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判刑,「首要份子」戴耀廷囚10年最重,其余被告最低4年2个月|Whatsnew

「我爱香港,Bye-bye!」「We will survive.」「由衷希望你都有勇气面对自己、继而打开自己」
2024年11月19日,“47人案”判刑,众被告由囚车押送到法院。摄:林振东/端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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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法》最大案、民主派初选47人案中,45名罪成被告今日(11月19日)上午10时于暂代高院原讼庭的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 从2021年1月6日被告被抓捕、首次提堂至今,案件已处理接近4年。 此为“颠覆国家政权罪”首案。

今日开庭仅10余分钟,法庭宣读众被告刑期,他们被判囚4年2个月到10年不等; 法官又指不打算在庭上读出判刑原因,判词已刊载于司法机构网页,及后于上午10时29分散庭。

被视为“首要分子”的戴耀廷判囚10年,其余三位“首要分子”区诺轩判囚6年9个月、赵家贤判囚7年、钟锦麟判囚6年1个月。

其余人士被视为“积极参与者”,判囚4年2个月至7年9个月不等。 其中认罪被告的刑期在4年2个月到5年7个月不等,不认罪被告在6年6个月到7年9个月不等。

2024年11月19日,47人案判刑,旁听市民离开法院时哭泣。 摄:林振东/端传媒

新界东参选人、“墨落无悔”发起人之一且不认罪的邹家成判囚7年9个月,为第二重;“三投三不投”发起人且不认罪的吴政亨判囚7年3个月;新界东参选人且不认罪、不求情的何桂蓝判囚7年;卫生服务界功能组别参选人且不认罪的余慧明,新界东参选人且不认罪的梁国雄,新界东参选人且不认罪的林卓廷判囚6年9个月。

保安局长邓炳强指,判刑已经反映罪行严重性,当局会研究个别被告刑期再考虑是否上诉。 中国外交部则表示,任何人不能以民主为借口,逃避及破坏法治,并强烈反对某些西方国家意图抹黑香港法治。

47名被告因组织或参与2020年7月的民主派初选,被控《国安法》“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31人认罪、16名不认罪,最终仅两人脱罪。 他们为香港公民社会中不同政治光谱的政治人物,包括活跃政坛多年的泛民主派、呼声渐高的本土派、社运或工运领袖、政治素人;也包括法律学者、记者及商人等。

《国安法》列明,对于首要或者罪行重大分子,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24年11月19日,47人案判刑,排队旁听市民。 摄:林振东/端传媒

有辩方代表求情时曾提出,颠覆罪的刑期分级制并不适用,因为案件是以「串谋罪」、而不是《国安法》控罪定罪。 他们认为法庭判刑时应以普通法原则,根据《刑事罪行条例》,按被告参与程度、罪行严重性判刑。

最终,法庭认为本案涉及串谋,因此《国安法》22条的处罚类别(三个刑期分级)并不完全适用,但可作为参考。

另外,对于戴耀廷代表律师指,法庭不应审视《国安法》前的行为,因它们在当时并不犯法,法庭对此表示接纳,但指出被告在《国安法》后自愿并继续参与初选计划。 为了评估案件严重性和各被告角色等,法庭不能不审视检控期前的事实和情况,但强调被告不是因为个别在《国安法》前的行为被判刑。

判刑重点:首要分子、积极参与者? 量刑起点如何决定?

本案中,控方指宪法学者戴耀廷所提出的“35+公民投票计划”,目的是通过选出最有胜算的候选人参与官方选举,取得立法会70席中过半数的议席;初选参与者同意,成功取得立法会多数之后,会以“无差别否决预算案”相要挟,要求政府满足2019年反修例运动提出的“五大诉求”。

根据基本法第50到52条的规定,若立法会否决预算案,特首可解散议会,若重选后的议员否决同一份预算案,特首就必须下台。控方指,初选参与者明知道政府不可能满足“五大诉求”,故初选参与者是决意触发“前所未有的宪制危机”,颠覆国家政权。

其中,国安法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非法手段要件即滥用《基本法》赋予议员的反对权、无差别否决预算案;而由于所检控的罪名还有“串谋”,控方所指的计划实际上有无实现,都不影响定罪。

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陈仲衡、李运腾会如何考虑被告参与程度、罪责、求情内容,以及大部分众被告的判刑分级、刑期轻重、关柙长达约1360天后的剩余监禁日期揭盅。

2024年11月19日,47人案判刑,法院外记者区。 摄:林振东/端传媒

法庭指订出每名被告的量刑时,已考虑过谋划的非暴力性质。 “首要分子”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的量刑起点是15年监禁,钟锦麟为12年。 由于4人较早期认罪,均可得三分一刑期扣减。 而区、赵、钟因“协助控方在审讯中作证、对法律无知及过往在公职服务上有贡献”,获再扣减刑期。

根据《国安法》第33条,被告若“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案件”,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最终,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三人均减刑49-55%,在众被告中减幅较大。 2023年开审时,3人与商人林景楠转为控方证人作供,4人求情时均有要求套用33条减刑。 林景楠最终减刑仅22个月。

被控方指为“初选组织者”之一的吴政亨,法庭视其为“积极参加者”,量刑起点为7年6个月,最终法庭认为他可能受戴耀廷“误导”,扣减3个月刑期。

法庭认为杨岳桥在公民党积极行事,具领导地位,以8年作为监禁起点,最终因他早期认罪和公职贡献扣减35个月刑期。 《墨落无悔》声明书发起人邹家成、张可森、梁晃维则被法庭视作比其他同为初选候选人的被告更积极,以8年为量刑起点。 其余被告量刑起点为7年。

2024年11月19日,47人案判刑,各国驻港领事到法院旁听。 摄:林振东/端传媒

14名不认罪的罪成被告的减刑幅度有限——不认罪不求情的何桂蓝未获任何刑期扣减外,其余被告只减刑3-6个月。

部分被告求情时,曾向法庭建议其判刑分级、建议量刑、因认罪而有三分一刑期扣减等等。 例如戴耀廷的代表律师指,他是「其他参与者」,建议量刑起点为3年,认罪后扣减至2年。 亦有部分被告陈情时并无说明相关建议。

对于部分被告以罪行的“不可能性”为求情理由,法庭拒绝接纳辩方认为谋划必然失败,因此应从轻处罚的说法;接纳“对法律无知”的理由对部分被告适用,但对律师背景的戴耀廷及杨岳桥则“显然并非如此”。

《国安法》后,国安罪行囚犯在庭上和狱中的减刑情况有所改变。 Telegram煽动案被告吕世瑜于2022年承认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原获法庭从判囚5年半减刑至3年8个月。 但控方指其刑期须受限于最低刑期,法庭后改判被告囚5年。 2023年8月,吕世瑜上诉至终审法院被一致裁定败诉,法官指国安法为刑期订立上下限“具强制性”,除非符合国安法的减刑情况。

而23条《维护国家安全法》通过后,《监狱规则》亦有更改,以往在狱中行为良好或可再扣减三分一刑期、可提早获释,但国安囚犯须证明不会不利国安才可获减刑。

O.P. Jindal Global University法律学院法律及国际事务学、港大法律系前教授戴大为(Michael C. Davis)形容,“与《国安法》法例比较,是次刑期为中等程度; 与被告行为事实比较,是次刑期严重。 (Compared to the provisions in the NSL these sentences are in the mid-range. Compared to the facts of the defendants’ behavior the sentences are severe.)”

2024年11月19日,47人案判刑,西九法院外警备森严。 摄:林振东/端传媒

戴大为向端传媒解释,不能忽视被告被判囚,仅因他们组织初选,并计划在胜出后利用《基本法》规定的策略向政府施压,以履行《基本法》的承诺,而这在其他司法制度中是“正常政治(normal politics)”,候选人对社会有强烈责任感,亦值得赞扬。

对于法庭将被告只界定为“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无人属”其他参与者“,戴大为认为一旦政府和法庭决定将任何参与程度视作中等程度(middle category),除了被归纳为最高程度(top category)的几位被告外,其余都会默认情况下(by default)被视为“积极参与者”。 他说,“他们参加初选这事实争议不太大。 参加初选是否构成犯罪,是有所争议的地方。“

《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81A列明,如律政司决定复核刑期,须在刑罚21天内提出;另外第83Q指出,被告人可在判处刑罚日起计28天内提出刑期上诉。

黄之锋:“我爱香港! Bye-Bye!”、家属:“(牢狱)一日都嫌多”

判刑在即,众被告的家属亲友、律师团队以及记者挤满3号庭,仅有5名公众可以进入正庭。 早上10时,45名被告陆续走进被告席,黄碧云一头白发,向公众及家属席挥手; 吴敏儿、杨雪盈脸上有笑容。 戴耀廷向公众席挥手微笑,又展示OK手势。 梁国雄与被告席上的妻子陈宝莹挥手微笑,林卓廷、尹兆坚、岑敖晖等人亦向亲友挥手打招呼,谭凯邦、张可森分别展示OK手势。

不少被告不愿坐下,站立看向公众席与亲友以眼神示意。 保安不断要求家属亲友坐下,亲友中有人喊道:“睇唔到啊!”惩教人员亦对被告道:“现在不是(监狱)安排探访,准备判刑了。”

在法官迅速交代完45名被告的刑期后,法庭马上休庭。 被告旋即被带离,他们离开前看向公众席与亲友道别,有家属悲恸落泪,有家属笑着张开双臂与被告挥手。 家属、记者亦被要求离开。

黄之锋离开法庭前大喊:“我爱香港! Bye-Bye!”

判刑后,何桂蓝的Facebook专页发布贴文,“痛苦其实好难,甚至冇可能分担,真正可以穿透墙内外嘅,系意志。 苦难令‘我哋’出现,但无法令‘我哋’成长; 以苦难嚟维系嘅共同体,只能喺苦难中无限轮回——定义身份嘅唔系苦难,而系我哋究竟点样面对佢。”(痛苦其实好难,甚至无可能分担,真正可以穿透墙内外的,是意志。 苦难令‘我们’出现,但无法令‘我们’成长; 以苦难来维系的共同体,只能在苦难中无限循环——定义身份不是苦难,而是我们究竟如何面对它。 )

何桂蓝还写道,“由衷希望你都有勇气面对自己、继而打开自己,体验世界,感应他人,唔再停喺‘思想自由’嘅幻觉之中。 你要喺现世自由。”(由衷希望你都有勇气面对自己、继而打开自己,体验世界,感应他人,不再停留在‘思想自由’的幻觉之中,你要在现世自由。 )

邹家成亦在判刑后于社交媒体发文指,“活着需要希望,没有希望根本难以坚持。 活在不安的环境,我们更要心存希望。 今天是判刑的日子,对于刑期我绝不乐观,但我看见希望。 因为即使重获自由之日仍相当遥远,我们总算看到终点。”

2024年11月19日,47人案判刑,社民连陈宝莹离开法院。 摄:林振东/端传媒

社民连主席、被告梁国雄妻子陈宝莹甫走出庭外,即对传媒高呼“冤狱,一日都嫌多。”梁国雄被判6年9个月,她表示对判刑心里有数,没有惊喜没有惊吓,唯一是觉得这是冤狱。 她说,被告所做的”无差别去否决财政预算案“、参加初选,是利用《基本法》所赋予的权利,去迫使执政者顺从民意,”这是何罪之有呢? 根本是合情合理合法“。 她表示对判刑感到非常失望和愤怒。

不过在这情况下,陈宝莹认为结果是预料之内,她希望家属和在囚的人,不论刑期多少,都能乐观地面对,找到自己的生存之道。

“现在你要说不同的意见,无论对于经济、民生到政治,你要表达不同的意见时,大家都要去准备所付出的代价。”她说,“但是我会强调,如果我们所做的事合情合法合理时,我们不应该被恐惧吓怕,因为我们做的事完全是《基本法》或者人权法所赋予给我们的公民权利。”

毛孟静丈夫 Philip Bowring 在庭外表示,刑期终于揭晓,对等待已久的他们来说是个解脱(relief)。 他说妻子在狱中已差不多4年,之前花9年时间当民选立法会议员,为市民做好事(doing good work),“她得到了什么? 她得到了50个月在狱中的刑期。 (What she gets from that? She gets 50 months in jail. )”

刘頴匡女友黄于乔在庭审后接受传媒访问,指自己心情平静,「刑期在我的预算之内。」被问到判囚并未达终身监禁,她会否感到松一口气,「这些牢狱一日都嫌多,不能说 relief。」她又认为相关判囚高达10年,会令人噤声。

2024年11月19日,47人案判刑,刘颕匡女友黄于乔。 摄:林振东/端传媒

「2021年到现在,好像上演了一场『大戏』。 今天虽然判了刑,但这场戏还没落幕,在整个历史之中,今天不是一个终结,而是一个中段。 终结在哪里呢? 是什么呢? 将来,我不知道我会不会看到。」她说,「我不觉得判了刑,这些政治事件就等于终结。」

刘如今因七一立法会暴动案服刑,与其4年5个月的初选案刑期不能同期执行。 「都没办法,这几年我们都学习了有时有些事是要接受的。」

「现在我会想一步一步过好自己的生活,等他出来。」她说。 「希望大家都过好每一天,尽量凭良心做事。」

民阵前召集人陈皓桓在判刑后随即在庭外接受传媒采访,警员举咪指记者阻塞通道,并在陈皓桓身旁围橙带,着陈和记者绕过法院旁才采访。 他对传媒指,不觉得是次裁决很少或很多,认为裁决对于曾参与初选的60万人、和反修例游行的200万人来说,「就已经是一个打压。」他又说,判刑对被告、家属和其朋友来说是「解脱」,因审讯在过去的3年8个月一直拖延。

不过陈皓桓补充,「这对香港来说并不是解脱,这个判刑对香港未来的经济或民主运动来说绝对不是好事。」他相信,全球在关注香港的司法制度和《基本法》是否仍能让市民行使权利,并希望政府、法庭和市民思考是次判刑对香港的影响有多大,以及香港如何走下去。 「当政府经常说应变识变求变时,政府采取了什么措拖、怎样变,这是香港市民、商界、国际社会在问的问题。」

2024年11月19日,47人案判刑,民阵前召集人陈皓桓在判刑后随即在庭外接受传媒采访。 摄:林振东/端传媒

岑敖晖太太Nicole对端传媒表示,「判刑结果不可以说合理,但比预期中好。」她指按之前其他案例,原本两人预计将判得更重。 岑被判囚4年6个月,她粗略预计可以于下年获释,但仍不清楚会否有其他扣减计算。 「其实平静,没有大感觉,比较担心量刑较多的人。」她说。

接下来的周末,她将去探望岑敖晖。 提到获释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她回答:「返屋企唞吓啦。」

前屯门区议会副主席黄丹晴与被告张可森同为前屯门社区网络成员,张被判4年11个月。 他说有朋友被判一定年数是不开心的事,但在这年代、社会和法治制度下,有一个「比起预期」短的刑期,可叫作「在一个很不幸的时代,可以放松少少下来」。

但是,他补充,有不同人被判10年、7年,他的心依然很难过。 「因为大家不是做了伤天害理的事,可能希望在法律上寻找公义时,但原来是犯法的。 在这一刻的香港里,亦是无奈要接受的事。」

旁听者:见证时刻、关心判词、与记得初选案的人相聚

开庭前清晨气温骤降,下起大雨,数百名旁听人士穿风衣、撑伞排队,长长人龙从法庭外延伸,不少人从前一夜开始轮候旁听。 警方布防重重,大批警员和警车在庭外及附近一带驻守,亦出动「剑齿虎」装甲车。 警员一度从队中带走曾建成、外号「女长毛」 雷玉莲等社运人士,搜查其随身物品。

与2021年3月1日首次提堂有别,今日庭外未见示威。 社民连副主席周嘉发在昨晚11时到达法院,通宵排队。 他说社民连当年举起黄布抗议,仍可表达,但现时简单的抗议都无法进行,以「一个比较喜欢抗议的政党来讲,好像丧失点基本尊严」,但尺度如是,「都只能够尽量去调教一下」。

周嘉发原本想着已有很多人排队,自己来到亦进不了正庭,打算在外等消息,但看到旁听师一早排队,觉得「于心有愧」,于是昨日前往排队。

「整个47人案基本上标志着公民社会崩塌的开始,亦令市民有很多的恐惧在内心。 当中的核心人物,他们的命运一直都没有一个结论、一个判决的时候,我觉得这个重要时刻需要在现场见证一下。」周嘉发表示。

2024年11月19日,47人案判刑,法院人士举牌表示筹号已满。 摄:林振东/端传媒

周嘉发形容众被告为「热心街坊」,是「社区内比较有知识和魄力去担当代议士位置的人」,跟普通人一样「有血有肉」。 对于他们要遭逢这个「厄运」,他觉得任何香港人都会感到难过。 他续说,47人案带来白色恐惧,政党、关注组和媒体在大抓捕后相继消失,「对于整个公民社会的伤害相当严重,亦是不可逆转。 所以判刑还会有什么余震带给社会,都实在很难判断。」

对于案中被告、同是社民连成员的梁国雄和岑子杰,周嘉发说大家知道判刑不是控制之内的事,不是很乐观,但希望他们尽快获释放。

昨晚没带过夜的装备,周嘉发便以伞挡风,跟其他排队人士聊天、独个看书至凌晨四五时睡着。 他在看小说《盖层纪》,当中讲述主角见证社会运动的心路历程,同时发现自己是同性恋,在出柜时又遇到打压。 「这两种都好像是世俗不容许、反叛的生活方式和态度,好像几赤裸去表达:如果你做一些很离经叛道的事情,到底要背负着多少的代价。」

同案脱罪的李予信亦在今晨4时多到场排队。 他说,这类案件给人的印象是「某些被告面对的事、被告的责任和后果」,但他认为案件关乎社会的开放度、自由度和集体如何看待这议题,所以寄望更多人可以关心和讨论案件,并细读判词的逻辑和原理,了解其对社会发展的意义。

李予信解释,法治其中之一个重要因素,是社群如何看待法庭判案。 公众的观感和怎样对照判决对社会发展有重要意思,「我理解那种的沮丧和那种无力,但同时我们也需要去关心。 因为这件事是决定我们社会的走向,而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角色去参与其中。」

由被告转为旁听人士,李予信说他从自身的角度抽离了, 不希望大家「个性化了一件很集体的事情。」他觉得市民分享感受或资讯,了解来龙去脉,总比给某一小撮人去定性这宗案件好。

2024年11月19日,47人案判刑,李予信离开法院。 摄:林振东/端传媒

「真正去定性这宗案件的意义、对于后世发展的意思,是人、是我们社会的每一个。」他希望带出这个讯息,大家都可以参与其中。

30岁的阿星(化名)从事教育和文字工作,是自由工作者。 他今早6时来到,排在较后位置,但至少希望让庭内的人和香港市民知道仍有人记得这件事。 他认为现时很难再有集体的公众活动,这次机会难得,让他和理念相近、仍记得初选案的人相聚。

他对判刑不感乐观,预计会重判。 阿星说,初选案追求民主自由的价值,不只是被告参与或支持初选,也有香港市民支持这理念,而他是其中之一,「但很可惜的是,最后承受这个很重的政治后果,只是这45人。」对于不认罪的被告,阿星觉得是「勇气的彰显」、「现世当中,香港有一种政治良心的理想,让后人或者我去学习,或去感受到这分气魄,是不容易的。」

判刑日前夕晚上,据《法庭线》报道,庭外有逾70人排队待领公众筹号。 其中因「小彤群抽会」煽动案被捕的李盈姿一度被警方包围,她向《集志社》表示,警员指她在Facebook朋友限见帖文写的「全世界出西九」为「煽动」,要求她删除。

另外早前有传媒指判刑日几天前,法院外疑已出现「排队党」聚集。 据《独立媒体》在11月17日报道,当时公众席的队伍有13人自携椅子排队,他们多数戴上口罩。 记者逐一询问排队原因、旁听的案件等,但未获回应。 《集志社》记者在11月18日向队头十多人查问为何提早排队,亦没得到答复。

2024年11月19日,47人案判刑,排队旁听市民等候期间,法院升起国旗。 摄:林振东/端传媒

回顾47人案时间线

时值2019年反修例运动,民主派在区议会选举历史性大胜。 戴耀廷其后多次撰文,提及立会有财政权和调查权。 他推算若民主派取得35+,可以否决预算案,令特首辞职、政府停摆等,最终中央把《国安法》套用于香港,引致西方对中国实行政治及经济制裁。

2020年初,民主派立法会前举行初选的讨论展开,各区组织协调会议。 6月,有候选人发起《墨落无悔 坚定抗争》声明书,表明会运用《基本法》赋予的权力,包括否决权迫使特首回应五大诉求。

7月11日、12日一连两日,初选在国安法下如期进行,逾61万港人参与投票,远超原本设下的17万目标; 本土派和抗争派背景的参选者大胜。 政府随后取消12名非建制派参选人的参选资格,并宣布押后立会选举。

2021年1月6日,警方大举拘捕55位组织及参与初选的民主派人士,指他们涉嫌违犯《国安法》中的「颠覆政权罪」,当时全数人获准保释(除因另案分别服刑、还柙的黄之锋及谭得志); 同年2月28日,其中47人被正式起诉。 2023年2月6日,案件才正式开审,直至2024年11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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