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李熠:冷淡对待李明哲案,谈何台湾价值

自李明哲案发生以来,台湾陆委会加海基会,无论是首长谈话、发言人回应或是书面新闻稿,数量多达几十则。但若要论有立场、有分际,还不如前总统李登辉办公室的唯一一篇声明……

“我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确实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05条颠覆国家政权。”

“过去有错误的认识,我认罪悔罪。”

他在电视镜头前向中国法官认罪了。在薛蛮子、伊力哈木、高瑜、浦志强、桂民海、李波、彼得达林(Peter Dahlin)之后,李明哲也被排进了这个名誉屠宰场里。他不是这长长的名单里的第一个台湾人,在他之前的,是涉嫌在海外操作电话诈骗的其中三名嫌犯,还有被控吸毒的艺人柯震东。

而李明哲肯定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因为这种在司法定罪之前先要嫌疑人公开“自证其罪”的手法,已经伴随着中国大国崛起的脚步,成了令北京当局成瘾的精神鸦片。

李明哲是谁?这个问题在今年3月李明哲初失踪时,被问了无数次。他以往并不是站在枱面上、活跃的人权运动者。记者、评论者认识李净瑜的恐怕比认识李明哲的多得多,因为李净瑜在2006年红衫军运动时是“倒扁总部”的新闻联络人,路线上的记者多少都和她有交情。

但当这位方头大耳、身形壮硕的男子被中共当局扣押六个月,经历了一场举世注目的审判之后,这个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够好的回答。特别是,如果认定中国政府在法庭上对他的指控是罗织出的罪名,不是他真正做过的事,那更应该再问一次:

李明哲究竟是谁?他做了什么?

在媒体报导里,李明哲被称为“人权工作者”。但他实际上做了什么,在主流媒体上并没有太详细地披露,特别在他失踪之初,情况不明,李净瑜的发言也格外谨慎。

之后随着情况逐渐明朗,李净瑜在私下谈话里开始谈一些李明哲“人权工作”的具体内容,之后慢慢公开,最有代表性的是5月19日在美国国会的证词:

“大约从2012年开始,他开始透过网路在微信开课,分享台湾民主化的经验,白色恐怖的历史。同时,他也帮助管理一个专门捐助因争取自由、民主与公义而受到政治迫害陷入生活困境的家庭的‘公义积金’。”

到2015年,李明哲开始为中国网友代购大陆买不到的、关于人权和近代史的禁书。他自掏腰包,连买带寄,中国网友付的钱,一部分也进了“公义积金”帐户,等于是中国网友捐钱,李明哲送书。

中国检方指控的“梅花公司”究竟有没有,李明哲参与多少,恐怕要等李明哲重获自由之后才能查证。但这些李净瑜自己为李明哲曝光的“罪行”,却没有在法庭上被审判。起诉书里指控的“犯罪行为”,反而漏洞百出。何以如此?委实令人费解。

换言之,李明哲真正所做的,不管被认为是“犯行”或“义举”,既没有被检方提出,也鲜有媒体报导。这样的情况,让李明哲案在台湾社会的讨论声量虽大,但能提炼、积累的意义却少得可怜。台湾政府在本案中的进退失据,也根源于此。

政府空喊救人,舆论焦点转向

自李明哲案发生以来,台湾陆委会加海基会,无论是首长谈话、发言人回应或是书面新闻稿,数量多达几十则。但若要论有立场、有分际,还不如前总统李登辉办公室的唯一一篇声明:

“中国政府无故关押李明哲先生乙事,已演变成国际社会重大人权关注事件之一;倘若李明哲先生确实违反中国法律,亦应享有相关的法律诉讼、家属探视权益,并受公平、公开审判。请中国政府莫忘确保其应有的基本人权,请贵国相关单位及时作出明确说明,并通报我国政府及家属。”

李登辉办公室的措辞和政府乍看相差不多,但李登辉的声明更应该是一份正式政府声明,原因在于,它没有把“释放李明哲”当作无可争辩的前提,因为对政府而言,最重要的应该是确保本国人民权益不受侵害,以及获得符合普世价值的对待。

笔者并不是反对政府要求北京释放李明哲,而是“救人”诉求提出的方式不对。要知道李明哲所做所为,不管是在微信开设讲座、参加讨论,或者买书寄书,都在思想、言论的范畴里,不以法律追诉思想言论乃是普世价值;另一方面,李明哲资助的是政治犯家属,更是何罪之有?这是李明哲应该获释的理由,必须先被清楚地论述出来。

但台湾陆委会从一开始的声明,就抽离了李明哲的行为脉络只空喊“救人”,这让“释放李明哲”的呼吁变得极其空洞。蔡政府愈不大声说出李明哲是一位致力传递普世价值而遭逮捕、台湾政府应该珍重、保护的好公民。李明哲(和李净瑜)就愈会被一部分台湾人当成一个对中国法律明知故犯的 trouble maker。

在这样的情况下,舆论的焦点转向了李净瑜和台湾海陆两会的矛盾,但讨论李净瑜如何才是一位“姿态合宜的受难者”,有意义吗?然后也有评论者开始怀疑李净瑜其实要选立法委员。

最后到了李明哲开庭前夕,传出李明哲的母亲赴中国可能是为了在庭上“认错道歉”,救人的策略矛盾折射在李家的婆媳不合问题上,“娱乐性”大增但公共性尽失。更令人扼腕的是,这样的讨论让真正应该被突显的问题——中共政权对维权人士的镇压,轻易地从焦点的位置上逃逸。

如果推远一点,回看前一次民进党执政时,2005年3月14日中国人大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陈水扁政府的应对之道是发动“326护台湾大游行”,政府部门高调抗议,甚至以“报导不公”为由,短暂驱逐了新华社和《人民日报》驻台记者。笔者不赞成以驱逐中国记者做为抗议手段,但这却能看到经过国民党重返执政的八年后,陆委会如何斗志全失。最明显的例子,是中国人大订立《国家安全法》、《境外NGO管理法》,任何一部法律都可能用于镇压台湾人。但当时外界再怎么警告,马政府、陆委会依然一声不吭,说这样的态度间接造成李明哲被捕,恐怕都不为过。

2017年9月10日,李明哲妻子李净瑜从台北松山机场搭乘上海航空班机赴中国湖南岳阳旁听李明哲开审。
2017年9月10日,李明哲妻子李净瑜从台北松山机场搭乘上海航空班机赴中国湖南岳阳旁听李明哲开审。

台湾政府为何表现冷淡?

回看历史,中共政权对待政治异议人士其实有一定的套路。简单地说:抓政治犯的目的既是镇压,也是累积和文明世界交涉的筹码。例如美、中之间若有领袖峰会,中国有时就以释放异议人士来“暖场”。同样的模式在两岸关系里也能看到:2012年钟鼎邦先抓后放,为的是防止陈云林访台“难看”。这样的手法有种奇特的媒体效应:当放人时,媒体会大赞北京政府这样那样开明,却略过追究它抓人之初的不公不义。

对台湾陆委会而言,面对李明哲事件最重要的立场,是点明并阻止上头这个“先抓后放”的怪圈不断循环,严正警告中共不该在这个结构上食髓知味。但现况令人十分忧心,其应对中国论述能力的低落,是马政府执政八年后两岸关系部门最严重的问题之一;而且必须指出,蔡英文执政已超过一年,这样的情况并没有改善。

为什么会这样?笔者的判断是,早从2012年蔡英文和马英九竞选落败时,“民进党执政后无法处理两岸关系”就成了一道挥之不去的阴影。2016年蔡英文固然胜选,但稳定两岸关系依然是蔡政府执政的首要任务。一年多来,特别是比起陈水扁执政时,蔡英文对两岸关系的把控不能说不稳建。但一味求稳的副作用,就是在李明哲这起涉及普世价值的案件上,突显不出台湾对文明政治和法治的坚持而进退失据。

也有主张认为,不管政府或民间,救援李明哲不宜高调,例如高举普世价值谴责中共;应先确保李明哲安全返台再说。在所有涉及北京政府的人权案件中,“应该高调或是低调好些”这样议题始终争议不休。但必须指出“放低姿态可加快当事人安全返台”这个命题,无论在逻辑和经验上都不是必然成立的。回顾过去的例子,笔者相信必定有靠低调解决问题的案例。但在另一些受到注目的案件里,例如钟鼎邦在最近受访时就认为,高调和运用媒体力量是必须的。

另一个案例是台湾情治人员朱恭训遭绑案,当事人家庭和台湾政府低调交涉了八年,没有任何进展,但在案件被媒体重新关注后,详细追踪后不久,被囚禁的人员就得以获释回台 。尽管这其间的因果关系无法这样简单论定,但可以确定的是,一旦台湾政府被困进了“低调才能救人”的局里,必定就先要自失立场,同时也间接鼓励中共当局不断用相同的手段整肃境外异议人士。

至于民进党中央和党籍立法委员,大致也就跟着政府号令走。早些在立法院还有像田秋堇这样的委员,只要有声援中国民主化的记者会她多半都会到场,发言情真意切。如今田秋堇转往政府部门,民进党立院党团里也找不到第二个田秋堇了。

除了维系两岸关系不要断裂太过外,台湾一部分亲绿营的“圈子”对李明哲事件表现冷淡,实则也是“两岸两国,一边一国”信念的另一种实践。类似的争议香港也有,就是:究竟台湾(香港)要介入中国民主化进程吗?以什么姿态介入?为什么?

确实,比起中、港维权圈对李明哲的声援力道,台湾相对的冷淡植基于一种信念:只要不妨碍台湾,中国怎么样是中国的事;关注或推进中国的民主化,也不是台湾民间社会的优先课题。

这样态度有其合理性,但也要提醒,中国共产党崛起后,受影响是东亚乃至全世界。支持、推进中国的政治走向文明,是台湾自我防卫最重要的战略工程之一。当年台湾能够走向民主化,动力之一不也是西方国家和国际人权团体不断的关注、施压吗?

关切中国、支持在中国推进民主的台湾人,不是单纯的“利他”,更重要的效益是借着这个行动宣示中华民国台湾所信仰的价值,借此团结台湾。

至于国民党,绝大部分蓝营政治人物从来就只相信“李俊敏们”这种寻门路、找关系的路数,指望这样体质的政党为李明哲发声,无异缘木求鱼,就不必为此多花笔墨了。

(李熠,台湾自由撰稿人)

读者评论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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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实李登辉最会玩儿
    毕竟年轻深入过国共两党
    哪套他玩儿不转

  2. 冷淡处理,并不能让刽子手大发慈悲吧……李先生就这样变成了中共的人质

  3. @Gardener 你講得很好,而這篇文章也確實點出蔡英文政府進退失據的表現….其實整件事,對於身為台灣人的我,是很難過的,因為我們的社會並沒有正視我們國民究竟“犯罪內容”是甚麼,而有沒有受到合乎程序正義的審判,而先以李氏夫婦個人長相及舉措解釋他們的行為。我自己的家人就一直說,李太太一定是為了選舉才這樣的,不但是反應威權時代教育成長那一代對政治的厭惡,也並不樂見公民們的合法參與公眾事務權利。李明哲案彷彿是件照妖鏡,照出政治人物的算計,及老一輩人對於政治的反面思考。

  4. 臺灣還沒獨立,就有一堆人假想着對岸與自己無關。
    還有人有餘力去評判李明哲自找麻煩李淨瑜是沒有“受害者”樣子的受害者?
    對持有類似想法的人來說,獨立也就是嘴上說了爽,人權就是自己可以隨便說話無需負責的擋箭牌囉。
    真是沒希望。

  5. 蔡英文太斯文了

  6. @Gardener 贊!

  7. 真的非常难过 TW和HK对邻国的人与事越来越不关注 如果所有世界的行动法则就是简单保守的遵守当地法律 任何进步都不可能存在 何况李明哲并不是挑衅式的违反当地法律 只是这个法律的口子可大可小罢了 和我的中国刑法老师交流 他表示“煽颠是极为严重的罪行 因此只要有行为没有影响也要重典” 在现代化国家手握组织军队重器 耳目四方八达的情况下 这句话是极度反常识的(这也就是为什么美国人的持枪自由不可能保护国民的原因) 这就是中国人的普遍面貌 而如今台湾人都要放弃他们的同胞的话 恐怕对错的界限将更加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