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疫情让不少产业陷入寒冬,但也有一些产业从中获益,色情产业就是其中之一。全球最大的色情网站Pornhub,自疫情之初就迎来了访问量的大幅增长。该网站为疫情重灾区推出的免费会员,更一度为它赢得了“良心企业”的口碑。然而,《纽约时报》专栏作者纪思道12月发表的文章《被Pornhub毁掉的孩子》,却令这一网站陷入性剥削的争议。在信用卡巨头Visa和Master停止协助付款的压力下,Pornhub最终下架了上千万条影片,这也令如何对待色情作品的讨论再度浮出水面。
事实上,《纽约时报》文章的批评相当温和。文章指出,“问题不在于色情,而在于强奸”,即作者之所以批判Pornhub,不是因为对色情作品本身的反对,而是因为反对某些作品背后的实质侵害。这是自由主义者常见的观点:当一条色情影片是基于真实性侵而制作,或是未经当事人同意即偷拍上传,这些作品应该遭到反对,因为这些行为触犯了法律。而当一条色情影片是由正规渠道制作,被拍摄人知情且同意,则无论影片呈现了什么内容、给受众带来了怎样的影响,它都不应该被限制,因为色情作品属于“言论”(speech),而言论自由受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
然而,曾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掀起反色情运动的女权主义者们,并不完全认可这样一种“言行二分”。她们中的一些人认为,言论同样可以构成行动、具有行动上的效力。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用言论完成各种行动:当你说“我愿意”时,你完成了“结婚”这样一个行动;当你说“小心有车”时,你完成了“警告”这样一个行动。
剑桥大学的哲学教授雷·兰顿(Rae Langton)建议我们从“言论行动”(speech act)的视角理解色情作品。在“Speech Acts and Unspeakable Acts”一文中,她指出色情作品是一种言论行动,并具有两个行动上的效力:第一,色情作品将女性置于从属地位(pornography subordinates women),这表现为色情作品把女性列为性物品、合理化对女性的暴力。第二,色情作品扼杀了女性的声音(pornography silences women)。这并不仅仅意味着女性无法开口说话,而是她们的话失去了应有的效力。例如,当她们和男性互动时,“不”不再意味着拒绝,而是变成了某种同意和邀请。
兰顿认为,如果这些指控、特别是第二点指控成立,那么自由主义者有关色情作品属于言论自由的辩护就会站不住脚。因为色情作品引发的矛盾,不再只是自由与平等(男人消费色情作品的自由和女人平等的公民权)之间的矛盾,而是自由这一原则内部的矛盾——男人的言论自由扼杀了女人的言论自由。
反色情法案的争议
这些女权主义者提出应将色情作品视为民权问题,因为它们是对女性的性别歧视以及公民权的侵犯。
兰顿的文章写于上世纪美国女权主义者推动反色情法案的背景下。当时,色情作品仍被视为道德问题,由传统的反淫秽法进行干预。然而,一批激进的女权主义者目睹了色情产业对女性的伤害,包括一位名为Linda Marchiano的女演员在拍摄色情电影时遭遇殴打和性侵。这些女权主义者提出应将色情作品视为民权问题,因为它们是对女性的性别歧视以及公民权的侵犯。她们希望推动反色情的民权法案,允许受害女性向民事法庭起诉这些作品的制作者和发行者,要求他们停止出售相关产品并作出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反色情法案不是自上而下的审查,而是由受害者主动提出诉讼、寻求法律救济。其次,反色情法案也不是针对广义的情色作品,而是对符合相关“色情”定义的作品进行干预。
两位著名的女权主义者——女权主义活动家安德里亚·德沃金(Andrea Dworkin)和女权主义法学家凯瑟琳·麦金农(Catharine MacKinnon),就在1983年起草了这样一份反色情法案。她们受到明尼阿波利斯市政府的委托,起草的法案将作为当地人权法案的修正案。在法案中,她们将色情作品(pornography)定义为:
以图片或文字明确表现的女性的性从属地位(the graphic sexually explicit subordination of women in pictures or words),包括将女性非人化为性客体、性物品或性商品;享受痛苦、羞辱或强奸;被捆绑、割伤、肢解、弄出瘀伤或身体受伤;以性服从、奴役、展示的姿势;被简化为某些身体部位,被物体或动物插入,或出现在受辱、受伤、虐待的情景中;表现为肮脏或次等的;流血的、淤青的、受伤的,并在这些情况下显示出性吸引力的。
法案在明尼阿波利斯市议会获得了通过,却被该市市长否决。法案的另一个版本则于1984年在印第安纳波利斯获得了通过,且到了市长的支持,但立法后不久就在American Booksellers v. Hudnut案中被裁定为违宪。该案的法官Frank Easterbrook认为,尽管色情作品描绘了女性的从属地位(pornography depicts subordination),并且可能令女性的从属地位得以延续(pornography perpetuates subordination)——例如令她们承受低薪和暴力,但“这只是反映出色情作品作为言论的力量” (this simply demonstrates the power of pornography as speech)。换言之,他认为色情作品仍是言论,而非行动。
而德沃金和麦金农对色情作品的定义,则暗示了色情作品是一种将女性置于从属地位的行动(pornography is subordination)。这一定义受到了法律界和知识界的尖锐批评。有法官认为,这是法案的起草人在文字上“耍花样”,以便将色情作品划出言论自由的保护范畴。也有哲学家表示,这一定义造成了言论和行动概念上的混淆,“在哲学上站不住脚”。
言论可以是行动吗?
色情作品之所以有问题,是因为它构成了特定的行动:不仅描绘与延续了女性的从属地位,它还将女性置于从属地位、扼杀了女性的声音。
兰顿的文章是对德沃金和麦金农观点的辩护。她首先澄清,女权主义者们并不是要将法律意义上的言论(speech)和行动(conduct)混为一谈。在法律意义上,色情作品仍然属于言论,但这里的重点不是色情作品究竟是言论还是行动,而是色情作品应不应该受到法律保护。法案起草人们显然认为,不是所有言论都应该无条件受到法律保护;法律应不应该保护某种言论,取决于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言论、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那么,色情作品是一种怎样的言论?在这里,我们仍要讨论色情作品的行动属性。兰顿和麦金农都认为,言论和行动在哲学上并不是非此即彼的。试想一下,当训练员对警犬说“咬”的时候,他在发表言论还是做出行动?兰顿用“言论行动”来表达言论具有行动力的一面。她引用英国哲学家约翰·奥斯丁(J. L. Austin)的观点,“说某事就是做某事”(to say something is to do something)。
根据奥斯丁的观点,言论可以包含的三方面的行动。第一是“语言内行动”(locutionary act),即言论本身表达的内容。例如在大街上,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说:“向她开枪”。这里第一个男人的言论表达了字面上的意思,“她”指附近那个女人,“开枪”指用枪打她。第二是“语言效果行动”(perlocutionary act),即言论对它的听众产生了什么后果。例如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说“向她开枪”,第二个男人感到震惊,但随后举起枪朝那个女人开枪。这里,第二个男人被第一个男人的言论所震惊、说服,这就是言论对它的听众产生的后果。第三是“语言外行动”(illocutionary act),即当一个人说某事的时候,他说话这件事本身构成了怎样一个动作。例如当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说“向她开枪”时,站在说话人的角度,第一个男人“鼓动”了第二个男人向那个女人开枪。“鼓动”就是言论在这里完成的动作。
兰顿指出,裁定反色情法案违宪的法官只看到了色情作品作为“语言内行动”和“语言效果行动”的层面。在“语言内行动”上,色情作品描绘了女性的从属地位(言论的内容)——例如将她们描绘成性物品或次等公民。在“语言效果行动”上,色情作品延续了女性的从属地位(言论的后果)——观看色情作品的人,可能会继续将女性视为性物品或次等公民,从而令女性受到骚扰和伤害。然而,法官忽略了色情作品作为“语言外行动”的层面(言论构成了怎样的动作):色情作品是一种将女性置于从属地位的行动,发表色情作品这一“言论”这件事,构成了这一行为。这第三方面的行动,是人们讨论色情作品时经常忽略的,也是反色情的女权主义者们希望引起重视的。
为什么我们要特别关注色情作品的“语言外行动”?兰顿认为,色情作品之所以区别于其他言论,是因为它作为“语言外行动”的效力。如果色情作品只是描绘了女性的从属地位,我们不一定要反对它,因为其他言论例如纪录片、学术研究等也可能描绘了女性的从属地位。同样地,如果色情作品只是带来了伤害,我们也不一定要反对它;吸烟也会造成伤害,但却不会令吸烟者被置于从属地位。而色情作品之所以有问题,是因为它构成了特定的行动:不仅描绘与延续了女性的从属地位,它还将女性置于从属地位、扼杀了女性的声音。
色情作品将女性置于从属地位
色情作品告诉它的听众女性有什么价值——她们是物品、是猎物。色情作品告诉它的听众什么动作是恰当的——暴力是恰当的,因为女性喜欢被强奸。
兰顿的第一个论断是,色情作品将女性置于从属地位。她的理据何在?言论可以将他人置于从属地位吗?什么样的言论会将他人置于从属地位?
我们不妨来看兰顿给出的这个例子。“黑人不许投票”是一句言论,但它可以构成行动。当一个法官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们可以分析它所包含的三种行动:它表达了字面的意思,“黑人”就是指黑人;它造成了一些后果,例如让黑人远离投票站;更重要的是,它构成了一种行动,就是禁止黑人投票——它将黑人列为次等公民、合理化对黑人的歧视、剥夺了他们的投票权。它将黑人置于从属地位。
兰顿认为,这个例子反映出言论可以将他人置于从属地位,而这样的言论有如下特征:它将人分成三六九等,将某些人列为次等人;它合理化针对“次等人”的歧视行为;它剥夺“次等人”的重要权力。最后,这样的言论还必须具备一个条件:说话的人具有权威。
那么,色情作品是否符合这些特征?我们可以认为,反色情法案所定义的色情作品将女性列为“次等人”,合理化对女性的歧视和暴力。但这些认定的前提是,说话的人具有权威。这里,最大的争议出现了:色情作品的创作者具有权威吗?自由主义者往往认为,色情作品的创作者是无权无势的小众群体,不被主流社会认可,因此为色情作品辩护就是捍卫弱势群体的自由。而麦金农等女权主义者声称,色情作品是“统治者的声音”(voice of the ruling power)。
兰顿没有给出肯定或否定的结论。她认为这是一个“实证”问题,无法完全由哲学家来回答。但是她认为这是一个合理的假设。首先,她强调权威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某一个领域、某一群受众而言。不管主流社会对色情作品如何鄙夷,只要它在“性”的领域、对一群渴望了解性的受众而言是有权威的,就可以满足这个条件。
其次,从日常经验出发,这种权威是很有可能存在的。正如兰顿所说,色情作品的创作者并不只是看客,而是有裁决权的发言人。色情作品告诉它的听众女性有什么价值——她们是物品、是猎物。色情作品告诉它的听众什么动作是恰当的——暴力是恰当的,因为女性喜欢被强奸。兰顿引用的一些调查显示,这些信息深入人心:百分之五十的男性认为,只要他们被女性性唤起,就可以强奸对方。百分之十五的大学男生表示,他们曾在约会中强奸过女性。百分之八十六的人认为,他们享受性行为中“征服”的成分。兰顿表示,在这个特定的领域、特定的受众之中,色情作品创作者的权威也许不亚于一个“垄断者”。如果我们接受关于权威的假设,那么色情作品将女性置于从属地位这一论断是成立的。
色情作品扼杀了女性的声音
这种扼杀不是单纯令女性无法开口说话,而是让她们的话“不算数”了、让某些话变成对女性而言“无法言说”(unspeakable)的。
如果色情作品的确将女性置于从属地位,我们是否一定要用法律来限制它?既然说话人的权威是色情作品发挥作用的先决条件,我们能否设法削弱这种“垄断者”一般的权威,例如在这个言论市场上增加更多言论,与具有误导性的色情作品进行竞争?我们是否可以通过教育,或者鼓励女性说出她们真正喜欢什么,甚至由女性来创作平等、健康、进步的色情作品?这也是自由主义者们反对反色情法案的常见观点:与其进行言论审查,不如交给市场解决。
然而兰顿指出,色情作品作为一种言论行动,不仅将女性置于从属地位,还扼杀了女性的某些言论行动。这种扼杀不是单纯令女性无法开口说话,而是让她们的话“不算数”了、让某些话变成对女性而言“无法言说”(unspeakable)的。
兰顿给出了一些“无法言说”的例子。例如在一个舞台上,演员在表演救火的场景。这时舞台上真的起火了,演员高喊“着火了、着火了!”可是观众们却无动于衷。演员虽然发出了警告,但他的警告“不算数”了,警告对他而言变成了“无法言说”的。
那么,色情作品让哪些话变成了女性“无法言说”的?兰顿重点关注了“拒绝”和“抗议”。“拒绝”的例子非常典型。“不就是不”(No Means No)是一句耳熟能详的女权运动口号,它背后是很多女性发自内心的困惑:为什么男人听不懂我的话?为什么明确的拒绝会被解读为同意?兰顿指出,色情作品为女性的言论设限,它规定了女性什么样的话算数、什么样的话不算数。在色情作品中,女性的“拒绝”是不存在的,“好”是同意,“不”也是同意。色情作品扼杀了女性的“拒绝”,将“拒绝”变成了她们“无法言说”的事。
“抗议”的例子则更耐人寻味。兰顿指出,色情作品有“自我强化”的特点,当一个女性试图抗议自己遭遇的性暴力时,她的言论可能会变成另一种“色情作品”。例如前文提到的Linda Marchiano,她将自己遭遇的性暴力写成一本书,讲述她作为色情片女演员,如何在被殴打、下迷药、虐待等情况下被迫演出。然而,这本书却被当作色情读物来宣传,书中“色情地狱的囚禁”等字眼,竟然讽刺地成为卖点。
笔者想到的另一个例子是台湾作家林奕含。她的《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一书是对性侵的控诉,然而“房思琪”却成了某些情趣卡牌里的角色,出现在上海成人展上。许多人对事件的愤怒,也正是源于“女性对性暴力的抗议之声沦为另一种色情作品”的荒诞。在这个意义上,色情作品扼杀了女性的“抗议”,将“抗议”变成了她们“无法言说”的事。
如果色情作品的确在这些层面扼杀了女性的声音,那么仅仅让“女性开口说话”是不够的。即便她们可以说话,她们的话也可能是无效的、被男权社会肆意曲解的。如果一种言论扼杀了另一种言论,那么“言论自由”的辩护在这里是不适用的。因为女性也有言论自由,她们的自由也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结语
如果言论自由并不承诺女性说“不”的自由,不保护她们表达抗议的自由,这样的言论自由是虚伪的,是不值得女权运动依靠的。
兰顿的文章给今天的我们带来许多启发。对女权主义者而言,“色情作品遭到审查”的新闻往往令人心情复杂。正如此前漫画作者JM被刑拘一事引发的争议,一方面,我们渴望更多的创作自由,另一方面,我们也无法对侮辱损害女性的作品视而不见。兰顿的文章告诉我们,我们并不总是要在两个极端之间做选择。
首先,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度的。一种言论应不应该得到法律保护,取决于它是一种什么言论、有什么行动的面向。当一种言论将他人置于从属地位、扼杀他人的言论自由,这种言论的合法性是值得怀疑的。即使是在言论自由至上的美国,也不乏女权主义者“冒天下之大不韪”要求限制色情作品。在我们的女权运动中,这种诉求也是合理的、不应被妖魔化的。
其次,限制某种言论不意味着要无限扩大打击面。兰顿清晰地指出,之所以要限制反色情法所定义的色情作品,是因为它构成了特定的行动:将女性置于从属地位、扼杀女性的声音。根据这样的标准,我们并不需要将所有言论一网打尽。如果一个作品只是表现了性,而没有将女性置于从属地位,反色情的女权主义者并不要求禁止它。如果我们身处的社会可以令女性和男性享有同等的权力,让女性的言论不被男性的言论所界定,那么我们也可以对那些物化女性的言论更“宽容”,而不一定需要用法律来制约它。
言论是权力的投射,有权者可以说更多、做更多。而现实的吊诡之处在于,人们一方面对反色情的行动小心翼翼,生怕它是破坏言论自由的洪水猛兽,另一方面却对本就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的言论自由漠不关心。如果言论自由并不承诺女性说“不”的自由,不保护她们表达抗议的自由,这样的言论自由是虚伪的,是不值得女权运动依靠的。
参考文献
Langton, R. (1993). Speech acts and unspeakable acts. Philosophy & Public Affairs, 293-330.
(韩吉,研究女权和政治)
No means NO
激進女權總是像一個換皮版的馬克思主義,夢想建立某種地上天國。不如定十個女權樣板戲吧?
“色情作品不止是只服務男性吧,男同影片呢?男性被虐呢?這些作品又如何看待呢?”——文章在讨论,不是定调,不是法律条文或者强制执行的措施。文章在讨论色情片对女性语言的剥夺——你可以用等量的证据去反驳色情片没有造成这种剥夺,“to say something is to do something”是有很大问题的,去扯男性被虐是彻底的转移话题,激进一点的转移话题就是,我是女性,我为女性受到的苦难而发出声音,男性被虐是男性该在乎的事情,不是我该代其抗争的事情,你只需要读懂我所反对的观点,不同意就逐一反驳我所持的论调,不要转开话题,不要跟我说还有同等的苦难或更大的苦难等我发现。
有趣的是,观众的性偏好与其政治价值立场不是正相关,而是负相关:
美國知名的金賽性學研究機構(Kinsey Institute)研究人員Justin Lehmiller,曾經針對美國50州共4,175位成年人做調查,他發現共和黨與民主黨兩方不同政黨傾向者,有著截然不同性幻想偏好。
政黨傾向屬共和黨者,出人意料地會偏好雜交、換夫換妻俱樂部、不倫、出軌偷吃等「毀壞婚姻」的性幻想情節。政黨傾向屬民主黨者,則會偏好所有BDSM類如綁縛等性虐性幻想情節,尤其是在BDSM中的M也就是「抖M」、「受虐狂」(Masochism)的類別上,民主黨人的偏好更是遠遠勝於共和黨人。
眾所周知,共和黨是持有維護傳統一夫一妻制婚姻價值的保守政黨,而民主黨的政治立場則是要打擊權力不公,視所有社會問題皆起源自權力分配不均等。不過兩方人馬到了晚上,褲襠裡的喜好正好完完全全跟他們白天支持的立場相反,民主黨人到了晚上,就特別喜愛強調權力不對等、玩弄虐待與受虐的BDSM片。
除了作者谈到的观点外,也有feminist pornography,女性如何夺回在porn里的话语权,以及女性在porn里可以拥有能动性(agency)吗,也是一个有意思的视角~
JM不仅仅是色情啊?不是嘛?
“当一种言论将他人置于从属地位、扼杀他人的言论自由,这种言论的合法性是值得怀疑的。”
rz至极,如果这个逻辑成立,那么政治性言论的自由就等同于死亡了。
作为小黄书的资深爱好者,我的确认为本文中女权主义者所指出的问题存在,也认同她们的主张,但我决不认同所谓女权主义者去举报JM,借助专政的力量去反对色情,这只能称作为虎作伥。中国的事还是先有人权再谈女权,连做人都不可得,哪来的女性平权,充其量就是男女平等接受压迫,所以JM就是你国对创作自由的迫害而不是什么反色情
《少女之心》是什么条件下搞出来的?你们有本事可以把社会法令搞得比那个时代还严,看看能不能把色情禁死,人性会给你答案
说白了:女权主义是什么高妙的意识形态接触一下可以改变人性吗?如果是,女权公益组织内就不会有强奸案了
反对色情的女权主义者是想打造一个乌托邦,但我认为人类就不配生活在乌托邦里,色情的另一面就是禁忌,社会的禁忌越多色情就越多,我相信这是人的天性。作为自由主义者我更愿意维持一种底线思维。底线在哪里可以谈,但反对色情中原本就包含着的原始的征服、屈从、物化——我觉得这不是我认识的人性。拜托,人不过是第三种黑猩猩OK?
如果有法律限制种族歧视,为什么不能限制部分色情作品?
@unicorn “只喜欢女上位”的男性即是受虐狂么?那么无数只喜欢传统体位的女性岂非全部都是受虐狂?
抱着自由探索之心 + 对公正良善的希望活到将近而立的我,有这样一个巨大的困扰,且觉得它在人的脆弱性、思想言语的不确定与不连贯性下难以被厘清解答。
有些人在特定环境下的物质与精神生活之充沛,已经到了他们可以更无害地去享受一些曾经被大多数人视为「有害」的欢愉的地步了。比如,in my opinion,hardcore BDSM,致幻剂(如某些地区不违法的大麻)。他们能在相当程度上将自我与事物清晰区分。而这是其他很多人不可能接受,不可能想象的。
不知是喜是悲,大家活在一个世界里。说喜,是取自由的价值观:阶层尚可流动,你我至少存在可以变化的可能性。说悲,是指世事浮沉难料,我们每个人都在不知不觉中受到各种观念与诱惑的影响,而无论它是否更正确、于我这个个体更适合,终其一生,我的肉体乃至精神也不一定能抵达那儿。
当然,也并不是所有物质丰沛、精神素养高超之人都对同样的事物有同样的体会,也有尝试了之后身心崩塌、或是压根儿就弃绝某些欢愉的。比如《邻人之妻》关于 open relationship 的纪实。
力量很本质,以死相逼是一种威慑。但这种威慑放到群体里,却是难以被所有人接受的,我们大多数人大多数时候都还是没有清明的双眼,都还是软弱地抱着幻想:活着总会好的。而这无关逻辑与理性,只是闭上眼的自慰。不知是喜是悲,平凡的幸福很多时候是可以获得的,生活可以很慈悲,只要我们逆来顺受。
某Y請別偷換概念,不要把色情作品和宗教、國族榮耀混為一談。合法的色情作品是虛構的,是假的,眾人皆知,也沒有人以此為心靈支柱,很明顯與宗教不同。還有,就是因為兩性教育出了問題,才會讓色情作品的話語權做大。既然如此,該做的應是補強兩性教育,而非粗暴地禁止色情作品。
对重要的问题进行了有价值的讨论,感谢作者和端
其實最大的問題還是大環境,像如果性教育是夠健全、討論夠深入,再加上女性在社會上不受壓迫(社會上沒有強暴案或很少、女優們都受到充分的法律及經濟保障等),那這種「物化」的色情片就可以成為情趣,而不是剝削。
至於下面評論提到,「男下位」、「也有權力在握的女性喜歡這種片」及「現實虛構分不清的人才有錯」,前兩者必須要理解在現實世界的權力分佈問題,一來男性在權力上佔了上風,而被女性強暴的機會是小很多;二來就有權力、隨時可以真的停止的人而言,這是情趣,但對於沒有這權力的人而言,這是創傷。最後,現實和虛構真的有分的那麼清楚嗎?如果是的話,宗教、國族榮耀等想像共同體早就進垃圾桶了,而所有電影及各種藝術都可以收起來了。人們做之前會先想像自身行動的形態,而色情片和任何一種speech之所以有力量,就是因為它們提供了這種想像,所以說,禁止言論的人才是最恐懼這份力量的人(像某共),而回到色情片,當家長和學校因各種原因教不出手,色情片成為講話最大聲、提供最多想像的一方時,它會沒有力量嗎?結合社會上原本就根深蒂固的父權,它能夠沒有力量嗎?
「只要有這慾望就會有這市場」,那慾望本身,又是如何被塑造?色情片就算不是禍首或實行犯,至少也是中間人。
第一,色情作品絕對不只有女性於所謂”下位者”的角色,實際上近來已有不少目標為女性用戶的色情影片出現男性於”下位者”的角色,當中包括被捆綁,被強行喂食壯陽藥,那只聚焦女性的意義何在?難道在歧視男性?
第二, 所有提出”語言”影響”行動”的例子全都是”指令”,但卻跟色情影片混為一談,這是明顯的偷換概念。畢竟色情影片也只能是展示性質以喚起人的性興奮以滿足自身生理需求/欲望,並不能直接表達女性從屬地位,反倒若此邏輯成立的話,那關於戰爭的動作片豈不代表暗示支持對別國的隨意殺戮?
最後,現實生活從來沒有限制任何女性說不的自由,把色情影片的情節放上現實從而控訴現實的自由出現問題,這樣明顯是犯了稻草人論證。若此事合理的話,是否我也可以隨便找個關於貪污的電影再控訴現今社會貪污十分嚴重?
我嚇到了,作者認為「特定的領域、特定的受眾之中」的權威就算權威,那不少社會寫實類型的作品把弱勢者可鄙的一面顯示出來,是不是要禁止?以後是不是不准悲劇?作者引用的那些關於男性對強姦的看法,本文根本沒有解釋這跟色情作品的關係,就是個假設而已,就要直接禁止相關色情作品,是不是過於粗暴了?我認為色情作品就是個發洩人性原始的那一面的出口,搞不清楚虛構與現實的人,甚至看個漫畫也會被影響,又干色情作品何事?應該要關注的是兩性教育吧?
如某位留言所說:作者想論述的應該是「將女性置於從屬角色的色情作品」。不曉得電影裡出現的從屬,是否也會被否定?還是只因為這類作品涉及到性,所以不被允許。同時,也否定有人能從否定中得到愉悅的性/快感。
比起色情影视作品,我更好奇现在色情小说的市场怎样。女性唤起的素材和男性还是不太一样的,记得以前看过调研,女性很多看色情小说。
条理清晰,写得真棒,期待作者更多的文章~
色情片的存废对于不同性别而言属于纯粹的立场问题:没有男性敢说自己对情节激烈的色情片完全没有兴趣。如果某人说没有,他要不然就是在撒谎,要不然他就是太监,阳痿或者只喜欢女上位的受虐狂。因此你基本上不可能在男性和女性之间形成对于这个问题的有效的共识。
只要男性还有一天的生理需求,色情片行业就会多存在一天。事实上不管部分女权主义者有多反感色情片的存在,只要色情片还是一个利润丰厚的行业,就总会有新的女性为了赚快钱主动脱光衣服。到那时无论女权主义者如何想查禁色情片,只要女色情片演员说“我是自愿的”,她们就什么都做不了。
也就是说,这还是女性群体的内部矛盾。你与其花时间把与色情行业相关的争议解读为“男性言论自由”对“女性言论自由”的压迫,不如先考虑考虑如何才能在女性群体内部形成抵制色情行业的绝对共识。
说到底,这无非就是女权主义者想以色情片的存废作为筹码,来迫使社会往符合女权主义者喜好的方向改变的又一次尝试而已。
期待作者带来更多文章
我身邊就有認識的女性朋友,平日工作能力很強,也注重性別平等,然而她就是喜歡觀賞女性被強姦的色情片,自己在性愛時也喜歡扮演被強姦的角色。為什麼要剝奪他人的快感來源呢?如果有無法區分現實和虛構作品的人,那也是這些人的錯,而不該責怪作品吧?
@吴慈仁 现在欧美市场上女性视角的porn仍然很少,与主流的男性视角porn相比
看到最後,感覺作者想論述的應該是「將女性置於從屬角色的色情作品」,而非所有色情作品。如果能在一開始就定義清楚,也許會更容易閱讀。
@吴慈仁,按照你的觀點是否可以說男女不平等的争论已經過時了,因為現在很多人都鼓勵獨立女性,爭取同工同酬?
色情作品不止是只服務男性吧,男同影片呢?男性被虐呢?這些作品又如何看待呢?
虽然现在我仍然觉得交给“言论的自由市场”是最稳妥的办法。但是我也经常怀疑,把一切都丢给自由市场去解决,是不是意味着我们的软弱无能?正因为我们极度恐惧以人力强行介入这些过程会招来不好的结果,所以才把一切都丢给看不见的手。如果最后不管因为什么原因,问题没有解决,人们更加渴望权威的介入,那自由主义者又如何为自己辩护呢?
無法言說?一切依賴言說還不如支持暴力。
誰是女權主義者?這些人也不過是其中一派吧?
文章里这些争论有点过时了吧。现在欧美满大街都是鼓励女性自主欲望消费的feminist porn。
除非你已經讀完整篇文章,否則不要輕易批評,因為你為了爭強好勝的而做的強行批評,作者已經在文章中詮釋清楚了。自由應該是在不傷害其他與你有同等權利的人的前提下,否則這種只保障強勢故意忽略弱勢的自由就是虛偽的。沒有哪個性別是低其他性別一等在性關係中處於從屬地位的。
关键问题应该还是社会大环境,就像文章最后所说的,“ 如果我们身处的社会可以令女性和男性享有同等的权力,让女性的言论不被男性的言论所界定,那么我们也可以对那些物化女性的言论更’宽容‘,而不一定需要用法律来制约它。” 我们可以尝试通过色情作品这一个切入口来推动社会观念的变化,但仅仅只针对色情作品本身开炮的话,就显得很没有必要——毕竟这是人之常情
不是为JM被抓说话,而是本文作者拿JM对比真人色情就概念混乱,同时也忽略了房间里的大象,要谈JM就要真正谈什么是创作自由,虚拟的文字或者绘画创作自由和煽动现实仇恨之间的距离,以及JM最后被禁究竟是因为煽动仇恨女性还是违背色情禁止的法律,还有接下来靠举报反色情的可能性。同时八十年代美国女权主义战争里的女权主义者也不止反色情一种声音。
感觉很奇怪,色情作品怎么就被限定在了“言论”和“行动”这两个概念之中了呢?
色情作品明明只是一种涵盖各种类别的商品,无论是极端的男权主义者,还是仇男的激进女权,都能在这个商品类目中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作品。
如果说色情作品是鼓励了对女性权力的侵害,那仅仅只能说明这个社会上对于此类作品的需求远远大于百合/耽美这些面向女性的色情作品需求,朝着色情作品开炮,就和对着窝在家里看番的御宅族开炮一样,不过是欺软怕硬,逃避真正的矛盾罢了
我認為本文並沒能處裡到一個最基本的問題:虛構作品為何需要為自己的影響力負起責任?固然會有人在看了色情影片中將女性從屬化的行為後就誤以為這是常態,但說到底,這源自於性教育的失敗不是嗎?色情片中的廠景是演出來的,如果所有觀眾都能接受這點,並能在兩性相處中達到良好的互動,那我看不出反對色情片的必要性。
更危險的是,如果對於虛構作品中,可能會使現實中某些群體利益受損的行為以非常嚴格的標準進行審查,那恐怕會是堪比現實中共建立的審查制度的一個制度。
色情作品从来都是模糊的灰色地带,比如色情作品中有一类分类是NTR“NTR,网络流行词,该词是日文“寝取られ”(Ne To Ra Re)的罗马拼音缩写,是指“被他人强占配偶、对象或被别人戴绿帽”。”按照严格的社会意义来区分这显然是违反“公序良俗”的,那么这种题材是否不应该存在呢?但事实日本FANZA(旧·里版DMM)发表了网友们在看“FANZA同人”时,主要选择类型的调查数据。NTR题材竟然榜上第一。这种反差令人感叹的同时又引申出其他的话题,就是很多人在观看色情作品的时候有“猎奇”心理,也就是那些生活中越被道德约束的行为反而越能成为寻找刺激的点。
其实女权主义者的观点可以引申,女权主义者认为类似伪Rape风格和BDSM之类的作品即使在演员知情同意的情况下仍然会对观看者造成误导,那么色情作品到底如何定义其“误导性”和“夸张性”?大部分色情作品都有夸张成分,实际上部分人都能知道色情作品是夸张的,但是也有很多人却受到影响,比如文中描述的类型。
其实文中的内容在东亚引起的类似讨论,就是如何界定“半推半就”的问题,女权主义者认为“半推半就”应该着重于“推”即拒绝就是拒绝,而网络观点认为东亚普遍保守的性文化下,做到性交之前能够明确和女方说出“我要和你做爱”并且得到明确的肯定答复的情况很少,并且会“破坏气氛”,当然本人不持立场,问题在于其中如何界定又会产生困难。现阶段色情作品的“道德观念认定的正当性”难题一直没有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