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对中国企业中兴通讯的七年制裁,从2018年开始,刚刚好要到2025年结束。而那正是北京雄心勃勃的“中国制造2025”计划准备要大功告成的时间。中兴在2018年的故事,预示的是中美贸易摩擦之火,正在向经济模式之争快速延烧。
根据美国司法部声明,中兴通讯在2010年至2016年期间,违反美国出口管制条例(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 EAR),通过第三方公司,向受到美国经济制裁的伊朗出口了价值约3200万美元的美国产品,用于中兴在伊朗的电信基础设施项目。2017年3月,中兴与美国政府达成和解,同意以认罪和支付总共约12亿美元罚金为代价,换取“缓刑”,维持其在美国的出口许可。当时不少业界意见判断这是对中兴的“利好”──罚金虽巨,但吊销出口许可则是灭顶之灾。未料刚过一年,美国政府就发现中兴并未按照当时认罪协议要求,扣除35名涉事员工奖金(中兴称是自己首先内部调查发现,主动报告美国政府并纠正)。中兴因此构成再次违规,之前的“缓刑”也随即变成立即吊销中兴出口许可七年。此消息一出,美国供货商和合作方立即停止与中兴合作,而中兴存货很可能不超过两个月。作为一家关键技术极度依赖美国厂商,且鲜有替代方案的科技企业,中兴董事长承认企业已经陷入“休克”。
中兴事件有其内在逻辑,其本身起源早于当前的中美经贸摩擦,且在此之前已经多少尘埃落定,没想到却在中美剑拔弩张之际,戏剧性地二次爆发。从时间点上看,中兴事件的“凑巧”肯定有美国政府对此事“优先处理、定格处罚”的考量。但中兴本身的违规也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要硬说这是美国的“莫须有”审判也很难成立。而超过中兴事件本身的,则是这一轮贸易战波涛汹涌之下,中美两国的经济冰山,正在加速对撞。
美国到底抱怨中国什么?
美国对中国的抱怨究竟是什么?美国现任贸易代表、全力推动了当前贸易战的莱特希泽(Robert E. Lighthizer)当年的一份证词解释得再清楚不过。他在2010年以“前里根政府贸易副代表”身份,在美国国会“美中经济与安全审查委员会”作证。在这份长达35页的书面证词中,莱特希泽详细回顾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第一个十年。他将美国国内认为应该给予中国永久最惠国地位(Most Favored Nation, MFN),以及随后支持中国加入WTO的意见总结为三点:一、打开中国市场会为美国的企业和员工创造新的机会;二、这将鼓励中国健全法律体系,促进法制;三、美国并不需要做出任何让步。
紧接着,莱特希泽以自问自答的形式列出了中国入世十年之后实际的情况。在他看来,现实截然相反:一、美国对华贸易赤字在十年间翻了将近三番,“美国失去了百万计的制造业岗位”;二、中国的法制承诺令人存疑,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三、中国的重商主义(mercantilism)政策对美国经济造成损害。
莱特希泽在2010年对中美经济关系的上述三个判断,构成了今天美国对华贸易战的三个不同层次:第一个层次着眼于中美贸易赤字以及背后的制造业岗位转移;第二个层次着眼于美国经济皇冠上的明珠──知识产权,并重点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强制技术转让问题施加压力;第三个层次则要对中国的经济发展模式做出应对。
对照此前美国政府主要的贸易政策和行动则不难发现,到目前为止,贸易战的发展和莱特希泽所描绘的三个层次惊人地吻合:在贸易战1.0中,美国首先采取常规关税手段,旨在降低赤字(钢铁和铝产品的232调查);贸易战2.0,美国在知识产权和强制技术转让问题上指责中国,并以此发动301调查。目前(2018年4月)还只是在贸易战2.0的中后期,美国301调查后续行动中,限制中国企业投资的措施尚未出台,中美经济就已经受到了不小的震撼。很难想像如果美国政府真的完全按照莱特希泽设想,将贸易战升级到3.0,即全方位对抗或者制衡“中国模式”,那将会是怎样一副景象。
贸易战3.0:对中国经济模式的回击
贸易战3.0的一些可能性其实已经近在眼前。有消息称,美国政府正在考虑启用《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 IEEPA)。这个法案授权总统在国家面对“特别和重大威胁时”宣布紧急状态,并以此为理由阻止特定商业交易或者冻结特定对象的资产。IEEPA通过于1977年,最早是为了应对当时的伊朗人质危机。美国政府在此后的大部分时间里,正是依靠IEEPA实现了对伊朗的经济制裁。无独有偶,中兴此前违反的具体出口管制条例,正是IEEPA──中兴的惨重损失,也显示了IEEPA的巨大经济杀伤力。
贸易战3.0的核心,并不像中兴事件本身那样属于合规问题,而是美国对中国经济模式的回击。莱特希泽在2010年的国会证词中如此描述中国的重商主义经济模式:“一部分大企业通过贷款、合同,以及补贴的形式获得政府的庇护。而中国政府则将这些‘龙头企业’(national champions)视为与外国对手竞争的手段,并鼓励这些企业在国内经济和出口市场中获得主导地位。”莱特希泽在2010年的美国还只是属于比较极端的贸易鹰派,但随着美国对华政策的整体右移,他上述对中国经济模式的判断已经逐渐在美国成为朝野共识。
不少对中国国内经济改革持乐观态度的人,在2010年或许可以反驳说中国的许多国有企业(莱特希泽所谓“龙头企业”)正在朝着更加像公司,而不是政府的方向进行改革。但是这些人最近普遍陷入了沉默。中国近期的一些政策动向,比如党委在国企中的重新崛起,正在帮助莱特希泽这样的经济鹰派证明他们当年的观点。而国有控股的中兴通讯,恰好就是这样一家“龙头企业”。
与“龙头企业”相匹配的,就是产业政策。产业政策,顾名思义就是政府为了促进某一个或者一类产业发展的政策,这在中国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改革开放之后,中国从彩电到汽车,各种产业政策层出不穷。现任副总理和中央首席经济智囊刘鹤,本身便是产业政策专家。持平而论,产业政策作为一种经济和发展政策,并不是中国特有,德国和日本这样的自由市场经济体,在不同发展阶段,也实行过不同内容的产业政策。产业政策本身也并不一定像经济学家张维迎所说的那样,是“披着马甲的计划经济”。事实上,产业政策是一个非常松散的概念,其内容实质可大可小,可宏观可微观,可以是“大炼钢铁”这样的违背市场规律、扭曲价格信号、引发权力寻租的“坏产业政策”;也可以是着力于保障产权,提升基础设施,加大教育投入这样提高正外部性(Positive Externalities)的“好产业政策”。
中国制造2025,产业赌博的隐忧
“中国制造2025”在政策设计层面,自然也有一些“好产业政策”的元素,比如对教育和科研的加大投入。但总的来说,许多政策都有政府盲目干预、过度干预的嫌疑。以新能源汽车为例,目前中央政府加上地方政府对每一辆新能源乘用车的最高直接补贴额度近15万元人民币,这还不算税收优惠和在政府在如充电桩等新能源基础设施上的投入。这样的强力财政补贴直接促成了中国在2017年生产的新能源乘用车超过了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总和。新能源汽车当然是前景可观的重要未来科技可能性之一,但是这样的举国投入背后蕴含着巨大的风险。在利益驱动下,厂家虚报生产数量以骗取政府生产补贴几乎是必然会出现的现象。这个问题即便可以通过强力稽查得到缓解,政府也永远不可能准确预测到所有的颠覆式创新──出行服务(mobility service)的迅速出现,有可能颠覆整个汽车工业。消费者在未来有可能根本不需要再购买汽车了。到那时,即使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在政府支持下全球领先,又有什么意义呢?
政府替代市场去“赌”未来产业和科技走向,代价是极为高昂的──财政补贴来自中国纳税人血汗不说,中国的产能过剩更有可能扭曲全球市场造成世界性的经济问题。就像一些民族主义者喜欢说的“赌上国运”一样,“中国制造2025”的很多地方确实很像产业赌博,只是承担风险的,并不仅仅限于中国。中国正在逐渐偏离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宣布的,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承诺。而这种国家主义的经济发展模式,在本质上与现存的全球经济秩序,并不兼容。中兴在2018的故事,只是“中国制造2025”在全世界即将引发的一系列回响的一个小小前奏。
(杨路,自由撰稿人)
重点不是新能源汽车应不应该发展(当然应该),而是是不是应该以政府直接干预的形式发展。新能源只是一个笼统的概念,下面有非常多的技术可能性和未知,具体应该走哪条路本是一个典型的市场领域,现在政府代替市场来押注在少数几种技术上,这就是风险很大的赌博。如果政府完全能够代替市场,那么计划经济早就成功了。
最后,中国政府对于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是不区分品牌的,只考虑续航里程等性能参数,可视作对整个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补贴。
中国作为后进国家,在传统行业超过发达国家需要付出的代价太大了。在新能源发电、电动汽车、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行业发力无可厚非。
文中有关新能源汽车补贴的观点我不太赞同。扶持新行业这是欧美国家都会采取的措施,如风光发电。短期的成本高不代表其不是先进技术,电动汽车的低污染、低排放大家所公认的。至于新的共享出行模式会导致汽车销量的急剧下降甚至没人买车,我不能苟同。马路上整体的汽车数量会下降,但是存量的汽油汽车需要替换也是个不小的市场。
贸易战主战场不在关税局,在制造业。这点虽然初中生意识到了,不过晚了
@blanches 就文中脈絡,看來只是美對中貿易戰的順序,不是甚麼國際貿易的通則
對國際貿易不是太熟悉。我想知道貿易戰1.0、貿易戰2.0、貿易戰3.0的定義是什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