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時學習英語,要學「時態」,什麼「過去式」、「現在式」、「將來式」,還有「過去將來式」⋯⋯老師說得簡單,說現在的事就是現在式,過去的事就是過去式,諸如此類,但我聽來,都是難以理解:究竟何以判斷一件事情的真正完結呢?這簡直是我對時間哲學的第一課。後來,聽人談起香港流行音樂,類似的詭異感覺又回來了,明明音樂還在流,音樂人還在行,談流行音樂卻總是像處之於過去式時態,而漠視香港流行音樂的現在進行式。
在香港,還是有人正在努力,想讓香港的音樂繼續流行,「搶耳音樂廠牌計劃」(下稱搶耳計劃)便是一例。這計劃由香港文藝復興基金會策劃,「創意香港」贊助,從2016年開始,透過公開招募及試音演出,吸引了本地125個音樂單位報名,最終選拔出12個音樂單位。這些選拔出的音樂單位,在計劃中可以與資深音樂人配對成師友,並參加一系列廠牌營運工作坊,參與「搶耳巡演」。到了今年,搶耳計劃又把重點放於國際,再一次串聯6個本地原創音樂單位,與4個本地資深音樂單位配對成師友,並且安排他們到首爾、慕尼黑、廣州、三藩市各地交流表演。搶耳計劃之所以值得一談,在於它抓住當下音樂產業正在進行的兩個重要課題:獨立廠牌與工業生態。

搶耳計劃撇開了對傳統音樂產業的迷思,直接與音樂單位談如何眾籌、處理版權和版稅,以至於如何管理表演事業,的確是一次適時的嘗試,視之為嘗試,是因為這種創意勞動,其實也是在發展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