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災民近日正按法例爭取召開業主大會,惟居民聯署發起人的前法團管委江祥發,自昨日(14日)起失聯。消息指,江氏夫婦涉詐騙被警方拘捕,警方則證實,昨日於元朗區拘捕一男一女。
自昨日起,宏福苑的街坊群組就傳出江祥發與太太兩人失聯。《法庭線》記者昨午4時半曾到江祥發寓所拍門,發現住所鐵閘未有拉上,惟無人應門。報導引江的鄰居指,昨午兩時許,曾聽見江的單位內有兩人對談,對話像有人到場找江,但他未見警方上門。
至今早(15日)11時許,本地傳媒陸續披露警方已拘捕二人。警方回覆《端傳媒》查詢指,早前接獲報案指,懷疑有公司騙取政府「百分百貸款」。經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調查後,昨日(14日)於元朗區拘捕一名本地男子及一名本地女子。兩人年齡介乎62至64歲,涉及罪名包括「串謀欺詐」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兩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1A隊調查。
綜合消息指,江祥發及其妻子張若蘭同為「藝鍶室內設計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江祥發曾於2022年期間向銀行申請「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涉虛報2020年1月至3月間的營運收入,並以「股東注資」等入數紀錄虛報為營業所得。TVB報導指,大部分貸款其後被人以現金方式提取,部分被轉賬至江祥發的個人户口。

江正爭取限期前召開業主大會 被《大公報》跟蹤
大火發生至今,江祥發一直收集宏福苑業主聯署,要求召開業主大會。早前,港府於大火後首次引用條例,解散了大埔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時任管理委員會,再委任華懋旗下的「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為法團管理人。其後,宏福苑居民一直要求合安舉行業主大會,曾有逾400業主聯署,惟「合安」指相關資料未符法定要求,現階段不作安排。
4月29日,包括江祥發在內的業主聯署發起人,親身到合安辦事處遞交聯署。當時聯署人數達247戶,佔整體逾12.45%,超出法例訂明5%的召開門檻。聯署要求合安根據法例在5月13日或之前發出開會通知書,45天內舉行業主大會。 按《建築物管理條例》,法團管委會主席須在收到要求後 14 天內,就業主所指明的事宜召開業主大會,並在收到要求後的45天內舉行該業主大會。
不過,合安於限期前最後一天(13日)發信回應業主聯署指,宏福苑面對「特殊情况」,法定時限未必足以核實業主身分、尋找開會場地等,故會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延長時限。江祥發當時回應指,合安過去14天並無就所述困難與業主接觸,並質疑合安申請延期開「壞先例」。
未料,江翌日隨即被捕。

家住宏仁閣的江祥發一直積極接受傳媒訪問及公開發言。他曾以宏福苑法團第十二屆管委會委員身份,出席第三輪宏福苑大火獨立調查委員會聽證會並作供。在聽證會上,就授權票安排及棚網安全證書問題等接受盤問,他在聽證會上一度揭露,宏福苑工程顧問公司「鴻毅」提供的報告上,出現已離世兩年的註冊檢驗人員的簽名。
席上他表示,火災留下不可磨滅的烙印,包括江的太太在內的很多街坊,都要看心理學家與精神科醫生。他又指出,自己在大火前已再三提醒執法部門,「如果早啲做,火災可以避免,我盡咗能力,只可講聲好無奈」。
然而,江祥發亦引來意外「關注」。上月3日,《大公報》以A3全版報導江祥發收集500名宏福苑居民聯署,質疑其聯署可信度。報導中的相片顯示該報記者正跟縱江祥發接受傳媒訪問。而社交平台連月亦有新註冊的帳戶,指控江祥發發起聯署的動機,又「抹黑」江為前《蘋果日報》記者。
輿論憂百分百貸款成「口袋罪」
百分百貸款是港府於疫情期間,協助中小企及失業人士而推出的紓困措施。貸款由政府百分百擔保,最高貸款額為27個月薪金及租金總和,上限900萬港元。
近年警方屢次以「經濟罪行」拘捕積極發言的市民,輿論早有憂慮本地執法手法與中國公安愈行愈近。早於15年前,中國著名維權藝術家艾未未曾因涉嫌經濟犯罪而受到調查。
曾因同樣「涉嫌詐騙百分百貸款」被捕的建築工程商人潘焯鴻,今午在社交媒體上載一張「詐騙百分百貸款 變咗萬能Key」(按:「萬能Key」即可套用進不同場境)的製圖。

潘焯鴻是曾揭發港鐵沙中綫偷工減料的吹哨者、建築工程商人,曾成立「中科監察」監督香港的公共工程安全。去年5月曾揭發大埔宏福苑使用不合規格棚網,多次在社交媒體拍片、發電郵予政府部門無果。宏福苑大火後,潘焯鴻曾表明要求徹查火災責任,並表明不滿聽證會的作供證人及證供截止報名時限過早。
不過在今年3月18日,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前夕,警方以涉嫌「串謀欺詐」罪拘捕潘焯鴻、其妻子及4名公司員工。案情指,潘焯鴻透過外科口罩製造公司諾翹(Lockill)申請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下的「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詐騙匯豐銀行約600萬港元。
潘焯鴻被扣留調查約兩日後獲釋。潘獲釋後指,自己沒被起訴。他其後在社交媒體發帖,一改態度指,「政治問題就留待偉大同志處理」,文中又提及他留意到「李家超年底前落實香港配套國家十五五的規劃,我是願意積極參與和對香港作出更大的貢獻,希望往後種種問題能夠漸漸解決。」而他表明將不會就宏福苑獨立調查呈交書面證供。
獨立法律研究員黃啟暘表示,香港終審法院於2022年裁定詐騙罪不需要證明不誠實(dishonesty),但控方仍然要證明被告知悉或相信自己所言屬虛假。就串謀詐騙一罪,細節上未必非黑即白,如被告是否真心相信股東注資為營業額?貸款機構是否解釋何謂「營業額」?股東注資款項是否無用於營運用途?不過黃指出,一切要視乎實際案情,難以憑空而論。
「在香港生活真的很匪夷所思。」
對於法團管理人「合安」以「要核對連署簽名、包括查冊」為理由申請延長時限一事,宏志閣居民陳先生狠批做法拖延時間,「合安根本就站在政府那邊」。
江祥發被捕消息發出後,更引來宏福苑居民嘩然。今天本是宏福苑唯一一幢沒被大火焚燬的大廈宏志閣的第二次上樓日,有陪伴街坊上樓的同住友人向傳媒回應江祥發被捕時,重提大火期間亦有民間義工被指質疑,有沒有問題都是當局說了算:「我只可以話,現在這個社會都是有病,我只可以說。」
「在香港生活真的很匪夷所思。」另一名不願具名的宏福苑街坊向《端傳媒》嘆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