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於2023年遭中國當局秘密拘捕,並於2025年被依「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日前台灣媒體自由時報報導,富察已於今年5月刑滿出獄,但因有附加刑1年,遭中國當局限制出境,暫時無法離開中國回到台灣。
「附加刑」是指富察在主刑之外,另被罰「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6月10日,國台辦被媒體問及富察出獄及出境情況,國台辦發言人張晗僅表示,對於李延賀案,「有關部門始終依法處理,同時依法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與富察家人維持聯繫管道的消息人士指,富察已獲釋。而陸委會表示,因顧慮家屬,不願回應案件情況。海基會則指,將依政府指示及家屬需求及時協處並持續關注,期待富察可早日返台。
媒體報導指,由於富察仍有中國戶籍,2023年前往中國處理除籍事務,出獄後因附加刑的緣故,目前無法離開中國,但台灣妻子可以赴中探視,也可以與家人團聚,「看起來人是自由的,只是無法離境」。
不過,BBC報導指,台灣作家、中央大學中文系助理教授胡川安是富察的好友,當他得知富察出獄消息後,曾透過各種方式聯繫他,但未收到回應。他懷疑富察「失去人身自由」、「如果不能聯繫,應該比較處於軟禁的狀態吧」。
長期聲援富察的關注小組在臉書發文,「不管未來如何,人能順利出來,就是好事。老天保佑。」並說,期待富察能盡早返回台灣。
富察是誰?
富察的漢名是李延賀,1971年生於遼寧省岫岩縣。曾任上海文藝出版社副社長,因與台灣妻子結婚而移居台灣,並在台灣出版人郭重興的邀請下,於2009年在讀書共和國集團旗下,打造以「八旗文化」為名的出版品牌。
他曾出版許多中國歷史和政治題材書籍,部分被視為中國禁書,包括美籍華人裴敏欣的《出賣中國:中共官場貪腐分析報告》、何清漣的《紅色滲透》、日本學者熊倉潤的《新疆——被中共支配的七十年》等。除此之外,八旗文化一系列強調去中心化與多元主義的內亞史、中國史與世界史出版物,儘管無關政治,仍挑戰了中共提倡的漢族中心史觀與「正統黨史」。其身作為一名中國籍人士,旁人多擔心他往返中國的安危。
富察於2013年取得台灣居留證,為正式取得公民身份,他在疫情趨緩後,於2023年3月19日返回中國辦理戶籍撤銷手續,並且探視家人,卻在3月21日在上海被中國國安人員秘密拘捕。
在消息未公開前,他的家人曾私下請求前總統馬英九的協助,希望趁馬英九赴中祭祖時可以協助,並向國民黨求援,皆無下文。由於富察處於「失聯」狀態,家屬及八旗文化在未得到明確訊息前都靜默,不予積極回應外界詢問。
2023年4月20日,作家貝嶺在臉書發文才讓消息曝光,其他作家也陸續在社群網站上表態。
陸委會當時表示,「尊重家屬意見與想法,不便公開」,迴避談論細節,僅表示與家屬保持密切聯絡,且「人是平安的」。有部分聲音批評貝嶺不尊重家屬想法,他後續因而撤文。
但有熟悉中國政權的八旗作者、富察友人們要求中國當局早日釋放富察,並發出連署,最初有包含汪浩、矢板明夫、王丹等以研究中國的學者、作家、記者為主要連署成員。後續關注小組也成立臉書粉絲頁,持續發出富察的相關消息。
時任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在2023年5月17日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上海市國家安全局依法對涉嫌從事「煽動分裂國家犯罪活動」的犯罪嫌疑人李延賀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相關案件進一步辦理中。
同年9月,此前遭控台諜判刑獲釋的台商李孟居與作家李昂等文化界人士舉行記者會,聲援並要求儘速釋放富察。
時隔兩年,中國官方一直未透露有關富察的消息,直到2025年3月17日,國台辦才首次針對此案指出,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已於該年2月17日一審公開宣判富察案,但未提到具體求刑的判決結果。直到3月26日再度被媒體詢問,才對外證實刑期,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李延賀有期徒刑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萬元。刑罰執行期間,有關方面將依法保障當事人及家屬各項權益。
八旗出版社當時發表聲明稱,「八旗同仁感到非常難過。唯獨萬幸的是,現在我們至少能為這段等待加上個期限。」

附加刑執法標準不一
目前外界更為關注,富察能否在一年後附加刑滿後返台。
台灣NGO工作者、文山社區大學學程經理李明哲接受端傳媒訪問表示,中國宣稱「依法行政」,但中國當局對法律的解釋非常寬。他與富察、李孟居都有附加刑,但他刑滿後就能夠馬上回來台灣,而李孟居刑滿後卻因附加刑被限制在中國而無法馬上返回台灣。他認為這凸顯了中國對法律的執行和解釋權非常寬廣,沒有一致標準。此外,富察還有中國戶籍,中國當局仍可能對他實施「邊境控制」,不讓他出境。
李明哲於2017年3月赴中國訪友,卻遭中國當局以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拘捕。家屬與民間團體大動作召開記者會救援,並向聯合國強迫失蹤小組(WGEID)遞交案件獲得受理。同年11月28日,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李明哲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附加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李明哲於2022年4月刑滿出獄返台。
在對附加刑的解釋上,台灣的解釋為褫奪公權,即被剝奪應考試跟服公職。不過,中國的附加刑定義是剝奪政治權利,李明哲說明其定義廣泛,「參與公眾事務就叫政治權利,曾發生中國的政治犯在網路上面發言、公開接受媒體訪問都被定義為政治權利。」
由於李明哲的妻子李凈瑜曾多次赴中探視,未來台灣家屬到中國是否能順利探視?李明哲表示,中國當局稱可以讓富察的妻子前往探視,但這本來就是富察的權利。他說,當時李凈瑜的台胞證被無理由廢止,每次前往中國得拿單次證明才能出入境,在中國更被限制行動自由。李明哲說,不確定富察的妻子未來會面臨什麼情況。
陸委會在6月9日公布今年1至5月台灣人赴陸失聯、被留置盤查、涉及中國大陸刑法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案件數,累計有85人。2024年相關案例總計55人、2025年總計221人。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表示,在中國涉及違反當地法律或是宗教傳教,都有可能成為對岸「扣人」的理由,例如台灣一貫道信徒赴陸被拘禁,原因是一貫道被中國當局列為邪教組織;也有台灣公務人員前往中國大陸被盤查案例。陸委會因而呼籲台灣人赴陸要注意人身安全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