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从改良与革命之争,旁观香港这场“时代革命”

尽管国族情感受到冲击,但大陆自由主义者恐怕仍然需要努力超越这种本能反弹,避免落入民族主义叙事的窠臼。
2019年7月28日,示威者在德辅道中与防暴警察对峙。
逃犯条例

“这是一场叛乱吗?”

“不,陛下,这是一场革命。”

1789年7月14日,当巴黎民众攻占巴士底狱之后,利昂古尔公爵连夜向路易十六报告,君臣之间这段对话虽然字面上平淡无奇,但在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看来,堪称“微言大义”——18世纪末期的“革命”概念并不像今天一样带有开天辟地般的崭新气象,恰恰相反,是天体运行般周而复始的回归,但这一次在利昂古尔口中,“革命”被赋予了新的含义,它意味着一场势不可挡的洪流,乃是人力不可挽回的,即便君权也无能为力。

对于2019年的北京“君上大权”来说,同样的问题再度浮现——远在香港所发生的,究竟是一场叛乱,还是一场革命?尤其当近十年来“颜色革命”作为“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的升级迭代版本,已经成为北京的心腹之患,而“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又成为这场运动最引人注目的口号,是像当年对待乌坎一样恩威并施地平息冲突,还是放在“颜色革命”框架中来理解、并以最高等级来全力应对?

目前看来,北京毫无疑问选择的是后者。这种选择是数十年来“路径依赖”的惯性体现,并不令人意外,但放在中国大陆内部的“改良vs革命”语境中,香港事态又提供了更难得的样本和更丰富的阐释空间。

自19世纪末以来,“改良”还是“革命”成为中国一个常辩常新的话题,直到今天都未能完全停止。“常辩常新”从反面折射出国家建构的缺陷,同时耐人寻味的是,这种辩论在大陆又受到高度戒备和提防。除改良 vs 革命外,行宪 vs 制宪、非暴力 vs 暴力,乃至维权律师群体中的“保皇”vs“死磕”某种意义上都是衍生子命题,同近年来香港的“和理非”vs“勇武抗争”之争遥相呼应。在张千帆教授的《专制之下,为何仍需尊重宪法?——改良主义世界观的回答》一文基础上,笔者试图做出若干回应,并尽力融汇不同角度。

在改良与革命之间

张千帆教授认为,“只有在专制国家,‘革命 vs 改良’才会成为一个话题。在一个成熟的民主国家,改良早已制度化;只要民主机器不停运转,改良每天都在进行中,社会冲突及时化解,所以不会发生革命。”从原则上,此说大体不错,但同样用张千帆教授拒斥“非黑即白”的“灰色世界观”来说,革命还是改良,这本身也不是非黑即白的,当代世界存在大量介于二者之间的过渡形态,甚至端看言说者如何定性。

例如,2016年美国大选初选中,进步派民主党人桑德斯的后援组织便名为“我们的革命”。2017年法国大选,马克龙在上台之前,集中阐述政纲的作品同样名为《革命》;而法国的激进左翼念兹在兹的是重新制宪,以“第六共和”取代“第五共和”,同样是“革命性”断裂。2014年台湾“太阳花学运”喊出“反暴政”口号,否认马英九政府的正当性,而源于1974年葡萄牙“康乃馨革命”相关作品的口号——“当独裁成为事实,革命就是义务”,成为此次学运最具冲击力的标志性文字。

无论在美法还是台港,当下所谓“革命”话语,似乎正从它原有内涵泛化出来,更多地成为一种“激进改良”的修辞术。

凡此种种,无不显示出“改良”与“革命”的彼此渗透与交融现象。无论在美法还是台港,当下所谓“革命”话语,似乎正从它原有内涵泛化出来,更多地成为一种“激进改良”的修辞术——因为最终并未达到颠覆现有体制的效果。即便如“太阳花学运”对马英九政府造成重创,并间接导致两年后的政党轮替(支持者或许乐见这种“革命成果”),也仍然是在既有体制框架下运作的后续。与此形成对照的是,2019年阿尔及利亚大规模示威,不仅打消了布特弗利卡(Abdelaziz Bouteflika)寻求第五个任期的雄心,而且迫使这位总统辞职,街头的和平示威(和零星低烈度暴力)虽然并未掀翻整个体制,但终结了长达二十年的强人统治时代,某种意义上又的确构成了一次“革命”。

在这种背景下,如何面对香港示威者激进一翼提出的“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口号,不仅是北京面临的难题,同样是大陆自由主义者面对的严肃挑战。最简单的方式,固然可以贬之为“大而无当”的修辞术,认为“此革命非彼革命”,但在前述当代“改良”与“革命”话语交融的背景下,这种革命修辞仍然需要认真对待,即便其提出者梁天琦很难代表运动主流,但时至今日,这一口号已经超越其提出者及其语境,开始获得某种主体性。用张洁平的观察来说,“这八个字的复杂含义,已经很难用梁天琦当年使用它的语境来解释。喊出这口号,更像是在运动无果几十天之后,召唤一种强烈的行动升级与革命愿望。”

自1994年李泽厚、刘再复的《告别革命》之后,大陆自由主义者虽然未必都奉其为圭臬,但整个1990-2000年代自由主义阵营深受其影响,亦是显而易见的事实。如今面对新的格局和新的挑战,自由主义阵营是否坚守这一立场?还是转身拥抱“新式革命”?如果说在自由主义者眼中,弥赛亚式意识形态支配下的大规模暴力革命仍然是洪水猛兽(这正是张千帆教授在他处提到的“革命与宪政势不两立”),那么面对香港这种以“和理非”为主体、不乏低烈度暴力、频繁援用革命修辞、同时又因其“无大台”的去中心化而导致前景未明的社会运动,应当如何在理论和实践上寻求自洽的应对之道?

面对香港这种以“和理非”为主体、不乏低烈度暴力、频繁援用革命修辞、同时又因其“无大台”的去中心化而导致前景未明的社会运动,应当如何在理论和实践上寻求自洽的应对之道?

在这个问题上,张千帆教授回归到经典意义上的“改良”与“革命”区分,他认为“在政治策略上,革命派的理想模式是‘广场革命’,让民众持续性地大规模游行示威,直到港府在巨大民意压力下同意民众诉求。改良派则希望尽早从非常规的街头政治回归常规性议会政治,让不同派别的立法会议员等政治精英发挥更大的作用,选民则可在即将到来的11月立法会选举中用选票表达自己的诉求。”但从在地角度看,这种区分或许过于理想化了,它难以回应“是你教我和平游行是没用”的街头控诉,也难以为传统民主派当下的窘境指出一条有现实意义的出路。

然而反过来说,“是你教我和平游行是没用”这种激愤之语所隐藏的一个逻辑陷阱,是“和平手段没用”,并不必然能推导出“暴力手段有用”——虽然这种反向推导是人性的本能反应。进一步说,暴力手段固然可以催生变化,甚至让当权者一时狼狈不堪,但这和制度良性构建的“有用”,并不必然划等号。随著暴力手段的升级,8月13-14日针对大陆游客和记者(姑且如此称呼)的攻击事件发生后,陆港舆论紧张态势一度达到顶点。相反,在8.18和平集会和8.23“香港之路”后,局势反而似乎出现某种转圜和解套希望。

激愤之语所隐藏的一个逻辑陷阱,是“和平手段没用”,并不必然能推导出“暴力手段有用”——虽然这种反向推导是人性的本能反应。

另一方面,长期浸淫在大陆语境中的观察者,恐怕也很难体会到“和理非”与“武勇派”分化的意义与可能性,因为“和理非”在大陆社会议题中或许能有所进展(如近十余年间的各地的PX散步事件),但更多地则是遭受打压(如公盟和传知行);而所谓“武勇抗争”,更是无从谈起,即便提倡“革命”或“制宪”者,也往往或是远距离发声,或是纯粹沦为书面沙盘推演。举例来说,在香港/台湾街头举牌,是典型的“和理非”做法;而在大陆街头举牌,则已经近乎“武勇抗争”了。而回顾历史,上一次暴力革命、“武勇抗争”成功的典范,恐怕便是国共内战,这恰恰是大陆自由主义者内心难以释怀的一道坎。在这种情况下,要让原本可能同情香港的大陆自由主义者想像低烈度暴力在社运进程中的意义、并对“兄弟登山,各自努力”感同身受,是件颇为困难的事情。

在香港/台湾街头举牌,是典型的“和理非”做法;而在大陆街头举牌,则已经近乎“武勇抗争”了。

“后门”与护宪

张千帆教授在文中提到:“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是一部伟大的经典自由主义文本,但其中的一条即足以让一场自由主义革命走向暴政。这就是受卢梭影响至深的第6条:“法律代表公意”……大革命刚开始,相识不久的不同阶层或阵营已成死敌,而这场奉行‘自由、平等、博爱’的革命也很快走向了断头台。”

这一论断不乏巴特菲尔德(Herbert Butterfield)所批评的“辉格史观”(The Whig Interpretation of History)色彩。“法律公意论”的确是卢梭理论的重要部分,但很难倒果为因地说,《人权宣言》第6条就是“受卢梭影响至深”,因为放在具体历史情境中,“法律公意论”事实上是孟德斯鸠、卢梭、狄德罗等一代启蒙思想家的共识,而革命刚刚爆发之际的1789年,卢梭的影响力是否远超同侪,迄今仍有争议。同样,法国革命后来的“侧滑”(dérapage),也难以单一归因为《宣言》第6条所致,具体的历史情境、力量对比、甚至个人性格都对最终结果有微妙影响。

直到今天,“法律代表公意”原则在法国仍然具有宪法效力,但1985年宪法委员会的一项决定中明确表示:“只有在尊重宪法的前提下,法律才代表公意”。

更耐人寻味的是,直到今天,这一据说导致“自由主义革命走向暴政”的“法律代表公意”原则在法国仍然具有宪法效力,但1985年宪法委员会的一项决定中明确表示:“只有在尊重宪法的前提下,法律才代表公意”。这项决定被认为是法国建立合宪性审查的关键时刻。由此,“公意”概念被约束在宪政轨道上,当代法国的政治争论和博弈,已经不再是“是否符合公意”,而是“是否符合宪法”。

从这一旁支梳理,其实最终结论和张千帆教授的基本立场殊途同归。而对于中国的重大政治争论来说,宪法仍然颇具现实意义。尤其在香港问题上,包含原则、条文和条约的“广义宪法”,或许可以成为“香江边上另一种思考”的资源。

邓小平所言“五十年以后更没有变的必要”,对于“一国两制”的支持者来说,这一表态具有“遗诏”般的宪法效力,它隐含了对中国未来宪制的长远期待。

首先,从原则而言,“一国两制五十年不变”被写入基本法而“实体化”,但与此同时,它同样可以被视为一项宪法原则的组成部分。放在历史情境中,这种“不变”还有其不成文的延续性,即如邓小平所言“五十年以后更没有变的必要”。对于“一国两制”的支持者来说,这一表态具有“遗诏”般的宪法效力,它隐含了对中国未来宪制的长远期待,即五十年后大陆的政治制度将更加接近于香港。可以说,一个“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悼词定位),在自己毕生致力参与设计的“四项基本原则”支撑的庞大机器上,开了一个“后门”(backdoor),留下了宪制得以演进的一种可能性,从这种意义上说,这位总设计师的确具有超乎常人的历史智慧。

然而,这种“历史智慧”说到底仍然是尚待诠释的原则,而不是实证条文。它符合“一国两制”支持者的良好意愿,却无法阻止相反方向的解释——香港的政制也同样可以向大陆模式移动,同样达到“没有变的必要”。而在大陆政治倾向于淡化邓而重新崇毛的整体氛围中,即便不公开否定邓,但对“2047问题”做更为保守的解释,对北京来说显然是更加中意的选择。

北京对国际法的工具主义态度,显示出更加肆无忌惮的一面。

其次,如果说对邓小平的政治遗产尚不敢“造次”的话,北京对国际法的工具主义态度,则显示出更加肆无忌惮的一面。2017年6月30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明确表示,《中英联合声明》“作为一个历史文件,不具有任何现实意义。”此后,对《联合声明》价值的质疑一直未曾中断。2019年8月20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作为官方喉舌,再次表态《中英联合声明》是“过时无效的文件”。

法律人士已经指出,《中英联合声明》虽然名为“声明”,但其缔结经过双方批准程序,在联合国秘书处登记,符合国际条约的实质特征。而在国内法效力上,无论是出于国际条约的一般性规则,还是作为基本法的前置文本,《中英联合声明》作为条约都应当具有宪法性法律的地位(尽管官方从未明示承认)。从这个意义上说,对《声明》的捍卫,同样可以放在护宪的框架中得到合理论证。

在北京或明示或暗示的压力下,港府为了绕开障碍修例,不惜“自毁长城”,这涉及到“双重违宪”。

再次,在北京或明示或暗示的压力下,港府为了绕开障碍修例,不惜“自毁长城”,这涉及到“双重违宪”。正如国际法专家凌兵教授所批评的,逃犯条例修订不仅侵蚀了“一国两制”原则,而且在香港本地,也违背了香港法律的“宪制性要求”:香港过去多年一直行普通法体系,该体系一般要求任何引渡之前,必须先有条约。“这次修例,打破了这个宪制性要求。根据现在的草案,即使没有条约,只要行政机关启动,就可以把人移交出去。”

由是观之,虽然北京对“乱港分子”口诛笔伐,但从宪制角度来看,毁宪者在北京,而不在香港。对于大陆自由主义者来说,在香港问题上,“行宪”或“护宪”仍有理论和行动的空间。

大陆自由主义者需要超越民族主义

在1980年代孕育、1990年代随着思想界几次论战而浮出水面的中国大陆自由主义阵营,无论在学理上还是实践上,正如刘擎等学者指出的,迄今仍然无法完全解决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甚至爱国主义)之间的张力。当然,或许这一问题也可以理解为民族-国家时代自由主义本身内含的困境,将责任归到中国大陆自由主义者头上,或许是不能承受之重。但即便如此,困境依然存在,而且随着时事变迁,反复提出挑战。

在此次香港事态中,北京的宣传机器所发力主攻的方向,一是“反港独”(以及与此挂钩的所谓“外国势力祸港”),二是“反暴力”。在北京看来,二者乃是目的和手段的关系,前者为因,后者为果。虽然北京的话术事实上也并没有太多选择余地,用这两项来立论是势所必至。但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两项立论也的确在不同程度上击中了大陆自由主义者的软肋。

一方面简体中文媒体上充斥着煽动底层情绪的歇斯底里和虚虚实实,另一方面则是大陆自由主义阵营的彷徨和沉默。

因此我们看到,一方面简体中文媒体上充斥着煽动底层情绪的歇斯底里和虚虚实实(以至于有观点认为,凡是用简体中文写的香港事态文章皆不值得看——特别是如果它没有被秒删的话),另一方面则是大陆自由主义阵营的彷徨和沉默。其中小部分人(虽然他们未必认同“自由主义者”标签)坚决站在示威者一边,成为“精神香港人”,但更多人则对“香港人vs中国人”的叙事感到不安,或是对语言和肢体暴力表达厌恶。更有甚者,原本在众多社会乃至政治议题上持自由主义立场的言说者,面对香港时,由于被“你们中国人”话语激发的情绪反弹,展现出更加民族主义、甚至国家主义的一面。

这种心理机制有很多塑造因素,作为其中一例,大陆的自由主义者对国族符号的热情通常远没有底层来得大,看到五星红旗就“永远爱国,永远热泪盈眶”(借用咪蒙的说法),在他们眼中是可笑行为,但同样难以否认的是,这一群体中大多数人,恐怕也远没有达到可以平静辨析“焚烧国旗是否构成正当抗议手段”的地步,因此诸如涂污国徽、国旗坠海、围攻大陆游客等新闻曝出,即便不会义愤填膺,但也同样有负面情绪积聚。

尽管国族情感受到冲击,但大陆自由主义者恐怕仍然需要努力超越这种本能反弹,避免落入民族主义叙事的窠臼。

尽管国族情感受到冲击,但大陆自由主义者恐怕仍然需要努力超越这种本能反弹,避免落入民族主义叙事的窠臼。因为从更大格局来看,迄今为止,香港仍然是整个大棋局上至关重要的一口“气”,这口“气”畅通与否,不仅对港人安身立命有绝大意义,同时对大陆政治转型有无法替代的价值。从23条立法、国民教育科到逃犯条例修订,北京所希望的,正是逐渐窒息这口“气”,最终(用围棋术语来说)合围“大龙”,任意提子。即便在香港近在咫尺建立所谓“先行示范区”,我们也不能忘记“示范”的究竟是何种宏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维持这一口“气”在(哪怕历史之手所推动的人偶并不总是友好),并且明确地予以支持,是作为自由主义者的国族情感更深切、更坚韧的表达。用一种辩证法式的语言来说,对这场“时代革命”的同情和体认,是为了更好的“改良”,让包括香港在内的这条“大龙”不至全盘窒息、并且最终有逃出生天的机会。

对这场“时代革命”的同情和体认,是为了更好的“改良”,让包括香港在内的这条“大龙”不至全盘窒息、并且最终有逃出生天的机会。

“意志的对决”与策略的较量

世纪之初,中国大陆曾有过“革命党”与“执政党”之辨,认为中共彼时已经执政半世纪,暴力夺权上台的合法性焦虑或可缓解,应当向更加从容的“执政”心态转型。然而所谓“江山易改,秉性难移”,相关讨论不了了之,进入2010年代之后,革命党思维更是甚嚣尘上。革命党对“家族相似”的敏感,甚至达到风声鹤唳的地步。当局对香港做出的“颜色革命”和“外国势力祸港”判断,固然有煽动民意的考虑,但同时也折射了这种深切忧虑。

眼下困局再次展现了一个阴郁的逻辑:年轻人固然可以做情感切割,但香港无法在“一国两制”下关起门来独善其身。

而在港人一端,无论是八九之后的感同身受,还是九七之后的血浓于水,总归是“一家人”心态,而此番事态中对大陆民意的失望,可以理解;某种程度的灰心与隔阂,甚至本港民族主义反弹,同样可以理解。但眼下困局再次展现了一个阴郁的逻辑:年轻人固然可以做情感切割,但香港无法在“一国两制”下关起门来独善其身。借用中美关系讨论中经常出现的术语,面对这样对面的庞然大物,香港应当“遏制”(containement)、“脱钩”(decoupling)还是“接触”(engagement)?在“遏制”缺乏对等本钱、“脱钩”缺乏现实可能的情况下,除了本地抗争之外,进一步强化“接触”,更加积极地介入大陆事务,尽管和本能情感相悖,但或许是香港自保的更有效方式。这不仅仅是“意志的对决”,更是策略的较量。

作为结语,中国王朝政治中的一幕,或许正可以和路易十六与利昂古尔公爵之间的对话相对照,二者都堪称微言大义。胡钧撰《张文襄公年谱》中记述晚清重臣张之洞面见摄政王载沣,谈及彼时危局,张之洞忧“舆情不属,必激变”,载沣回答——“有兵在!”

张之洞退而叹曰:“不意闻此亡国之言。”

(思瀚,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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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评论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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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执政党对执政合法性的焦虑确实是清晰可见的。

  2. 执政党对执政合法性的焦虑确实是清晰可见的。

  3. 不禁想到关于百年前关于救亡和启蒙的关系…

  4. 本来历史上各国的自由主义就经常和民族主义结合,并非如现在很多人想的一样是对立的,在东亚更是如此。在中国历史的语境下,民族主义首先是本,然后自由主义是用来救国的才有意义。甚至在当今香港和台湾的民主运动语境下,民族主义始终和自由主义是一体两面。结果就是在追求自由的同时,不知不觉地也加强了自己和中国大陆社群的区隔。是双方民族主义的共同上升造成了现今的区隔和分歧以及互不理解,从来不只是中国大陆单方面构成的。

  5. 一个缺乏政治智慧死要面子的人,就算取消了任期制也当不了皇帝,总有一天玩火自焚。

  6. 樓下說自由主義陣營只有沉默,未必有點太把自由派神化了。從這次事件,反而可以看出自由派內部的多種觀點,有的甚至惡臭。

  7. “不意聞此亡國之言”,張公真乃智者。欲以刀兵鎮天下者,必以刀兵而亡。

  8. 把中国自由派直接划到民族主义是有什么毛病?讨论各自政见却被作者当筏子,发泄对中国当权者的不满有利于激发香港街头运动寻求下一步变化吗?

  9. 本可以四兩撥千斤的事被中共處理成你死我活,我也覺得,這就是基因的問題,不僅是黨基因,也有習的個人基因。中國人則是在妄假的集體幻象裏一味汲取連結的快感,都像末日狂歡。

  10. 「時代革命」原本革的是香港世代的命。現在喊出這口號的人其實是在利用它的妾身未明,既有挑戰禁忌的快感,挑動專制者神經的愉悅,又有隨時退居安全地帶的餘裕和解釋空間。但不可否認,它隨時可能溢出並對接作者提到的那個話語傳統中的「革命」,這不見得是此刻香港人想要的。如果示威者在有意無意利用了這種灰色地帶,對當權者來說,也能透過政策、姿態調整讓它回歸原有的修辭範圍(世代)。但當權者似乎反其道而行,「革命黨對「家族相似」的敏感,甚至達到風聲鶴唳的地步。」
    未即係斷錯證之餘,仲要落錯藥,最後只會大家攬炒囉!

  11. 自由主义者的心态和划分应该是准确的

  12. 在大陆,占据舆论上风的永远是民族主义甚至一定程度的大国沙文主义。自由主义阵营在舆论被严格管控的现状下唯一能做的反抗就只有沉默,这也是北京唯一允许他们做的。

  13. 想到英國的光榮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