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弦子:汪小菲与大S,被舆论打败的法律契约、被疫情戳烂的家国婚姻

这段伤痕累累的过时婚姻所激起的,无非是早已存在的厌女文化与民族情绪。
2017年6月23日,台北,演员徐熙媛和她的丈夫汪小菲出席宴会。
#metoo 女性与女权

恰逢离婚一周年之际,汪小菲再次发起了对前妻大S的进攻,如果说几个月以前,汪小菲因为 “婚内出轨”的传闻落入舆论下风,那么此次卷土重来,汪小菲则依靠“我不想再给这个家付电费了”、“你个窝囊废换个床垫行吗”等金句成功逆转舆论,成为值得同情的新好男人,他与母亲张兰名下的直播商务也随之火热,在几天内得到了数千万的销售额。

汪小菲针对大S的网络攻击持续多日,不断有双方的家人朋友卷入这场骂战,作为旁观者,我们无从得知这段已经结束的婚姻中谁存在更多过错,举证汪小菲与大S是否有婚内出轨等错误,会落入道德判断的陷阱之中,而道德标准的不断提高与道德审判的狂热,正是此次公众狂欢的基础之一。

此事作为公共事件的讨论价值,恰好在于婚姻关系之外。汪小菲利用大陆的舆论场,依靠意象与话术,于虚空处挑逗大众情绪,将赡养费这样一个法律问题成功嬗变为伦理问题、两岸关系问题,其中所引起的厌女及民族主义情绪,在大陆大部分居民因为封控、常态化核酸而行动受阻的彼时,激起了近乎吊诡的公众狂欢。

公众在自以为对一段婚姻与公众人物做出道德判断时,尚未察觉到,这无非是早已存在的社会意识、政治风向与生活现状所激荡出的情绪产物。

演员徐熙媛。
演员徐熙媛。

现代司法不敌厌女文化

汪小菲的讨伐,率先抛出的是一份错综复杂的赡养费支出表格,其类别、项目之繁多,非专业律师或财务人员难以厘清。然而真正激发公共情绪的,是汪小菲所反复强调的三个意象:被以窝囊废形象呈现的大S现任丈夫“韩国光头”具俊晔、被现任丈夫所霸占的天价“床垫”、一个月接近一万人民币的高额“电费”。

综合大S、汪小菲双方律师的发言,不难总结两人离婚的法律流程:双方在庭外先由律师拟定离婚协议再去法院,在法官见证下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因此具备法律效应。根据离婚协议,汪小菲仅获得子女的探视权,需要支付赡养费用与偿还房贷。

先行拟好离婚协议再交由法院认定,是台湾常见的离婚流程,汪小菲晒出的支出明细,也符合离婚协议规定的数额。汪小菲会同意这样一份协议,是因为台湾法律规定,在没有婚前协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的财产适用“法定财产制”,在离婚时弱势一方有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即“财产较少的一方,可以向财产较多的一方请求双方财产差额的一半”,如一方拒不执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扣押或提告损害责权。

对于婚后一直不断创业,在台湾、大陆拥有酒店、餐饮等诸多产业的汪小菲来说,诉讼离婚的婚后财产平分显然对他不利,协议离婚才是保护自身资产的最佳方式。在台湾的法律制度下,女性育儿与家务劳动的价值得到认可,弱势一方的经济权益可以得到保障,是汪小菲同意协议离婚、愿意支付房贷、赡养费用的根本原因。

汪小菲那张支出明细名目繁多,但归根结底都是离婚协议的细化内容。离婚协议本身则是一个法律制度下的结果、也是对企业家与女明星来说无须拆分企业、对簿公堂的最优解。在一个正常的社会,离婚协议应该是法律、利益、道德互相影响、制衡下所达成的契约,而对契约的遵守正是法制的基础。

不遵守协议支付赡养费,是一个法律问题、一个违背契约精神的行为,汪小菲对大S的发难,正因为他在停止支付赡养费后被大S诉至法院,其名下酒店有被查封的可能。然而在汪小菲抛出前文提到的第一个意象,大S的再婚丈夫具俊晔后,他成功将是否支付赡养费从法律问题变成伦理问题,即“前妻用我的钱养老公”,于是公众所审判的不再是汪小菲是否遵守离婚协定,而是女性一旦再婚,便没有资格向前夫索取金钱,即使这是离婚协议所确定的内容——大S从此被拉入舆论场,接受一个厌女的社会里公众对女性的严厉审判,而汪小菲违背契约的行为则从此隐身。

公众之所以认为一个已经再婚的女性没资格染指前夫的资产,是因为对女性的贞洁要求,也因为大陆的司法制度并不曾真正保护女性在家庭中付出的价值——一个两次和男性结婚的女人显然在道德上是落入下风的,离异过的女性在婚恋市场上受到歧视,更何况大S大张旗鼓地宣传了自己的第二段婚姻,就更加有悖于社会对女性设置的规矩,在一个道德保守的社会里,女性一旦挑战了公共对女性的要求,便会立刻在舆论中被公开示众,以儆效尤。

与此同时,在一个性别并不平等的社会里,女性在家庭付出的价值在法律制度上难以得到承认,社会共识并不认可女性在婚姻中的贡献,女性处于接受嗟来之食的不平等地位,而男性的赡养是由性缘关系维系的,这种交换必须具体,女性必须付出性和家务、育儿劳动,三者缺一不可。性别不平等的社会对于家庭财产如何分配、女性的育儿劳动、家庭付出应该怎样被法律保护,是缺乏基本想象的。

香港大学法律系贺欣教授通过对近十年大陆离婚案件的系统性研究,在著作《Divorce in China: institutional constraints and gendered outcomes》中详细阐释了大陆司法系统如何造成了女性在婚姻中的失权。“竞价”与延迟离婚的程序让经济条件差的女性处于不利地位,“结案事了”与维稳导向则使得更为暴力的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拥有更多的议价权,女性为了能够离婚,往往不得不被迫放弃财产与抚养权。

在一个司法系统无法真正保障女性权益、社会意识层面对女性家庭付出的价值尚未建立共识的社会里,属于现代社会与法制规则的契约精神尚未进入被认为是私域的家庭关系中,家庭资源的分配取决于暴力的博弈。人们认可这套逻辑,对男性的暴力习以为常,却要求女性遵守“伦理”。公众擅长对女性进行贞洁要求与道德批判,缺少对女性婚内付出理应得到认可的社会共识与司法实践。在这样的语境下,舆论并没有能力对汪小菲的离婚协议、赡养支出做出真正的分析,唯有在汪小菲提醒 “光头具俊晔”的存在后,兴高采烈地奔向批判女性的固定路径。

众多媒体拍摄下,大S的床垫被两名工作人员以刀子割开销毁。
众多媒体拍摄下,大S的床垫被两名工作人员以刀子割开销毁。

划烂床垫,性贞洁的恐怖主义

而汪小菲所抛出的第二个意象,那张神秘而昂贵的床垫所激起的公众狂欢,更印证了前文所述:社会对女性的贞洁要求,其中所夹杂的性意味,暴露了这种道德的虚伪。这张床垫之所以能引起关注,绝非因为价格,而因为其意义——这是一个睡过两个男人的床垫,大S本人与两位知名男士的性经历,正在这张床垫上隐隐绰绰又欲盖弥彰地显现。事实上人们感兴趣的绝非一个死物,而是在聚光灯下讨论一个女性性生活所带来的窥私快感。

感谢这张昂贵的床垫,它同时满足一种男性凝视下的窥淫癖,以及窥淫癖被满足后如同贤者时间一样出现的道德审判欲望。一个女人,居然在一张床垫上和两个男人睡过,如此的不贞,显然是一个极大的罪过,而床垫则是罪证。在公众的窥淫癖下,床垫是大S身体的象征物,而当这张床垫出现在汪小菲的酒店门口,又被所有娱记剥开,无疑是我们这个时代极具象征性,极其狂热又极其虚无的重要一幕,人们对一个睡过两个男人的床垫兴师动众,用美术刀将这张床垫划个千疮百孔,并以聚光灯进行无数特写。

这不是他们想对床垫做的事情,而是他们想对一个活生生的女性所做的事情:剥离她的隐私,讨论她的身体,意淫她的经历,之前或许没有机会,此刻却得以发泄欲望。而大S在道德上的“不贞”,则给了这场欲望狂欢一个合理的掩盖,仿佛人们做这一切是出于道德洁癖,性的刺激只是不被承认又心照不宣的附加惊喜。大S试图抛弃床垫以平息舆论,然而她当然无法通过抛出一个床垫来解决问题,因为女性并不拥有自己身体的主权,公众真正的批判对象正是她本人与她的性经历。在床垫被剥开后,人们继续讨论这张床垫的真假,其目的无非是让这场高潮延续下去。

至于汪小菲所强调的“天价电费”,即使经媒体披露是台湾豪宅的正常电费,却同样起到了挑拨公共情绪的作用,大S的新婚生活由此被大众想象为是穷奢极欲的,而这种奢侈又巩固了公众对大S进行讨伐的合理性:一个富有的女性,理应承担更多的公众批评。

事实上,大S的遭遇在相当程度上体现的是一种女性的普遍困境:即使是在一个可以得到司法系统保护的环境中,文化与社会观念上的厌女依然让女性有被全社会审判的风险。女性活在一个被陈旧伦理束缚的社会,在严苛的道德标准与对女性的狂热凝视下,法律失去了应有的效应——女明星大S调动最好的律师资源为自己争取到法律的保护,社会却并不以公平的标准去审查男性与女性。一旦男性以道德审判作为武器,而公众对此全盘接受时,女性往往会出于压力放弃主张,法律便在此刻完全失效。大S的遭遇打破了法律一定能保护女性的幻想,只要我们依然身处一个厌女的社会,便随时有被被伦理审判施加私刑的可能,这便是女性的共同处境,没有漏网之鱼。

徐熙媛与汪小菲。
徐熙媛与汪小菲。

八卦中的民族主义红利

如果说凭借具体的意象,汪小菲挑动的是全社会的厌女情绪,那么在没有呼之于口的话语背后,汪小非之母张兰、汪小菲与公众所合谋的,正是在两岸关系降至冰点的情况下,频繁受挫而又无处宣泄的民族情绪,因为汪小菲对台湾前妻这场声势浩大的讨伐,而得到极大的满足与刺激。

当张兰在直播间反复强调自己是民族企业家、汪小菲不断重复自己是“北京爷们”并要求让孩子离开台湾回到北京时,大陆与台湾的关系现状与这对剑拔弩张的离异夫妻宛若映照,民族情绪日益高涨的大陆群众几乎不假思索地选择了自己的站位,并从对大S家族的讨伐中同时得到了斗争与胜利的代餐。

之所以说这是合谋,是因为在这段互相利用的关系里,张兰与汪小菲需要公众的支持,公众则需要对外出征的民族主义快感。汪小菲与张兰不遗余力地喂养舆论,以无所不用其极的方式祭出无数关于对岸家族的黑料,给大众以讨伐的合理性,而大众的情绪在攻击中得到了一次次的自我满足,投桃报李,“民族企业家”张兰的直播间在几天内获得了数千万的销量。

而这段婚姻的起初,却是两岸关系的蜜月期:张兰的餐饮公司“俏江南”因为08年北京奥运会名声大噪,彼时的中国以奥运为契机走向世界,“我家大门常打开”正是社会情绪的体现,直到2011年亦方兴未艾。

这是汪小菲与大S相识并闪婚的一年,也是台湾开放大陆自由行的第一年,大陆影视行业正在市场与体量腾飞之初,台湾则拥有成熟的造星工业与内容制作经验,两岸娱乐行业交流频繁,大S在大陆有极高的人气地位,而汪小菲则以京城四少的名号为人熟知,在当时看来,这显然是成功的两岸联姻:商人通过女明星在拓宽了企业的知名度,女明星亦借由婚姻拉近了家族和大陆影视市场的联系——处于蜜月期的两岸关系,给这段婚姻本身描绘了一种美好前景。

在2019年后,同样因为两岸关系的变化,这段婚姻呈现出急转直下的事态:两岸自由行结束,汪小菲在台湾的酒店产业遭遇重创,开始将事业重心放回内地。然而从2016年戴立忍被封杀开始,随着大陆对艺人的封杀日益频繁、立场审查日益严苛,台湾艺人开始在大陆市场遇冷。直到2021年东京奥运会,小S因支持台湾运动员受到大陆网友指控,一夜之间代言全失,在因审查与抵制风声鹤唳的大陆娱乐圈,此事基本预示了小S大陆事业的结束,与妹妹深度绑定的大S也受到波及,就在这场风波的三个月后,汪小菲与大S宣布离婚。

谁能想到,如今汪小菲以台独指控小S,张兰宣称汪小菲曾因为爱国被陈建州痛殴,以指控前妻政治立场的方式,换取公众对自己离婚的支持。

商人汪小菲。
商人汪小菲。

家国与疫情下的千疮百孔

人们讨论婚姻时,常常以为自己在讨论爱情,然而婚姻是一种家国构建的产物。当政府需要家庭作为稳定的社会单位来加以管控时,人们便必须进入婚姻制度才可以获取某些基本权利,在大S与汪小菲的例子里,如果不进入婚姻制度,便不能横跨两岸建立家庭。婚姻制度也同样在法律上让夫妻双方成为了利益共同体,当这段婚姻中双方都被社会主流认可,才有使利益共同体不断增值的可能,于是符合社会主流便成为婚姻维系的先决条件,从而完成了政府对个体的控制。婚姻制度是家国构造的产物,当人们怀着对爱情的期待走入婚姻时,却并未想到,自己进入的是权力的生产机制。

在大S与汪小菲的婚姻中,国家意志给了汪小菲与大S这段婚姻会持续增值的幻想,又直截了当地打破了这种幻想,当政府对民众情绪的操纵能力不断加强时,大S的台湾身份已然成为她在大陆舆论场的原罪、也成为这段婚姻的负资产,于是利益共同体被彻底打破,这段千疮百孔的关系终于从婚姻制度中松绑。

疫情强化了政府对个体的控制,对婚姻的的影响也同样显现:当大S回答为何要与具俊晔闪婚时,曾提到因为台湾疫情期间的政策规定,具俊晔不申请结婚则无法前往台湾,而大陆隔离政策的严苛、疫情封控的政策同样导致汪小菲的探视权得不到实现,也是这场矛盾爆发的直接原因之一——汪小菲在公共平台对大S阖家破口大骂,却绝不敢指控让自己见不到孩子的原因包括彼时大陆的隔离政策。

汪小菲开启骂战的时间,也恰好是大陆居民对封控政策忍无可忍的顶点,他的爆料点燃了一潭死水的社交网络,被限制在家的人们真金白银地在张兰的直播间为这出大戏买单,汪小菲因三年疫情政策而损失惨重的餐饮企业靠着直播流量挽回了亏损。他固然从这场骂战中得到了巨大的好处,但对因为封控政策不得不中断实体事业的张兰汪小菲母子、因为封控而百无聊赖的网络民众来说,当人们集体意淫于出征对岸的快感时,事实上正处于连出行与基本生活都得不到保障的焦灼之中。激情的来源恰恰在于现实的困境,企业家汪小菲希望摆脱的封控政策恰恰驱动了他此刻赖以续命的直播收入,民族主义的浪潮在此刻走向吊诡的高潮,这样饮鸩止渴般的狂热,不仅无助于改变现实,且必然会让参与者遭到反噬。

某程度上,汪小菲或大S或许都认为这段婚姻中对方对自己有所亏欠,这是双方与身边家人向公众理论的动机,然而事实上,人们对这段关系中真正的爱与痛苦、遗憾与挽救毫不感兴趣,这段伤痕累累的过时婚姻所激起的,无非是早已存在的厌女文化与民族情绪。

生活中看似微小的选择也因权力的运作而受到影响,这样的控制往往通过一套看似稳定的制度在不知不觉中实现,这打破了我们对个人自由的幻想,可事实就是如此。从某种程度来说,,汪小菲与大S家族这十年来对自己情感生活的全方位展现,即使结局如此不堪,也依然是过去十年的特定产物,一个道德尚未绝对化、人们愿意畅想未来、彼此交流而不是彼此审判的十年。在大陆舆论审查与话语空间日益紧锁的当下,我们再看不到这样将个人命运与时代变迁紧密联系并不吝对观众展现的故事。在这样不可复制的巨大帷幕前,如果看不到舞台上的人物命运与看客之间的草蛇灰线,看不到因不断失权而难以自察的人们正被动并永无止境的参与着时代的共演那太可惜。

读者评论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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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為了實際了解大S事件的輿論情況,還特別去翻微博跟臉書。微博在熱門頁面上就能看到不少相關貼文了,寫的還很難聽;臉書部分要特別用關鍵字搜尋才看得到相關新聞。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台灣東森娛樂新聞的臉書專頁,也能看到特別多辱罵大S的『簡體字』留言。

  2. 订了两年的端,最近半年文章的水平越来越次了。明年不会续订了。不是针对这篇,但是最近很多文真的很就是从微信公众号粘来的水平。

  3. 看端也从来没留言这么多次,这篇文章看下来觉得很糟心。下面的大陆粉丝支持弦子也不必要这般魔怔,适可而止,我看完这种垃圾文章要看十本纽约客洗眼睛。端的文章质量也是在直线下降,如果没有钱请专栏作者,我宁愿你们多收订阅费去请一些,请把关好文章质量。

  4. 我個人同情弦子的境遇,但我覺得她應該區分她腦海中那些穿鑿附會的想象和公衆輿論實際討論的重點

  5. @默蒼离 感謝🙏🏼糾正,其實我是看大多數媒體我都用贍養費我就以為是這個意思。你的說法才是更準確的。

  6. 翻墙出来怎么样?付费看端传媒又怎么样?到了厌女上,评论区的一些人和汪小菲还是一样。大s是娱乐圈的明星,可她离婚前后发生的事情,这中间遭受的指摘、辱骂,已经让作为看客的女性,感到胆寒。女性身上的道德枷锁,是白纸黑字、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都无法打破的。在公众心中,还是充满男性凝视的、所谓的传统道德伦理观念更占理。弦子写得很好。看不懂是你们的损失。

  7. 我很不能明白大陆田园女权为什么能见缝插针,动不动哭天抢地。读者连文章都批评不得,看到批评文章就会被戴上反女权的帽子,简中恶臭。让我把话说的明白点,这种低水平的半月谈文章发你们圈子里自己自娱自乐就行了,别丢人现眼。

  8. 再補一個法律觀點,如果汪在協議離婚時不給生活費,那大S可以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權」,也就意味著汪名下的企業股權都會被拆分,對於資本家來說他們最討厭這個了,全世界的資本家都會選擇付錢了事。
    至於汪協議簽得這麼慷慨,回頭又不認……這就很搞笑了,法律不是你想反悔就反悔的。所以至少在我的同溫層這個事件就是一個「簽字以前要好好咨詢律師」的典型案例。

  9. @EricChen
    想糾正您的一個說法,汪小菲給大S的錢不是「贍養費」而是「生活費」,根據民法1057條規定,贍養費是指離婚中「無過錯一方」因為另一方離婚後生活陷入困難所需要支付的費用。他們雙方協議離婚,沒有人生活陷入困境,一切支付的費用都基於「協調」,至於為什麼妥協那就大家各自猜測。其實也許這一點的澄清有助於您鞏固自己的論述。
    怎麼說呢……看到大家的討論,不管是站在比較符合普世價值還是傳統思想的角度,都擅自以中國的討論為脈絡。台灣人關注的點跟尊重的標準其實很不一樣啊,雖然我們當中的確有不少跟著中國的輿論走的人,但大多數人並不是。
    無論是本文還是大家的討論,我都覺得有道理……但描述的好像跟我們台灣的現狀有很大差距。

  10. 很爱看端的男读者在给自己塑造“平等尊重”人设过程中流露出本质的厌女,更爱看端每一次女性报道下自以为很懂的男性评论。很精彩,精彩的像个笑话。

  11. 文章提到一點我覺得是很有道理的,那就是汪小菲及張蘭挑動的是全社會的厭女情緒以及民族情緒。民族情緒上或許是有一點奏效的。但是厭女情緒其實效果是一般般的,因為大s一直都是以就事論事,很理性的態度在回應,說錢就談錢,說床墊就歸還床墊(不論最後的真假床墊)爭議。另外還有一點就是事情對於輿論場上大多數的共情。10萬元電費,奢侈的床墊(以及文中提到的貞潔論)對於大多數看客來說就是像台劇8點檔又或是韓劇日日劇一樣,狗血又荒誕不經的。
    最重要的是在大眾眼中,汪小菲並非一個「供養者」,儘管汪小菲在這次爭議裏面很努力地塑造自己的這一個形象,不斷強調自己對於跟大s的婚姻中自己的付出和供養(親自監督裝修,花大價錢大心力挑選床墊,電費還是我在交等等)。但是汪小菲自己事業上缺乏成績,加上不成熟,情緒化的言行。令人覺得其不過是其母張蘭寵壞的二世祖,而不是一個得不到回報的「供養者」,更無論汪小菲在關係中的不忠。自然就無法調動起群眾的情緒。試想像角色互換,是劉強東和奶茶妹妹離婚,劉強東說出像汪小菲一樣的台詞,會有多少人支持奶茶妹妹?
    付出金錢物質與真心的供養者以及只重視「情人」的女性才是這幾週厭女新聞的核心。很多男性,特別是社經地位處於劣勢的男性,非常恐懼自己只是一個供養者,只是為自己心儀的女性提供物資,卻無法得到回報。而自我物化的女性則是把自己視作商品換取物資。這些都是「厭女」的體現。不論是男性還是女性,都覺得自己在這種「供養者」與「情人」以及「薄倖之人」的範式中是受到壓迫的一方。然而大家都把自己把對方以及這段關係視作商品。男性覺得自己付了錢與自以為的真心就應該拿到貨(女性的全部),女性有些時候也把自己物化,用外貌與性換取物質。這種將基於長久以來男女不平等地位而塑造出的範式對於激化性別衝突,加劇性別不公才是重點吧。(女性理應可以用自己能力養活自己,甚至過上優渥的生活吧。男性沒有女方的經濟能力也理應是正常的現象)

  12. 有不少自詡是女權主義者的人總是受不得任何批評😅,一說她們的不足就只會扣帽子道德綁架。本來這件事情上,汪小菲這種婚內出軌的大齡巨嬰富二代本身就很不「男權」,文中很多對於輿論的分析與走向也不切合主流民意,就算真的是分析,最該分析的也是男權主義社會中,身為女性的張蘭為何反而成為了與大s衝突的主力吧。
    床墊的貞潔論有道理,但在社會中的影響力真的沒有那麼強。而且很奇怪的是,作為一篇女權主義文章,竟然完全沒有提及汪小菲在婚姻中對於另一半大s的背叛,不是很奇怪嗎?😅整篇文章搞的好像只是一對感情不和的夫妻分開後的撒潑而已,嚴格來說這算是在給汪小菲洗白吧😅,還是作者覺得這一點完全不重要?
    文中提到贍養費是台灣法庭作為對於大s養育子女以及家務的補償。但是真的是這樣嗎?在汪小菲眼中,這筆錢其實是給孩子的,只是大s代收。在吃瓜群眾看來,這是因為汪小菲出軌給大s的賠償。如果是按照台灣民法1057條,只「限定判決離婚才能向他方請求贍養費,且必須因為自己對於判決離婚的事由完全無過失,又會因為判決離婚後自己生活陷於困難時,才能向他方請求。」從這段能看到在台灣法律體系中,贍養費完全是因為基於婚姻關係破裂令女方生活陷入困頓所給予的補償吧。大s走得其實是另一條路徑,就是協議離婚,跟上述的情況不一樣,大s和汪小菲能談到多少贍養費那是他們談論的結果,法律只保障協議須被執行。換句話說,加入當初汪小菲硬要撕破臉不給任何贍養費,按照台灣法律其實也做不到什麼,更不必在這裏吹噓台灣法律肯定女性在家庭付出了,這已經算是在「洗白台灣的厭女司法制度」了,好嗎?

  13. @c_c 我可是認真觀察過微博上在這條新聞上留言的用戶頭像,以及相關影片的配音。大多數都是女性。原來說出事實就是mansplain😅?

  14. 當然以上說法均針對台灣而談,中國或者香港目前的具體情況怎麼樣我不清楚,也本來就不是一回事。
    而再強調一下,台灣就是有個很父權很厭女的文化環境,雖然在某些方面確實這幾年進步很多。要早十年,在中國的女權運動沒有被重點打壓,台灣的各項社會運動沒有起來以前,我會覺得中國的女權整體是比台灣進步的,畢竟他們的政權曾經是左派的。

  15. 我還是就床墊事件是否有過度延伸來談,我覺得有位讀者回復說這是一種隱藏而心照不宣的聯繫……這太誅心了。
    我自己是完全不看明星新聞的,甚至直到這次事件我才知道原來大S結婚了又離婚了。但我看到床墊事件我也很有感觸,就是和大多數人一樣的「房租或首付」想法。
    但由於平常有錢人的搞錢與花銷看得不少,所以也就是針對這個特別大的數字驚訝了一下,我自己覺得你是床墊地毯桌子椅子差別真的不大。看到一些街訪的節目,他們都很喜歡找年輕族群(不知道為什麼還情侶居多),大多數受訪者跟我的反應差不多,「床墊」不是重點,900多萬的價格才是。
    而台灣也是處在男權厭女大文化環境下的,所以我是覺得這件事用階級差異來解釋要比性別問題更好。

  16. 所謂的法律,根本不能應用在關係複雜的婚姻制度,無論如何,都會造成不公,而且所謂公道、道德更難拿捏,更難量化,照顧弱勢一方或財富強行平均分配,本質上就是不公,富有的一方真靠弱勢的一方而得到更多財富?始乎普遍不是。而且所謂家庭主婦根本就極陳舊的父權產物,家庭根本不需要一個家庭主婦/主夫,在我眼中是浪費資源和壓迫,或根本就是懶惰。
    所以婚姻制度本質上就是一種壓迫,無論對女性或男性,取消婚姻制度是平權和解放的出路,可以繼續有婚姻的概念,但應該去制度化,去除所有法律責任,就如男女拍拖一樣,合則來不合則去,簡單易行。婚姻不需法律保障,因為實際不是保障,而是社會壓迫!
    女權亦應該反思是否應該在這個父權產物的婚姻制度上繼續討論,攪不清就會變成女利主義,推翻婚姻制度反而更值得討論!

  17. 每次見到mansplain這個詞,我都覺得反感。因為被批評的一方是男是女都未肯定,直接根據立場用mansplain這個詞。姓名似男人可以是女人,姓名似女人可以是男人,網上世界更是如此。反性別刻板的人,自己都身陷性別刻板。
    這兩位的輿論操作一樣令人厭惡,但文中
    //在台灣的法律制度下,女性育兒與家務勞動的價值得到認可//
    能否在放在大S身上,我就幾懷疑——因為幾乎可以肯定請工人做家務,還談甚麼家務勞動的價值……

  18. 一則留言就能包含「娛樂八卦都多是女性在關注」以及「女性為主輿論就很難厭女」兩個謬論,真是經典的有多無知就有多愛說教的mansplain呢

  19. 每次到了性别议题,中文世界不管什么政治光谱的多数男人总是格外团结,对性/别议题的讨论不屑一顾,认为“这不够重要”“不是厌女”“女性怎么会厌女”,甚至攻击文章写作者的过往经历。诸位也该自问,你们的优先级真的是最基本的人道主义吗?

  20. 思想實驗:假設徐熙媛是台灣富商,而汪小菲是大陸男藝人。由於台灣的離婚法,汪小菲將得到徐熙媛的部分財產。如果汪小菲在短時間內再婚,我相信人們會以「賤男」來形容汪小菲。
    我只想說,人們好八卦。而八卦其實是人類的天性之一,用來將自身在群體中定位。(有點離題,不闡述。)
    整篇文章我最認同的觀點是「婚姻是一種家國構建的產物」。我認為現代的「一夫一妻」絕對是荒謬制度,只是基督教遺下的宗教產物。
    希望將來有一天,婚姻制度會消失,最起碼將「一夫一妻」制度取消。

  21. Kinda funny….很多争辩自己和观众不厌女的评论恰恰展现了misogyny和sexism lol

  22. 有些评论挺好笑的,弦子写的主要是大陆舆论场里对于这件事的观察,这不是学术研究,所以不需要数据,这是评论文章,属于她的观点。二是怎么娱乐八卦关注的就以女生为主了?汪小菲微博和抖音评论区里给他点赞支持他的男的那么多怎么男的就不关注了?退一万步说女性对这件事关注的多,怎么就很难往厌女方向走?是以为女性不会厌女吗?这么说的人既不懂厌女的概念是什么,对社会文化里长期存在的性/别问题也不以为意,而这正是这篇评论文章里剖析的。怎么说呢,可能只有在女性问题上,陆港台才是一家亲了。

  23. 這篇是以中國輿論場來觀察嗎?
    台灣在汪小菲講床墊之事,完全更黑了吧,何來翻轉。

  24. 此文论述逻辑感情抒发多,有过度延伸之嫌。不过此文归属为评论类,那没问题,以后少看作者就可。

  25. 本身關注這種娛樂八卦的就是以女生為主,男生都這種事情關注是有限的,這也決定輿論場上的輿論很難往厭女的方向走。真要說厭女,結合疫情封校主題的假新聞:為愛衝鋒的男主會是更好的體現。

  26. 輿論也沒有站在男方呀。
    厭女的論述。像是
    男方用傳統的貞潔。婦道等羞辱。
    討論為何如今民眾不買單。這才叫社會觀察吧
    厭女這一拳。到底打的是民眾。還是作者內心對於男性多年的厭惡

  27. 剛因為好奇所以看了兩篇「深度八卦」就此事撰寫的公眾號文章。發現吃瓜觀眾很多是嘲諷:第一汪小菲成年巨嬰;第二,拋開應付贍養費外(孩子學費,撫養費,電費等必要的家用),離婚後大S和新婚丈夫二人私人開銷也在刷汪的卡;第三,大S和邪教關係;第四,大陸外匯限制下,汪一家怎樣匯出大額款項海外投資(之後汪自爆賣畫,這方面焦點轉移到賣畫是否繳稅等等問題)
    這之間,對大S新婚丈夫的外貌羞辱,張蘭對大小S母親的蕩婦羞辱,還有大S拋出前夫性病這些反倒被很多觀眾所不齒。
    綜上,個人感覺,厭女也許存在於部分觀眾心中?但並不是問題中心。

  28. 應該是中國那邊討論比較熱絡? 雖然本來就沒在關注這類八卦,不過身邊看到台灣網路上的討論多半是『有錢人就是不一樣』跟『汪小菲家沒錢了』這兩類。

  29. 床墊和女性貞潔之間的連結是潛藏的、暗湧的、在你我刻意未察覺之下心照不宣的,並不覺得有過度延伸。

  30. 这个弦子是那个弦子吗?为什么发在端?这什么水平?

  31. 看似头头是道,不过是春秋笔法缺乏数据逻辑支撑。

  32. 汪小菲是有够下贱的,网友说大s茶,不说这本身就是对女性的污名化,汪小菲完全就是用社会的厌女文化攻击自己的前妻争取自己的利益,两人感情孰是孰非不提,但至少对女性而言,结婚真是稳赔了,呵呵

  33. 我不太清楚床墊事件中國社會的討論是怎樣的,但就台灣來說,大家也很狂歡,但普遍是「啊,有錢人的日子原來是這樣的」。媒體街訪與路人回答也多聚焦於「這是你(我)幾個月的房租或者買房首付」之類的。
    要說窺私是也對,但更多感覺是階級性的差異,民眾對富豪生活的窺私。
    而同時台灣也很父權也很厭女啊,所以看到作者這一段論述我會覺得有點過度延伸了。

  34. 我覺得文中很多理論與分析都要建基「這是社會共識」又或是「輿論場上的主流觀點」的基礎上。如果文中指出的現象只是一部分人,甚至是少數人的觀點,理論和批判的意義也會被削弱。比如床墊與貞潔論,這真的是輿論上的主流,甚至是可觀察的意見?我覺得反倒是看熱鬧不嫌事大的人居多。而且關注這個議題,發表評論者的性別比例也值得討論。

  35. 花生友評論文,也能似是而非地抽出一堆理論附和,其中以床墊作為女性貞潔代表,但過程毫無佐證,最少也摘錄一些網友評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