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冯志强:越打压,越抗争——香港警民冲突恶性循环背后的管治与失责

在冲突之外,我们还可怎样看待这次社运激进化的制度根源,或甚理解警民冲突和“反修例”的去向?
2019年7月15日,大批警员进入商场与示威者在新城市广场短兵相接,双方发生流血冲突。

任何人都无法否定,香港的社会运动已经走上一条激进化的道路。自七月起,连续两星期不同的团体和市民发起游行,而游行过后又会发生中、小型的冲突。警方和示威者的斗争、前者的武力镇压,相继成为媒体争相报导的重点。美国《时代》周刊更选出香港示威者为最具影响力互联网人物,背后表明香港的反《逃犯条例》修订运动(下称“反修例”)已经成为界定这个城市的焦点。在冲突之外,我们还可怎样看待这次社运激进化的制度根源,或甚理解警民冲突和“反送中”的去向?

抗争前、抗争后,港府的固执

港大的卜约翰(John Burns)教授就在7月14日于 Hong Kong Free Press 述文,批评特区政府的管治策略。该文提到两个重点。其一是,现时行政主导的政治制度已经无法为人民提供一个有效的政治渠道,同时群众又无法利用手上的选票去更替政府,特区政府往往无视民间社会的和平诉求。因此,自下而上的社会抗争便是唯一给予特区政府压力的直接途径。政府越无视民间诉求,“反修例”只会继续发展,就像一辆没有制动系统的列车。卜约翰同时提到有关政府与民间社会的信任问题。简单总结,就是越来越多的市民倾向相信,特区政治只是听从中央政府的指令的代理人,忽视香港社会的担忧和需要。

“我们不是没有处理过争议性的事”。这种讲法背后的潜台词就是,只要能够处理建制派和既得利益集团的需要(例如商界),那么其他考虑都只是次要。

事实上,自林郑执政以后,不少事件都令政府和民间之间的互动变得越来越紧张。明显的事例有“一地两检”和“国歌法”。以特首在6月15日的记者招待会上的讲法就是,“我们不是没有处理过争议性的事”。这种讲法背后的潜台词就是,只要能够处理建制派和既得利益集团的需要(例如商界),那么其他考虑都只是次要。然而《逃犯条例》修订出台以后,民间甚至是律师团体也不下一次提出过异议,但林郑不下一次忽视这些意见。直至连一向支持政府的既得利益集团也表示不接受修订时,才向商界作出九点让步。这种做法不止一次地消耗了民间对政府的信任,令本来只是持怀疑态度的市民(至少不是持反对立场的人),清楚地目睹自己是如何被排除在政治参与之中,开始疑惑现行制度能够如何保障自己。

因此,即使政府多次用不同的方式表示《逃犯条例》的修订工作已经“暂缓”(suspension),甚至已经“寿终正寝”,民间社会仍然用各种方法表示,政府的回应未能符合他们的诉求。7月17日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会见传媒时表示,香港社会“不要再纠缠词语和用词”。显然,至今特区政府仍未意识到,要重建社会对现行制度的信任和令局势降温,最简单的做法就是使用香港人想要听到的词语,宣告《逃犯条例》的修订已经“搁置”,以表现特区政府仍然会听取和配合民意。这种做法当然有其限制,比如会削弱管治威信,但至少也可安抚到一些仍愿意相信政府的人,令未来施政至少不会因为完全缺乏认受性,而变得举步维艰。但特区政府并没有选择这一做法。

2019年7月7日晚上,警方在旺角弥敦道清场,示威者以雨伞抵挡。
2019年7月7日晚上,警方在旺角弥敦道清场,示威者以雨伞抵挡。

政府选择打压的可能代价

在这个逐渐失效的政治制度下,若果政府仍维持一贯行政主导的管治作风,可以想像到无论政府如何回应,只要不是用民间认可的语言,社会都无法相信《逃犯条例》的修订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同时,为了争取特区政府回应在运动过程中发展出来的其他诉求(例如撤销暴动定性和争取普选),“反修例”运动的参与者只好设立不同的“死线”,将行动升级,以给予政府压力,把它从中央手上拉回到香港社会去。

当向抗争者让步的成本大于镇压时,执政者更倾向选择后者去清除异己,以维持自己的政治地位。研究抗争政治的 Charles Tilly 和 Jack A. Goldstone 就曾于文章《Threat (and Opportunity): Popular Action and State Response in the Dynamics of Contentious Action》提出,抗争行动与政权回应(popular action-state responses nexus)的模式大抵有四种,包括:

1)抗争出现,然后马上面对强力的镇压;2)示威升级,然后被镇压时导致更大的抗议,但随后受到更多压制;3)越来越多的抗议,镇压最初导致更大的抗议,然后政权进一步压制和/或让步导致更大的抗议…这会导致出现一种典型“螺旋式”革命性的冲突(revolutionary conflicts);4)抗议升级,镇压和扩大抗议的螺旋结束,但结束时进行大规模的让步。

这四种模式的共通关键因素,就是政权为了维持自己的地位,必然会提高抗争者参与行动时所面对的风险和现在(或潜在的)威胁。执政者可以利用一些个人关系的网络,对抗争者进行私下的威胁(例如,在元朗的放映会和其他地区的连农墙遭到不知名人士干扰,甚至袭击抗争者);又或是利用警察和军队以武力进行压制。当抗争者面对高风险时便要作出选择——究竟是继续参与还是退场。当年六四镇压及之后的中国社会发展大概就是这样。但镇压也不是毫无代价和限制。

关键在于,政府在进行镇压时,社会民意也会有自己的判断——包括可能因打压而反弹,变成倾向支持抗争者,继而为资源缺乏的社会运动提供更多的资源,包括媒体曝光、道德上的支持、实际的物资,甚至动员更多群众的能力。这里当然涉及社运激进化下,社会民意能够接受多少的底线问题。若果抗争手法过于扰民,那么社会民意也可能随之转向政府一方。这里的关键因素是,传媒能否将抗争者被打压的信息传递出去,以便运动中非核心参与者和大众能够判断要否继续支持抗争者。

回应诉求,很难吗?

香港70年代的压力团体、居民和学生运动,就是在这种动员逻辑下发展起来的,目的就是“透过吸引大众传播媒介的注意力”,借此揭露殖民社会的不公义和制度缺陷,顺势“争取第三者的同情和支持”以向有关部门施压。当然,这种做法并不必然带来实际的政策成果,甚至参与者需要承受一定程度的“风险”,因为这些行动并非完全“和平理性”,有时候群情汹涌下,甚至会演化成一种缺乏严密组织的行动,冲击与肢体冲撞绝对是少不免。

殖民地政府虽然是外来政权,它的管治策略却是聪明的,至少在回应民间压力和消解社会抗争的基础上而言。即使当时的港督麦理浩于1971年上任时并没有把当时的贪污问题列入改革议程,但至少在发现贪污问题(特别是葛柏潜逃以后)将会爆发的时候,港英政府能够感受到香港社会的情绪变化,迅速成立调查委员会,抵御当时想要把贪污事件政治化的学生团体的社会动员基础,并在1974年2月成立廉政公署。

在麦理浩向伦敦交代的年度报告中,他这样形容当时的情况:“公众对腐败的强烈抗议”和“任何有斧头去碾磨的人或想要从反贪污事件上得分的人,都会紧跟其后(anyone with an axe to grind or a score to pay leapt on this band-wagon)”。因此港英要通过“立即任命调查委员会”来做出反应,以“向公众和媒体展示殖民地政府对反腐败的决心。(注1)

有效地回应社会诉求,造就麦理浩政府管治香港的十年,也成为后来人批判特区政府施政不足时,常常援引的经验。就连当时参与社会运动的冯可立也坦承,在这十年间,他们那一代人慢慢感受到香港变得“可爱”。当时的压力团体,甚至一些持批判立场的社运人士也不得不承认,那时候殖民地政府的回应和改革,使得人们变得较以前少抱怨,更难以动员群众,有效地将抗争者边缘化。(注2)

2019年7月13日,上水游行后,示威者在街上集结,其后警察于晚上开始清场。
2019年7月13日,上水游行后,示威者在街上集结,其后警察于晚上开始清场。

当下政府反应激发更多自发抗争

我并非想要带出恋殖心态,而是想要借麦理浩如何面对群众对贪污事件的反应去指出,当下政府的回应和警民冲突,如何不断地刺激群众,激发起更多的自发式抗争。

在6月12日至前几天发生的沙田冲突中,警方有过种种刺激行为,如向市民头部发射橡胶子弹、将催泪弹投掷到已获得不反对通知书的集会地点、日常执行职务时违反警例(如不佩戴委任证)、要求示威者撤离却封锁示威场地等。记录在新闻报导中的国家机器使用不适当武力的影像,在包括社交媒体的不同媒体渠道中大范围传播,促使群众较容易代入抗争者的角度,“感受、理解和同情”抗争者的处境,继而选择支持抗争者和提供道德上和物质上的支援。

来看看民意是如何积累的。

我和李峻嵘在6月17日和20日分别在金钟立法会附近及网上进行问卷调查,发现在999个有效回应里:

1)近62.2%的受访者“非常同意”“6月12日的冲突场面是参加6月16日游行的主要原因”。加上回答“同意”的人,共86.1%的受访者表示冲突使他们参与6月16日游行;2)接近96.6%的受访者认同“参加今次运动的不同力量应尽量合作”;3)即使政府表明并无重启《逃犯条例》修订,却只有43.3%受访者同意,“…反对《逃犯条例》运动有正面成果”;4)98.8%受访者同意“冲突中,警察使用过份的武力”;5)92.2%受访者同意“6月12日的冲突增加了我对香港社会运动的支持”。

在7.1游行当天,我们联同义工再做了一次跟进问卷调查,发现在1067个有效回应里:

1)只有44.8%的受访者“同意”“我认为反对《逃犯条例》修订的运动已有正面成果”;2)共86.4%受访者同意“要求不检控所有因为参加反对《逃犯条例》行动而被捕的人士,是我参加今日游行的主因”;3)共93.6%受访者同意“要求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撤查警方6月12日的清场手段,是我参加今日游行的主因”;4)共95.9%和97.9%受访者表示同意这次运动“增加了我对香港社会运动的支持”和“令我比之前更关注警察针对示威者使用武力的程度”。

挪用学者李立峰的用词,这些镇压和警察表现为抗争者提供进入“团结路径” 的外部因素。警察越使用不合理的打压,群众越会为抗争者提供支援,而抗争者获得支持后只会变得更坚定,务必要政府回应这次运动的各种诉求。

最近有建制派建议在短时间内,警方不要再发出不反对通知书;或甚有消息指,政府可以分区戒严,令局势降温。这些建议其实只会弄巧反拙。因为申请不反对通知书时,团体至少可让警方知道游行路线,以作准备;若果实施分区戒严,甚至会得不偿失,激起示威者在没有戒严的地区进行联区抗争。届时将会大大增加警方的压力,不单无法为局势降温,相反,更可能造成升温。更恶劣的是,这样做更可能会令示威者认为,政府这一切行动就是向他/她们宣战,继而进行放手一搏的斗争。情况就越来越发展为 Tilly 和 Goldstone 所描述的革命性的冲突。

高压并不是万能药,特首需展现政治智慧

我想要表明的是,打压并不必然能够带来社会稳定,有时候甚至会带来更大的反抗。即使政权打压的力道大得令抗争者暂时停止抗争,他/她们也可转移为地下组织。而当政权习惯使用镇压来应对抗争者的挑战以作为它的“首选反应”时,“万一他们(政权)的镇压能力下降,那么他们面对突然爆发的大规模抗议时便会异常脆弱”。

换言之,政府利用高压手段(如一些警察国家利用监控、人口失踪和武力的伎俩)去处理来自公民社会的挑战,其实并没有解决到政治制度所衍生的问题,反而更容易将可能的支持者推开。最近的沙田冲突就呈现出这个现象。警察面对途人时不问是非,只要身处广场内便把当事人认作是犯人,那么受到警察不合理对待的市民,当然会对警察更反感,甚至认为这个政权缺乏回应的恶果,令更多群众对特区政府的制度失去信心。

上文挪用70年代的经验以作对比,固然是“政治不正确”。毕竟,殖民地始终是由外来政权统治,政治制度亦较今天更不民主。那些年来,居住于香港的人甚至连投票的机会也没有,甚至集会时也显得人心惶惶。我也不是想要回到港英时代的管治模式。

但政府需意识到,麦理浩当时是非常清楚自己需要小心处理香港社会的问题,并且懂得在适当的时候让步。这里固然涉及他与伦敦之间的角力(注4),但他清楚知道,要在殖民政府缺乏认受性、同时缺乏选举下维持有效管治,在面对民间社会的挑战时,必须作出有效、快速和贴近民意的回应,即使这些回应会令宗主国显得尴尬。

麦理浩清楚知道,要在殖民政府缺乏认受性、同时缺乏选举下维持有效管治,在面对民间社会的挑战时,必须作出有效、快速和贴近民意的回应,即使这些回应会令宗主国显得尴尬。

若果特区政府真想处理当下由“反修例”所呈现和引伸的政治问题,那么首要工作就是要承认自己并不了解今天香港社会的脉搏,并且重新审视行政主导是否真的符合政治现实的需要。其必然会遇上来自既得利益集团(如那些安坐于行政会议内的权贵)和中央的压力,但行政长官作为香港的首长,必须要说服和令他们相信,以往我们认为持之而行的制度与方法,在今天的形势中已经失效,甚至成为有效施政的负累。

之于重新认识香港社会,设立由非官方和非建制把持的独立调查委员会,透过这次机会让不同的参与者能够表达他们的不满,是其中一个有效方法。日前香港政坛元老李鹏飞就指出,情况就像1966年骚乱以后,港英终于明白那些处于非左派、右派的青年人,事实上是对殖民政府极度不满;继而港英成立调查委员会,参与调查的人,甚至能公开质疑殖民制度。

至于当下调查委员会的方向也不必规限于警权问题,反而是要能让与这次抗争相关的人,充分表达他们对现况的不满,继而掌握当下的社会脉搏,以便改善施政和进行改革。就像当年1966年骚乱后,港英便引入民政主任制度,改善政府与民间的沟通。

今天香港的政治制度需要什么方式的变革,当然需要另作讨论,但至少大家都必须承认,行政主导已经是不合时宜,再继续以这种方针施政,特区政府只会与群众越走越远。

建制派和当权者常常表示要修补社会撕裂,但就硬要求无权无势的一方让步,“体谅强权”。以林郑本人的说法就是要“香港社会再给你一次机会”。但这种说法根本地忽略当权者拥有相对于一般市民更大的政治权力的事实。

建制派和当权者常常表示要修补社会撕裂,但就硬要求无权无势的一方让步,“体谅强权”。以林郑本人的说法就是要“香港社会再给你一次机会”。但这种说法根本地忽略当权者拥有相对于一般市民更大的政治权力的事实。若果真的要再给你一次机会,现时的特区政府需先行一步释出善意,首先回意部份诉求,例如上述提到的调查委员会,否则社会必然会继续撕裂。而当社会上大部份的年青人都被执政者推开,不再相信现时的政治制度时,那么爆发更大型的抗争只是迟早的事。

(冯志强,香港教育大学香港研究学院研究助理)

注解

1:参见麦理浩于1974年向伦敦作的年度报告,Annual Review for 1973, 4 January 1974, FCO 40/547, TNA;另见,政治学学者叶健民教授的《静默革命 : 香港廉政百年共业》和社会学者Henry Lethbridge的《Hard Craft in Hong Kong: Scandal, Corruption, the ICAC》。

2: 参见由周思中编辑的《1970s》,最后一章为当时持批判立场的社运人士的访问。

3:呜谢各位义工在百忙中抽空帮助完成这次调查和独立研究。特别是我在中大政治与行政学系修读研究院时及往后所教导的学生和他/她们的朋友。在此我和李峻嵘表示衷心的感激 。

4:其中一种角力的体现,可见于麦理浩如何拒绝当时伦敦想要香港推动更多、更快的社会改革。详见Ray Yep和 Tai-Lok Lui的《Revisiting the golden era of MacLehose and the dynamics of social reforms》。:

读者评论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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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政府順應民意民心是理所當然的,但向民意低頭是不理所當然的。因為順應是可以滿足,主動權在政府;低頭是完全滿足,主動權在人民。但問題在於,多數普通人都是短視和愚蠢,低頭只會更糟糕。

  2. 沙田衝突是714不是715……請修改第一張圖中的日子 😀

  3. “顯然,至今特區政府仍未意識到,要重建社會對現行制度的信任和令局勢降溫,最簡單的做法就是使用香港人想要聽到的詞語,宣告《逃犯條例》的修訂已經「擱置」,以表現特區政府仍然會聽取和配合民意。”
    是「撤回」
    不是「擱置」

  4. 要求政府先释放善意,挺好的建议啊!

  5. 選擇性拘捕才是最荒謬的……

  6. 可悲的那個差別是港英政府在應對民意時沒有中特自以為是的包袱。這是中國人的悲劇,而「死了」還是「撤回」不是語言的問題,就是姿態的問題,向民意低頭在我等看來是理所當然的,在中特及其支持者看來卻是要命的事。中國能否向現代政治轉型,這是其中一個最重要的心理關口。

  7. “當向抗爭者讓步的成本大於鎮壓時,執政者更傾向選擇後者去清除異己,以維持自己的政治地位。”
    成本的对立面是利益,哪个选项更有利?对谁有利?清除異己就可以了吗?
    当平民百姓越来越知道容忍下去只是更多謊言和压迫时,才会上街。当政府不面对平民的要求,那平民也只能选择原来不想的方法。人民没有选票,没办法赶下诚信已破产的政府。
    其实政府和平民一样,看利弊比较哪个是更合适的选择已。诚信都没了,已经失去了根本。到底哪个能被换掉呢?政府换人民还是人民换政府,看下去…

  8. 釋放所有義士才是最荒謬的⋯⋯

  9. 自從97後, 港府難以在政治上與中國角力, 甚至令到中共得以直接接觸香港商界侵蝕香港管治,反倒是97前的中英角力才留下港府施政空間。 事實上要在獨裁政權下執行一國兩制簡直是天方夜譚, 在中央高度集權,行政長官在地方下獨力難支,在各項政策難與中央政策背馳,成中共棋子。 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港人治港只是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