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据媒体 Politico EU 报导,欧盟暂停在世界贸易组织(WTO)对中国提出的投诉。
WTO 在1月26日向其成员国发出一份照会,称欧盟已要求“立即暂停与中国的诉讼”。欧盟委员会发言人则表示,这是“出于技术原因”而采取的程序步骤,欧委会需要评估准备书面材料时产生的某些要素。
欧盟委员会向中国提出的投诉涉及2021年立陶宛因允许台湾设代表处所产生的外交风波。
2021年8月,立陶宛批准台湾以“驻立陶宛台湾代表处”的名义设代表处,这是欧洲第一个以“台湾”为名设立的代表处。此前,台湾驻欧洲的代表处多以“台北”名义设立,如“驻法国台北代表处”。
此后,中国宣布召回驻立陶宛大使,并要求立陶宛召回其驻华大使,并将两国外交关系降至代办级。此后,中国对立陶宛实施了事实上的进口禁令、出口禁令和服务限制。(延伸阅读:《即将于立陶宛设立的“台湾代表处”,会是台湾外交的范式转移吗?》)
由于欧盟同一市场的存在,部分欧盟成员国的企业也因“非正式的二级制裁”受到影响,欧盟因此以集体名义参与到此次外交争端中来,欧盟委员会代表立陶宛向 WTO 提出投诉。包括美国、澳大利亚等其他国家则要求参与磋商。
除了向 WTO 提出投诉外,欧洲政界亦因此讨论反经济胁迫工具的使用。2023年10月,欧洲议会以压倒性票数通过《保护欧盟及其成员国免受第三国经济胁迫规则》(反胁迫工具法案),该法案中所定义的“经济胁迫”即指的是非欧盟国家试图通过实施或威胁实施贸易或投资措施,来迫使欧盟或成员国做出特定选择。(延伸阅读:《中欧双方高级经济官员互访,欧洲在贸易上施压中国》)
根据该法案的规定,执委会可以根据会员国、欧盟议会及其他经济联盟所提供的资讯进行职权调查;亦可依照受胁迫的会员国或企业的请求进行调查。
若经济胁迫确实存在,执委会将与实施经济胁迫手段的国家进行协商,并要求其赔偿因经济胁迫而产生的损害。若仍无改善,执委会可以采取限制特定企业进入欧盟市场与投标政府采购案;终止对特定国家的关税优惠,并课予额外关税等措施,以阻止该特定国家继续干扰欧盟经济体。
2023年10月,多家媒体均报导中国正放松对立陶宛的经济制裁,立陶宛国家电视台则报导称立陶宛与中国的双边贸易关系正在稳定。此前11月10日,立陶宛外交部长表示,立陶宛和中国官员正在讨论可能实现外交关系正常化的问题。
英国金融时报指欧盟在未动用反胁迫工具的情况下撤销投诉,证明中国对立陶宛的经济制裁不起作用。不过,立陶宛国家电视台此前则指出,立陶宛驻台的代表处最终使用了“立陶宛贸易代表处”的名义,且立陶宛外长没有会见访问立陶宛的台湾外长,这都证明立陶宛部分“退缩”了,尽管如此,立陶宛还是成功推动欧盟对华的外交政策走向更强硬的方向。
值得注意的是,欧委会1月24日公布了一系列措施,旨在防止敏感技术和关键基础设施落入“全球竞争对手”手中。尽管该计划没有提及任何具体国家,但这些举措出台之际,欧盟正致力于“降低”与欧盟最重要贸易伙伴中国的经济关系风险。(延伸阅读:《欧洲的两难——维护市场竞争还是与中国举国竞赛?》)
而1月26日,立陶宛国家电视台报导称中国已暂停向立陶宛公民发放签证,原因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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