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幽靈,公民提名的幽靈,在小圈子選舉外遊蕩。造王派的一切勢力,立法會議員和選委、ABC(Anyone but CY)和 KOL,都爲冷處理這個幽靈而結成了神聖同盟。
長毛梁國雄宣布以公民提名方式參選特首,反而引來部分選委以至市民冷諷,局面一時膠着,以致即使民主動力、戴耀廷等各自有民間提名機制出台,民主派整體亦未見行動共識,響應零落。
長毛選特首也好,鄭經翰選特首也好,坊間的冷處理,根本源於很多自命進步者日夜扣別人造王的帽子。我在這段日子的觀察是,反對民主派選委支持建制候選人的進步圈子,與部分泛民和選委圈子內的想法有很大落差,越想「夾選委」(脅迫選委),越營造「誰造王誰就是出賣民主」的氛圍,越令對方不願合作,心生芥蒂。
進步陣營一面主張收集公民提名選特首,期望選委提名候選人入閘,一面又擺出一副不信任選委的態度,猜疑「只想留一票提名曾俊華」,什麼行動也未做的選委,會怎麼想呢?我猜想,他們會感到無辜。
不過進步陣營的信念更無辜。公民提名的主張不是問題,離特首選舉還有不到兩個月,如果有人相信公民提名值得實踐、民間要影響特首選舉的話,就應該更積極推動這主張;繼續孤芳自賞,旗幟只會逐漸被邊緣化。這是筆者不希望看到的。
Lesser Evil孰對孰錯
自兩司對決的佈局確立以來,一個聽得最多的說法,就是林鄭月娥和曾俊華都不否定人大8.31框架,他們的本質都沒有分別,所以支持曾俊華的泛民選委,是背叛了雨傘運動的初衷。雨傘運動初衷是什麼,不同人有不同理解,但道德高地不會打動「Lesser Evil派」的心。Lesser Evil 派相信,如果曾俊華「沒林鄭那麼689」(編按:沒林鄭那麼接近梁振英路線),而選委一票可以減低鷹派路線治港的可能,便有必要行使影響大局的投票權利。
美國公共知識分子喬姆斯基(Noam Chomsky),在最近的美國總統選舉亦面臨類似抉擇。本來他支持民主黨的桑德斯,桑德斯卻在初選敗給希拉莉(希拉蕊)。很多桑德斯的支持者都覺得希拉莉很難選下手,喬姆斯基卻對打算放棄投票的人說:「你們大錯特錯。」(You made a big mistake.)他寫了八段論點,闡述為什麼要「Lesser Evil」──投希拉莉、阻止特朗普(川普)當選比放棄投票權利合理。其中一點提到,不投 Lesser Evil 的左翼信徒,才是更對不起基層,因為他們縱容一個對基層更壞的候選人上台。所以,不要以為不投票就一定明哲保身,喬姆斯基的一番說話,相信也是很多人相信 Lesser Evil 的論據。
我並非為民主派轉身撐曾俊華背書,只是想指出支持與反對 Lesser Evil,根本基於不同的假設,急於指出對方錯誤是毫無意義的。患於軍者,不知軍之不可以進,而謂之進。現在未知誰能入閘參選、各方票數分布又未明,怎能定論一套策略用到老?
放在香港局勢而言,支持 Lesser Evil 一派同樣寄望民主派選委可以扮演影響賽果的關鍵角色,而進步民主派認為投票徒然,卻基於無論誰也改變不了中共欽點的假設出發,結論當然是兩碼子的事。不過,喬姆斯基認為應該投票,是假設投票有能力影響搖擺州分,Lesser Evil 派有沒有把小圈子選舉錯誤類比,誇大民主派選委的影響力,仍有待驗證。但既然沒有人在現階段可以定論有參選人已經穩操勝券,我想不到需要立刻證明對方主張必錯。
我們起碼不能否認,選委應該要有空間尋找促進民主的可能,寄望一票可帶來改變。我也不能接受一些投懷送抱的想法,覺得此刻可以理所當然支持任何一位候選人。只是我體諒每名選委的決定並不輕易,他們都要撫心自問,無愧於對選民的真普選承諾,哪怕無法推翻人大8.31框架;決定提名投票給誰前,亦會窮盡途徑,促使未來特首邁向民主改革。那麼,我們又憑什麼急於要求選委一定不投票?若果三百多票民主力量也不能締造改變,時間終歸證明你是對的,到時大可肆意譴責;一開始便杯葛小圈子,怎樣爭取不同意見的人認同?給點信任別人,可以嗎?
離開無結果戰場,打有把握的仗
若我們還要把心神消耗於造王的爭論,無異於漆黑中討論看不見的答案,推展所信所想,自是艱難。Lesser Evil 的風險是,只要中共、本地建制寸步不讓,盡收過半選委支持,它可以到最後一點成果也沒有。然而,「他強由他強,清風拂山崗」,與其寄託於沒把握的結果,倒不如思考現階段有什麼行動實踐,可以在自己掌控範圍之內。
公民提名正是不受小圈子左右,完全可以由民間實踐的信念。持此主張者應該盡快行動,無論是長毛還是鄭經翰,只要有人願意出戰,民主派都應該協助提名,真真正正做一次給市民看,公民提名的倡議現實地可行。
長毛的為人可信,但坦白說,他不會是參選的上佳人選。不止一次聽見選委和市民說,以往長毛批評梁家傑、何俊仁參選特首是「民主罪人」,現在解釋轉身參選是為了雨傘、不想倒退,根本看不出本質分別,亦對前行者欠缺一份尊重。長毛在一篇訪問中,亦明言不會主動遊說「民主300+」選委,勢將很難爭取各方同行,亦對推展公民提名徒添不必要的難關。除非他今天一改作風親善,否則另覓代表,是令事情突破現有限制的做法。
至於有意見認為,提名民主派參選只會導致分票,為林鄭助選,我認為那是偽命題。投票予民主派候選人的選委,真的會因為沒有民主派參選而投票予曾俊華?堅守民主與 ABC 的投票邏輯是水火不容的吧?為了撇清分票的質疑,這次公民提名運動,主事者大可表明選委沒有義務提名公民提名的候選人,一旦成功入閘,選委亦不應投票給他們。
當然,不把入閘與公民提名掛鈎,或讓人猜疑公民提名原來只是玩玩看,這唯有解釋是小圈子選舉的限制──倡議公民提名的團體不容易一時取得150名選委的認同,也要尊重選委一定程度的自主性。雖然筆者仍認為應該有民主派候選人參與選舉,逼問對手對取消議員資格、反對8.31框架和重啟政改等問題的立場,但其實只要收集足夠提名,公民提名實踐已基本完成,選委提名這一關,始終要由他們憑其民主理念定斷。
Lesser Evil夢破滅,社會運動後續時
這次特首選舉,進步陣營還可以做的,不止於公民提名,更重要的,是為應付最壞局面做好準備。
若曾俊華眾望所歸,得到很多市民支持,又有民主派背書,或令特首選舉在一片歡騰下落幕,那是你無論怎樣罵也控制不到的結果,但我不相信社會會就此休養生息。相信社會運動者,沒理由不認同主要矛盾解決後,次要矛盾就變成主要矛盾的道理(再者,曾俊華當選代表主要矛盾解決?),在野推展民主改革的路仍然漫長。
然而,若張德江─中聯辦集團在提名期已統一過半選委支持,甚或是不少市民眼中的「689 2.0」林鄭月娥手握過半選委支持,則充分說明,一切 Lesser Evil、民主派選委影響特首選舉的想法不過是泡影。屆時,進步陣營應該擔當組織直接行動的角色,與可合作的選委裡外溝通,策劃抗議小圈子選舉的計劃。
進步陣營揭露不義、部署抗爭,筆者本以為是理所當然的事,但今天他們仍徘徊於民主派應否派人參選的問題,又對選委猜疑,又為很多市民支持曾俊華唉聲嘆氣,這不會令人看到前進的路向。我身處的一些群體中,有人對公民提名的厭惡,及對社運人士反曾俊華的反感,已經超出我可以承受的範圍,我難以苟同,但亦寄望透過這篇文章,闡述進步陣營應對這次特首選舉應有的態度。所謂上善若水,是善於利用形勢,把形勢扭轉有利自己的一方,票,不是X回來。「篤志雲程須着力,何天今日賜榮華」,我希望公民提名的運動,可以盡早展開,讓市民在爭取民主改革的路上找到方向。
(區諾軒,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民主黨南區區議員)
本文的分析不错,不应该退缩求其次去支持曾俊华。
乖乖地躲在牆內吧,何苦走出來看這麼落後的香港。
你太小看習總了,根本不是問題,最終會有民望最高的特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