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申诉公署资料下架争议,学者忧港府行政透明度降低|Whatsnew

有立法会议员承认收到“封口令”不宜再评论事件,也有建制派向传媒表示公署做法“莫名其妙”。
香港申诉专员公署网站截图。
香港 公民社会 审查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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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申诉专员公署早前更新网站,删除大量涉及政府部门申诉的调查报告和资料,包括至少230项调查报告内容,以及详列市民投诉个案的“《公开资料守则》个案”栏目。更新过后,公署网站仅保留2022/23年度起的两份年报,以及2023年4月之后的调查报告、调解协助实例、新闻稿等。

《明报》引述议员形容事件反映“透明度退步”,另有学者认为收起档案的做法不合理,公署则连日来给出多种说法,例如调整是为“方便市民找到最新资料”、“储存资料过多会拖慢网站速度”等。

《明报》于5月12日首次获得申诉专员公署的回复,公署指删除网站内容是为确保内容准确,方便找到最新和最相关报告,以及更有效益等管理网页资讯,同时强调市民仍可以书面方式索取网站以外的资料。不过,公署当日回复《明报》时,未有解释书面申索资料的程序、可查阅资料范围、审批准则等。

公署回复遭质疑

申诉专员陈积志回应《明报》记者追访时,指网页有太多资料会使网站速度“不单止慢,亦没那么畅顺”。他还解释,用家有时会因网站太多资料而“很迷惘”,例如误按了资料库“很难返出来”。

他又认为,公署的主要职责是让市民申诉,只要为申诉提供一个最简单的方法就可以。

不过,香港资讯科技商会荣誉会长方保侨对《明报》指出,“资料多与资料读得慢属两回事”,例如电脑硬碟储存空间将满,不一定影响记忆体和中央处理器的效率,即不会妨碍读取速度。他提到,公署网页的大部份报告均为PDF格式档案,大小介乎293KB至8.88MB,应占很小网络流量,不会构成存取负担,例如一些电影串流平台、网络搜寻器要处理以 GB 计的片段,现行技术一样可以应付。此外,他提到有其他途径可以改善网页资料读取效率,例如重新设计网页索引系统、在云端储存网页内容等。

香港申诉专员公署网站上﹐申诉专员陈积志的话。

另外,申诉专员公署在19日的新闻稿作出解释,指公署近年向政府提出的建议“一般在两年多内已获得落实”,因此2023年4月前的报告已经“不合时宜”,继续保存在网站供市民阅读反而会造成“误导”。

不过,《明报》根据仍能在网上查阅的两份年报,指出港府在两个年度落实逾220项公署建议,当中21项是公署提出后超过三年才落实的,最长时间更是七年。这21项建议当中的11份调查报告在最近已经下架。更甚者,是部份建议至今尚未落实,但相关报告亦已下架。

就公署提出的诸多解释,立法会多名议员认为理据不足。“实政圆桌”田北辰指旧资料不会影响网站运行。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江玉欢指现今科技发达,市民应该得到越来越多的资讯,而非越来越少。“新思维”狄志远则认为,公署理应代表市民调查政府运作,目前做法不符其宗旨,甚至会予人“官官相卫”的感觉,可能会削弱其公信力。

立法会议员指被要求“封口”

令事件在舆论上进一步发酵的,是《明报》于22日发出报道,指多名议员收到呼吁他们要理解公署所面对的困难、提醒他们不宜再评论或跟进事件的“温馨提示”。有议员回应《明报》查询时拒绝评论事件,甚至有议员承认收到“封口令”。

《信报》同日刊登评论文章,指主流建制派对今次事件既无批评也无护航,而特首李家超回应事件时仅指政府不会参与公署运作,“相信公署会做好”,认为政府和大多数建制派就今次事件是“刻意与公署保持距离”。

《信报》文章引述多位建制派人士形容公署做法“莫名其妙”。有不愿具名的立法会议员认为,公署下架的都是曾经公开的资料,不涉及敏感内容,而纯粹是历史资料,下架的做法令人费解。有建制派人士猜测,公署下架资料不涉及“更高层次”的考虑,但公署和专员处理今次问题,包括对外作出解释时缺乏公关敏感度。

学者忧并非单一事件

目前,公署网页上有张贴告示,指“查阅公署资料程序”于5月20日开始运作,公众可透过填写“查阅公署资料申请表格”或以电邮、书面方式提出申请查阅资料。《明报》记者以市民身份通过电邮提交申请表格,申请查阅四份已经下架的调查报告,数天后获公署回复,通知在指定日期亲身到公署办公室查阅,限时为1.5个小时,期间可以抄写和拍摄。

香港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李立峰在《明报》撰文,提到现届政府有至少13个关于大型活动或政策的专题网站下架,另有过往选举的官方网站将候选人简介下架,反映申诉专员公署的做法并非个别事件,而是政府各部门“似乎大都走向同一个减少资讯流通度和透明度的方向”。

李立峰强调,资讯透明度对社会的几大重要性,在于有助防止贪污渎职、甚至防止灾难发生,有助促进理性的公共讨论,以至长远有助建立人们对政府的信任。

他认为,从1995年港府建立公开资料守则,到后来开始关于资讯自由法、档案法等的讨论,至2014年申诉专员公署发表调查报告等,港府在大方向上朝着资讯更透明和保存更妥善的方向前行。然而,法律改革委员会于2018年12月推出文件、分别就档案法和公开资讯守则进行咨询以来,至今仍未就两项咨询发表报告,相关发展停滞不前,而近一年的状况更令人怀疑港府在相关问题上开倒车。

李立峰强调,当一份资料被“收收埋埋”,即使能让公众申请查阅,但很可能因为市民根本不知道相关资料的存在,而不会懂得去申请查阅,变相令该份资料“死”了,换句话说是对资料的处理方式令它难以变“活”。他认为,申诉专员公署应该将过往的报告重新上架,而且港府更应该考虑如何有系统和全面地处理资讯自由和增加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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