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大屠杀(Holocaust)已成为纳粹德国独树一帜的邪恶性的象征,而大屠杀本身的种种符号和象征又往往凝结在以奥斯维辛为代表的集中营体制上。进击的盟军士兵解放达豪集中营后揭露出的惊人惨剧成为战后清算纳粹罪行的起点,其冲击性的第一印象塑造了后世对纳粹主义及其体系的理解和记忆的模式。把纳粹主义的本质固定在“奥斯维辛”这个短语上,以极低的成本制造了强有力的符号(比如阿多诺的名言“奥斯维辛之后,写诗是野蛮的”)。国家社会主义(National Socialism,即Nazism)带来的惨痛教训,在没有被过多扭曲的前提下,得以广泛、深入地不断在公共舆论和社会意志中再生产。
从事实层面来说,纳粹的反犹主义发展为“最终解决方案”,乃至最终解决方案发展为“系统性灭绝欧洲犹太人”的实践,的确是以希姆莱、海德里希为首的党卫队集中营体系,甚至奥斯维辛-比克瑙集中营本身为核心来运作的。因此,把“集中营”甚至“奥斯维辛”与大屠杀划等号,是一种合理的简略。不过,这种简略的局限性自然也是一目了然的。一方面,集中营,尤其是归属于党卫队经济与管理部(SS-WVHA)之下的KL体系,在屠杀犹太人上并不能“独占头筹”。大量东欧占领区的犹太人死于直接的集体处决(如乌克兰境内的“娘子谷大屠杀”);还有超过200万犹太人死于莱因哈特行动中的三座“格洛波尼克灭绝营”(贝尔赛克、索比布尔、特雷布林卡)。灭绝营和集中营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二者并不等同。另一方面,奥斯维辛、达濠、萨克森豪森、毛特豪森这些集中营在战争后期开始执行种族灭绝,他们在纳粹体系中的角色和功能远比单纯的东欧灭绝营来得复杂。“杀人工厂”只是集中营体系演变最后、最疯狂的阶段,而在这之前,它们经历了超过十年的漫长曲折演变。
集中营的世界和纳粹世界整体因此构成了某种分型结构。如果说大众印象中的“奥斯维辛”和“集中营”形象是一段复杂和漫长历史的浓缩切片,那么将这段历史展开、熨平之后得到的成果,本身又会是“纳粹德国”这一更加复杂和漫长的历史实体的样本展示。假若理查德·埃文斯爵士煌煌巨著《纳粹帝国三部曲》是从俯瞰的角度,全面审视纳粹德国从掌权到崩溃的方方面面,他的得意门生瓦克斯曼同样野心勃勃的著作《纳粹集中营史》则以惊人的耐心、细致外加史家的诚实,切入到一个范围较小、却同样五脏俱全的罪恶世界:纳粹的集中营体系(简称为KL)。有心的读者不难通过此书进一步深入纳粹政权的运作肌理,从病理学的角度一探纳粹主义的究竟。
《纳粹集中营史》
作者:尼古拉斯·瓦克斯曼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1.1
一、集中营最初的样貌:清理政治犯
如前所述,集中营的系谱学和纳粹本身演变是是密不可分的。其开端、发展、变形,正和国家社会主义从魏玛共和国的尸体中成长、膨胀,并最终演变为“漫画式”的恶人形象同步。著名德国历史学家汉斯·姆莫森(大名鼎鼎的《罗马史》作者特奥多尔·蒙森的重孙)曾提出一个关键命题:国家社会主义政权走向大屠杀和东部欧洲种族清洗是一个“层积累进”的激进化过程,而不是从一开始就设定好目的地的单程票。这一点同样可适用于描述集中营体系在功能、风格以及残酷程度上的演变——自然,这并不是在任何意义上对纳粹政权及其刽子手的开脱,反倒是为“恶魔是如何炼成”的这一问题提供了更细致的解答方向。
在1933年纳粹夺权后不久,针对政敌的清洗和逮捕就开始了。而最早的集中营也是在这段时间建立的。早期集中营是纳粹粗野狂热缺乏计划的产物,是在夺权后的狂喜与“把他们关起来”的冲动激励下的应激反应。毕竟,此时魏玛德国的身体政治尽管早已受够了共和国及其民主主义,在灵魂上做好了和一个独裁的民族主义政府全面合作的准备,但法制的传统与官僚机构的惯性仍然在发挥作用。此时的集中营有着浓厚的“就地取材”、各自为政的法外行动的特点也就不足为奇了。大量地方的党卫队、冲锋队小组把希特勒的上台当作报复政敌的通行证,在官方的纵容下肆意逮捕共产党、社会民主党成员与左翼工会领袖。把这些“人民公敌”塞进草草征用为集中营的厂房、地窖、甚至酒吧中。
政治犯构成了第一批纳粹政权的牺牲者,也成了第一批集中营囚徒。赫尔曼·戈林的普鲁士警察系统与希姆莱的党卫队系统分别建立了自己的早期集中营,两者之间勾心斗角,冲突不断。最终在希特勒本人的斡旋之下,两者达成和解:逮捕与运输犯人的工作将交给政治警察,而集中营的管理运作则完全属于党卫队的地盘。作为野心勃勃的纳粹狂热分子,希姆莱在集中营这一工具中看到了实现国家社会主义伟大理想的无限潜力。他从精神病院里挑选了同样凶狠狂热的西奥多尔·艾克,后者不但和希姆莱意气相投,更感念后者“知遇之恩”,成为集中营党卫队真正的奠基人及其风格的奠基者。
瓦克斯曼在分析集中营系统时暗指著名政治科学家恩斯特·弗兰克尔的《二重国家》的分析框架。中文世界对该书已经有了很好的介绍,本文不再赘述。大体来说,在弗兰克尔看来,纳粹国家是一个由纳粹胡作为非的“超权国家”和一个继承自魏玛共和国的“规范国家”共同构成,虽然纳粹想要实现一种可以说是称之为酒神精神的狂妄,但离开“规范国家”所提供的最基本的原则和体系,这一狂妄自身也是不可持续的。国家社会主义并不是其自我宣称的或者被一些受害者和观察家所预设的那般是现代性的完美化身、理性自身的辩证。毋宁说,为国家社会主义服务的理性是一种“砍了头”的理性,这一无头骑士被缝合了一个吸血鬼大脑,用自己的身体为这个头脑服务。然而这个头脑却不断从自己的身体上吸血,让这个缝合怪变得越来越诡异和虚弱。国家社会主义的疯狂虽然离开了“规范国家”和工具理性就寸步难行,但纳粹党人从上到下从未对“官僚”、“资本家”、“规章制度”所设下的理性牢笼感到舒适,而不断试图独立思考、推陈出新。在这个过程中,规范的国家和工具理性不断成为牺牲品,国家社会主义不断舒展自己的身体和灵魂,却越来越接近粉身碎骨。
集中营和国家正规制度之间关系的演变就是这一辩证关系的缩写。希姆莱和艾克迈出了将集中营体制系统化、正规化的第一步。那些草台班子集中营被关闭,囚犯被转移到几个精心选址,远离人口与工业中心的特别建设的大营地。从达豪开始,一个庞大的恐怖机器开始初步成型了。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此时的集中营的目的仍然主要限于打击政治对手,而德国的司法部门此时甚至偶尔还会对党卫队的胡作为非发起抗议,起诉个别滥用暴力的队员。德国司法部此时还掌握在民族保守主义的右翼手中。这些代表“传统德国”政治文化的精英,仍然认为一个运作良好的国家,需要将处罚、关押、审判国民公敌的权力统一在合理的司法体制中——哪怕这个司法体制并不讳言自己会把“法律”本身变得极其严苛蛮横来满足希特勒的需求。我们可以看到,规范国家和日常理性在此时仍然试图重申自己的主权,它没有想过“对抗”国家社会主义,但至少打算驯化它。这不一定出自什么良善的道德意志,而纯粹出于“国家理性”的自然延伸。
而希特勒的反应是并不令人意外的。他顶住了司法部门的压力,排除了正规国家机构的干预,在人员、组织、和资金上巩固了希姆莱国中之国的地位。希特勒在《纳粹集中营史》中出场次数并不太多,更像是一个沉重的背景板。但瓦克斯曼克制的描述实际上清晰的指向了希特勒和国社党高层对于集中营体制及其惨剧的直接、终极的责任:集中营的诞生和发展,并最终化为人间地狱,固然有其某种内在的独立逻辑,但归根结底,他是国社党人阴谋论和受迫害妄想的种族主义政治观与世界观的产物,并服务于希特勒和国社党人的政治目的。而这些纳粹大人物对此心知肚明、欢欣鼓舞,自然也保护、扩张、助长了它的恶性发展。诚然,在这一发展的过程中,希特勒和党卫队时不时会出于欺骗内外舆论等理由而调整暴行的程度和范围,但正如瓦克斯曼所总结的——集中营体制有过转向,却从来没有过刹车。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滋润和助长了这个体制的上层部和下层部所追求的政治目的所适配的政治工具只能往这个方向发展。
二、从政治犯到“社会渣滓”
在纳粹政权于1935年前后稳定了自己的统治,粉碎了来自左翼的抵抗之后,集中营似乎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希特勒清洗了国防军的心腹大患,政治上并不牢靠的冲锋队领袖罗姆。1936年柏林奥运会上他甚至还需要打造自己热爱和平的形象。集中营的未来在那一瞬间,看上去似乎就要自行走向历史的垃圾堆——规范国家对超权国家的“对抗”似乎胜利在望,希特勒似乎无非又是一个像弗朗哥或墨索里尼那样的“正常”的独裁者。然而集中营的命运却再一次显示出国家社会主义相对于一般性的威权主义和法西斯主义的独特之处。
纵观纳粹党人的“思想体系”,我们不难发现他们对“内部敌人”和“种族共同体不纯成分”的非理性狂热沉迷。德国军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末期为了推脱战败责任所散布的“背后捅刀子”神话,广泛沉淀在战后魏玛共和国的社会肌理中。从动荡的魏玛年代的暴力文化、经济困境、受损的民族自尊中成长起来的国家社会主义(者)更是不成比例地把这一神话及其思维方式放入了自己世界观的核心部分。既然国社党人到处都能看到的“内部敌人”和“不纯成分”有着妄想狂和阴谋论的本质,那么正规的国家和司法机构无论从审判的效率还是范围上,都必然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
还有什么现成的工具比集中营更适合关押、逮捕、净化那些无法被起诉的国家公敌的呢?在政治犯的威胁已经难以支撑集中营的运作后,希特勒和希姆莱迅速把目光转向了“游手好闲者”、“反社会者”、“同性恋者”、“屡教不改的累犯”这些社会边缘群体。如果说来自共产党和社会民主党的政治反抗还可以给“敌人”的说法提供一点支撑,在社会层面上对穷人、流民、小偷小摸治安犯的大规模收容则更充分地体现了纳粹主义扭曲的“共同体”(volksgemeinschaft)和“秩序”观念到底意味着什么——而德国社会和他们引以为傲的“法制国家”此时已不能或不愿对此做出抵抗,甚至社会中恐怕有不少受人尊敬的阶层对纳粹党人的做法暗自欣喜。
集中营运行的具体微观机制,同样渗透着国社主义特有的扭曲价值观。特奥多尔·艾克在筛选党卫队集中营看守(也就时臭名昭著的骷髅师的前身)时强调必须找体格健壮内心强韧的国家社会主义信徒。他把一桩法外欺压弱者的恶行,包装成和在前线和敌人作战的国防军军人同样危险、重要的事业,从而集中营看守也是可以和受尊敬的德国军队等量齐观的“政治士兵”。这一对敌我之分的强调和对军事文化的推崇,让党卫队集中营成了一座将受害者“非人化”并培养无节制暴力的“阳刚之气”的大学校。许多日后在东部占领区的大屠杀中赫赫有名的刽子手都“毕业”于战前的达豪、萨克森豪森“集中营大学校”,而艾克就是他们的榜样和校长。犯人们必须随时忍受看守的羞辱和无意义的体力劳动,后者似乎有着严重的自律问题,经常在暴怒中破坏党卫队自身的管理条例对犯人施暴。偶尔还会有将犯人击毙并伪装成越狱。他们对此并没有什么道德和心理负担——对待社会渣滓和人民公敌没有什么同情和手软的必要,反倒是不肯下手、心慈手软的看守会被讥讽为缺乏阳刚之气,在同侪压力之下逐渐同流合污。
瓦克斯曼提醒我们:尽管战前集中营体制已经埋下了日后发生的一切的种子,但这一种子目前还没有变成全面散发的“恶之花”。的确,随着“游手好闲”者被发配到纳粹的采石场中从事危险和缺乏保障的劳作,从而比早期政治犯有更大的概率不幸亡故,但在战前集中营内,哪怕是在1938年水晶之夜和吞并捷克斯洛伐克与奥地利之后的大抓捕之后,集中营中的死亡仍然是例外而不是常态,哪怕是犹太人都还可以合理指望自己会被释放——条件是必须永远离开德国,再也不回来。
三、纳粹政体的“层累式激进”
集中营和国家社会主义的根本性转变要等到1939年入侵波兰的战争爆发。随着整个纳粹德国进入了字面意义上的战争状态,规范的日常国家理性对纳粹“超权国家”的限制就更加微不足了,而国社党人的受迫害妄想与偏激的种族秩序思想也就有了更多实际施展的空间。大规模灭绝的终点的确不是加害者们预先设想好的,但走向那个终点的铺路石与道标,早就被受害者的尸骨和纳粹党人的恶意准备好了。瓦克斯曼提醒我们:臭名昭著的奥斯维辛集中营原本是拿来关押波兰战俘和波兰抵抗运动成员的。纳粹把对波兰的入侵包装为对一个屡教不改、对德国图谋不轨的敌人正义的回击,而波兰人在纳粹的种族秩序中本来就是低劣的下等人。
早期奥斯维辛相对于德国境内之前的集中营有两个重大变化:第一,由于囚犯快速涌入,营地人口急剧膨胀,他们的生活环境急剧恶化,大大加重了他们死亡的概率;第二,党卫队看守如今面临的是活生生的“敌人”和“下等民族”,他们的残忍和暴虐上升了一个新的台阶。最为重要的是,来自希特勒和希姆莱等纳粹最高层的指令,如今把大规模的蓄意处决作为“解决方案”拿了出来。上行下效,基层的党卫队集中营看守和指挥官也愈发觉得随意终结集中营囚犯的生命不但会被上级容忍,甚至还会被鼓励——而他们的推测并没有错。
这一恶性发展趋势在1941年夏德国突然进攻苏联,俘虏了几百万措手不及的红军将士之后大大加速了。在纳粹的阴谋论世界观中,苏联本来就是“犹太-布尔什维克主义”的化身,是威胁到德国民族共同体生死存亡的大敌。东部斯拉夫人又是比犹太人好不到哪里去的,更加低等的下等种族,他们本来就该被灭绝,来给德国本土的德意志裔农民建设大德意志帝国腾让出“生存空间”。这导致苏联战俘的生活环境极度恶化——有党卫队对数量估计不足而造成的客观困难,更是这些恶棍的主动选择。而纳粹党人对传说中的“政委”和“人民委员”的仇恨,也让他们开始采取完全没有原则和道理可言的“筛选”——把怀疑是前两者的战俘集中起来运到集中营去灭绝掉,把剩下的战俘当作廉价劳动力压迫致死。也就是在“处理”所谓政委和人民委员的实践中,富有创新精神的党卫队看守们发明了“隐蔽式枪决室”和毒气室。至此,犹太大屠杀中臭名昭著的“筛选-灭绝”和“劳动-灭绝”(Vernichtung durch Arbeit)总算是登上历史舞台了。支撑这些实践的创新式大规模谋杀艺术(党卫队的领导对此感到十分自豪)也被发明出来,但这些手段最初的受害者却是数百万苏联战俘。
随着1942年“万湖会议”召开,对犹太人的“最终解决”方案终于在1942年中定格为其最恐怖的终极形态:种族灭绝。奥斯维辛和党卫队集中营体系正是在这段时期逐渐发展为全欧大屠杀的中心。原因在于,奥斯维辛有着最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包括毒气室和火化场),并且靠近铁路运输线。这就大大方便了纳粹将全欧范围内(主要是西欧、南欧)“筛选”出犹太人集中运送到奥斯维辛。而波兰、乌克兰境内的犹太人,往往直接就在死亡营甚至野地里被就地消灭了。
我们在这里不难观察到集中营发展轨迹中的一个模式,它更细致地展示了什么是纳粹政体的“非意图结果”和“层累式激进”:为了对付一个“敌人”所发明出的集中营的残忍实践,又可以拿来对付下一个“更大”、“更坏”的“敌人”,而在这个过程中,越来越极端、范围越来越大的恐怖就逐渐成型了。国社党人的刽子手们往往在加入党卫队之前没有经受什么良好的教育,本身也属于社会的中下层,年纪较大的人参与过一战,年纪较轻的人在青春期性格的形塑期,则在魏玛动荡的战败气氛与街头暴力中薰染极深。这些破碎的人和把他们黏合起来的国家社会主义的制度与团体文化是集中营之恐怖的温床——但即便是这些人也不是一开始就可以做到把成千上万的犹太人送进毒气室而面不改色的。
要走向这个终点,需要有很多步骤和条件。“制造”一个典型的集中营党卫队刽子手,要求行凶者克服大规模杀人的内在恐惧与良心谴责,麻痹自己内心的道德法则——许多党卫队看守和行刑者靠持续不断的摄入酒精来做到这一点。囚犯们为了一块面包和菜汤而互相争夺,因为营养不良和成批死去,与此同时各种美酒和美食则源源不断涌入集中营的看守食堂。
物质享受和社会前途的许诺也必不可少。相对于在前线作战的危险,加入集中营党卫队不但有了工作保证和上升前途,从受难者身上抢夺财产、剥削他们的劳动也是难以拒绝的诱惑。不管希姆莱如何强调“体面”、“奉献”,集中营体制内的腐败和监守自盗都泛滥成灾——有一位集中营看守把受害者身上拔下来的金牙收集铸造为两根金条,通过海关邮件寄回家里。而这个邮包超乎寻常的重量引起了海关官员的警惕,该队员的如意算盘就此落空。
最后,也许是最重要的:成为集中营凶手,不管位阶高低,不但需要压制正常的道德良知,还需要颠倒黑白,把整个道德的指针倒转。在许多集中营党卫队员看来,对手无寸铁的老弱妇孺的集体谋杀,是为了根除德国民族共同体之心腹大患,是一桩为德国、甚至为人类清除害虫的正义事业。刽子手在面临血腥地狱时承受的压力与拷问因此反而成了为了更大的善和正义所做的“可贵牺牲”,无耻与冷血成了忍辱负重,甚至成了邀功请赏的资本。只有在面临战后审判的时候,如艾希曼这样的人才会把自己包装为一颗没有主体性、只是服从任务的官僚机器上的螺丝钉。在更加私人、放松的环境下,许多逃避了制裁的党卫队员承认,他们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并无丝毫悔恨——其中一位老纳粹在70年代坦然承认,“最为懊悔的事只有一件,就是第三帝国的倒台”。
整个集中营杀人工厂的运转,离不开疯狂、扭曲、自欺欺人、自觉地执行者,正如它离不开整个现代性提供的官僚机构、技术手段、运输工具一样。而这种奇美拉式的联姻,也限制了集中营发挥纳粹指挥官们所设想的更广泛的功能——集中营确实是“高效”的屠宰场,但它也仅仅是“高效”的屠宰场。被阉割和斩首的工具理性和技术手段只能支撑这一个功能,让它做好这一件事,而在日常的实用理性需要更大自主权的场合——比如经济生产——希姆莱和纳粹的妄想则一败涂地。
四、自身的灭亡
在这里弗兰克尔的分析框架再一次派上了用场:当规范的国家机构已经无力阻止纳粹“超权机构”的胡作非为之后,党卫队自己就不得不出面整饬秩序。但这就导致无法收场的矛盾和闹剧。
希姆莱本人不情不愿地在1943年前后,让著名的纳粹法官格奥尔格·摩根发动“反腐”调查,并最终把其中一位集中营高级官员卡尔·奥托·科赫送上了绞刑架。整个“摩根调查”中最为滑稽的一幕是,一位集中营党卫队小头目竟然被纳粹自己的法庭起诉“滥施暴力”。这一表演的荒谬没有骗过任何人,奥斯维辛的最臭名昭著的领导、战后被判处绞刑的鲁道夫·霍斯 在辩护席上为自己的下属大声抗议,直呼“荒唐”和“不公平”,当然这场起诉和整个“反腐”运动自然也不了了之,黯淡收场。在经济领域,纳粹集中营的失败更是充分展现出疯狂和实用主义之间令人尴尬的矛盾。希姆莱和他在“经济管理部”的副手奥斯瓦尔德·波尔,很早就幻想利用“免费”的集中营劳动大军打造一支高效的“党卫队经济”。然而他们的努力不管是在战前还是战中都大大没满足期望。甚至在战争末期,由于劳动力的极度短缺,整个国家工业和私人企业都把手伸向了集中营,党卫队也无法合理、高效的组织起一支靠谱的劳动力。
其根本矛盾就在于,现代经济理性,在最基本的层面,把劳动力视作有价值的资产。他们需要吃得好、穿得暖,需要培训以提高其技能水平,需要物质奖励来让他们更主动地提高产量,然而这些和党卫队集中营疯狂的种族秩序与灭绝思维根本上背道而驰。他们会把80%被抓来的犹太人和任何在劳动中病弱的“掉队者”拉去灭绝——其中老人孩子残疾人占据不成比例的高位。他们对集中营内传染病流行的处理方法就是,把感染者拉去单独的隔离区等死,甚至直接杀害,而不愿意对集中营的卫生和营养条件做任何实质改善。
确实,在面临最为紧急的情况下,即便是党卫队也会有所“通融”,有着特殊技术才能(比如制造假钞)的犹太人会有特殊待遇,而在1944年间,面临劳动力的极度短缺,连希姆莱都下令要降低集中营的死亡率。但这些措施来的太少、太晚、太半心半意。早在1941年底,就有几百万本来可以为德国军工生产贡献力量的苏联战俘,在做出任何有价值的生产之前就死于集中营的恶劣环境与党卫队蓄意谋杀。这种对经济理性全然弃之不顾的疯狂离开激进国社党人可怕扭曲的世界观与价值阶梯是不可理解的,这种疯狂毫无疑问是纳粹走向加速灭亡的重要内部因素。
随着1944年底苏联红军步步前进,纳粹开始计划疏散东部的集中营。这就开始了大屠杀的最后一个阶段:也就是囚犯从东部集中营转移到德国境内集中营的“死亡行军”。希姆莱已经于1943年接任德国内政部长,而集中营体系也打破了司法体系的最后的一点所谓“底线”——现在集中营可以从国立监狱中挑选犯人纳入强制劳动队加以管理了。德国残余的规范国家与国家社会主义的“超权国家”的界分终于趋于消弭。纳粹党人在斗争的终点获得了完全的自由,只是这种自由和疯狂的妄想已经区分不开:希姆莱令下的“死亡行军”造成数万集中营囚犯倒在了解放前的最后一刻。
然而他本人的目的此刻却并不是“灭绝”犹太人了。在这位党卫队全国领袖看来,他手中的这批形同活死人的犹太囚犯是他与西线盟军单独媾和换取宽大待遇的最佳“筹码”。这位慕尼黑工大出身的农学专家,一辈子把犹太人视作无价值的渣滓,却在自己事业和生命的末尾盘算起这种计划。他把国家社会主义的世界犹太人阴谋论信念贯彻到了最后一刻——这位谎言无数的纳粹领袖比他自己设想的要诚恳——可是他绝望的自救,正如其世界观之荒谬扭曲的必然后果一般,显然不会有任何效果。
這些代表「傳統德國」政治文化的經營,仍然認爲一個運作良好的國家,需要將處罰、關押、審判國民公敵的權力統一在合理的司法體制中——哪怕這個司法體制並不諱言自己會把「法律」本身變得極其嚴苛蠻橫來滿足希特勒的需求。我們可以看到,規範國家和日常例行在此時仍然試圖重申自己的主權,它沒有想過「對抗」國家社會主義,但至少打算馴化它。這不一定出自什麼良善的道德意志,而純粹出於「國家理性」的自然延伸。
令人想起國安法下江樂士為首的一批所謂“法律專家”之作派。
我敢說,就算當年世界各國知道納粹設置了集中營,她們也會置之不理。
証據: 現今各國政府都知道共產黨在新疆建立了集中營殘害維吾爾人,但各國只是限制新疆產品進口,卻繼續和中共通商往來。
合理嗎?
看到文末,覺得歇斯底里的精忠,企圖在空中建樓閣的信念,還是再一次給理性和「現實」擊潰。確是不滅而循環的悲劇和浩嘆。
又一次證明,鑽穿牛角尖的,真的極難,然而還是前仆後繼,雖然彼此的共同點怕也只有敢去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