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我写过一篇文章谈“公共档案”,开始时说了两宗档案和人命有关的悲惨事件,其中一宗是南丫岛撞船惨剧:
“2012年10月1日,一艘载逾百人的香港电灯载客船南丫四号被港九小轮海泰号撞击后迅速翻沉,事故共造成39人死亡、92人受伤。其后调查委员会代表律师石永泰在结案陈辞时指出,多名海事处人员在不同时间检查南丫四号,有人员曾经发现该艘船缺少了一道水密门,但是并无提出……如果不是缺少了一道水密门,南丫四号就不会如此快速沉没,伤亡数字,肯定大大减少。
其后发表的死因庭报告揭露了事件的真相,报告指出,海事处在履行公务时,鲜有立档、存档。海事处人员似乎不大愿意以书面沟通或备存公务纪录,很多时大家都是口耳相传,后果当然是容易发生误传、误解和误会,没有完整及可靠的公事纪录,因此无法追溯政策和做法的商议和决定过程,亦无法得知与一些重要事项有关的例外情况和酌情考虑因素,情况极混乱恐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