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家盟、信望盟、幸福盟......他是谁?他们为什么害怕同性婚?

对注重家庭价值的人来说,同志婚姻的动机相当可疑。当同志游行有人倡议废除《刑法》227条时,他们对性解放十分反感。
台湾同婚法案 being queer 台湾 LGBTQ+ 家庭

“下一代幸福联盟”(幸福盟)号召的上千名群众聚集在立法院正门前的中山北路上,整整齐齐高声喊着口号:“婚姻家庭、全民决定”“停止审查、交付公投”。响应前来的群众大部分为四、五十岁的中年人士,许多民众受访时均不约而同地强调:自己是一位公民、“我们不是护家盟”、反对同性婚姻的不只是教会,而是“每一位公民”。

“公民”,成为抗议现场最重要的关键字,从台上的主持人、彬彬有礼的新闻联络人,乃至情绪激动的母亲,都不断重复“我们是公民!”“打开大门、公民进去!”

教会变政党,教友变公民

在台湾,同性婚姻权益的议题约莫在2000年前后开始比较广泛地讨论。在这一波同性婚姻攻防战中,台湾人最熟悉的主战部队要算是2013年成立的“台湾宗教团体爱护家庭大联盟”(护家盟),基督教教会和教友一直是护家盟的主力。

护家盟只活跃于社运场合;然而实际投身选举,以隐晦反同婚的主张“捍卫家庭、保护儿少”来测试民意支持度的,是2015年创立的“信心希望联盟”(信望盟)。这个政党由基督教背景的政、商界人士结合教会组织筹备而成,努力打造自身新形象:将“教会”和“教友”转身化为“政党”和“公民”。

信望盟在选举期间的主张非常清楚,是“捍卫家庭、保护儿少”,投票的选民高度认同此一价值,相当程度可以被视为“守护家庭价值”的认同投票。

因此,如果从2016年信望盟的得票结果看来,得票数最高前3名的区域,分别是:新北新店、新北板桥、台北文山;但得票率最高的,则在台东县延平乡,得票率为10.33%,当地平均每10人当中,就有1人票投信望盟。

虽然这可能是因为,信望盟的不分区立委候选人伊蓝.明基努安出身延平乡,产生了加强效果,不过,除了延平乡之外,台东各乡镇信望盟得票率也普遍落在6-8%之间;以数据上来说,信望盟是国民两党以外,这里“真正的第三势力”。选举期间记者走访部落,出现最密集的都是国、民、信望盟的旗帜,偶尔才会看到一、两帧时代力量原住民候选人高潞.以用的文宣。

对于同志运动来说,自己只是争取保守的“单偶婚姻”权利,这明明也同样是在“守护家庭价值”,不解为何还会受到阻拦。但对反同运动来说,同性恋的说词只是在“装乖”,实际上是项庄舞剑、意在解放。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波反同婚的运动中,具有基督教背景的原住民一直都是一支令人难以忽略的力量。在12月26日幸福盟举办的集会中,就有原民主持人改编〈我们都是一家人〉歌曲带动唱,载歌载舞。一位参与集会、不愿具名的族人说,“日本人、国民党也没有要改掉我们对爸爸妈妈的称呼,民进党竟然要改掉,这是破坏我们的传统!我不能接受!”

关键在于对于不少族人(尤其是负担部落照顾工作的牧师)来说,眼见许多部落家庭长期因为贫穷而处于失能状态,父母酗酒、离婚、职灾重伤或致死、家庭暴力,导致孩子无人照料,身心健康出现状况,即便有社工、教会力量介入,仍难以修复家庭破碎所带来的恶果。因此,“守护家庭价值”这样的口号,深切触动不少原住民的心弦。

对这些注重家庭价值的人来说,同志婚姻的动机相当可疑。下一代幸福联盟的网站“台湾守护家庭”上有一篇名为〈同姓婚姻与多人婚姻〉的文章( https://taiwanfamily.com/2131 )写道,“同志运动在争取同性婚姻只是一个开始,而支持同性婚姻的论据也同样支持多妻多夫的结合,甚至人与兽的结合,所以同性婚姻与多人婚姻、摧毁婚姻,只有一步之遥。争取婚姻权是希望透过社会对同性婚姻的认同,从而彻底摧毁传统婚姻的概念。”

这也是同志运动与反同方彼此对话难有交集的关键之一:对于同志运动来说,自己只是争取保守的“单偶婚姻”权利,这明明也同样是在“守护家庭价值”,不解为何还会受到阻拦。但对反同运动来说,同性恋的说词只是在“装乖”,实际上是项庄舞剑、意在解放,这一解放,便会出现“滑坡效应”,毁家灭婚,让更多孩子得不到良好的照顾。

这样的焦虑不仅弥漫在原住民之间,汉人父母也同样反弹。“我不是基督徒,我是一般台湾人,一夫一妻制就是我们祖先给的制度。我真的不是对同性恋愤怒,我是对性解放反感,性解放,那我先生在外面多P怎么办?我们把孩子交给学校,他学了一堆奇怪的性知识,我要怎么办?”在行动现场不断高呼口号、活力十足的永和潘小姐,再三强调自己不想“被外遇”,所以反对性解放。

此外,一些曾在原生家庭遭遇缺憾的女性,也是26日抗议现场翻墙进立法院的生力军。一位来自中部、年约四十岁的女性,在现场声泪俱下地说,“因为我们家生了很多女生,我是老么,所以我爸爸妈妈不要我,送我去给领养,我的养父对我很好,他告诉我什么是爱,要爱人如己,所以我要告诉同志运动,家庭真的很重要!你不可以毁了它!”

改变家庭制度应更有建设性

代表信望盟在台中参选市议员的叶春幸,有相当类似的家庭故事。叶春幸家中10姊妹,她是家中大姊,母亲为了传宗接代而努力生产,最后仍无法得子,最后父亲外遇、母亲癫痫,妹妹被送养而与家人分离。在参选期间,曾有同志写信去痛批叶春幸“歧视同志、伤害同志”,叶春幸写了一封文情并茂的公开信回应:

“深入了解我的人,会知道我曾凝视同志的苦难……在传统父权思想重男轻女的环境中努力证明自己的价值,我深刻体会歧视所带来的恐惧和无力,这也是为什么我变卖一切,投身公益,我想跟弱势的人群站在一起,帮助他们活得有尊严有价值。”

但是,这份对于同志的爱,同样也能成为“反同运”的论据。叶春幸写道:

“然而当我发现……同志游行有人倡议废除《刑法》227、多元成家三法争议不断,我决定不再沉默。”

另一位信望盟的不分区立委参选人、师大人类发展与家庭学系教授黄迺毓,同样也不断强调自己对家庭功能失调的担忧。黄迺毓也说,“我看到很多孩子从小真的就是(跟父母)分离,天天都在撕裂,当他慢慢得不到他需要的那个依附、依恋,他就会学习用冷漠来包装自己。”她认为,“很多人想改变家庭的制度,我知道那是有原因的。可是改变的方法,应该更有建设性。”

信望盟的另一位参选人李莉娟是高阶警官退休。这是她自己的工作经验:“当你抓到枪击要犯的时候,你去跟他们聊,你人生是从什么时候,为什么会走上这一条不归路?我发现这些枪击要犯的后面,都是隐藏着一个破碎的家庭,还有破碎的童年。”

“许多人的家庭已经很破碎了,婚姻中的背叛、失功能的家庭遍地都是,要让这些缺憾合理化,还是去恢复、去保护?我选择后者。我认识的同志朋友……他们也都不赞成激进的性权主张,常感觉在摇旗呐喊之后,有谁真正为同志朋友的未来着想?”叶春幸如是说。

就“家庭是国家的基础”而言,挺同、反同双方的立论,或许并没有相去太远。双方在同样“护家”的说法下,最后竟得出了南辕北辙的政治主张,这真是极其吊诡的结论。

这些守护家庭、守望孩子的心声,在信望盟大安区候选人曾献莹的政见中,进一步提出“家庭主流化”为具体解决方案。

曾献莹主张,婚姻是国家的基础,“国家应该投资人进入婚姻,给他婚假,给他配偶丧葬补助,给他生育津贴,国家才能永续发展。”如果家庭制度不够完善,就会衍生诸多社会问题,甚至动摇国本:“像现在台湾就是太久没做好家庭政策,我们生育率全世界最低,离婚率全世界前3名,人口老化速度最快,人口结构变成倒三角形,年金会倒。”

“一个国家为什么要特别保障婚姻?举例来说,国家为什么不保障友谊,你今天要跟好朋友断交,需要去法院吗?你跟他的友谊可能比任何夫妻关系都还要坚固喔,国家为什么不保障这个?好朋友过世为什么没有好朋友丧假?婚姻为什么要?”曾献莹认为,关键就在于婚姻会给国家带来公共利益,“家庭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它会带来社会的稳定和源源不绝下一代的劳动力,帮助年轻人可以成家,让他安定了,就会去拚经济。这有时候是很现实的。”

对于反同团体提出同志婚姻恐将毁家废婚的忧虑,同婚法案的主力推手,民进党立委尤美女说,“我们整个社会福利的输出,本来就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则是以婚姻为基础,所以只要没结婚、就不能进入家庭,就没办法去享有这些权利。”

她强调,“只要源头枢纽一转,让同志享有婚姻权利,那理所当然愿意成家的人就会有家庭、社会福利等种种权利。”

换言之,就“家庭是国家的基础”而言,挺同、反同双方的立论,或许并没有相去太远。双方在同样“护家”的说法下,最后竟得出了南辕北辙的政治主张,这真是极其吊诡的结论。

读者评论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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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路過吐槽樓下,內文都沒看就不要出來丟臉了。
    這篇文至少幫你們把你們做不到的事情「講人話」幫你們做了
    像你做指控結果連哪段這樣寫都指不出來
    這篇文還幫你們把你們自己都忽略的重點說出來
    不然你說說為什麼我們在公聽會的錄音上就是只聽得到如你所說的愚蠢內容?
    甲甲駭客竄改的是吧wwww

  2. 假中立的文章,把反對者寫成保守頑固害怕改變的負面形象。把支持同志的文寫得都是他們的內心,而都把反對者寫成表面不理智的敷淺訴求。

  3. 我現在真的很需要一個人跟我解釋一下,這個[婚姻平權]到底指的是什麼?
    如果只是單純的說[同性間也可以結婚嘍。]那還真的沒有什麼關係,兩位男性或女性結婚會發生什麼事?會比火災或氣爆還嚴重嗎?我看到過有人說,如果通過的話,現在的家庭就會崩潰之類的話,如果婚姻平權一通過就會有一堆人突然認為自己是同性戀然後拋棄家庭去尋找自己的真愛?那有沒有人考慮弄個環保有關的,說不定會有人突然良心發現自己做的事會傷害到這地球而停止?
    至於強暴的會變的合法也不是沒有人說過,但這跟這法案有關係嗎?

  4. 這根本滑坡謬論
    憲法保障我們“台灣公民”有婚姻自主權 然後若同性婚姻法通過 根本不會發生什麼“多P” “人獸交”等等 因有民法第195條“妨害家庭維護法”維護配偶權益 而人獸交等 根本不能立法 最終根本即是 臺灣憲法是保障“臺灣公民”
    以上是小女看法

  5. @林天天
    小孩子的天生本性是需要一男一女的父母亲(先不考虑这种信口拈来的话合理与否),所以福利机构内的儿童即使没有人领养直到成年也不能给单身者或者同性配偶领养。
    及天下荒乱,百姓饿死,帝曰:“何不食肉糜?”

  6. 「我們整個社會福利的輸出,本來就是以家庭為單位......」
    為什麼我們整個社會福利的輸出本來就是以「家庭」為單位?
    那是因為我們預設的「家庭」,是會有生養與教育下一代的責任的。
    同婚的邏輯是什麼?
    本來在生理上就天生不可能生育下一代的人,硬是要「剽竊」本來專屬於能生養下一代的人(一男一女的夫妻)的名份與權利。有些同志伴侶更罔顧小孩子需要一男一女父母親的天生本性,想要透過修法而能夠領養子女。
    這種訴求與行為只能用兩個字來形容——「自私」!
    這種要求根本就是假「平權」、真「侵權」!

  7. @fiona_huang
    “100人中有兩個同性戀(目前同性戀比率),這兩個都是生理上是男生,心理上卻自認為是女生的同學”你是不是有男同性恋等同于“生理上是男生,心理上卻自認為是女生”?
    虽然用这种语气说比较容易招黑,但是您对于性别、性取向、性别认同这些基本概念表现出的无知(也可能是刻意混淆),也真是超越我容忍的阈值了。

  8. 同性戀無能產出子代,且比例低(千分之二),婚姻納入同性者所促成之公共利益有限,所以並不適合混入既往民法中。
    若非此不可,應明確界定適用範圍與既往民法所不適用者;並同時提高生產、養育子代之補助與津貼。

  9. 請問你是校長,你該怎麼解決?
    (這案例在美已發生。)
    一個學校宿舍原本是按照”生理”上的男生女生來安排住宿的房間,100人中有兩個同性戀(目前同性戀比率),這兩個都是生理上是男生,心理上卻自認為是女生的同學,這兩個人要求按照他們心理上的認定住進女生宿舍,否則就是岐視。
    校長回答說學校原先規定就是按照生理上的區別(民法),但是這兩位學生主張修改學校規定,把校規改成可以按照自己”生理”或”心理”上的認定去住進宿舍,原來的98位學生出來抗議,說這會影響到我們原來的生活。
    校長說,要不這樣,我們立一個特別法來保障你們,把一些宿舍區隔出來給你們兩個專用,這兩位學生強烈抗議,說這個是岐視,你們還是沒有承認我們是女生的事實,並且認為要改正這98位學生的錯誤觀念,所以要另立一個性平等規定,強迫教導這98位學生要同意只要”心理”上自認為是女生的就是跟其它”生理”上是女生一模一樣, 享有同樣進女生廁所浴室及宿舍的權利。
    其它98位同學出來抗議,說民主社會,我們投票決定(公投),這兩位學生說這是人權問題,不能投票決定,堅持修改原有學校的宿舍規定,並且還要強迫其它98位學生要上性平等的相關課程,不接受這樣觀念的就是岐視。
    請問你是校長,你該怎麼解決?
    (這個案例在美已經發生!)

  10. 某樓說「1.男女不應發生婚前性行為未婚生子2.若違反造成懷孕沒其他原因必須要奉子成婚」
    現在是21世紀喔,你怎麼還停留在侏儸紀世紀?跪求時光機的設計圖。感恩感恩。呵呵

  11. 看到了Jro_Li君的长篇大论,只想说,您的观点预设是“婚姻是人类生存的必经阶段”(不应发生婚前性行为和不应未婚生子是两件事,前者意味着你眼中有不婚想法的人不应当拥有性行为,然而性欲和食欲一样是人类自身的原始欲望,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性需求和需要吃东西一样是无法否决的)。或许从物种学的角度上您有您的立场,您也可以决定为了所谓物种传承之类冠冕的理由牺牲少数人的幸福(反正与您自身无关XD),但您也应该清楚,这样“为大义牺牲自己”的理由绝不可能说服所有人,尤其是那些从一开始就习惯了被大义牺牲的少数人。因此,您开篇对那些少数人指责性的态度是完全没有根据的。

  12. 一堆人漠視或不去了解分析在自己心中知道的真正事實
    關於婚姻有很多東西是沒寫在法律中的卻一直只會拿法律寫的東西來辯
    有兩項關於婚姻的概念是存在於社會道德中的
    1.男女不應發生婚前性行為未婚生子
    2.若違反造成懷孕沒其他原因必須要奉子成婚
    這代表什麼?責任!新生命需要父母
    這也是為何對夫妻吵離婚我們會要勸合不勸離,大人分開會傷害到孩子
    婚姻制度實際上是男女互相限制自由履行其對共同孩子家庭的責任義務與權益
    結婚行為、儀式實際是夫妻向社會要求取得他們成家生育並教養子女的許可認可授權
    授權權利可以給予可能執行它並最後成功的一般家庭夫妻,如同你的父母
    授權權利可以給予可能執行它結果卻不幸失敗的不孕症夫妻
    授權權利可以給予可能執行它但卻選擇暫時或將來都不會去執行的頂客族夫妻
    但是婚姻中成家生育和教養子女的授權
    無法"再"給予已由經驗及知識確定去執行它會造成優生學小孩健康問題的近親夫妻
    無法給予心智未成熟不該去執行它的未成年孩童夫妻
    無法給予本來就根本不具執行可能的跨種族人獸、性別同性、或獨身者自己
    至於一夫多妻、一妻多夫過去或現在部分國家本來就是允許的
    但我們國家的社會知道那會造成男女的不公平並且產生家庭中地位的競爭
    給予此授權權利並不良好可行才決定禁止
    這些就是現況法律中婚姻之所以規定一男一女的全部含意
    接著寫在婚姻之後的章節父母子女因此也就使用婚生規定的原因
    另外道德上關於婚姻有一項是有被直接寫進法律的
    那就是通姦罪,可是居然沒有人去看到提案支持的主要立委居然是想把它廢除的
    外遇離婚會造成家庭破碎,危害的又是誰?大部分是單親家長及由他所扶養的孩子
    對孩子,第三個生命的責任義務承擔才是婚姻制度的重點
    夫妻的財產共有節稅、離婚需要贍養費、死亡的遺產分配等等其實是由此而來
    可惜支持方的很多立論卻都是伸張他個人的自由、人權,沒有其他原因
    仔細去想想真正的婚姻定義同性關係他們可能取得的了嗎?
    就算硬扯領養、借種代孕、人工生殖用來做為工具
    讓同性他們滿足心理模仿出社會對家庭的定義也可以?都能當做權益?
    這些事情除了心智未成熟自己都還是孩子的孩子以外
    近親、跨物種、獨身,只要他們的經濟能力足夠,難道也可以視為人權權益去授予嗎?
    當然不是
    人對承載他們自己未來的新生命、孩子下一代有的是責任不是權益

  13. 同性婚是你們的事,不要拿出來說,說到是一種正常行為。我不歧視同性,但不要影響別人前提下來做。同性婚已經是不正常行為了。

  14.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說,「我們整個社會福利的輸出,本來就是以家庭為單位,家庭則是以婚姻為基礎,所以只要沒結婚、就不能進入家庭,就沒辦法去享有這些權利。」
    ——————————————————
    传统家庭本来就承担着抚养下一代的社会责任,享有更多权利,无可厚非。

  15. 看了老半天,我還是不懂為什麼要拿異性戀家庭問題來反對其他人結婚
    然後以為父母稱謂會被改的那個不是很悲劇嗎?到現在還被蒙騙

  16. 這篇很棒,終於有記者看到另一個世界的面向,在尋求溝通之前,彼此理解是最重要的一步。

  17. 講一大堆破碎家庭問題根本都是異性戀造成的問題啊,還什麼怕老公外遇小孩亂學,拿這些來反對社會上其他兩個相愛的人進入婚姻真是莫名其妙。
    還什麼一夫一妻是祖宗給的制度咧,去問問反同大本營教會會友某手機大廠老闆給個答案好了。

  18. 記者先生,有什麼好弔詭的?
    反同陣營只守護異性結婚的家庭。
    挺同陣營則是同時守護兩者。
    出發點就已經是不一樣了,記者你混為一談自然覺得奇怪。

  19. “但对反同运动来说,同性恋的说词只是在‘装乖’,实际上是项庄舞剑、意在解放,这一解放,便会出现“滑坡效应”,毁家灭婚,让更多孩子得不到良好的照顾。”——这种由于双方互不信任造成的困局让我想到前几天在端传媒上看到的国际关系中的安全困境理论。想要真正实现平权的话,如何打破这种不信任也是一个难点啊。
    我曾经见到反对方提出“你们说是要平权,但人的欲望是很难有止境的,那么为了防止平权以后你要求更多的东西,对我进一步的造成损害,我就要反对你的平权”这样的观点,这种时候就演变成了两个个人基于自身利益的立场争端。在这种情况下,争取平权就很难求到这样的反对方的信任和尊重吧。
    不过吊诡的是,争取同性婚姻本来就是为了保障相对少数的人的利益,反对方却在呼吁采用民主这种以多数人意志为准的方法。

  20. 最近台湾同婚话题炒的很热,希望能多出一些这样关注反同的文章。毕竟少数的声音也是声音,何况现在看来谁是少数已经不一定了。
    走上街头,去呐喊,去发声,当然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之一。但如果意识到我们最终面对的敌人是整个社会的传统意识与观念,就该明白仅仅发声,仅仅政治正确是不够的。如果连这片土地上另一个团体的意见都不了解,不愿了解,如何能真正从社会中剔除歧视与偏见的影子。
    路还很长呢。

  21. 反方真的有很多奇怪的誤解。
    目前推的叫「姻婚平權」
    同性婚姻和異性婚姻受到相同的規範
    婚外情、人獸交、多夫多妻
    異性婚姻裡不被允許的,同性婚姻當然不會出現
    一夫一妻制不是祖先給的制度,一夫多妻才是(古代說三妻四妾),一夫一妻20世紀才開始的
    學校教奇怪的性知識?但這些知識都是經過審核的,還是你要讓小孩上網亂看錯誤資訊?
    對於父母親的稱呼法律上沒有規定,當然也沒有改掉這件事,你要叫母親、媽咪都可以
    家庭真的很重要,同性婚姻也不會毀了它,單親家庭也可以很幸福,為什麼家只是一夫一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