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我所隸屬的劇團邀請了日本小說作家村上春樹的中譯者賴明珠來港主持講座,香港文化中心的演講廳坐滿了村上的讀者,他們湧躍發言,爭相表達他們對村上文字的喜愛,其中一人的發言令我印象深刻,至今仍樂於常常引述。
背景脈絡大約是與會者互相交流為何那麼喜歡看村上的小說,一名二十出頭的男孩站起來侃侃而談,最核心的意義大抵是:「從來沒有一個作家的作品可以令我這樣投入。我覺得村上的主角很像我,不!村上根本就在寫我,寫我的生活,寫我的想法和行為!」
記得當時我幾乎立即和劇團的導演相視而笑,我們當然都明白這位讀者在說什麼。我記得我還輕聲和導演說:「難怪今天來的女孩子那麼少了。」心底裡的話則是:即使來了,本來未至於討厭村上的她們,也很可能被這類男讀者的言論反彈,對相關品味萌生一定反感。
要區分色情(pornograghic)和情色(erotic)文學其實也不困難,前者旨在勾起讀者性慾但不負責安放,後者則有處理、導向,以至提升。情色一定要有美學,色情不一定要有美學,甚至通常無法通過審美一關。故此,嚴格來說,情色文學才算是文學,色情只是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