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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開除李貞秀黨籍,台灣首位陸配立委就職70天落幕|Whatsnew

她的70天任期,從第一天起就籠罩在國籍爭議、行政部門全面抵制,以及共諜案起訴書的陰影中。

民眾黨開除李貞秀黨籍,台灣首位陸配立委就職70天落幕|Whatsnew
2026年3月29日,台北凱達格蘭大道,民眾黨舉行「戰!329上凱道討公道」集會,聲援前主席柯文哲,立委李貞秀出席並站在台上。攝:陳焯煇/端傳媒

4月13日下午,台灣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會一致決議開除不分區立委李貞秀的黨籍,即日起生效。依據不分區立委制度,喪失黨籍即喪失立委資格。從2月3日宣誓就職算起,李貞秀的立委生涯僅持續70天。

民眾黨中評會聲明列出四項違紀事實,其中最受矚目的一項是:李貞秀在4月7日的會議上「明確將辭任不分區立委作為對價,要求獲取特定金額補償」。中評會認定此舉「嚴重毀損國家公職之倫理」,經黨團總召陳清龍規勸後仍堅持以「獲取金錢」為辭職前提,構成開除黨籍的理由。

李貞秀稍晚在臉書發表聲明表示,基於顧全大局,她接受中評會除名處分,也不會提出任何法律訴訟或仲裁。她回應,中評會所稱「自願以辭職交換利益」的說法,完全背離事實。

李貞秀表示,她不會拿一分錢,也不會求任何職位。她說,堅持做滿一個會期,是為向社會證明陸配立委具備問政能力與正當性,「這是一份對制度與族群的責任。」她可以「接受處分,但不能接受不實指控」。

據報導,下一順位的遞補人選為不分區名單排名第16的許忠信,英國劍橋大學法學博士、國立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曾任台灣團結聯盟第8屆不分區立委,是民眾黨現有候補立委中唯一具國會資歷者,就任日期待定。

李貞秀是台灣第一位具陸配(中國大陸配偶)身分的立法委員。她的70天任期,從第一天起就籠罩在國籍爭議、行政部門的全面抵制,以及一份共諜案起訴書的陰影中;最終卻是黨內紀律問題為她的立委生涯畫下句點。

2026年2月3日,台北,陸配李貞秀於立法院宣誓就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後,與親友合照留念。攝:陳焯煇/端傳媒

從國籍爭議到空氣質詢

李貞秀1973年生於中國湖南省,20歲因婚姻來台,1999年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2023年參與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海選,排入名單第15名。2026年2月3日,依民眾黨「兩年條款」遞補就職。台灣立法委員任期一屆為四年,但政黨可能因提供黨員歷練等動機,要求不分區立委僅履任一半年限。

李貞秀的國籍爭議在就職當天即爆發。內政部主張,依《國籍法》第20條,擔任公職須放棄外國國籍以落實「單一效忠」。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後來在3月23日的內政委員會中進一步指出,李貞秀「唯一一份放棄中國大陸戶籍的證明是在2025年3月」,依兩岸條例第21條須設籍滿十年才可參選,質疑她的參選資格起算點。

台灣首位陸配立委李貞秀就職,國籍爭議未解
李貞秀稱赴中國大陸放棄國籍遭拒,內政部指若屆期未完成,依法應解職。

在野黨的反駁直指法律適用問題。國民黨與民眾黨立委主張,依《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兩岸關係應優先適用特別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而非將大陸地區人民視為「外國人」的《國籍法》。他們強調,中國實務上不接受陸配放棄國籍,台灣政府的要求是「強人所難」。

法律爭議迅速轉化為議場上的實質對抗。行政部門全面拒絕接受李貞秀的質詢、拒絕提供資料,官員與召委一律稱呼她為「李貞秀女士」而非「委員」。3月16日的內政委員會上,她對著空的備詢席質詢社宅政策10分鐘,無人回應。

4月7日的施政總質詢中,行政院長卓榮泰走上備詢台,但全程只對著立法院長韓國瑜說明行政院「沒有義務接受一位不具備合法資格的國會議員備詢」的立場,隨後以手勢示意內政部長劉世芳、陸委會主委邱垂正留在座位上,不進入答詢程序。李貞秀獨自站在質詢台上發言約15分鐘,被媒體形容為「空氣質詢」。

從直播失言到黨內逼宮

國籍爭議在3月下旬因徐春鶯案而急遽升溫。3月26日,新北地檢署依《反滲透法》等罪起訴曾列入民眾黨不分區安全名單的陸配徐春鶯。據中央社報導,起訴書指,2019年起徐春鶯受中共民政部海峽兩岸婚姻家庭服務中心主任楊文濤指示,推動陸配爭取不分區立委席次。起訴書附表記載:2024年3月,徐春鶯將李貞秀的資料傳給中共民革上海市委統促會副主任孫憲;同年11月,孫憲詢問「李貞秀接班應該沒問題了吧?」2025年8月,孫憲又稱「不管李貞秀能不能上任,動作一定要做」。

國籍爭議之外,壓垮李貞秀的是她在民眾黨內部引爆的連串風波。3月下旬,李貞秀在個人直播中指稱,新竹市長高虹安曾拿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700萬元。高虹安隨即駁斥,李貞秀亦道歉稱因「情緒激動、資訊混淆」而失言。民眾黨中央委員會認定其言行觸犯黨的「正直誠信原則」,決議送交中評會裁處。她亦被指為高虹安助理費案的檢舉人之一。

黨內反彈迅速擴大。3月31日,曾任民眾黨團總召的苗栗縣副縣長賴香伶公開發文,稱李貞秀上任至今「不僅未達標準,相關發言屢屢爭議徒生」,要求她「知所進退」。黨主席黃國昌隨後表示賴香伶的發言是「很多黨員共同的心聲」,並在4月13日中評會開會前直言,被問到李貞秀是否達到民眾黨對公職的標準時,回答「沒有」。

報導,柯文哲與黃國昌都曾分別與李貞秀密談,勸她主動辭職,但李貞秀以「五個孩子要養、沒有立委工作生計恐有問題」為由拒絕。中評會3月30日開會時,有委員明白建議她辭職,李貞秀當場回應「不可能」、「我現在不是辭職的時候」,並表示若遭開除黨籍將提起訴訟。

最終導致中評會開鍘的關鍵,是4月7日會議中李貞秀主動提起的「對價」問題。據民眾黨聲明,李貞秀在該次會議上明確要求以辭職換取特定金額補償,經黨團總召陳清龍規勸仍不改立場。中評會據此認定其「將公職職務交易化」,依《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32條及第36條,以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的決議通過除名處分。

陸配參政權:從「參選合法」到「就職卡關」

李貞秀的案例並非孤例。2025年8月,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村長鄧萬華因未放棄中國國籍遭解職,成為全台首位因國籍問題被解職的陸配公職人員。全台另有4位陸配村里長面臨同樣處境。據端傳媒此前報導,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被問到陸配是否實質上已無法擔任公職時,回應:「目前來講,我想很可能就是這樣的結果。」

爭議的結構性困境在於:依《兩岸條例》第21條,陸配在台設籍滿十年即可合法參選;但當選後就職時,《國籍法》第20條要求放棄外國國籍。陸配因此陷入「台灣政府要求放棄、中國政府不給放棄」的死結——中國法律規定須定居「外國」才能申請放棄國籍,但北京不承認台灣是國家;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大陸地區亦非外國。李貞秀本人曾展示機票與文件,證明她曾飛往湖南省嘗試放棄國籍,但當地公安局以「台灣不是外國,不能辦理」為由拒絕受理。

陸配村長國籍風暴:鄧萬華解職案引發台灣政治與法律角力|Whatsnew
此次爭端,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是否等同於台灣《國籍法》中的「外國國籍」。

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蘇彥圖曾指出應保障陸配參政權,但亦認為需兼顧公職人員對國家的忠誠,建議可限制陸配擔任「不涉及國家機密」的職務。高雄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正根則建議修訂《兩岸條例》,讓陸配只需聲明放棄中國籍並簽名具結(承諾)即可。

在制度面上,內政部已於2025年11月底公告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15條,新增候選人登記時須具結未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未領用大陸地區護照及不具其他國家國籍等規定,最快2026年地方選舉即可適用。這意味著,未來若仍保有中國戶籍或護照,將無法在登記階段通過具結——李貞秀式的「參選合法、就職卡關」困境,在制度上可能不再出現,取而代之的是在候選人登記階段即被排除。

2026年2月3日,台北,陸配李貞秀於立法院宣誓就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後,並接受傳媒訪問。攝:陳焯煇/端傳媒

70天問了什麼

在國籍攻防與黨內風暴佔據媒體版面的同時,李貞秀在這70天的問政範圍,比起她被捲入「國籍」漩渦來的更廣泛。

3月13日的立法院院會,她以「五個孩子的媽媽」身分針對「剴剴案」兒虐悲劇發言,要求行政院檢討出養制度與保母退場機制。3月16日和23日的內政委員會中,她反覆追問社會住宅從13萬戶縮水至4萬戶的政策跳票,質疑林口社宅上百戶閒置而候補排到1400多號,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人事費用四年暴增兩倍。她亦持續追擊內政部苛扣全台五位陸配村里長年終事務費。

4月7日的總質詢中,她批評行政院打詐預算從13.9億暴增至73.5億,但2025年詐騙財損從前一年的502億飆至893億元,質疑「拿去打詐還是養詐」;並追問《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公布已逾四個月,該署仍未成立。4月8日,她在內政委員會說明民眾黨《選罷法》第26條修正草案;4月9日,她在司法及內政聯席會議上質詢檢察總長被提名人徐錫祥,同日另一場內政委員會中,她向交通部質詢蘇花安工程進度與原住民土地徵收補償標準。

這些質詢全部在行政官員「不答不理」的狀態下完成。為突破困境,在野黨立委甚至動用議事規則中的「聯合質詢」,將時間借給李貞秀共用,但遭綠營立委抗議是「合法掩護非法」。唯一的例外是陸委會主委邱垂正,他透過向召委「報告」的方式重申政府立場,但並非針對她的質詢內容進行實質業務答詢。

而在3月16日的內政委員會上,李貞秀在會議尾聲說:「我接下來開始叫劉世芳『女士』。」以執政黨的邏輯反擊稱謂問題。4月7日總質詢的結語中,她宣誓「唯一效忠中華民國」,並感謝立法院長韓國瑜保障其問政權益、感謝黨主席黃國昌「將新住民當成自己人」。

六天後,黃國昌在中評會做成決議前,公開表示李貞秀未達公職標準,但未表示是否開除黨籍;同日,中評會隨即將她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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