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申訴公署資料下架爭議,學者憂港府行政透明度降低|Whatsnew

有立法會議員承認收到「封口令」不宜再評論事件,也有建制派向傳媒表示公署做法「莫名其妙」。
香港申訴專員公署網站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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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申訴專員公署早前更新網站,刪除大量涉及政府部門申訴的調查報告和資料,包括至少230項調查報告內容,以及詳列市民投訴個案的「《公開資料守則》個案」欄目。更新過後,公署網站僅保留2022/23年度起的兩份年報,以及2023年4月之後的調查報告、調解協助實例、新聞稿等。

《明報》引述議員形容事件反映「透明度退步」,另有學者認為收起檔案的做法不合理,公署則連日來給出多種說法,例如調整是為「方便市民找到最新資料」、「儲存資料過多會拖慢網站速度」等。

《明報》於5月12日首次獲得申訴專員公署的回覆,公署指刪除網站內容是為確保內容準確,方便找到最新和最相關報告,以及更有效益等管理網頁資訊,同時強調市民仍可以書面方式索取網站以外的資料。不過,公署當日回覆《明報》時,未有解釋書面申索資料的程序、可查閱資料範圍、審批準則等。

公署回覆遭質疑

申訴專員陳積志回應《明報》記者追訪時,指網頁有太多資料會使網站速度「不單止慢,亦沒那麼暢順」。他還解釋,用家有時會因網站太多資料而「很迷惘」,例如誤按了資料庫「很難返出來」。

他又認為,公署的主要職責是讓市民申訴,只要為申訴提供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就可以。

不過,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對《明報》指出,「資料多與資料讀得慢屬兩回事」,例如電腦硬碟儲存空間將滿,不一定影響記憶體和中央處理器的效率,即不會妨礙讀取速度。他提到,公署網頁的大部份報告均為PDF格式檔案,大小介乎293KB至8.88MB,應佔很小網絡流量,不會構成存取負擔,例如一些電影串流平台、網絡搜尋器要處理以 GB 計的片段,現行技術一樣可以應付。此外,他提到有其他途徑可以改善網頁資料讀取效率,例如重新設計網頁索引系統、在雲端儲存網頁內容等。

香港申訴專員公署網站上﹐申訴專員陳積志的話。

另外,申訴專員公署在19日的新聞稿作出解釋,指公署近年向政府提出的建議「一般在兩年多內已獲得落實」,因此2023年4月前的報告已經「不合時宜」,繼續保存在網站供市民閱讀反而會造成「誤導」。

不過,《明報》根據仍能在網上查閱的兩份年報,指出港府在兩個年度落實逾220項公署建議,當中21項是公署提出後超過三年才落實的,最長時間更是七年。這21項建議當中的11份調查報告在最近已經下架。更甚者,是部份建議至今尚未落實,但相關報告亦已下架。

就公署提出的諸多解釋,立法會多名議員認為理據不足。「實政圓桌」田北辰指舊資料不會影響網站運行。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江玉歡指現今科技發達,市民應該得到越來越多的資訊,而非越來越少。「新思維」狄志遠則認為,公署理應代表市民調查政府運作,目前做法不符其宗旨,甚至會予人「官官相衛」的感覺,可能會削弱其公信力。

立法會議員指被要求「封口」

令事件在輿論上進一步發酵的,是《明報》於22日發出報道,指多名議員收到呼籲他們要理解公署所面對的困難、提醒他們不宜再評論或跟進事件的「溫馨提示」。有議員回應《明報》查詢時拒絕評論事件,甚至有議員承認收到「封口令」。

《信報》同日刊登評論文章,指主流建制派對今次事件既無批評也無護航,而特首李家超回應事件時僅指政府不會參與公署運作,「相信公署會做好」,認為政府和大多數建制派就今次事件是「刻意與公署保持距離」。

《信報》文章引述多位建制派人士形容公署做法「莫名其妙」。有不願具名的立法會議員認為,公署下架的都是曾經公開的資料,不涉及敏感內容,而純粹是歷史資料,下架的做法令人費解。有建制派人士猜測,公署下架資料不涉及「更高層次」的考慮,但公署和專員處理今次問題,包括對外作出解釋時缺乏公關敏感度。

學者憂並非單一事件

目前,公署網頁上有張貼告示,指「查閱公署資料程序」於5月20日開始運作,公眾可透過填寫「查閱公署資料申請表格」或以電郵、書面方式提出申請查閱資料。《明報》記者以市民身份通過電郵提交申請表格,申請查閱四份已經下架的調查報告,數天後獲公署回覆,通知在指定日期親身到公署辦公室查閱,限時為1.5個小時,期間可以抄寫和拍攝。

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峯在《明報》撰文,提到現屆政府有至少13個關於大型活動或政策的專題網站下架,另有過往選舉的官方網站將候選人簡介下架,反映申訴專員公署的做法並非個別事件,而是政府各部門「似乎大都走向同一個減少資訊流通度和透明度的方向」。

李立峯強調,資訊透明度對社會的幾大重要性,在於有助防止貪污瀆職、甚至防止災難發生,有助促進理性的公共討論,以至長遠有助建立人們對政府的信任。

他認為,從1995年港府建立公開資料守則,到後來開始關於資訊自由法、檔案法等的討論,至2014年申訴專員公署發表調查報告等,港府在大方向上朝着資訊更透明和保存更妥善的方向前行。然而,法律改革委員會於2018年12月推出文件、分別就檔案法和公開資訊守則進行諮詢以來,至今仍未就兩項諮詢發表報告,相關發展停滯不前,而近一年的狀況更令人懷疑港府在相關問題上開倒車。

李立峯強調,當一份資料被「收收埋埋」,即使能讓公眾申請查閱,但很可能因為市民根本不知道相關資料的存在,而不會懂得去申請查閱,變相令該份資料「死」了,換句話說是對資料的處理方式令它難以變「活」。他認為,申訴專員公署應該將過往的報告重新上架,而且港府更應該考慮如何有系統和全面地處理資訊自由和增加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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