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解決問題,得先指出問題所在;要改革制度,得先了解改革目標是什麼。問題找不出,目標未明確,卻去討論改革的細節,是本末倒置,也是耐人尋味。
香港交易所(港交所)和證監會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於六月聯合公布的《建議改善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上市監管決策及管治架構》諮詢文件,45頁的枯燥文字裡找不到香港金融市場亟需改善的弊端,也看不見改革預期會達到的效果。佔了絕大部分篇幅的,是證監會如何直接參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決策過程的安排細節。
改革背景不明不白,聯交所拱手讓予證監會的,卻是左右上市申請的重大權力,難怪引來業界的強烈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