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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偉平案」二審:一場對中國民營企業家的有罪裁定

10億元人民幣,遠洋捕撈,與淪為口袋罪的涉黑罪。

「李偉平案」二審:一場對中國民營企業家的有罪裁定
中國民營企業家李偉平。網上圖片

這是一場來之不易的二審審判。

上訴人包括河南省民營企業家李偉平及其妻子、兄弟姐妹、侄子外甥、生意合作伙伴等在內的共計31人。

這個案件被稱為「李偉平案」。據河南省洛陽市西工區法院於2023年6月下發的一審判決結果,一號被告李偉平因組織、領導黑社會組織罪等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罰金125萬元,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李偉平的多名親屬也因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名,被判處五年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這其中包括李偉平70歲的姐姐李秀芝,和兩名指控時年僅11歲和13歲的外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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