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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黎廣德:鉛水五宗罪 管治大倒退

鉛水問題看似千頭萬緒,其實關鍵在於一個死結……

黎廣德:鉛水五宗罪   管治大倒退
受鉛水影響的紅磡邨居民,需到臨時街喉取水。

鉛水事件越演越烈,從公共屋邨蔓延至私人豪宅。政黨如獲至寶,紛紛與政府鬥快驗水,雖然這印證了民選政制的監察功能,但為了香港長遠利益,便必須用全盤以至全球視野檢視問題,才能治標治本。

在重金屬之中,鉛較易開採、較便宜,亦因此是自古以來廣泛使用的金屬,但人類社會對鉛的禍害認識很晚。例如在上世紀70年代以前,鉛水管還在世界各地普遍使用。從80年代起,很多科學研究確認鉛對人體健康特別是兒童腦神經發育的危害——兒童血鉛含量每分升中提高10微克,便會令智商下降3至4點。

現代人攝取鉛分,過去大部分是從汽車廢氣及環境塵粒而來,但隨着發達地區禁用含鉛汽油和含鉛油漆以後,食水佔鉛污染的比重越來越高,香港亦不例外。因此,世界衛生組織在1993年發出指引,建議飲用水含鉛量不高於每公升10微克,歐盟也在1998年更新過去50微克的舊標準,要求所有成員國在15年內(即2013年)符合10微克的新標準。英國國會在1997年特別為食水含鉛問題做了一項全國研究報告,決定不惜耗資近千億港元更新喉管設備以跟隨歐盟標準,因此今天英國住戶食水含鉛不合格的比例低於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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