爭
    給予此授權權利並不良好可行才決定禁止
    這些就是現況法律中婚姻之所以規定一男一女的全部含意
    接著寫在婚姻之後的章節父母子女因此也就使用婚生規定的原因
    另外道德上關於婚姻有一項是有被直接寫進法律的
    那就是通姦罪,可是居然沒有人去看到提案支持的主要立委居然是想把它廢除的
    外遇離婚會造成家庭破碎,危害的又是誰?大部分是單親家長及由他所扶養的孩子
    對孩子,第三個生命的責任義務承擔才是婚姻制度的重點
    夫妻的財產共有節稅、離婚需要贍養費、死亡的遺產分配等等其實是由此而來
    可惜支持方的很多立論卻都是伸張他個人的自由、人權,沒有其他原因
    仔細去想想真正的婚姻定義同性關係他們可能取得的了嗎?
    就算硬扯領養、借種代孕、人工生殖用來做為工具
    讓同性他們滿足心理模仿出社會對家庭的定義也可以?都能當做權益?
    這些事情除了心智未成熟自己都還是孩子的孩子以外
    近親、跨物種、獨身,只要他們的經濟能力足夠,難道也可以視為人權權益去授予嗎?
    當然不是
    人對承載他們自己未來的新生命、孩子下一代有的是責任不是權益

  13. 同性婚是你們的事,不要拿出來說,說到是一種正常行為。我不歧視同性,但不要影響別人前提下來做。同性婚已經是不正常行為了。

  14.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說,「我們整個社會福利的輸出,本來就是以家庭為單位,家庭則是以婚姻為基礎,所以只要沒結婚、就不能進入家庭,就沒辦法去享有這些權利。」
    ——————————————————
    传统家庭本来就承担着抚养下一代的社会责任,享有更多权利,无可厚非。

  15. 看了老半天,我還是不懂為什麼要拿異性戀家庭問題來反對其他人結婚
    然後以為父母稱謂會被改的那個不是很悲劇嗎?到現在還被蒙騙

  16. 這篇很棒,終於有記者看到另一個世界的面向,在尋求溝通之前,彼此理解是最重要的一步。

  17. 講一大堆破碎家庭問題根本都是異性戀造成的問題啊,還什麼怕老公外遇小孩亂學,拿這些來反對社會上其他兩個相愛的人進入婚姻真是莫名其妙。
    還什麼一夫一妻是祖宗給的制度咧,去問問反同大本營教會會友某手機大廠老闆給個答案好了。

  18. 記者先生,有什麼好弔詭的?
    反同陣營只守護異性結婚的家庭。
    挺同陣營則是同時守護兩者。
    出發點就已經是不一樣了,記者你混為一談自然覺得奇怪。

  19. “但对反同运动来说,同性恋的说词只是在‘装乖’,实际上是项庄舞剑、意在解放,这一解放,便会出现“滑坡效应”,毁家灭婚,让更多孩子得不到良好的照顾。”——这种由于双方互不信任造成的困局让我想到前几天在端传媒上看到的国际关系中的安全困境理论。想要真正实现平权的话,如何打破这种不信任也是一个难点啊。
    我曾经见到反对方提出“你们说是要平权,但人的欲望是很难有止境的,那么为了防止平权以后你要求更多的东西,对我进一步的造成损害,我就要反对你的平权”这样的观点,这种时候就演变成了两个个人基于自身利益的立场争端。在这种情况下,争取平权就很难求到这样的反对方的信任和尊重吧。
    不过吊诡的是,争取同性婚姻本来就是为了保障相对少数的人的利益,反对方却在呼吁采用民主这种以多数人意志为准的方法。

  20. @無根水 附议

  21. 最近台湾同婚话题炒的很热,希望能多出一些这样关注反同的文章。毕竟少数的声音也是声音,何况现在看来谁是少数已经不一定了。
    走上街头,去呐喊,去发声,当然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之一。但如果意识到我们最终面对的敌人是整个社会的传统意识与观念,就该明白仅仅发声,仅仅政治正确是不够的。如果连这片土地上另一个团体的意见都不了解,不愿了解,如何能真正从社会中剔除歧视与偏见的影子。
    路还很长呢。

  22. 反方真的有很多奇怪的誤解。
    目前推的叫「姻婚平權」
    同性婚姻和異性婚姻受到相同的規範
    婚外情、人獸交、多夫多妻
    異性婚姻裡不被允許的,同性婚姻當然不會出現
    一夫一妻制不是祖先給的制度,一夫多妻才是(古代說三妻四妾),一夫一妻20世紀才開始的
    學校教奇怪的性知識?但這些知識都是經過審核的,還是你要讓小孩上網亂看錯誤資訊?
    對於父母親的稱呼法律上沒有規定,當然也沒有改掉這件事,你要叫母親、媽咪都可以
    家庭真的很重要,同性婚姻也不會毀了它,單親家庭也可以很幸福,為什麼家只是一夫一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