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江歌被杀案中的媒体表现:“促进沟通,彰显理性”的初衷为何失落?

我的看法是,江歌案中的汹涌民意没有必要去批判,那是人们朴素感情的表达;真正让人感觉不适的是,这些感情被一些精明人转化成了注意力经济中的一环。
新京报《局面》栏目披露的25段对江歌母亲与其室友刘鑫的采访影片,让案发时在场的另一位中国留学生刘鑫再次走入公众讨论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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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16年11月3日凌晨,中国山东青岛留学生江歌在自己日本东京的寓所门口被杀害,日本警视厅拘捕并以杀人罪名起诉江歌室友刘鑫的前同居男友陈世峰,案件将于今年12月11日至15日审判。近日,新京报《局面》栏目披露的25段对江歌母亲与其室友刘鑫的采访视频,让案发时在场的另一位中国留学生刘鑫再次走入公众讨论的焦点。

本文为宾夕法尼亚大学传播学博士候选人方可成于“新闻实验室”发表的相关评论文章,《端传媒》经作者授权编修转载。

《局面》节目关于江歌案的25则视频全部发布完毕的时候,我正在深圳的北大汇丰商学院讲一节“新闻案例分析”的课程。

如果这节课晚几天讲,江歌案肯定会作为案例在课上被讨论,因为它突出体现了这个时代新闻报导案例的最大特征:传统的精英媒体不再牢牢掌握议程的设置和把关权,这一方面让参与和表达变得更加民主,另一方面也让民意、注意力成为被利用、被“变现”的资源,让公共讨论面临着更多的威胁。

《局面》的初衷与现实

观察这次事件中的媒体表现,一个核心要点是了解《局面》节目的初衷。

制片人王志安在节目上线引发舆论热潮之后,推送了一篇《多余的话》,对制作这期节目的初衷进行了解释:

“我们的节目应该努力聚焦一场悲剧后次生伤害形成的过程,探究这背后的成因。我们试图追问,在某个时间点,如果某一方的行为有所改变,双方的误会和怨恨是否会有所缓解,甚至从一开始就不会产生?当伤害已经发生时,我们应该选择什么样的态度去面对?人和人之间的道义和体恤,承担和宽容,界线在哪?这个悲剧,该如何才能打开那个结?与此同时,我们坚定这样一个原则:避免节目的播出,给本就有着极大不信任的双方,制造额外的伤害。

……

更进一步,本案的肇始是因为陈世峰杀害了江歌,他是一切悲剧的起点。我们不希望陈世峰成为配角,而两个受害者在不断互相伤害。

我们希望,《局面》的每一次专访,都是在促进沟通,彰显理性。我们更希望,各位能够收敛起愤怒的情绪,尽量不给新闻当事人施加额外的伤害,用善意来理解这个复杂的世界。”

这样的初衷和愿景值得赞赏。细看这期节目,也能感受到王志安在向双方发问时遵循着平衡克制的专业主义态度,详细发布25则视频也说明了节目组的深思熟虑(当然,是否因为过于碎片化而影响了传播效果,值得反思)。但是,节目上线之后的舆论走向,显然发生了偏离,甚至与王志安所叙述的初衷背道而驰。

在微博上,王志安也在劝大家“不要简单辱骂刘鑫和她的家人”。结果,点赞最多的评论是:“不要简单辱骂,要复杂辱骂。”

《局面》虽然以新潮的短视频形式出现,但从根本上说,它还是一档传统媒体基因的节目。王志安是传统媒体出身,他的节目也基本上是典型的传统媒体操作,在很大程度上延续了他之前在央视“新闻调查”的风格。乃至,“促进沟通,彰显理性”这样的愿景也带有鲜明的传统媒体色彩。

只是,现在已经不是那个传统媒体垄断舆论场的时代了。

2016年11月3日,留学日本的山东青岛女生江歌,于东京中野区寓所门口被杀害,日本警视厅拘捕室友前同居男友陈世峰,并以杀人罪名起诉,预计案件今年12月审判。
2016年11月3日,留学日本的山东青岛女生江歌,于东京中野区寓所门口被杀害,日本警视厅拘捕室友前同居男友陈世峰,并以杀人罪名起诉,预计案件今年12月审判。

利用民众朴素感情的那些精明人

在案例分析课上,我请同学们在分析每一个案例时都思考:如果这件事发生在20年前,会以什么形式被报导出来?后续的各方反应会以怎样的面貌出现?

如果江歌案发生在20年前,如果王志安是在央视而不是在《局面》制作这期节目,结果会是怎样?

很可能,王志安会认为自己做到了“促进沟通,彰显理性”。但是,这样的判断更多会是基于自己的猜测和身边人的评价,而不是来自大众的反馈——因为那时候,大众没有发出声音的渠道。

如果发生在20年前,千千万万观众在观看了节目之后,同样会愤怒,会恨不得将刘鑫全家千刀万剐。只是,这些声音不会被听到。

20年后的今天,不是我们的社会突然多了很多“暴民”(我对这个词在这里的使用持保留意见,大家对刘鑫全家的批评完全可以理解,越过了法律边界的言论则另当别论),而是这些人有了发声的渠道。

当然,还有一个重要的不同是:20年后的今天,我们有了许多善于利用民众情绪攫取利益的人,他们以“自媒体”的身份招摇过市,瞄准和利用民众的朴素情感,赚得注意力、流量和金钱。

新榜的数据分析为我们揭示出了江歌案中赚得流量的是谁——

第一个出场的是腾讯旗下的“新闻哥”《为闺蜜挡刀而死的江歌,你妈妈终于当面问了那个人:还有良心吗?》。和上次在凉山格斗孤儿中的表现差不多,“新闻哥”又来充当自家《局面》栏目的推手。这一次,《局面》节目组应该会认为“新闻哥”是个猪队友了吧。

随后出场的有:曾打造出《奇葩说》的米未传媒旗下公号“东七门”;“HUGO”、“思想聚焦”、“悦读”等营销号;“咪蒙”及其旗下“才华有限青年”;“视觉志”及其旗下“她刊”。

这些帐号背后都是精明人。他们知道,骂刘鑫是一件流量巨大又无比安全和正确的事情(事实确实如此:凡是对这些帐号提出质疑的,大多会在评论区被愤怒的民众批评)。而今天赚得的流量,第二天就可以成为提高广告费的筹码。

所以我的看法是,江歌案中的汹涌民意没有必要去批判,那是人们朴素感情的表达;真正让人感觉不适的是,这些感情被一些精明人转化成了注意力经济中的一环。尤其是在咪蒙等人的文章中,这种转化是以牺牲事实、鼓吹暴力为代价的,说是人血馒头并不为过。

更何况,人们的注意力是有限的,公共资源是有限的,当一篇篇的文章将人们的目光牢牢拴在批评刘鑫上的时候,其他更重要的问题就得不到更多的关照了:关于凶手,关于作案动机(可能的“分手暴力”),关于如何帮助江母走出来(是她后面的人生怎么走,而不仅仅是参加联署呼吁死刑)。

因涉嫌杀害中国留学生江歌被捕后被移送检方的犯罪嫌疑人陈世峰所乘坐车辆。
因涉嫌杀害中国留学生江歌被捕后被移送检方的犯罪嫌疑人陈世峰所乘坐车辆。

怎么办?

小结一下:为何《局面》节目组“促进沟通,彰显理性”的初衷未能实现,甚至走向了反面?因为曾经主导舆论场的传统媒体不再拥有把关的权力,这种权力部分回到了大众手中,部分则被极其善于攫取注意力的营销号自媒体们拿走了。

在案例分析课上,我推荐同学们阅读潘忠党老师和陆晔老师的最新论文《走向公共:新闻专业主义再出发》。这篇论文对我们理解当下的媒介环境非常有帮助,其中有一个段落是这样写的:

“人们表达的急迫压制了对事实准确的要求,观点或视角远比事实或真相重要,保持在线的诱惑胜过了获取真相的赋权,逐利的动机扭曲了维护公共善的初心,而这些倾向又被政治或商业利益的追逐者(包括争取选票的政治家、党派媒体、非政府团体、商业机构和个人等)利用,形成传播策略,包装和呈现信息;这些倾向不仅形成杂芜的传播活动和内容,而且激发所谓‘事实已死,视角为王’的传播规范。”

如果我们的舆论环境完全堕入这样的境地,那是非常令人遗憾和担忧的。因为在这样的环境中,胜利的将不是事实、理性、公共利益,而是谎言、情绪、政治和商业利益。

回过头来看,在江歌案的媒体报导中,有哪些是本可以做得更好的?

对于《局面》,在赞赏节目组作出的所有努力的同时,我们也有必要反思:从一开始就将节目聚焦于江母和刘鑫两个人的关系上,这是否是最合适的选题角度?是否从选题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促进沟通,彰显理性”的愿望无法实现?王志安在凉山格斗孤儿的报导总结中曾说:

“身处转型时代媒体,身负一些特殊的责任和使命。它需要记者有探求真相的技术,也要有理解复杂现实困境的能力,需要有对新闻理想的追求,也要有对媒体报导影响力的敬畏。你不能简单地用一种看似正确的原则指导自己的报导……”

虽然我曾经批评《局面》的凉山格斗孤儿报导,但我认为这段话有一定的道理。那么,在江歌案的报导中,《局面》是否存在未能理解“转型时代媒体”和“复杂现实困境”的问题呢?是否因为带有传统媒体精英的思维模式,而对大众的反应估计错误呢?如果王志安在节目中更明确地传达“促进沟通,彰显理性”的理念,是否效果会有所不同呢?如果节目是在审判之后,在可以获得更多事实性信息的时机推出,是不是会更加聚焦、更加有的放矢呢?

今后,无论是何种媒体的记者,只要是报导触及民众情绪敏感点的问题,恐怕都应该对今天媒介环境的巨大变化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在预估报导后果的时候将大众的情绪和营销号的精明与贪婪纳入考量的范畴。

而对于咪蒙们来说,我们只能一方面呼吁广告商和投资人进行更负社会责任的资金投放,警惕营销号们的品牌形象,一方面更多地向大众展示这些大号运行的规则,告诉消费者们:你当然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爱吃的东西,但当有人利用你的口味偏好而在食物里掺进化学添加物乃至罂粟壳的时候,你就得留个心眼了,不要因为好吃而照单全收。它们毒害的不仅是个体,更是一个好社会赖以运转的事实、理性。

我想我们只能继续这样倡导,就像潘老师和陆老师论文中反问的:“难道我们有别的选择吗?我们可以罔顾事实吗?我们可以告别真相吗?我们可以废除理性吗?我们可能有替代互重互爱、相关共存的人文价值吗?”

这是一些超出个案的思考和探讨,它事关我们面临的更深刻变化和更根本问题。

(方可成,宾夕法尼亚大学传播学博士候选人)

读者评论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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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Charley125 有,妨礙司法公正,證人上法庭必須宣誓所做的供詞是真確的,否則構成犯法

  2. 初看这起案件的时候我也是愤怒的,不仅仅是刘鑫的态度,更是一种迷茫:法律上,刘鑫是犯法的吗?仅仅依靠道德审判,我们是没有办法惩罚刘鑫的,那是要付出犯罪的代价的,那么我们所期待的法律,又究竟能做些什么?

  3. 其实每次公共事件中都有人说,「我第一次支持人肉搜索」,但是过几天他们就会忘记自己曾经的暴怒,然后在下次到来的时候认为自己第一次这么愤怒。
    马东对许知远说,95% 的人发出的声音,你就不应该去听。听我认为还是要听的,只是要学会接受这样的世界。

  4. 指责江歌妈妈的评论,以及不明白江歌妈妈为什么愤怒的:
    1.刘鑫在江歌遇害之后没有报警也没有叫救护车,她自己说听不到外面的动静,但邻居都听到了江歌呼救,是邻居听到呼救才报警的
    2.刘鑫一开始说自己不认识陈世峰,后来被指出来才改口,撒了不止一个谎,妨碍警察抓人
    3.对江歌妈妈避而不见、语言伤害、搬家,现在要开庭了,会不会出庭做证并不清楚(说老实话,看过她8月底在微博发的那篇自白后,我并不相信她)
    我不赞成大众审判刘鑫,但我想问有没有法律条文可以对刘鑫的行为进行民事求偿?如果没有,那么刘鑫1没有内疚,2没有真诚沟通,这件事要如何和解?

  5. 紛紛擾擾訊息看不完,倒像以前衙門/鄉公所審案一樣,村裡面的人都來七嘴八舌湊熱鬧

  6. 還有劉鑫家對江歌媽的敵視情緒在江歌媽把劉全家的信息全部曝光後也達到了新高度。
    網民在這個事件中起到的作用不是正面的,反而是推波助瀾地激化了雙方的對立,
    說到此處也真是開眼界:
    還沒開庭,
    一起案件中的受害者家屬和最關鍵的證人之間先對立起來了⋯⋯
    目測陳世峰一方簡直做夢都在笑。
    囧。

  7. 從局面的信息來看,
    江歌媽和劉鑫之間的敵意和隔膜從案發後不久,案件還在偵查狀態中的時候,江歌媽在微博上指名道姓出劉鑫姓名以及指出她與嫌疑人的微妙關係導致一群網絡衛道士第一時間就把劉鑫放在泛「不光彩的,可恥的共犯」位置,遭致衛道士網絡攻擊就有了,
    這也是導致劉鑫說她不配合作證的因素,
    不過隨後的溝通中她自己又說「不配合作證」是氣話;
    但是「不配合作證」是讓江歌媽對劉鑫的負面情緒增加,
    加上江歌媽是覺得江歌是「為劉鑫而死」,雖然劉鑫有說明那是氣話,但負面觀感已經產生了,沒有得到有效緩解;
    然後雙方的敵意達到沸點的可能是劉鑫媽和江歌媽通話時候,劉鑫媽的冷血粗口吧。
    但是有幾個問題:
    江歌媽從一開始找錯對象了,
    在庭審前,江歌媽和劉鑫之間的私下聯絡和見面是會被兇手那邊抓住把柄來發揮「影響司法獨立與公證」的,
    總結:
    江歌媽無知,劉鑫媽惡毒,
    主控官現在在咆哮,陳世峰的律師笑開了花。
    最後,高度懷疑江歌媽的律師(如果有的話)是陳世峰家派來的臥底,竟然任由江歌媽這樣肆意逼證人出來「溝通」「了解案情」⋯⋯

  8. 洶湧而來、毫無節制的公眾輿論太令人瘮得慌。我認為,除了江媽媽,沒有人有其他過多的權力去審判她(在情義上),特別是吃著血肉饅頭的咪蒙(「我第一次這麼支持網絡暴力」)。除了簽名請求判處陳世峰的死刑,沒有看到真相或者是接近真相的公眾其實對整個事件毫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