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2·22」瀝心沙大橋被撞斷事故,造成5死1傷;南京「2·23」居民樓火災事故,已造成15人遇難44人受傷(截至23日24時通報,其中1人危重,1人重症);2月24日凌晨,一山東籍漁船在東海沉沒,截至當天中午,除4人獲救外,船上其餘8人仍然失聯,至今未見救援更新進展……
在最近接連發生的事故中,唯有江蘇宿遷幸運「躲過一劫」。2月20日晚,宿遷市第一人民醫院門診大廳頂棚大面積垮塌,時值下班時間,未造成人員傷亡。醫院工作人員稱,事故疑似因凍雨惡劣天氣所致。但民間更多質疑該醫院如何獲得代表國內建築行業工程質量最高榮譽的「魯班獎」。而在2023年,已經先後有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和齊齊哈爾市的兩座體育館因大雪壓垮屋頂,分別造成3人和11人死亡。
春節假期後復工第一週,中國大陸安全事故連發。一些網友感慨:「剛過完年這是怎麼了」「最近怎麼那麼多災難」。雖然據中國國家應急管理部通報:「截至2月17日19時,全國安全形勢總體平穩,未發生重大災害事故,較大事故起數同比下降75%。」
今年年初,針對造成近40人死亡的江西新餘「1·24」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習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其中提到「這是近期發生的又一起重大安全生產事故,要儘快查明原因,依法嚴肅追責,進行深刻反思」。這一指示還要求「進一步壓實安全生產責任,認真排查隱患,狠抓工作落實,堅決遏制各類安全事故多發連發勢頭」。可見中央層面認為已經出現了「各類安全事故多發連發」的趨勢。
此外,就在農曆新年之後的2月19日,習近平還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進一步提升基層應急管理能力的意見》,要求加強「黨對基層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進一步提升基層應急管理能力,推動應急管理工作力量下沉、保障下傾、關口前移,有效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結果,南京火災發生時間正值習發出指示後全國組織開展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期間,該行動原計劃在今年3月底結束。(延伸閱讀:《「動態清零」不可持續的原因,與官僚系統徹底缺失的道德責任》)
在上述事故中,南京火災事故無疑引起關注。據通報,2月23日凌晨4時39分,江蘇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雨花台區明尚西苑6棟發生火災。經初步分析,火災為6棟建築地面架空層停放電動自行車處起火引發,具體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
據央視新聞報導,受訪專家指出,此次火災之所以傷亡嚴重,有多個疊加因素:一是火災發生在凌晨,人們處於深睡眠狀態,對外界感知較遲鈍;二是架空層直接連通天井形成煙囪效應,使火情迅速向上蔓延;三是部分業主在天井堆放的雜物被點燃,引起局部猛烈燃燒,又通過窗戶引發室內火災;四是建築內部的常閉式防火門未能有效阻隔煙氣蔓延,使火和煙氣通過架空層門廳直接進入樓梯間,造成傷亡擴大。
更令公衆感到驚訝的是,人們發現,三年多來,南京本地媒體曾兩次曝光過這一小區內的電動車停放亂象。而此前的2019年,該小區就曾發生過電動車着火引發火災,牆壁上至今遺留着被火災燻黑的痕跡。
據《現代快報》2020年報導,有業主反映,許多電動車停放在單元門內,而樓棟架空層裏充電位置不夠,且沒有照明,不利於停車。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對此表示「頭疼」,稱物業目前主要靠引導和搬離(亂停放的電動車)。社區方面則表示,一方面積極宣傳引導和防範,加強巡查力度,開展飛線(亂接電線)專項整治,另一方面督促物業公司增設更多的充電樁等。
而據南京廣播電視台2022年報導,居民反映的問題轉向居民樓架空層消防設施不夠,有火災隱患。物業公司方面回應,架空層設計並非用於停放電動車,所以並沒有煙感噴淋設施,已請專業人士查看能否增設消防設施;街道辦事處也承諾,將利用現有的高空拋物探頭,對架空層的情況進行全覆蓋無死角監控,發現火情將進行處理。
近日,一位明尚西苑前業主在微博上表示,其曾以網上發帖、打市民熱線等方式反映投訴上述問題,街道和物業都曾回覆說會加強巡邏及管理,但之後的整改成效並不大。
就在南京火災發生後兩日內,寧波、南京、北京三地居民樓被曝出火情,不過均無人員傷亡。其中北京豐台一小區,系戶外獨立電動車棚內電動自行車起火。
2021年8月1日起施行的《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對高層民用建築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的,拒不改正則可處5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2023年4月13日,針對小區架空層是否可以停放電動車的網友提問,國家消防救援局辦公室回覆稱:高層民用建築的架空層內如果設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或安全出口,同樣不得停放電動自行車或為電動自行車充電,避免引發電動自行車火災,影響建築人員疏散安全。
顯然,這些規定未能真正落地,也並非地方政府消防工作重心。據官方報導,2023年6月,南京市2023年「十大民生實事項目」之一、「推動電動自行車車棚增設簡易消防噴淋設施保護面積38萬平方米」宣告完成。今年1月,南京市無水高層建築攻堅行動順利收官,234棟無水高層建築的火災隱患「全部整改完畢」。
去年,「4·18」北京長峰醫院火災事故後,國家消防救援局召開緊急視頻調度會,會議要求堅持「哪類場所火災多發就整治哪類場所、什麼問題突出就整治什麼問題」,結合本地實際迅速開展消防安全排查。這一模式延續至今。(延伸閱讀:《北京無新聞:長峰醫院大火後,媒體與社交平台失聲的8小時》)
但是,2024年1月中旬,一週內接連發生了河南南陽「1.19」學校宿舍樓重大火災事故、江西新餘「1·24」臨街店鋪特別重大火災事故,分別造成13死1傷、39死9傷。就此,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決定自當時起至3月底,在全國組織開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延伸閱讀:《內卷中國:習近平時代的「治理現代化」意味着什麼?》)
相關通知稱,通過集中開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練、大約談、大督導」行動,全面排查「九小場所」、多業態混合生產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突出風險隱患,嚴格落實整治重點要求(即重點解決違法違規施工作業和生產經營、安全疏散條件不足、違規設置防盜網和廣告牌三類問題),切實將壓力傳遞到基層單元,傳導到社會末梢,推動壓實最末端火災防範責任,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
自1月28日起,國家消防救援局派出10個督導組,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全覆蓋督導檢查,督促各地做好排查整治等各項工作。
但南京的火災事故就在這樣的背景下發生。其反映出,在日常管理情況日益複雜,各種長期問題不斷積累,基礎設施不斷折舊的中國,用運動式治理的方式排除安全隱患的效果也許正在不斷打折扣。
中共特性:沒問題吹毛求疵、無中生有,有問題搞一波運動,然後散場,該解決的問題還是沒解決
這篇本來就是 whatsnew,不是「深度」
還有一點比較容易忽視的是中國高層建築數量在過去20年急遽增加,相對應的消防救援器材卻並沒有同等地普及,包括超高層雲梯車等等。
不少住宅電梯的攝像頭嘗試結合影像算法限制電動車上樓,但因為算法不成熟影響正常運作而被關閉,又或是無法識別被拆下來的電池等。
這種運動式大整治相比於建立長期的習慣與規劃不需要太多額外成本與精力便能對上有交代。反過來說善戰者無赫赫之功,投入成本和精力到上述措施時往往也不能轉化為政績。在地方財政緊絀,經濟不景的當下,這類事情只會越來越多。
即使發生了這個事故,問題也還是無解。以前說是因為飛車搶奪(當然也有拉動消費內需和車貸金融的因素)以及交通亂象要禁摩。然而禁摩之後民眾的短途出行需求並沒有其它方式疏導,再加上超高密度居民小區的設計為公共交通系統帶來巨大壓力,結果就只剩下電瓶車這個唯一解(也是最優解)。以前倒還能通過摩托駕照對駕駛人作交通安全教育和規管,電瓶車成主流之後對兩輪車的規管就已經徹底失靈了。無牌無證誰都能上,毫無交規概念的馬路殺手隨處可見,再疊加改裝/電瓶強行續命/室內充電,可不就是一點就炸。規範停車不可能的,因為停車位不夠;不要室內充電不可能的,因為充電樁少且收費;不要改裝電池不可能的,因為窮所以不得不這樣。事情搞成現在這樣,還不如回到還沒禁摩的時候唉。
@EricChan,老公老公
為什麼總是出現事實、時間、錯字這些基本錯誤
明明是很好的報道,公信力都會大打折扣
讀者要怎麼相信端傳媒的中立、客觀、盡責
要愛惜羽毛
提出问题,但感觉只摆出部分现象,深度不够
@EricChan,好奇您的职业,知识面太丰富了
【新国标电动车人人喊打,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哔哩哔哩】 https://b23.tv/9fVPYU3
【新国标电瓶车真的合理吗?-哔哩哔哩】 https://b23.tv/WLcM5HH
因為人民的合理需求被產業政策壓制,為不合理的城市規劃讓步,錯誤政府決策的成本與責任被轉移到群眾身上。核心問題從沒得到解決。
「今年1月,南京市無水高層建築攻堅行動順利收官,234棟無水高層建築的火災隱患「全部整改完畢」。」
鏈接里的新聞是2021年的,請勘誤。
感謝讀者指出,抱歉是編輯失誤,已經訂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