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犬伤人后中国多地捕杀流浪猫狗引辩论,显管理和立法缺失|Whatsnew

几乎每年全国人大均有代表提议建立《动物保护法》或《反虐待动物法》,获得社会上不少签名支持,但均无下文。
2022年4月27日,河北省保定市,一只猫坐在狗身上取暖。摄:CFOTO/Future Publishing via 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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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6日,四川省崇州市城郊结合地区的一小区内,一条未拴绳的罗威纳(Rottweiler)犬咬伤一名两岁女童,致其肾挫裂伤和肋骨骨折。

当晚,随着受伤女孩转入ICU与狗主人被刑事拘留,这一事件发酵出了远超其本身的全国影响力:官方的国家通讯社新华社持续跟进案情进展,并对如何躲避犬类攻击提出建议,一些地区官方就此开展了对流浪狗的捕杀行动。在网上,官方和社会围绕伴侣动物和流浪动物已经非常尖锐的争论就此再次集中爆发。

根据社交媒体上目击者提供的视频和图片,目前至少有北京、成都、重庆、石家庄、西安、贵阳、长沙、郑州、亳州等城市开展了官方的捕/杀狗行动,除针对未牵绳、未提供狗证的犬只、在街头的流浪狗、不符合规定的大型、中型犬之外,也有一些合法饲养的犬只以及流浪猫被捕杀。

其中,观察到由派出所或专业打狗队组织大规模捕杀的情况最多的是北京和上述的事发地成都。在两地养宠人圈子中,有多个版本的“危险地图”在分享和更新。此外,关于居民小区、产业园区和高校内自行捕杀流浪猫狗,乃至“校猫”“校狗”的报导也大幅增加。

尤其引发恐慌的是,已有数十名养宠人通过不同渠道爆料称,自家网购和在线下超市购买的猫狗粮包装袋上发现针孔,疑似投毒,且有养宠人声称自己接触了这些食品后中毒就医。

虐杀流浪动物引发市民反对乃至抗议

各地大量流浪猫狗遭到扑杀,将中国的城市流浪动物管理问题置于风口浪尖。许多养宠人都呼吁停止捕杀和毒害动物,另一方面也有很多人主张捕杀流浪猫狗是必要的安全和卫生措施。(延伸阅读:《在香港,被“人道毁灭”的动物们》)

2010年前后开始,中国大城市中开始流行通过TNR(抓捕-绝育-放归或领养)减少流浪动物数目,其中绝大部分由私人和小型公益组织操作和承担费用。然而,此次亦有很多人质疑称,TNR并不能降低流浪动物数量,扑杀才是最经济有效的方式。

相关研究一般认为,仅考虑有效性,两种方式都可以减少流浪动物数量,但考虑到新的弃养和外来移入,只有在持续投入大量精力的基础上才长期有效。因而目前在城市环境中,两种方式都有继续采用的现实需求。(延伸阅读:《动物保护,怎么可以只有“零安乐死”?》)

中国大陆互联网上的流浪动物保护者较为担忧的,还有捕杀猫狗新闻引发的报复社会和虐待行为。2023年就曾发生多起连续“处刑式” 虐杀流浪猫狗并拍成视频贩卖的事件,其中较著名的包括了网红“杰克辣条”虐猫事件,当时曾引发一些网民线下聚集抗议。

因流浪猫狗遭大规模捕杀,北京、西安、石家庄等地本月已再次出现规模不一的零星举牌抗议。

2023年7月26日,湖北省宜昌,一名男子带着他的狗在长江边乘凉。摄:CFOTO/Future Publishing via Getty Images
2023年7月26日,湖北省宜昌,一名男子带着他的狗在长江边乘凉。摄:CFOTO/Future Publishing via Getty Images

财产?家畜?宠物管理灰色地带一直未解决

长期以来,伴侣动物和流浪动物的福利和处理方式一直是简中互联网争议的焦点。尤其是疫情期间,上海、北京等多个城市都发生了入户扑杀感染者宠物的情况,在国内外引起很大反响。(延伸阅读:《杀猫、封路、强制隔离,中国式抗疫是如何形成的?》)

防疫人员可以随意处置宠物生命,和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宠物的模糊地位有关。法律将动物归类为“物”,故宠物目前理应作为财产受物权法保护,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并未明确规定宠物是否属于物权客体。《动物防疫法》中规定的家畜范围也不包括猫狗和其他常见宠物。

2009年,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常纪文曾主持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此后几乎每年全国人大均有代表提议修立《动物保护法》或《反虐待动物法》,获得社会上不少签名支持,但均无下文。

法律地位模糊,不仅使宠主在宠物遭到伤害时难以维权,被宠物咬伤的受害者在维权时同样也遇到困难。最高人民法院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由于在法律上狗主人和狗的关系不明确,在恶犬伤人的案件中,绝大多数肇事宠主只是作为民事侵权处理给出了赔偿,除致人死亡外,很少有人因宠物致人受伤被追究刑事责任。(延伸阅读:《最强限狗令的背后:多个部门管不好中国城市里的一只狗?》)

此次崇州恶犬伤人事件后,《文化纵横》等媒体和个人也发文呼吁明确养犬人的刑事责任,预防悲剧、减少滥杀。但目前看来,官方对此没有太多反应。

此外,宠物领域立法不明确导致各地行政裁量权空间过大也是这次讨论的重点。这次咬人的罗威纳是典型的烈性犬,但并不在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禁养目录中。资料显示,中国各地有关禁养品种的规定十分混乱。其中争议最大的是,成都和其他很多地区也禁养“中华田园犬”,即民间所称的“土狗”。但实际上,“中华田园”犬和“中华田园猫”只是对未进行严格育种的猫狗的统称。很多人认为禁养“田园”猫狗既没有依据,执行中也存在巨大的漏洞。

目前,捕杀和反对声音都还在继续,事件仍在发酵中。

读者评论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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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只知道欺凌弱小的地方

  2. 每次都這樣,明明有規範養寵條例,平時不好好落實,非要等到出了事再來一場運動式執法,順便擴大愛寵者和厭寵者的矛盾。落實規範養寵很難嗎?出台反虐待動物條例很難嗎?……垃圾分類很難嗎?建美麗公廁很難嗎?全民核酸很難嗎?……還是缺一條指示嘛

  3. 「一個國家偉不偉大,道德水準高不高,可以從他對待動物的方 式判斷出來。」–聖雄甘地
    “The greatness of a nation and its moral progress can be judged by the way its animals are treated” — Mahatma Gandhi

  4. 在中共政府眼中,解決問題的方法是否只有“生仔”及“殺”?

  5. 懶政、運動式治理的又一次體現,只是可惜了那些受牽連的動物和人們

  6. 看这类新闻报道的评论区就知道某种族今天的处境完全是他们罪有应得。也怪可怜的,虐杀流浪猫狗是某种族为数不多可以践行他们言论自由权力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