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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法实施五周年,多名局长提“软对抗”例子
2025年6月30日是《港区国安法》实施五周年。6月12日,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出席香港历史博物馆的国家安全展览厅专题展览开幕典礼,致辞时披露国安法实施以来的数据,指至今有326人因涉嫌触犯违反国安相关法例而被捕,其中165人已被定罪。
邓炳强形容,发展与安全是“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他表示,香港曾长期对国安不设防,令外部势力有机可乘。他提到2012年“反国民教育”、2014年“非法占领中环”、2016年“旺角暴动”到2019年“黑暴”和“颜色革命”,期间境外势力不断煽风点火和提供资源,危害香港管治,令市民苦不堪言。
邓炳强指,《港区国安法》填补了香港维护国安制度与执行方面的不足,但强调敌对势力至今死心不息,因此香港仍需警惕国安风险。他列举香港目前面对的四大风险包含:外部敌对势力通过抺黑和制裁危害国安;潜逃海外的“反中乱港份子”从事危害国安行为,鼓吹“香港独立”;本土恐怖主义;以及有心人士利用假新闻和假消息分化社会及煽动仇恨。
《香港01》引述保安局的回复,326名被拘捕人士中,有188人和5间公司被检控,165人和1间公司已被定罪。其中,91人和4间公司是因《港区国安法》下的罪行被检控,当中76人已被定罪;8人因《维护国安条例》下的罪行被检控,当中6人已被定罪。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接受有线电视访问时,指国安案件的定罪率超过九成五,形容国安法例成效显著,也反映律政司行使检控权时谨慎、有据。他批评有“不友善势力”抹黑国安法,目的是打压中国发展,以及将香港去国际化和去功能化。
《港区国安法》实施五周年前,“软对抗”成为港府不断提出的关键词。《集志社》报道提到,至少8名局长提及“软对抗”,提出的例子涵盖文化、医疗、环保、教育、土地问题等范畴。其中,邓炳强接受《文汇报》、商业电台节目等访问时,举出“软对抗”例子包括曾有人扭曲中港两地器官配对政策、有人利用城大教授跳轨自杀捏造假遗书,以至国安处早前禁止的手机游戏“逆统战:烽火”等。
此外,教育局局长蔡若莲指,有网媒夸大中国内地考察活动的安全问题;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罗淑佩称要警惕以表演内容、歌曲歌词、故事情节等多种形式出现的“软对抗”;发展局局长宁汉豪称在土地开发、安置赔偿、填海发展等不同范畴容易出现“软对抗”,包括一些别有用心制造的反对意见。

黄之锋狱中被捕,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危害国安罪
正在服刑的香港众志(已解散)前秘书长黄之锋于6月6日在赤柱监狱被捕,同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被控《港区国安法》下的“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控罪指,黄之锋于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间,在香港与罗冠聪及其他身份不详人士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或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区或中国进行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及对港府或中国政府制定和执行法律、政策进行严重阻挠,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法庭书记朗读控罪后,黄之锋表示“明白”。控方申请黄暂时毋需答辩,待警方作进一步调查。黄没有保释申请。主任裁判官苏惠德将案件押后至8月8日再讯。
港府刊宪引律师纪律审裁组,暂时吊销何俊仁律师执业资格
港府于6月27日刊宪,引用律师纪律审裁组的裁决结果,公布牵涉三项“煽惑罪”的何俊仁被暂时吊销律师执业资格三个月。
《集志社》报道提到,何俊仁涉及三宗煽惑罪案件,分别是2019年10月1日“湾仔集结案”、同年10月20日“九龙游行案”及2020年“六四集会案”。他就三宗案件皆认罪,分别被判囚18个月、16个月和10个月,刑罚同期执行。
港府宪报提到,律师纪律审裁组于今年5月裁定何俊仁违反《香港事务律师专业操守指引》原则,即何未有恰当地规范自身言行,并以相当可能令行业声誉受损的方式行事,及作出与律师身份不符的行为、违反普通法,因而损害其诚信和信誉及行业声誉。审裁组因此对何予以谴责,并且吊销其律师执业资格三个月;何须于9月30日前支付事务费和代垫付费,合共18.7万港元。
除了三宗煽惑案,何俊仁目前正就“支联会涉煽动颠覆案”还柙。他此前一度获准保释,但被指违反保释条件而被收押,还柙已逾1100天。

郑嘉如代表律师发文,称律政司不介入郑针对雇主的私人检控
2024年6月当选香港记者协会(记协)主席的郑嘉如,在当选后不足一个月遭《华尔街日报》以“职位重组”为由辞退,遂对雇主提出涉及《雇佣条例》下“阻止雇员参与工会”控罪的私人检控。郑一方在庭上披露,律政司曾建议劳工处不检控雇主,并一度考虑介入本案。至6月29日,郑的代表律师 Adam Clermont 在网上发文,指律政司确认不会介入本案。
Adam Clermont 形容律政司不介入本案的决定,使他们追讨公义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也突显了香港法律制度的稳健,赋予个人追究外国公司责任的权力,保障新闻、结社和参加工会的自由。
谈及案件,Adam Clermont 重申作为郑嘉如的代表律师,会致力捍卫她担任记协主席的权利。他强调,《华尔街日报》母公司涉嫌向郑施压并解雇她,违反《雇佣条例》,破坏香港法律的公平劳工对待原则。他指出,本案彰显香港致力于维护劳工权利,确保香港是一个有法治、稳定、公平和不受外国干预的社会。
杜启华欲赴英升学遭惩教署监管个案覆检委员会拒绝,提司法覆核
2019年“沙田新城市广场警民冲突”中,香港大学毕业生杜启华被指咬断一名警长的手指,事后被裁定袭警等4项罪名成立,判囚5年半。杜于2024年获释后,仍要遵守为期22个月的监管令。杜后来获英国伯明翰大学的法律学士课程有条件取录,因此向惩教署监管个案覆检委员会申请在今年8月离港赴英,但委员会以他有可能再变得激进、危害国安等为理由,拒绝其申请。6月25日,杜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挑战委员会的决定。
入禀状提到,杜的监管令将维持至2026年8月26日。杜于今年1月透过法律代表向委员会提出离港赴英的申请。直至3月,委员会才于法律代表的催促下给出“正积极考虑”的回复。4月1日,委员会正式拒绝相关申请。
委员会解释拒绝申请的决定,指即使没有资料显示杜违反监管令,但杜没有展现真诚悔意和反省,也未完成全面更生和去激进化过程。委员会又指,杜修读法律的时间预计较监管令生效时间长,署方职员无法到英国探访其住处和工作地方。委员会认同杜现时没有异常的心理状况,但指批准他离港将干扰其精神科治疗,有令他再变得激进、进行非法和暴力行为、甚至作出违反国安行为的风险,因此认定批准他离港赴英不利国安。
委员会还提到,杜持有英国国民海外(BNO)护照,在英国逗留一段时间可申请英国公民身份,令杜有逃离署方监管的风险,届时若杜违反监管令,署方将无法将他召回监狱,相信英方也不会配合将杜送返香港。委员会还认定,杜可于香港继续进修,赴英升学并非唯一更生方法。
司法覆核申请方在入禀状提出,委员会的决定违法地限制杜受《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保障的人身自由。申请方强调,杜赴英修读法律可以让他学懂法治的重要,且考虑到杜未曾违反监管令,委员会认定杜赴英修读法律可能危害国安是不现实的设想。
申请方就监察方式提出建议,指杜赴英后可与署方职员每月进行线上会面,也可于2026年8月前至少回港一次。就杜持有 BNO 护照,申请方认为英国政府如何对待被通缉人士跟杜的申请无关,而且杜的定罪罪名并非危害国安罪行,目前也无证据显示杜有意申请英国公民身份,即使杜申请英国公民身份也要在英国逗留至少5年,届时监管令已经结束。申请方强调,《监管释囚条例》旨在协助释囚更生和重返社会,禁止杜赴英修读法律跟条例目的背道而驰。

涂鸦艺术家陈劲辉承认12项刑事损坏罪,被判囚3周、缓刑24个月
创作“金钱自由”符号的街头涂鸦艺术家陈劲辉,因于2025年1月在中环和上环一带20处地方,在没有合法辩解之下损坏属于不同公司、店舖或港府的墙身、帐蓬、广告板、围板、排档、电箱等,被控20项“刑事损坏罪”。
东区裁判法院于6月23日开庭处理案件。控辩双方达成协议,陈劲辉承认其中12项控罪,控方同意撤销其余控罪。
辩方大律师魏俊求情时指出,被告是文化艺术自由工作者,14岁时父亲离世,此后投身艺术创作,曾受邀为民政事务处、马鞍山警署、机场、赛马会等创作壁画。辩方呈上四封求情信,分别由香港浸会大学艺术系教授、艺术收藏家客户、被告妻子及被告本人撰写。辩方指出,被告已经承诺向受影响人士致歉,也承诺不再在未经许可之下涂鸦,并且愿意自行清洁涂鸦和赔偿损失。辩方又指,被告在近年经济不景气之下,获得的艺术委托减少、创作机会匮乏,才选择以不当方式宣泄压力。辩方请求法庭考虑被告坦承罪行,并且愿意作出赔偿,从轻处罚。
裁判官林子康判刑时指出,案中损坏行为虽然不严重,但数量众多,而且被告在短时间内有多个同类型案底,此前获判感化令后没有珍惜机会。本案最大的求情理由只有被告认罪,认为判处监禁比较合适。裁判官最终判处被告监禁三个星期,缓刑24个月,强调希望判刑是对被告的一个有效警惕。
《法庭线》报道提到,陈劲辉早于2023年被控20项刑事损坏罪,涉案行为是于2023年在香港多处涂鸦“金钱自由”符号,当时被判12个月感化令。此外,他于今年6月被控3项刑事损坏罪,涉案行为是于2023年在葵涌损坏店舖、交通灯控制箱及交通标志牌,该案排期于7月3日再讯。
孟加拉裔父母涉虐杀一个月大儿子,谋杀和虐儿罪成判囚终身
6月11日,高等法院法官胡雅文就一宗约一个月大男婴遭虐待和谋杀的案件判刑。33岁的男婴父亲、即Hossain Md. Imran 及29岁的母亲 Akter Mrs Farzana 各因谋杀罪被依例判处终身监禁,因虐儿罪被判囚6年。
案中死亡男婴何义文(Hossain)于2019年7月出生,同年8月24日昏迷送院,同日被送至玛嘉烈医院儿科深切治疗部,同月30日逝世,终年仅53日。院方怀疑何义文曾遭虐待,因此报警;何义文的孟加拉裔父母涉嫌虐儿被捕,两人在录影会面时否认曾经伤害他,并将他的伤势归咎于他们当时22个月大的长子。
两人一度获准保释,期间又诞下一名女儿。另一边厢,警方向医疗专家索取意见,专家认为何义文的伤势出于成年人猛烈摇晃,而不可能由未满2岁的小童造成,警方遂重新拘捕两人。根据案情,何义文送院时脑出血,且肋骨等多处骨折。就辩方指被告猜测何义文伤势由长子造成,控方引述专家证供反驳,指何义文的伤势与曾被猛烈摇晃吻合,唯一可能是两名被告伤害造成,或者一人犯案,而另一人没有阻止。
本案经过21天审讯,由3男4女组成的陪审团于6月11日退庭商议约4个半小时,终一致裁定两名被告谋杀罪及虐儿罪罪名成立。
法官胡雅文判刑时,形容本案是“悲剧”,而在连串可耻事件,两名被告的长子和幼女也成为受害者。就两名被告将何义文的伤势归咎于长子,法官表示难以置信,批评两人对孩子的所作所为令人憎恶,无法想像他受害时所承受的痛楚。
就谋杀罪,法官依例判处两人终身监禁。就虐儿罪,法官提到何义文受害时只有一个多月大,两名被告在他发烧一周、被长子掉电话击中头部致额头擦伤、体重一直没有增加等情况之下,没有带他求医,违反了照顾责任。考虑案情之下,法官判两人监禁6年,刑期与谋杀罪同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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