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暫停WTO投訴,中國-立陶宛關係可能緩和?|Whatsnew

但在1月26日,中國暫停向立陶宛公民發放簽證,原因不明。
2022年10月25日,台灣,立陶宛代表Zygimantas Pavilionis(右2),與烏克蘭議員Kira Rudik(中),以及台灣議員在立法院合照。攝:Chiang Ying-ying/AP/達志影像

1月27日,據媒體 Politico EU 報導,歐盟暫停在世界貿易組織(WTO)對中國提出的投訴。

WTO 在1月26日向其成員國發出一份照會,稱歐盟已要求「立即暫停與中國的訴訟」。歐盟委員會發言人則表示,這是「出於技術原因」而採取的程序步驟,歐委會需要評估準備書面材料時產生的某些要素。

歐盟委員會向中國提出的投訴涉及2021年立陶宛因允許台灣設代表處所產生的外交風波。

2021年8月,立陶宛批准台灣以「駐立陶宛台灣代表處」的名義設代表處,這是歐洲第一個以「台灣」為名設立的代表處。此前,台灣駐歐洲的代表處多以「台北」名義設立,如「駐法國台北代表處」。

此後,中國宣布召回駐立陶宛大使,並要求立陶宛召回其駐華大使,並將兩國外交關係降至代辦級。此後,中國對立陶宛實施了事實上的進口禁令、出口禁令和服務限制。(延伸閱讀:《即將於立陶宛設立的「台灣代表處」,會是台灣外交的範式轉移嗎?》)

2021年11月18日,駐立陶宛台灣代表處開館當日,台灣駐立陶宛代表黃鈞耀(右3)與其他人在門前合照。圖: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1年11月18日,駐立陶宛台灣代表處開館當日,台灣駐立陶宛代表黃鈞耀(右3)與其他人在門前合照。圖:中華民國外交部

由於歐盟同一市場的存在,部分歐盟成員國的企業也因「非正式的二級制裁」受到影響,歐盟因此以集體名義參與到此次外交爭端中來,歐盟委員會代表立陶宛向 WTO 提出投訴。包括美國、澳大利亞等其他國家則要求參與磋商。

除了向 WTO 提出投訴外,歐洲政界亦因此討論反經濟脅迫工具的使用。2023年10月,歐洲議會以壓倒性票數通過《保護歐盟及其成員國免受第三國經濟脅迫規則》(反脅迫工具法案),該法案中所定義的「經濟脅迫」即指的是非歐盟國家試圖通過實施或威脅實施貿易或投資措施,來迫使歐盟或成員國做出特定選擇。(延伸閱讀:《中歐雙方高級經濟官員互訪,歐洲在貿易上施壓中國》)

根據該法案的規定,執委會可以根據會員國、歐盟議會及其他經濟聯盟所提供的資訊進行職權調查;亦可依照受脅迫的會員國或企業的請求進行調查。

若經濟脅迫確實存在,執委會將與實施經濟脅迫手段的國家進行協商,並要求其賠償因經濟脅迫而產生的損害。若仍無改善,執委會可以採取限制特定企業進入歐盟市場與投標政府採購案;終止對特定國家的關稅優惠,並課予額外關稅等措施,以阻止該特定國家繼續干擾歐盟經濟體。

2023年10月,多家媒體均報導中國正放鬆對立陶宛的經濟制裁,立陶宛國家電視台則報導稱立陶宛與中國的雙邊貿易關係正在穩定。此前11月10日,立陶宛外交部長表示,立陶宛和中國官員正在討論可能實現外交關係正常化的問題。

英國金融時報指歐盟在未動用反脅迫工具的情況下撤銷投訴,證明中國對立陶宛的經濟制裁不起作用。不過,立陶宛國家電視台此前則指出,立陶宛駐台的代表處最終使用了「立陶宛貿易代表處」的名義,且立陶宛外長沒有會見訪問立陶宛的台灣外長,這都證明立陶宛部分「退縮」了,儘管如此,立陶宛還是成功推動歐盟對華的外交政策走向更強硬的方向。

值得注意的是,歐委會1月24日公布了一系列措施,旨在防止敏感技術和關鍵基礎設施落入「全球競爭對手」手中。儘管該計劃沒有提及任何具體國家,但這些舉措出台之際,歐盟正致力於「降低」與歐盟最重要貿易伙伴中國的經濟關係風險。(延伸閱讀:《歐洲的兩難——維護市場競爭還是與中國舉國競賽?》)

而1月26日,立陶宛國家電視台報導稱中國已暫停向立陶宛公民發放簽證,原因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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