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台湾性别研究学者专家咸认为,相较于职场,校园性平法制较为完整与细致,教育相关单位也积极执行性平教育与督导,然而,从五月台大经济系学会候选人歧视性政见引发校园性平讨论,到至今持续被揭露的校园性骚扰、性侵害案件,都不免让人发问:哪里出了问题?
回顾过去,性别三法与校园性平机制,都是以受害人的斑斑血泪与痛苦经验为镜而建置的。其中,被害者现身的勇气以及带著民主进步思想的学生行动,更是性平法制的重要推手。
在反性骚扰运动30年后,被害者与学生又再次站出来,改善性别平等环境,甚至促进性别三法的修订。
学生是校园的主体。修法在即,让我们再重新回顾校园性平运动的发展,以及性平机制发展的历史,检视台湾性平之路走到哪里,而我们又期待什么样的未来?
六四前夕,忙著期末的清华大学人文社科院学士班的学生们,在看到中国民运人士王丹性骚扰李元钧的讯息后,各自在社群网站表露不安、惊讶与其他复杂的情绪——事件主角王丹既是天安门学运领袖,也曾于2010至2017年在这个学院里教书,下学期更将重返清大开课。
即将接任下学期系学会会长的吴杰伦,一开始感到不可思议──以人社院重视性平的特性,不可能有这类事情发生。然而,当他看到王丹对性骚扰指控的回应,竟是否认、不解释,还强调自己很忙,吴杰伦的情绪转为愤怒:“这有失师长的风度。”
隔日,即6月3日,为了证明王丹确有性骚扰的习惯,人社院学士班毕业生徐豪谦以自己曾遭王丹上下其手的经历声援李元钧,更让学生们议论纷纷。
王丹则发出第二次回应,“由于对方的指控,与我的认知和记忆有巨大的落差。再加上,与我互动过的学生,工作伙伴众多,有些也许久未联络,我的确难以就他们单方面的文字描述,有进一步的回应。”
此举激怒了即将离任的现任系学会会长林芝婷,她原本还很期待王丹回清大开课;作为学生代表,她不能只有情绪,也得思考该如何做,才能确保同学们的安全?她即刻在群组向大家保证:系学会会发布声明。
就在徐豪谦贴文这日,林芝婷与吴杰伦前后两任系学会会长交换了意见,而后分头调查王丹在清大教书的时间与过程,再分别和性别平等委员会、以及下学期聘任王丹教书的社会所所长沟通,确认性平法规与校方的处理方式,好做准备。
当晚9点,他们开始拟写声明,声明重点:代表学生谴责性骚扰、不允许校方忽视学生权益、督促校方采取积极作为、支持受害者。
“系学会本来就是代表系上学生和校方互动的自治组织,我们必须彰显学生的立场跟态度。”吴杰伦认为,系学会理应在此案扮演重要角色,他说,如果校方不重视和积极处理性骚扰案,那么“性别平等”就是空谈,而性平机制的存在,也是荒谬。
几个学生彻夜在群组撰写、编修,只为了赶在6月4日中午发出。这个声明也是此次MeToo运动中,学生自治组织对校园性骚扰发出的第一枪。
“为什么要赶在6月4日?”林芝婷语气讥讽:就是为了让大家都注意到这件事,“毕竟,王丹说他很忙。”
从旁协助学生行动的清大性平会副主委林文兰表示,“我始终相信,学生是校园里进步且重要的力量。”而人社系学会的声明正是学生积极维护自己权益的证明,“他们既呼吁校方相关单位进行妥善处理,表示持续监督的立场,也向那些疑似有受害经验,但不敢或不愿站出来的人动之以情,让他们相信有支持的网络存在。”
就在人社学生一边忙著期末,一边赶发声明的同时,性平会与社会所,也为此案忙碌著──根据教育部的函释,若校园性平通报事件有多名疑似被害人、教职员工对学生的性平事件,学校性平会得以检举案形式启动调查程序。此外,依据《校园性侵害性骚扰或性霸凌防治准则》,经由媒体报导之校园性侵害、性骚扰或性霸凌事件,应视同检举,学校应主动将事件交由所设之性平会调查处理。
清大社会学研究所也于6月4日(星期日)召开课程委员会与临时所务会议,讨论停课程序和处理措施,会后,旋即在官方网站发出决议声明:“尽一切的可能,以所有的方式来保护同学。”6月5日,完成停课的行政程序,并召开教评会中止王丹兼任客座助理教授的聘任流程。6月7日,清大性平会也向外公告:“将依性平法展开全面扩大调查。”
林文兰表示,过程中,校方、所方和系学会彼此都有信任基础,也知道需要众人的力量,才能让受害者站出来,“基本上,大家的立场都是一致的,就是保护学生的受教权。”
今年5月31日由民进党前党工率先揭露的性骚扰经验而带动的MeToo潮中,王丹案是第一起校园师对生性骚扰的案例,紧接著是大专院校性骚扰案件的连环爆,对此,教育部还于6月5日发出“性平问题零容忍”的严正声明。
学者专家咸认为,自性平三法实施后,教育部便特别注重校园性平教育与性平处理机制,因此,相较于职场,校园性平问题较能够被妥善处理。清大对王丹案的迅速反应,以及其他国立大学在性骚扰案爆发第一时间的应对,都显示校园性平机制的细密完善。而这个机制的建立乃至于其对应的法规的背后,都是过去受害者的斑斑血泪与校方处理的惨痛教训。
这些经验教训,有著怎样的故事呢?今天的机制与应对,还有哪些不足吗?
30年就前开始的反性骚扰讨论
距离王丹案送清大性平会的整整30年前,这所大学的学生们就针对校园性侵未遂、肢体性骚扰事件发出议论。
在台湾学生运动史上,清大学生对性骚扰与性别平等的行动与讨论,算是领先其他大专院校。
距离王丹案送清大性平会的整整30年前,这所大学的学生们就针对校园性侵未遂、肢体性骚扰事件发出议论,但与现下这个透过通讯软体讨论、藉著社群网站发声的时代不同,当时的学生是靠读书会厘清思想,或在校内海报墙上“打笔仗”。
“当时清华小吃部到总图(书馆)的路上,有整排海报墙,每天都有人在那边公告事情,但也有人做各种议论,包含卫生棉,都是论战的议题。”高雄妇女新知基金会理事王秀云,于1989年进入清大历史所就读,毕业后,分别在历史所和两性与社会研究室工作,刚好见证1990年代风起云涌的学生运动,乃至学生对校内性平事件的处理应对。
她说,当时女学生之间会互相提醒哪个老师需要小心,像是中正历史所的性骚扰事件,就成为全台湾历史所女研究生口耳相传的秘密,这个案子最后是靠著学生们的揭发,逼使学校不得不处理。而在清大,学生们也就校园性骚扰与性暴力事件,不断向校方反映,但当时校方的应对方式让学生感到失望,便发起行动,与校方来回拉拒抗争。
“那个时候,女研社同学贴海报抗议,教官觉得不妥,就把海报撕了,撕了之后,大家都不开心。”王秀云解释,那是一个没有性平相关法律的年代,学校根本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些问题,毕竟,这也是校方第一次遇到女学生揭露性骚扰事件,并且公开抗议,“我猜,校方也很头痛。”
这些女学生将自己视为对抗大野狼的“小红帽”,心想:既然学校无能应对,她们只好自救。她们先是在女生宿舍发起一人一信运动,接著发表公开声明。尽管一人一信运动获得百名学生参与支持,但声明也引来激进回应——校园里开始出现“性骚扰无罪”、“干!清华贱女人”、“清华人站出来骚扰吧!”这类喷漆,而校方也仅将这些语言当成“非理性行为”,消极处理。
然而,学生们的反性骚扰行动并未因此退却。为了让性骚扰的处置与概念能被好好认识,包含王秀云在内的女学生们还编写了《小红帽随身包:校园反性骚扰行动手册》,尝试将反性骚扰运动推广到清华以外的校园,“当时,我们甚至连如何预防诬告都有提到,已经预示有这样的可能。”
“所谓的性骚扰,其实就是性别歧视的一种。”王秀云提醒,早在1980年代,妇女新知就已经关心性骚扰问题,在当时也早已取代“调戏”和“吃豆腐”的词汇。她认为,妇女运动、乃至其后的女学生运动,其重要性就是将“性骚扰”做出概念性的转换。
对此,王秀云进一步解释,在“调戏或吃豆腐”的时代,人们不倾向于张扬,因为,你暴露出自己遭到性骚扰的经验,就等同于揭示自己是个“损伤的物品”,且得到“必须好自为之”的暗示;但性别运动与妇女运动在性骚扰议题上的重要工程,就是促使社会将性骚扰的发生,转换成是行为人的问题,而非被行为人的问题,“这种事本来就不该发生,它竟然发生了。”如此一来,人们才不会责怪被行为人,而这些受到伤害的人,才会愿意说出口。
正是这样的转换,让原本在1980年代只停留在论述程度的“性骚扰”,至1990年代在民主与社会运动迸发的氛围中,陆续浮上台面,成为运动的主题。而1994年的反性骚扰连线大游行,便是散落星火的汇集,最终引导到性平三法的通过成立。
“性骚扰,从当时的传言与窃窃私语、处处引来怀疑与不信任,到现在成为大众尝试的语言,是许多勇敢受性骚扰者的努力。”王秀云指出,这也被视为那个年代女学生运动的成果。
性骚扰源头在于缺乏性别平等意识
性骚扰和性侵害案件的发生,都是行为人不知道要尊重别人的身体,仗著有权有势就为所欲为。
世新大学性别研究所教授罗灿煐正是在这波校园反性骚扰运动期间,学成归国的。因缘际会之下,她见证了政府朝向性平教育、制度改革的历史阶段,参与研拟“性别平等教育法草案”等校园性平相关法制。目前校园性侵害性骚扰及性霸凌事件调查处理的流程,主要是罗灿煐参与制定的。
“性骚扰和性侵害的源头,都是缺乏性别平等意识。”罗灿煐解释,这些案件的发生,都是行为人不知道要尊重别人的身体,仗著有权有势就为所欲为。
她从性骚扰及性侵害议题的研究中,发现性别平等意识必须先被处理,才是防范之道,于是在80年代台湾社会开始关注此议题时,就积极投入教育部的性平法草拟及修订工作,也参与中央到地方各行政层级的性别平等委员会。
生长在具有性别偏见的保守年代,罗灿煐原本对此议题相当陌生,直至夏威夷大学攻读博士班期间,协助系上教授进行性侵害创伤与族群文化关系研究,才开始产生兴趣。也是在这个时候,夏威夷大学发生一起师对生的性骚扰案,因为校方处理不当,受害学生向州政府提出学校违反民权法第九条教育修正案的申诉。
夏威夷大学是州立学校,州政府调查过后,发现学校确有过失,就删减经费补助,以示惩戒。这个经验让该校痛定思痛,日后对性骚扰便采积极作为。旁观这一切的罗灿煐,便决定将校园性骚扰与性侵害当作论文主题,也获得学校研究经费挹注,并参与建立夏威夷大学女性中心,从而走上性别暴力防治研究与社会倡议之路。
“美国在1970年代就将性骚扰列入法律里,”罗灿煐表示,她1982年出国读书时,台湾还是个连“性侵害”都说不出口的社会,若是有人被强暴,只能隐晦地说:她被“那个了”。至于“性骚扰”这个词汇,则要到了90年代才广泛被大众媒体使用。而她1993年归国之时,正是台湾反性骚扰运动的开端。
让她印象最深刻的一起校园性骚扰事件,是1999年发生在台北科技大学的师对生性骚扰案:某位教授于办公室强行抚摸并强吻女学生,因为校方延宕处理,并将女学生的自白书外流,对学生造成二次伤害。在妇女新知基金会等妇运团体所组成的小红帽行动联盟积极奔走与施压下,教育部组成专案小组调查,最终认定性骚扰事实成立。
罗灿煐正是调查小组的一员,她回忆当时,校方劝告受害学生没有证据不要任意提告,否则会招致老师反告她毁谤、妨害名誉,让学生承受相当大的压力,因此,事件结束后,原本就读理工科系的受害学生就转而攻读法律,最后取得法律研究所学位,并积极参与性别暴力防治工作。罗灿煐在夏威夷大学遇到的案例也是如此,她说,原本就读心理系的受害学生,在事件落幕后,转读法律,并取得法学博士学位,受聘回母校任教。
“这两案的共通性在于,因为加害者是师长,学校不谙程序正义的处理程序,让受害学生遭受机构背叛(Institutional Betrayal)的多重伤害。”罗灿煐认为,受害者在勇敢站出来之后,明白自己很难在原本的领域走下去,也清楚认知,必须要掌握法律相关知能,才能保护自己。
“机构背叛”的二次伤害将更深远
“对于老师的性骚扰,在过了很久时间后,有些痛苦其实已经忘记了,但她不能忘记的,是学校怎么对付她、毁谤她、攻击她。”
法律是保障人民权益的基础。台湾性平法规的制定,有著其脉络背景:从90年代的校园性侵害(如师大七匹狼事件),性骚扰(如北科大师生性骚事件)及性霸凌(如高树国中叶永鋕被同学霸凌)事件,经过媒体的密集报导,引发社会热议,国内妇女相关团体也要求政府应有因应作为。在民间舆论下,教育部著手草拟《性别平等教育法》,罗灿煐即为当年草拟小组成员。
性平法于2004年6月通过实施,罗灿煐也接受教育部委托,草拟“校园性侵害及性骚扰防治准则”,奠定校园性别事件调查处理程序之基调。她认为,经过近20年的调整修正,校园性别事件的调查处理程序,应属台湾法制中,最为完善的。
“性平法草案订定当时,我们参考1994年台师大师生性侵疑案与1999年北科大师生性骚扰事件,检视校方在处理过程中做了那些不妥适的行为,借镜这些经验与弊病,做出规范。”罗灿煐表示,这些事件让人觉得遗憾、痛心,更让他们深感不能让受害人白白牺牲的重要性,“必须要让他们的痛苦,可以被转换成改变的可能。”
由罗灿煐主持的防治准则草案制订计划,在吴志光、王如玄及陈宜倩等法学专家的参与协助下,大量参考国内外案例经验及立法例,规划出具程序正义之校园性侵害及性骚扰事件的调查处理程序蓝图。
罗灿煐强调,《性别平等教育法》第四章、第五章正是藉著检视北科大事件的处理经验,而制定的校园性别事件处理程序,“和《性别平等工作法》、《性骚扰防治法》相比,可以发现,校园性别事件的处理程序是更为细致且严谨。”
校园性别事件的处理,是由性别平等委员会处理,这是一个由教职员与学生共同组成的常设组织,但若事涉调查需要,则委托三或五人之调查小组调查。罗灿煐解释,当年草拟性平法时,她原本想引进美国民权法案第九修正案的精神,来建置调查机制。该修正案规定各大学里应设民权办公室,国中小学则以学区为设置单位,聘任专人专职调查性别歧视事件。“这是全职的专业行政调查人员,他们要不断培训、进修,确保他调查的知能、对法规的认识是与时俱进的。”
罗灿煐在夏威夷大学兼课时,有机会观摩这个培训制度,因此尝试介绍专人专职调查机制给性平法草拟小组,但当时其他成员希望利用这样的机会来“培力”基层教师。性平法通过后,就由教育部、国教署、地方政府分头培训各级学校教职员工担任调查人员。
这些调查人员,会在校园发生性别事件时,扮演重要角色──若受害者向性平会提出申请调查,性平会可委托调查小组负责调查。调查小组除规定要有三分之一受过调查专业训练的学者专家之外,也要有二分之一为女性。
罗灿煐表示,相较于美国民权办公室的专职调查人员,台湾的特色是将教育人员培训成兼职的调查人员。然而,教育人员普遍未具法律知能,遑论兼有行政调查经验,因此,如何培训各级学校教育人员成为具备调查专业素养之学者专家(即“调查人才库成员”),就成为各级主管机关的重责大任。
过去20多年来,罗灿煐持续积极参与前述人才库之培训工作,她认为唯有透过系统化的培训课程及严谨的认证程序,方有可能建置稳定且适格之校园性别事件调查人才库。
但调查人才库的建立,无法保证校园性别事件的调查,就能得到足够的专业保证与品质。罗灿煐解释,调查小组由学校性平会委托,而性平会未必能找到合适的调查人员;此外,调查小组报告,最终要性平会验收,但相较于调查人才库要经过培训认证,学校性平会委员却是学校自行选任,未必具有性平概念与素养,也可能不谙性别暴力之幽微运作机制。
举例来说,如果调查小组认定教师有性骚扰的行为,但性平会委员们可能觉得情节轻微,不构成“性骚扰”,就不会将这案认定为性骚扰。罗灿煐指出,学校性平会委员的性别意识是否到位,其实就是个问题,“尤其大专校院自主性较强,性平会与调查小组的认知与评价,就比较容易出现差异。”
然而,调查小组人员也不见得具有足够的性平意识。罗灿煐坦言,要对没有行政调查概念的教职员进行调查专业素养之培训,难度就已相当高,因此,早期针对调查人员的培训著重在调查知能,“但有调查知能不见得就有性平意识,”她认为,理想的调查人员应该兼具性平意识及调查知能,才能做出符合性平法规的事实认定。
由此可知,目前校园性别事件处理不当,并不能归因于缺乏完整的法律机制,而是在这机制下承担责任的人,没有足够的法律或性平素养,让这机制失能。就罗灿煐看来,今年中延烧的MeToo便是因此而生,而她称为机构背叛,“所有的机构或组织应提供性别友善的学习或工作环境,保护所属成员免于遭受性别暴力,若有事件发生,应善尽为受害人争取正义的责任。但当组织或机构应作为而不作为,或甚至出现不当作为时,背叛了所属人员的信任,这就是机构背叛。”
罗灿煐认为,相较于校园性别事件的调查处理机制,职场更显得“一片荒芜”,原因可能出在因资源不足或意识不当,而出现“该作为而不作为”及“不当作为”的情况──前者指的是机构对于当事人的性骚扰申诉不做处理,或是“吃案”又或“隐匿”,后者则是威胁当事人不要乱说,或是责备当事人事发之时为何不逃跑或跳车。“但当事人要申诉是需要勇气的,如果组织出现该作为而不作为或不当作为,她的信任遭到背叛,就会选择向外投诉。”
即使在校园,也会有机构背叛的情况发生。在6月MeToo浪潮,遭到媒体揭露的台大女宿舍监对学生Y性骚扰案件,就是如此──据该生表示,调查委员的调查让人疑惑,性平会的处理更让她不断受到伤害,最后得到“非性骚扰”的认定。Y愤而在网路上写下自己的经历,因此上了新闻。
报导刊出后,身为性平会主委的校长甚至致电该生的指导教授,表示“事情闹大,对老师也不好”,校方也迳自打给Y的父母,告知其女通报性平程序及闹上媒体的事。凡此种种,都让Y产生极大的压力,几度崩溃痛哭。
“我想要说的是:爱惜生命,远离性平程序。”Y的案件已透过社政通报,由检警侦办。正在准备博士班资格考的她,表示难以再信任学校,从微小的行政事项到校方透过旁人来施压,都让她很疲惫:“学校从头到尾没有接住我”。
罗灿煐认为,机构背叛对受害人的伤害,可能比性别事件本身的伤害更加深远。她回忆自己在20年前遇过的一位校园性骚扰受害者,向她如此表述自己的感受:对于老师的性骚扰,在过了很久时间后,有些痛苦其实已经忘记了,但她不能忘记的,是学校怎么对付她、毁谤她、攻击她,“这个伤害,比老师对我性骚扰的行为,更加长久与深远。”
听闻这段话的当下,罗灿煐颇受震撼,转头立刻去翻找文献,发现Institutional abuse这个词,“被害人在遭性骚扰性侵害是一定会受到伤害,但机构的落井下石,所造成的伤害是更大的。”
在她看来,目前台湾MeToo风起云涌,可能是源自于累积多年的机构背叛问题。当受害人鼓起勇气向所属机构申诉或求助时,机构该作为却不作为,甚至不当作为,就会对受害人造成更深远的伤害。这些椎心之痛,并不会随时间消逝,可能反而经过长期的累积及发酵,在某个时机点被引爆。当机构背叛现象变成维护显赫的行为人/加害人之常态时,潜藏在各个场域的受害人,透过晚近社群媒体的普及化及去中心化,开始此起彼落的持续发声,星火就会开始燎原。台湾的MeToo即是在这背景下产生。
“此波MeToo运动,已揭露台湾社会相当普遍的机构背叛现象,希望透过许多受害人的痛苦及勇气,可提升国人对反性别暴力的集体意识,并促发国内性别暴力调查处理的结构性改革。”罗灿煐进一步补充。
制度的光照不进的角落
“如果事隔多年且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学生未必会有勇气信任这个机制,他们会怀疑真的有人会相信他们吗?”
从校园性平事件,到如今台湾各个领域、角落掀起的MeToo,都显示即使有法制作为基础,但由人来主导的社会,法律也无法罩住每个隐隐闪著晦暗难堪的缝隙。
“还是有制度的光照不进的黑暗角落。”林文兰坦承,尽管性平法没有追诉期,倘若当事人鼓起勇气要走这个申诉制度,却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难以成案,就会形成二次伤害。除此之外,教育人员有没有性别敏感度、知悉24小时内的通报能否落实、如何建构完善的陪同机制、匿名保护和心理咨商,确保申诉者的身心安全,都是性平机制执行过程中的考验。
林文兰进一步解释,如果事隔多年且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学生未必会有勇气信任这个机制,他们会怀疑真的有人会相信他们吗?“会不会进入一个教师同仁间彼此护航的黑洞?这套机制是不是为了权力者、既得利益者,而不是为了学生制定的?”她认为,受害学生不认为自己身心创伤可以被接住,就是目前校园性平机制的难处。
“法律很重要,社会要有法律才有依据,可是我们不能觉得有法律一切事情就都能解决,法律是在人的社会里被用的。”从学生时期就参与性平运动的王秀云如今也在大学任教,她同意校园性平机制是比较健全,但若“社会乱糟糟的”,法律也无法发挥功能。
王秀云认为现在的大学生远比过去就有性平意识,像是婚姻平权运动时,学生们都认为这是“个人的事”,他人无权干预。然而,为什么校园内仍会持续发生各种带著性平相关的歧视性言论呢?
“会歧视的人,不会只有攻击女性,他展现的是某种霸权的阳刚态度。”王秀云以“有毒性的阳刚特质”来描述这些将女性看成性物件的男性族群,当这些有权力的男人相聚时,就会强化这种特质,“他们永远将女人想成性对象、评论女性的身体。”
如同罗灿煐所说,源头还是性平教育与意识,而这也体现在高等教育校园学生的表现上,“这些小学霸、大学霸,将来都是公司或组织的领导人,如果没有性别意识,就可能会利用权势去性骚扰或霸凌他人。”对于前阵子发生在菁英学校的言论风波,罗灿煐豪不客气地批判。
“难道陈进兴是生下来就立志要杀害、凌虐女性吗?”罗灿煐忍不住提问。
罗灿煐表示,这些犯罪者,都是从小行为偏差没有得到辅导、矫正与教育的机会,这些小错日后就会酿成大过。因此,性平教育很重要,她进一步强调,台湾过去对性骚扰性侵害的防治教育,多要求被害人学会如何保护自己,如何避免被侵害,那根本是本末倒置,“最有效的防治工作,一定要从减少行为人的产制著手。”罗灿煐再次强调,落实性别平等教育就是防治性别暴力的不二法门。
后记
“这应该是性平法实施19年来,最忙碌也最具挑战的暑假吧。”
王丹性骚扰案在司法上,台北地检署已经分案侦办。在清大的性平处理机制中,则已进入调查访谈程序。由于王丹任教时间长、受教于他的学生众多,加上他的知名度与相关的回应态度,关注此案的师生仍旧不少,学校会议中也有教师主动关切此事。教育部与监察院更希望积极掌握调查进度。由于涉及调查保密原则,清大性平会的回应是:一切均依法定程序进行。
不只清大,许多学校的性平会自6月至今,都相当忙碌。无论是多年案、跨校案、师对生案,受害的学生或校友都因为这次台湾MeToo浪潮而比较愿意站出来。
林文兰坦言:跟去年同期相较之下,清大今年的性平案件数多了四成,“各校性平专业人力原本就长期不足,而这波浪潮更让人力捉襟见肘。”
眼见7月底的修法在即,这次性平三法的修订似乎仍未正视各级学校性平业务专任人力不足的破网,是她感到遗憾之处。
“这应该是性平法实施19年来,最忙碌也最具挑战的暑假吧。”但她仍期待修法后,更能解决现有的性平困境,建构更具友善和支持性的学习环境。
覺得這篇寫很好,爬梳各角度、也有歷史縱深
@Andy_C 「上下其手」也有「帶有邪念,不禮貌地觸摸他人身體」的意思⋯⋯
「上下其手」比喻玩弄手段,暗中作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