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穆斯林变成中国宗族
改革开放以来,福建泉州产生了一系列著名的体育品牌,“安踏”、“特步”、“乔丹”等公司,他们的老板都姓“丁”,共属丁氏家族。
而他们的祖先,居然是通过海上丝绸之路来到中国、源自西亚的伊斯兰教徒,而泉州则是中国最大的港口城市。也就是说,丁氏是回族。
这里便产生了巨大的疑问,“本来,伊斯兰教不仅禁止偶像崇拜,而且绝对不允许家庙、宗祠之类,即使作为血缘结合的象征的族谱、家谱等,也是不合教规的。但是很明显,泉州的回族却具备了这些象征性的内容。”
带着这种问题意识,王柯研究了丁氏家族的族谱,发现回族在历史上的宗族化,并非一蹴而就,而是漫长的数代人之后,才发生的事情。
象征宗族的一大特点,就是中国人的名、字和号。一般来说,家长赋名,成年后则有字,号可自取,也可死后谥号。
王柯考察族谱发现,尽管在丁氏第一代,已经有了自己的名、字和号,但仍在以父亲为核心的单一家庭中间,超过单个家庭,在堂兄弟之间,他们的名、字和号就不再有任何联系。直到第六世,丁氏一族仍然没真正理解,或者理解但仍不接受“宗族”,形成一种“超越以父亲为中心的单核家庭的、更大的血缘组织”。也就是说,到这时,丁氏作为远道而来的“回回”,仍然没能产生宗族意识。
而到了第七世时,通过“字”来表示共同血缘关系的范围,则一下子扩大到同祖父的堂兄弟之间。这说明,丁氏一族在第七世出生的时期,已经有了通过血缘认同来确认同一个祖父之下的堂兄弟关系的意识。
中国社会宗族制的起源,可追溯到周朝封建制,但基本上一直与贵族或士族制度联系在一起。进入11世纪,宗族制开始在宋王朝社会中普及,而首先制作新式族谱的是苏洵和欧阳修,也确立了“字辈”的原则。丁氏到了第八、九世,这种堂兄弟之间名字的联系,就从“字”的联系,转移到“名”的联系上——这无疑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显示出“一群穆斯林在放弃自己传统宗教信仰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种种迟疑”。
重视血缘关系的中国宗族制度,主要思想基础是祖先崇拜,而伊斯兰教教义则无法容忍祖先崇拜。丁氏一族的漫长转换,到底是如何发生的呢?
丁氏一族来到中国时是元朝时代,这时候蒙元统治者实行的是民族等级制度。而当丁氏进入明朝时代后,传统中国恢复到中华传统王朝时代,而不同于外族王朝统治时期的中华传统时代,正是王柯历来民族研究中所称道的时期。
此时,丁氏搬迁到陈埭一地,非常注重对当地的贡献,已能够实现农业社会里的“在地化”;而宗族化,则与丁氏子孙的“在地化”尝试密不可分。事实上,没有人要求丁氏必须宗族化,这完全是丁氏一族为了能够更好融入传统中国社会之举。与此同时,由于中国社会的科举制面向所有人,丁氏一族也在科举考试中,不断创造辉煌成绩,最高有成为进士者,官至五品,不仅“光宗耀祖”,更使整个家族蒙其荫庇,夺回及保卫曾经因变故而失去的家族土地。
因此,接受宗族制是丁氏一族“本土化”的开始,是他们开始接受中国文化的标志;而进入科举制,则与对中国的国家认同联结在一起。王柯据此得出结论,在传统时代的中国,作为“回回”的“丁氏”,“最终自己寻找到一条自我发展的道路——作为中国人,生活在中国人的世界里”。这里,只关乎“国民”,而不关乎民族,无关乎“汉民”。
令人感兴趣、又同样令人迷惑不解的是,原本作为穆斯林的丁氏一族,在整个在地化的过程中,如何看待自身伊斯兰文化传统与在地化的冲突呢?
答案是,将伊斯兰信仰,变成一种宗族的集体历史记忆。
以《丁氏族谱》观之,丁氏一族从不讳言自身习俗有并非中华传统的部分,也从不刻意隐瞒自己血缘与一般中国人不同的成分。
可以看出,他们相信即便公开自己不同于中华的出身,同时保持着与中华文化迥异的集体历史记忆,也不会让自己在科举考试中得到不公平或不平等待遇。在王柯看来,这是因为“科举制中所表现出来的公平性和平等性,是一种超越阶级民族集团、宗教信仰甚至个人出身的政治文化因素。”
而从另一方面,他们也为自己的信仰与中华传统的矛盾之处,而大伤脑筋。因为在他们族谱中的“五纪”和“五说”中,主要思想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祖先崇拜的意义,二是保留伊斯兰教信仰的记忆。尽管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二者其实是相互矛盾和无法共存的,但在丁氏一族的不断演化中,他们将信仰变成了一种记忆,而非必须日常遵循的内容。
为什么信仰可以变?丁氏一族的知识分子采用的是儒家的语言,“有可变革,有不必变革者,在乎省其宜而行之也。”“宜者何?天理人情之宜也。”
为什么丁氏一族的知识分子会主动求变,因为“正是由于这种科举制中所表现出来的公平性和平等性,不仅让丁氏一族自己决定选走中国本土化的道路,也让他们真正改变了丁氏宗族的社会地位,更重要的是还让他们树立了作为一种文化符号、将曾经的伊斯兰信仰变成一种宗族的集体历史记忆的自信。”
王柯认为,“一种不制造‘他者’,不会因民族、宗教信仰甚至国家出身,能够向所有人公平和平等地提供社会流动之机会的政治文化,在让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甚至来源于不同‘国家’的人产生认同的问题上,具有何等重要的意义。”
传统中华社会无刻意的民族意识
元朝的民族政策是典型的等级制度,而这个外族统治时代,也是“民族”意识充分产生的时代。
元朝统治者实行民族等级制度,除蒙古人作为统治民族列为第一等级外,根据所征服地区民族的时序,依次分为色目人、汉人、南人三个等级,即所谓的“四等人制”。其中“汉人”是指原金朝境内的人,以及云南人、四川人和高丽人。原南宋境内的人皆为“南人”。
而到明朝,恢复中华王朝后,中华传统的时代,又恢复到了“不是所有人会对民族的概念具有清醒的认识和强烈的认同”的时期。
王柯的第二项田野调查,就来自于对著名回族史学家白寿彝和他所生长的开封城的研究。王柯认为,“作为一位回民的白寿彝之所以能够如此自然地认同中国文化,是因为中国具有允许其他不同宗教、信仰或文化共同体共存的宽容的文化传统。”
白寿彝生活在近代中国,其时正是中国近代汉民族主义兴起之时,传统中国的多民族天下国家被鄙夷摒弃,诸多汉族精英知识分子要求建立“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民族国家”体制,因此在民国时代,即便中华民国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满清的疆域,仍然有很多民族歧视存在,以及随之而来的民族分离意识大量涌现。这毋宁说是一个互为因果的过程。
民国时期,年轻的白寿彝就见证了多次报刊杂志刊载侮辱“回民”、“回教”的言论,而激起了大量回族知识分子和群体的反抗,甚至也导致了“回族”与“汉族”不同的民族意识的大量产生,引起民族分离主义。
白寿彝当年本打算写一部中国哲学史著作,而在风雨飘摇、民族矛盾凸显之际,他转而决定写作中国回教史,也因此成为一代回教研究大师。白寿彝当年想要探索的疑问,就是“中国的回民”,是不是完全等同于“伊斯兰教徒”的问题。而在王柯看来,这个问题直到今天仍没有一个明晰的解答,“仍然拷问着今天的中国回民社会”。
白寿彝是一个深受中华文明影响、深爱中华传统文明,同时又出身回民社会的现代知识分子。在他眼中,中国的回民社会就像“丁氏”一族一样,在漫长的社会自然演化中,形成并保持了自己独特的“中国与回教”的文化传统。这一传统不能用纯粹的伊斯兰教标准去衡量——回民社会的宗族意识,就完全不符合伊斯兰教义。而在中国,也不可能形成经典意义上政教合一的“伊斯兰共同体”。
正如前文所述,回民社会不仅并非无从改变,他们甚至因为中意中华文化,乃至于主动革新、主动融合,将伊斯兰信仰变成历史记忆和生活方式而存在,变成一种彻底私域的事情,也很长时间没有受到国家和整个其他国民的干预与歧视。
这同样表现在20世纪初期,回民社会精英看到中国建设近代民族国家的趋势,大量回族知识分子,包括白寿彝在内,都广泛呼吁不要将回民看作“汉族”以外的民族集团,甚至针对回汉之间的文化差异,主动提出改革回教,“使其适应中国建设近代民族国家的趋势”。
然而,强烈的汉族民族主义情绪延烧全国,“一种在近代民族国家的体系中、文化也必须统一于主流文化的情绪,正在中国社会中逐渐蔓延开来。”当时,南京、上海在1932年两次“侮教”事件虽然得到了民国政府严厉的处理,但在1936年,北平又再度出现“《世界晚报》侮教事件”。在这些事件中,出现了对回民文化生活习惯的污蔑和攻击,而这在传统时代的中国,是不可想像的事情。丁氏敢于在家谱中大大方方言明本宗族与传统中国人的不同之处,没有任何不适之处,反而得到当地乡民的表彰和爱戴。
在民国时期不断出现的汉民族主义,以及强制性的统一文化,各类偏见侮辱导致回民不得不再次考虑回汉之间关系的性质,甚至在这之中,与汉相对,回族群体也产生了特殊的民族意识。亦即“有人开始考虑自己是不是一个特殊民族共同体的问题”。在白寿彝所成长的开封,就是1930年代的一系列教派分裂和对抗问题。
由于民族主义、实际上等同于“大汉沙文主义”的“中华民族”风潮大起,回民社会分裂了。其中的“依赫瓦尼教派”,就主张“凭经行教”、“遵经革俗”、“一切回到《古兰经》中去”。其实质,就是疏远中国传统文化,与丁氏十几代人的努力,与白寿彝成长的历史开封背道而驰。尽管最终,由开封东大寺的教长洪宝泉亲自撰写阿拉伯文《明真释疑》,明确反对了依赫瓦尼教派的意志,导致最终只有不到20%的回民改宗,但这不啻为日后更多矛盾产生的开端。
王柯在田野调查时,曾观察开封城。在他的描述中,整个开封城,以维中前街为中心,在半径不超过400米的区域内,“伊斯兰教、基督教、犹太教、清真朝鲜,多种文化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组成了开封的一道奇妙的风景线。然而开封城里的人们,谁也没有亦不会以此为奇。白寿彝和开封的故事告诉我们,首先就是在中国传统的社会环境下,具有不同文化形态的人们曾经和谐地共同生活在同一个地域里。”
然而近代中国效仿日本所建立的民族国家──中华民国,实际上是削足适履。他甚至认为,这种“大汉沙文主义”的出现,“对他人的不宽容,就是一种失去自信的象征。这种现象不仅发生在一个政权的层次,同样发生在其他共同体的层面”:
一种文化、一种宗教、一种社会价值体制,在它失去了自信时,都会对其他文化失去宽容,并通过暴力或近乎暴力的手段,要求其他文化、宗教、社会价值体系认同自己。
当“中华民族”不是包罗万象的包含性民族,而要强制统一融合时,更多问题出现了。在1930年代侮教事件前后,日本侵略者在东北与北平地区,就相继组织了伪满洲国“回教协会”和“中国回教协会”,以分裂中华民国,也让中华民族的思想受到挑战。到那时,中国社会就变成了黑白二分、非此即彼的处境,要求中国回民社会明确表达其对国家的认同。王柯概括为,“要么中国,要么伊斯兰;要伊斯兰就边缘化,要中国就放弃伊斯兰”。
然而让深受中华传统思想影响的现代回民知识分子感到悲哀的是,对于中国回民社会来说,这两者之间,原本并非如此对立的二元关系。
因为在传统时代,无论一个人的文化背景为何,大家都更愿意称呼或者被称呼为“回民”,“穆斯林”一词只是在特意提到或被提到其所信仰的宗教时才会被使用。传统的开封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意识不到用“民族”这一标准,来和他人切割。回民的伊斯兰信仰,即建立在伊斯兰信仰基础上的回民文化,都成为集体的历史记忆,成为私人的生活方式,而与政治、国家、公共领域割裂开来。在公共领域中,只有“国民”,没有“他者”。
王柯得出结论,“正是因为这种不去刻意地发现和认同民族、或刻意地发现和认同所谓构成民族文化特征的宗教意识,才能够使得各个具有不同文化背景和文化传统的群体和个人之间,能够长期和平共处。”
清朝治边政策,近代民族问题的根源
如前所述,传统中华天下,海内国民,并无特殊的民族意识。而一旦中华天下被外来民族所统治,则往往建立民族等级制度,辽、元如此,满清也是如此。
如何对人口数量悬殊、文明形态差异巨大的汉人集团进行有效统治?这是挑战外来统治集团的棘手难题。他们得出的办法,就是导入中华王朝的传统政治和文化制度,“以华制华”,同时实行民族隔离、“一国两制”。
外来统治者一边成为传统中华王朝意义上的“天子”,一边又是其民族最高首长——这样的政权,都具备着中华王朝与民族政权的双重性格。而为了不被同化,以及长治久安,这样的王朝又从维护自身政权的目的出发,采取了以民族牵制中国的政策——
将位于中国外侧地区的自己的民族故乡等地,视为一个牵制汉人的政治资源。辽代有“四时捺钵”、“南北面王”,元代有“二都制”,清朝则实行了严格的满洲封禁政策,决不允许汉人移居清王朝的“龙兴之地”——也因此,盛京被称为“奉天”,以对应内地汉人聚居区的“顺天”北京和“应天”南京。
而外来王朝的具体政策,王柯总结出通常的几个特征:
首先,拒绝汉人进入民族地域,中华文明在民族地域的传播也被严格禁止,如辽朝的南北面官制度;
第二,不惜以牺牲本民族一部分人的生活幸福为代价,在民族地域内强行保留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社会构造;
第三,从制度上拒绝汉人参与民族地域的管理;
第四,虽然正式的首都定于中国地域,但是仍然通过定制度,明示或暗示民族地域记忆体在王朝的另一个政治中心。
这种将中国和自己原来民族的根据地从地域上隔离,并在民族地域中坚持自身独特的传统政治文化制度,形成了王柯所称的“多元型天下”政治构造和统治模式——类似的论述,历史学家许倬云则称其为“双重统治”,而恶果则是,士大夫通过言论和廷议制衡皇权的可能,被暴力所扼杀,造成人民无尊严、民族有等差,社会精英消沉,“君主权力无人可以挑战,也无人可以矫正”。(注一)
而王柯也在本书中认为,如果说近代以来中国民族问题的出现,其“直接原因”是近代汉族知识分子的民族建国运动、“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民族主义思潮所导致的分离主义,那么其根源则在于清朝的统治政策。
“清王朝统治蒙古、西藏和新疆的思想和政策严重阻碍了藏、维吾尔、蒙古人形成中国人和中国国家的意识,这是造成中国近代出现民族问题的根源。”
尽管清王朝并不完全信任蒙、藏、新疆地区的民族上层,却从制度上将这三个地区规定为“特别行政区”,以成为区别于“中国”的地带,彻底禁止这些地区与汉人和汉族文化发生接触,并采取与统治汉人地区截然不同的政策,基本上保留其传统社会制度,给当地原住民相当大的自治权。
但这并非清王朝考虑原住民的情感的宽大之举,而仅仅是“权术”,用西藏、蒙古、新疆以及满洲来牵制“中国”,构建为一种“针对内地和汉人的,满、蒙古、藏、回(维吾尔等以伊斯兰为宗教信仰的民族集团)之间的政治联盟关系”。
其具体措施为:
一、清王朝在中央政府六部之外设立“理藩院”,专门处理有关这三个地区的事务,还就这三个有别于中国的特别地区建立起独自的法律法规体系;
二、清王朝将西藏地区的最高长官“驻藏大臣”,新疆地区的最高军政和民政长官“伊犁将军”等职务规定为“满缺”;
三、在颁发给当地首长的印上只刻上满文、蒙文、藏文与维吾尔文,而不刻汉文;
这些地区的首长朝见皇帝时的路线,也要经过皇帝选定,可以看出是在尽量避开中原地区。
这种统治在清朝帝国时代,被证明为行之有效。但也因此,终于造成了巨大恶果,那就是帝国之下,维吾尔、藏、蒙古人只知有清,而不知有中国,“因此没有形成中国人和中国国家的意识,这是造成中国近代出现民族问题的根源。”
而反观西南地区,清王朝曾强行推动云南等地区的“改土归流”,“夷狄华夏化”和“周边中国化”,尽管当年曾遭遇了强烈抵抗,但到现在,王柯认为,“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就是,当年实行改土归流并遭遇了强烈抵抗的西南地区,却是今天中国分裂主义思想和独立运动销声匿迹的民族地区。”
这种局面一旦维持到1870年,清帝国内忧外患之下,终于逐渐放弃这种“民族政权”的性格,开始抛弃双重统治,而向传统中华的“多重型天下模式”转型。然而为时已晚,在欧洲文明的扩张面前,对于周边民族集团来说,中国已不再是唯一具有吸引力的文明中心。
也因此,知道清朝灭亡,蒙古、藏、维吾尔等民族,也没有具备中国人和中国国家的意识,而是在辛亥革命之后,迅速产生了分离主义思想和运动。而外蒙古独立的理由,则是勤王“清朝”不成,又不认同“中华民国”,而自立为国。
而中国的近代国家建设过程,从一开始就面临着双重任务。它不仅要建立近代主权国家,确立主权范围,在民族国家(或“国民国家”)之林站稳脚跟,还因为继承了大部分满清帝国疆域,而要面临着如何消除边疆民族的分离主义倾向、如何强化边疆人民国家认同的问题。
然而这一切,近代中国汉人知识分子做得并不好。梁启超意识到这个问题,也因此痛批以一个民族而建国的汉人沙文主义,认为原来的一个国家,应该同属于一个民族——但这仍然是一厢情愿,因为清朝三百年的政策,已经让边疆地区只知有清,而不知有中国。这也是梁启超主张君主立宪制,而反对废除君主、建立共和的原因。因为这样的共和国,一定是“汉民族中心主义”的共和。
然而历史最终选择了孙中山,而忽视了梁启超。近代中国不得不长期面对这一难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共产主义”的国际观,在理论上本来可以改善“民族主义”的恶之花,然而“阶级斗争”的观念又被强行植入这些地带,又导致了诸多恶果。
不直接统治的中华王朝
王柯在本书结尾再度追溯与辽、元、清等征服王朝不同的中华王朝,在他眼中,那是一个中华王朝并不直接统治,而是承认民族自治权力的“羁縻”。而在文化上,中华王朝并不强求周边民族社会建立与其相同的社会体系,也不要求它们非得接受中华文明。而民族融合在其中,有自然的魅力和向心力,正如王柯所研究的福建丁氏,和开封城的多元价值,友好和睦共存,而没有“民族意识”,只有国民意识。
当然,近代国家已不再可能仅仅只是文明的共同体,而必须是以近代国家为形态的政治实体。在这种情况下,世界上只有很少的国家(比如日本),能够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民族国家”,而更多的,则是多民族国家的“国民国家”。族群的角色,都被限制在私人的、文化的领域,而在公共政治中,民族不再成为一个单元。
因为一旦在公共政治中加入民族作为一个政治单元,那么民族之间就很可能产生对立意识,乃至产生排他利益集团,人为地制造“他者”,而让“国民”的概念,随之消失。
王柯成长于新疆,耳濡目染当年新疆人民对他的友好与关爱,后留学于日本,又长期关注中日近代民族关系与发展,他对传统中国的向往,在其更早的专著《中国,从天下到民族国家》已有充分论述。他的著作可能引来一些质疑,是否过于理想化了传统中华时代呢?
根据葛兆光先生的论述,清王朝的版图在西北方向将喀什噶尔(新疆喀什)、叶尔羌(新疆莎车)伊犁甚至唐努乌梁海(今俄罗斯图瓦)都纳入帝国,而明朝,连嘉峪关外,都已不属于中国。版图的不同,其面临的民族融合的压力,自然也大不一样。而王柯先生长年的研究,对苏联的影响,也着墨不多。近代日本与苏联,到底谁对近代中国影响更大?这恐怕仍然是一个需要厘清的问题。
无论如何,《消失的国民》作为王柯三部曲中的最新一部,厚重深沉,饱含忧患,详实的一手史料里随处可读出深刻洞见,尽管目下对它的阅读和讨论,都一定在少数学人之间。
(邹思聪,自由撰稿人,书评人)
注一:《专访许倬云:在2015年,谈论现代中国》
作者作为正面教材的开封和丁氏,都是进入以汉人为主的“中国本部”的其他族群主动选择融入的案例。这和新疆、蒙古、西藏等土著居民并非汉人的地区的情况显然是不一样的——他们显然不会为了融入周围社会而“夷狄华夏化”,因为周围的社会就是他们本来的非汉社会。要把这些地区整合到“中国”之内,让他们大体接受儒家、掌握汉语、因而能参加科举,并且能接受汉人流官统治,显然需要消耗大量成本的血淋淋的手段。文中轻飘飘一笔带过的经历“强烈反抗”的西南的改土归流恐怕是更值得参考的。更重要的是,为何要花这么大功夫、让这些边疆族群流那么多血,也硬是要改造他们来认同于“中国”呢?在原书作者对西南暴力改土归流的赞赏中,他的华夏中心主义思想已经毕露无疑,他恐怕和他所鄙夷的大汉沙文主义者,也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的关系。
对“傳統中華”相當美化,“中國”權力對華夷向來辨的清晰,鄙的徹底,善用他者之異來加強華之認同,儘管不時以征伐與強行改造實現統治者認為的“一統”,彰顯武功,炫耀“盛世”,內心卻始終充滿警惕,現在依然如此,其根源不在近前的滿清或民國,而可遠溯至周秦。古時所謂傾慕華風,主動融入,用現代語言一言以蔽之:文化軟實力造就文化向心力,也塑造治理自信。但文中所言極是,具有吸引力的文明早已不再唯一,在當下該如何自處和共處,真是朝野都該反思的問題。
唐朝不就是个多民族国家
在汉族统治者统治下的华南,拒绝少数民族在汉人地域居住,少数谜之怒文明在汉族低于的传播也被严格禁止,第二,不惜以牺牲少数民族的姓名为代价,在少数民族地域内强行推广汉族文化。第三,从制度上拒绝南方少数民族参与到汉族地域的管理,第四,虽然名义上给与土司在少数民族地域上进行统治,实际上仍通过制度,明示或暗示少数民族地域记忆体在王朝的政治中心。这种统治方式的恶果是:造成了南方民族的多次起义,造成大量的流血,同时还破坏了本文作者的所提到的汉族人的被害妄想心理
是呀讀完第一小節就有疑問是否對傳統中華時代過於理想化,希望後續釋疑
這篇文章是我見過對中國民族問題分析最透徹的了!不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民族政策應該是中國歷史上最糟糕的了——讓少數民族與漢民族相互牽制,這爲未來大規模的民族衝突埋下了種子。
(⊙o⊙)哇,思聪现在是书评人和研究助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