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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6日晚間6時許,台灣法務部長鄭銘謙簽准他上任後第一張死刑執行令,訂於晚間9時槍決犯下殺死前女友及前女友母親的死刑犯黃麟凱。10時2分,趕不及非常上訴的黃麟凱正式伏法。
不過,這場死刑槍決突如其來,不僅在事前沒有任何跡象,且2024年9月憲法法庭才針對死刑存廢做出憲判字第8號判決(憲判8),判死刑部分合憲,但設下嚴格門檻限縮適用,受質疑形同實質廢死。而黃麟凱的死刑槍決,被外界解讀民進黨不廢死的立場,以及憲判8的「高門檻」下,台灣在死刑留存下,依舊有判死與執行的空間。
台灣最年輕的死囚
回顧黃麟凱的犯案情節。2013年7月間,黃麟凱與當時交往兩年多的女友協議分手,兩人分手後,前女友卻發現原本交由黃麟凱保管的提款卡,被他擅自提領幾近一空,兩人因此起了爭執。隨後前女友偕同母親、姊姊向黃麟凱母子索討這筆債務。而黃麟凱家人先為他代償9萬元,但母子兩人的關係也因此緊張。
同年9月17日,黃麟凱入伍服役,面對欠下前女友的債務以及隨之而來的家庭壓力,逐步釀成殺機。同月29日,黃麟凱先購買了三條童軍繩,待到10月1日,他喬裝潛進前女友住家,埋伏等待前女友下班。卻在行經前女友母親房門前行蹤暴露,因此壓制女友母親後以童軍繩勒斃。隨後,在前女友下班返家後,躲在廚房的黃麟凱先以衣物罩住她頭部,再以童軍繩綁縛雙手,同時反鎖住家大門,對她強制性交後勒斃。當晚,前女友其他家人回家後發現命案,趕緊報警。隨後警方也於稍晚將黃麟凱逮捕歸案。
案發當年,1993年出生的黃麟凱年僅20歲,新北地方法院曾委託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沈勝昂對黃麟凱進行心理評估鑑定。評估報告中建議,黃麟凱除了長時間監禁與教化外,也必須提供適當心理治療,來協助其對自己問題的察覺、改變,以及長遠生活型態的重建。否則以其目前身心狀態,一旦遭遇類似情境,則容易再犯。之後一審判決書中引用了這份評估報告,認為「足見對於被告知教化顯非易事」作為量刑審酌事由。
之後黃麟凱在一審、二審都遭判處死刑,至最高院發回更審,檢視是否符合兩公約標準,更一審再度判處死刑。之後黃麟凱提起上訴,2017年上訴駁回,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死刑定讞,也成為史上最年輕的死囚。
賴清德上任後首槍決
在台灣,死刑存廢與執行與否往往成為政治攻防與輿論焦點。
近年死刑執行案,在前總統馬英九任內共執行33件死刑案,任內最後一次執行死刑,是在2016年5月10日,由羅瑩雪任法務部長時,槍決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的鄭捷。當天同樣也是傍晚突發死刑執行令,當晚8時47分,台北看守所內刑場內三聲槍響,槍決鄭捷一人。
至前總統蔡英文時期,則是在2018年8月31日執行死刑犯李宏基,及2020年4月1日執行死刑犯翁仁賢死刑。迄今2025年1月16日晚間執行的死囚黃麟凱,是民進黨自2016年上台執政期間槍決的第三位死刑犯,更是去年憲法法庭做出憲判8判決後第一個執行死刑的囚犯。
和此前的死刑犯不同,台灣社會對於死刑存廢爭論已久, 2005年後,廢死爭論的戰場延伸到憲法法庭上。2006年,首次由死刑犯鍾德樹提起釋憲聲請,後續也有多起聲請但均未被受理。2022年,待決死刑犯36人陸續提出釋憲聲請,2024年1月,憲法法庭公告受理死刑釋憲案,以年齡最大的死刑犯王信福為主案,合併其他36名死刑犯相關聲請審理,黃麟凱亦為其中一人。
而在2024年9月20日,憲法法庭做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認為大法官判死刑部分合憲,但同時設下嚴格的判死關卡,包含犯罪情節屬最嚴重,必須符合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包含最終審適用強制辯護,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一致決才能判死,如果被告患有精神障礙心智缺陷,不得判處死刑,即使已經判決定讞也不得執行。
去年憲判8出爐後,因死刑門檻提高、多名死刑犯有機會提起非常上訴,當時也讓輿論批評形同「實質廢死」、「保護殺人犯」。但今日突簽准黃麟凱的死刑執行令,外界解讀形同表態「沒有廢死」,黃麟凱也成為憲判8出爐後遭執行死刑的第一人。
不過依照憲判8意旨,黃麟凱在內的37名死刑犯,得依此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而在黃麟凱窮盡各種救濟手段前,法務部長卻突然簽准了他的死刑執行令。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在得知死刑執行令後隨即發出聲明強調,開啟救濟程序前便執行死刑,違反了憲判8意旨,屬於違法執行。並呼籲執行檢察官忠於憲判8意旨,暫停執行死刑。隨後黃麟凱的非常上訴狀也趕在執行前遞交到法務部、最高檢察署,希望能在最後一刻槍下留人。
另外,同樣持廢除死刑立場的民間司改會法案助理研究員林承慶等五人則是在台北看守所外舉牌抗議,要求停止執行。手舉牌上分別寫著「執行檢察官可以停止執行死刑」「拒絕政治判斷執行死刑」林承慶發言時強調,希望執行檢察官能判斷此案可非常上訴,停止執行。
死刑不違憲後,台灣再有死刑宣判
不過,「沒有廢死」的立場或許早有端倪。就在鄭銘謙簽准死刑執行令的前一天(15日),性侵殺害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學生的梁育誌,更一審宣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成死刑釋憲後,首例維持死刑的判決。
2020年10月20日,梁育誌擄走正要返回學校宿舍的鍾姓女學生,性侵並勒斃對方後棄屍山區。一審、二審期間分別經高雄凱旋醫院和嘉南療養院進行鑑定,認為梁育誌再犯機率高;更一審再請嘉南療養院為量刑補充鑑定,鑑定顯示梁育誌無法深切反省犯行,再犯危險性高。符合「犯罪情節最嚴重之情形」,合議庭三名法官採一致決判死刑。此一判決也被法界看成「判死試金石」,反映出法官在死刑門檻提高後,如何衡量當事人犯罪情節嚴重,以及能否依此做出死刑判決。
最後,即使廢死聯盟為黃麟凱提起非常上訴狀,最終依然沒能趕上。晚間10時點2分,黃麟凱在台北看守所刑場伏法,10時23分時,再由檢察官會同法醫師覆驗確認死亡,完成執行程序。
法務部也於16日晚間10時45分召開記者會,由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出席,會上強調本案符合憲法法庭憲判8意旨,犯罪個案情節為最嚴重犯行,經合議庭法官一致決,且符合其他正當法律程序,因此並沒有提起非常上訴之情事,且本案也未有提起再審等特別程序聲請中,經死刑執行小組再次確認本案符合程序。黃謀信指出,「113憲判8已宣告死刑制度合憲,本部基於依法行政,自須依法執行」。他強調,「法務部依法執行死刑,彰顯司法正義。」
黃麟凱槍決後,餘下的36名死刑犯,包括關押長達35年又曾被刑求的邱和順、因殺警案被判死刑的王信福,以及2008年、2009年涉嫌殺害母親、婆婆和先生,被稱為「驚世媳婦」的「唯一女性死囚」林于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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