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生你的時候,要忍受身體上的極度痛苦。 因此,分娩之後需要休息。又因為照顧初生的你,媽媽爸爸最好暫時放下其他工作。可是,問題來了,在家湊仔不返工,他們的老闆會高興嗎?家裏的開銷又從哪裏掙來呢?
於是,各國政府規定了有薪產假:媽媽(有時候也包括爸爸)可以有段時間在家休息,陪你健康快樂長大,而她們的老闆必須照樣發薪水——不高興也要發。
但是,正如各國寶寶說的語言不同,各國政府規定的產假長短也不一。大致來說,北歐國家產假最長,比如瑞典的媽媽生孩子之後可以休息14個月,工資照拿,之後還可以選擇繼續陪你玩13個星期不上班,但是不拿工資。中國大陸的媽媽可以帶薪休假六個月,香港只有十個星期,而台灣更短,八個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