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幽灵,公民提名的幽灵,在小圈子选举外游荡。造王派的一切势力,立法会议员和选委、ABC(Anyone but CY)和 KOL,都为冷处理这个幽灵而结成了神圣同盟。
长毛梁国雄宣布以公民提名方式参选特首,反而引来部分选委以至市民冷讽,局面一时胶着,以致即使民主动力、戴耀廷等各自有民间提名机制出台,民主派整体亦未见行动共识,响应零落。
长毛选特首也好,郑经翰选特首也好,坊间的冷处理,根本源于很多自命进步者日夜扣别人造王的帽子。我在这段日子的观察是,反对民主派选委支持建制候选人的进步圈子,与部分泛民和选委圈子内的想法有很大落差,越想“夹选委”(胁迫选委),越营造“谁造王谁就是出卖民主”的氛围,越令对方不愿合作,心生芥蒂。
进步阵营一面主张收集公民提名选特首,期望选委提名候选人入闸,一面又摆出一副不信任选委的态度,猜疑“只想留一票提名曾俊华”,什么行动也未做的选委,会怎么想呢?我猜想,他们会感到无辜。
不过进步阵营的信念更无辜。公民提名的主张不是问题,离特首选举还有不到两个月,如果有人相信公民提名值得实践、民间要影响特首选举的话,就应该更积极推动这主张;继续孤芳自赏,旗帜只会逐渐被边缘化。这是笔者不希望看到的。
Lesser Evil孰对孰错
自两司对决的布局确立以来,一个听得最多的说法,就是林郑月娥和曾俊华都不否定人大8.31框架,他们的本质都没有分别,所以支持曾俊华的泛民选委,是背叛了雨伞运动的初衷。雨伞运动初衷是什么,不同人有不同理解,但道德高地不会打动“Lesser Evil派”的心。Lesser Evil 派相信,如果曾俊华“没林郑那么689”(编按:没林郑那么接近梁振英路线),而选委一票可以减低鹰派路线治港的可能,便有必要行使影响大局的投票权利。
美国公共知识分子乔姆斯基(Noam Chomsky),在最近的美国总统选举亦面临类似抉择。本来他支持民主党的桑德斯,桑德斯却在初选败给希拉里(希拉蕊)。很多桑德斯的支持者都觉得希拉里很难选下手,乔姆斯基却对打算放弃投票的人说:“你们大错特错。”(You made a big mistake.)他写了八段论点,阐述为什么要“Lesser Evil”──投希拉里、阻止特朗普(川普)当选比放弃投票权利合理。其中一点提到,不投 Lesser Evil 的左翼信徒,才是更对不起基层,因为他们纵容一个对基层更坏的候选人上台。所以,不要以为不投票就一定明哲保身,乔姆斯基的一番说话,相信也是很多人相信 Lesser Evil 的论据。
我并非为民主派转身撑曾俊华背书,只是想指出支持与反对 Lesser Evil,根本基于不同的假设,急于指出对方错误是毫无意义的。患于军者,不知军之不可以进,而谓之进。现在未知谁能入闸参选、各方票数分布又未明,怎能定论一套策略用到老?
放在香港局势而言,支持 Lesser Evil 一派同样寄望民主派选委可以扮演影响赛果的关键角色,而进步民主派认为投票徒然,却基于无论谁也改变不了中共钦点的假设出发,结论当然是两码子的事。不过,乔姆斯基认为应该投票,是假设投票有能力影响摇摆州分,Lesser Evil 派有没有把小圈子选举错误类比,夸大民主派选委的影响力,仍有待验证。但既然没有人在现阶段可以定论有参选人已经稳操胜券,我想不到需要立刻证明对方主张必错。
我们起码不能否认,选委应该要有空间寻找促进民主的可能,寄望一票可带来改变。我也不能接受一些投怀送抱的想法,觉得此刻可以理所当然支持任何一位候选人。只是我体谅每名选委的决定并不轻易,他们都要抚心自问,无愧于对选民的真普选承诺,哪怕无法推翻人大8.31框架;决定提名投票给谁前,亦会穷尽途径,促使未来特首迈向民主改革。那么,我们又凭什么急于要求选委一定不投票?若果三百多票民主力量也不能缔造改变,时间终归证明你是对的,到时大可肆意谴责;一开始便杯葛小圈子,怎样争取不同意见的人认同?给点信任别人,可以吗?
离开无结果战场,打有把握的仗
若我们还要把心神消耗于造王的争论,无异于漆黑中讨论看不见的答案,推展所信所想,自是艰难。Lesser Evil 的风险是,只要中共、本地建制寸步不让,尽收过半选委支持,它可以到最后一点成果也没有。然而,“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岗”,与其寄托于没把握的结果,倒不如思考现阶段有什么行动实践,可以在自己掌控范围之内。
公民提名正是不受小圈子左右,完全可以由民间实践的信念。持此主张者应该尽快行动,无论是长毛还是郑经翰,只要有人愿意出战,民主派都应该协助提名,真真正正做一次给市民看,公民提名的倡议现实地可行。
长毛的为人可信,但坦白说,他不会是参选的上佳人选。不止一次听见选委和市民说,以往长毛批评梁家杰、何俊仁参选特首是“民主罪人”,现在解释转身参选是为了雨伞、不想倒退,根本看不出本质分别,亦对前行者欠缺一份尊重。长毛在一篇访问中,亦明言不会主动游说“民主300+”选委,势将很难争取各方同行,亦对推展公民提名徒添不必要的难关。除非他今天一改作风亲善,否则另觅代表,是令事情突破现有限制的做法。
至于有意见认为,提名民主派参选只会导致分票,为林郑助选,我认为那是伪命题。投票予民主派候选人的选委,真的会因为没有民主派参选而投票予曾俊华?坚守民主与 ABC 的投票逻辑是水火不容的吧?为了撇清分票的质疑,这次公民提名运动,主事者大可表明选委没有义务提名公民提名的候选人,一旦成功入闸,选委亦不应投票给他们。
当然,不把入闸与公民提名挂钩,或让人猜疑公民提名原来只是玩玩看,这唯有解释是小圈子选举的限制──倡议公民提名的团体不容易一时取得150名选委的认同,也要尊重选委一定程度的自主性。虽然笔者仍认为应该有民主派候选人参与选举,逼问对手对取消议员资格、反对8.31框架和重启政改等问题的立场,但其实只要收集足够提名,公民提名实践已基本完成,选委提名这一关,始终要由他们凭其民主理念定断。
Lesser Evil梦破灭,社会运动后续时
这次特首选举,进步阵营还可以做的,不止于公民提名,更重要的,是为应付最坏局面做好准备。
若曾俊华众望所归,得到很多市民支持,又有民主派背书,或令特首选举在一片欢腾下落幕,那是你无论怎样骂也控制不到的结果,但我不相信社会会就此休养生息。相信社会运动者,没理由不认同主要矛盾解决后,次要矛盾就变成主要矛盾的道理(再者,曾俊华当选代表主要矛盾解决?),在野推展民主改革的路仍然漫长。
然而,若张德江─中联办集团在提名期已统一过半选委支持,甚或是不少市民眼中的“689 2.0”林郑月娥手握过半选委支持,则充分说明,一切 Lesser Evil、民主派选委影响特首选举的想法不过是泡影。届时,进步阵营应该担当组织直接行动的角色,与可合作的选委里外沟通,策划抗议小圈子选举的计划。
进步阵营揭露不义、部署抗争,笔者本以为是理所当然的事,但今天他们仍徘徊于民主派应否派人参选的问题,又对选委猜疑,又为很多市民支持曾俊华唉声叹气,这不会令人看到前进的路向。我身处的一些群体中,有人对公民提名的厌恶,及对社运人士反曾俊华的反感,已经超出我可以承受的范围,我难以苟同,但亦寄望透过这篇文章,阐述进步阵营应对这次特首选举应有的态度。所谓上善若水,是善于利用形势,把形势扭转有利自己的一方,票,不是X回来。“笃志云程须着力,何天今日赐荣华”,我希望公民提名的运动,可以尽早展开,让市民在争取民主改革的路上找到方向。
(区诺轩,民间人权阵线召集人、民主党南区区议员)
本文的分析不错,不应该退缩求其次去支持曾俊华。
乖乖地躲在牆內吧,何苦走出來看這麼落後的香港。
你太小看習總了,根本不是問題,最終會有民望最高的特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