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底的哈佛大学与平日无异,波士顿地铁哈佛广场站口学生、游客人来人往,高中生和他们的家长等著跟哈佛学生参观美国最享负盛名的高等学府。只是在距离哈佛大学正门只有数百米的哈佛广场上,多了数十名华人面孔,大部份都是中年人。他们高举横额,高呼口号:“反对哈佛招生歧视!停止亚裔歧视!争取教育平权!” 这些示威者的诉求很简单:废除哈佛按“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制定的招生政策。
到了2023年6月底,这个诉求终于实现:美国最高法院于6月29日发表判决,裁定哈佛大学和北卡拉罗纳州大学教堂山分校(下称“北卡”;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Chapel Hill)的招生政策违宪。两家名校分别是美国历史最悠久的私立及公立大学。最高法院在“学生争取公平录取组织”(SFFA)诉哈佛大学案(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 v. Harvard)中以6:2判定哈佛败诉,以6:3判定北卡败诉。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伯茨(John Roberts)在多数派意见书中,肯定了哈佛和北卡的政策“用心良苦”,但同时指大学录取不应考虑学生的种族身份,而应该考虑学生的个人经历。而在哈佛案的反对意见书中,索图米娅(Sonia Sotomayor)法官指出,多数意见“没有法律或事实依据,违反了第十四修正案中体现的平等愿景”,并认为该决定 “颠覆了宪法对平等保护的保障,进一步巩固了教育中的种族不平等,而这正是我们民主政府和多元社会的基础。”
美国平权法案(或称优惠性差别待遇)诞生于上世纪60年代民权运动时期。平权法案旨在通过法律、政策和行政措施等对在历史上收到排斥的少数族裔和女性给予一些照顾,以矫正种族和性别的不平等问题。在1966年的行政命令中,总统甘乃迪要求雇主采取平权运动,确保应聘者得到雇用,并确保雇员在就业期间不受宗族、肤色、宗教、性别、或国籍影响而受不公平对待。 以平权法案招生的大学,大学招生办公处会将申请人的种族作为一个重要因素来评估学生的成长背景、环境及学业成就,确保这些代表性不足的群体能够平等进入学府,增加学生群体的多样性。
平权法案自1960年代起就争议不断,在这次哈佛和北卡案之前,美国就有包括加州﹑佛州在内的9个州禁止大学用平权法案收生。而在整个平权法案争议中,有非常值得注目的一点:这次诉讼由一群亚裔学生提起,而在哈佛和北卡的判决出来后,许多非裔和拉美裔学生群体都表示失望,但有亚裔群体表示欢迎:据BBC报道,亚裔美国教育联盟(AACE)主席赵宇空就指,“这一决定将保留精英政治,这是美国梦的基石”。虽然亚裔美国教育联盟声称他们多次联合其他亚裔团体进行民权申诉,旨意代表整体亚裔争取平等教育机会,他们在向美国最高法院提交法庭之友书状时,签名支持的组织超过一大半都是华裔团体。
事实上,在数年前就有研究高等教育的学者指出,虽然保守派已多次尝试推翻平权法案,但这次似乎不一样,因为这次有一群对这个问题非常热心的亚裔加入这场战争。教育学教授,长年研究反平权法案人士的Oiyan Poon就说:“这一次,有一群人数不多,但更富有,而且很愿意发声的亚裔参与。”
许多这样的人响应了亚裔美国教育联盟的号召,在去年10月的哈佛广场发起了示威。我们访问了这些富有而声嘶力竭的华人反对者:同样身为少数族裔,他们却完全不认为自己是平权法案的受益人群,甚至认为这个法案是对亚裔学生的,明目张胆的歧视。但他们有甚么背景﹑理由,又是否能代表所有“亚裔”?平权法案的争议显示的,并不止美国左右翼,或自由派与保守派的愈趋两极化的分歧,也有在美国白人中心的“少数族裔”框架下,未被仔细检视的社会与文化脉络。
“平权法案就是摆明了的歧视”
Helen Yang来自麻省莱星顿(Lexington),一个人口只有三万五千人的富裕城郊(suburb)小镇--莱星顿的家庭入息中位数超过20万美元(约160万港元),是全美数字的两倍,也是全美100个最富庶的社区之一。莱星顿也是麻省最多亚裔聚居的社区,有近三成人口为亚裔(当中多数为华裔)。
Helen在清华大学毕业,后来在顶尖名校美国麻省理工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并于90年代移民美国。去年10月底,她在哈佛广场对记者说:“我们今天在这里,首先要反对哈佛大学在招生上对亚裔的歧视。尤其是上一次开庭的时候,我们得知了他们歧视的主要方式, 就是人为地压低亚裔学生的‘个性分数’(Personality Score)。这个行为性质非常恶劣,所以我们一定要站出来反对。 ”“个性分数”是哈佛招生的重要一环,容许大学在SAT或ACT成绩﹑课外活动等因素之外,考虑申请人的性格特质,以及他们 “适合哈佛的程度”。
Helen有两个孩子,都是已经上了大学的年纪。她指出,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她也感觉到亚裔不管成绩好不好,好像都会受到惩罚。“我儿子,从他幼儿园的时候就看出来了,他intellectual这方面比较强。我跟我老公说,这可怎么办呢?以后他就fall into the Asian stereotype(落入亚裔的刻板印象)了。我老公说成绩好总比成绩不好强是吧?同样的亚裔小孩,不是说你成绩不好就会有更好的结果。就是damn you do it, damn if you don’t(做也不行,不做也不行)。”她不觉得平权法案像很多人说的,会帮助到所有少数族裔。在她的印象中,亚裔小孩的分数只会被人为压低,他们的族裔身份不会帮助入学。
“我们不是反对帮助低收入阶层。但我们反对race conscious的平权法案,因为如果你从精英教育的角度来说吧,这个merit无非就是你的才能﹑工作伦理。现在这个考虑种族的平权法案,真正受益的其实就是上层中产阶级。我们经常举例子,说奥巴马的小孩要考大学,你也无法对他说不。但他的小孩拥有多少privilege(特权)?但是在入学考核的时候,还能相应得到较低标准的照顾,这个道理何在?事实上,平权法案并没有让低收入家庭的小孩受益。”
记者问Helen,在美国其实所有好的大学都收了很多所谓“legacy”学生,即是校友的孩子。这些学生也会因为父母是哈佛旧生而加了很多分数,更容易被录取,对父母没有那么高的教育程度,或者不是校友的学生更不公平。那为甚么legacy就不是个问题?“Legacy招生对校友有优惠,那是不违反宪法的。我们不能起诉大学采用legacy。但是,根据种族来歧视的话,就是违反宪法的。”
另一示威者Peter(化名)跟Helen Yang一样,先是在大陆读本科,之后在美国读了硕士,然后移民美国。他跟记者说:“教育公平是我一向很在意的事情。可能你没有经历过,但在中国大陆各个省市都有自己的分数线对吧,这就是为什么会出现教育不公平,甚至出现教育移民,出现特权阶层。有一部分人,他们可以有很开心的童年,同时又上很好的大学。还有一部分孩子呢?大部分孩子呢?他们很辛苦,很辛苦,很辛苦,初中小学、初中高中,然后考高中和高考,很辛苦才能考到一个一般的大学。所以这个不公平。在美国也一样,亚裔还是很辛苦,考个一般的大学就很难了。”
“所以,为甚么美国的孩子,他们可以跟朋友去玩,到哪里一起去playdate一下,但亚裔孩子不行,他要去上这个音乐课﹑数学课﹑体育课,你要去学剑击,要去拿奖,你才有更多机会。”他认为,平权法案令亚裔的学生在入学取录的过程中被“惩罚”了,所以必须比其他人更努力,才有机会上好的大学。“我有些朋友,他们也觉得这个事情不公平,但没有时间来(参与示威活动),因为他们孩子的日程表排得满满的。”
记者也访问了这次哈佛广场活动的发起人之一,亚裔美国教育联盟的成员,但他不愿具名受访。他指出,因为平权法案,有很多被录取的少数族裔根本跟不上哈佛的教育:“大量的少数族裔虽然被录取,但是他们承受了很大的精神压力,因他们跟不上。这个平权法案把一些跟不上了的小孩子提上去了,但是他们其实是和这种教育资源不匹配的,反而有能力的亚裔小孩却没有得到。”
“所以就算他们去了好大学以后,也没有人跟踪他们到底有多少人完成他的学业,其实有很多人drop out了,没能毕业的。我觉得可能有一部分少数族裔,他们是非常好的,他们没有问题。但是进了这些好大学后,发现他竟然没有那么强的学术能力,那在这样一个学习能力很强的环境里面,对他们来说他们是不是有很大的压力?”
代言“美国亚裔”
反对平权法案的示威者多次提及的“美国亚裔”(Asian American),其实是1960年代才开始存在的社会文化概念,也是一个充满历史问题的标签。在现代美国语境中,“美国亚裔”泛指所有能追本溯源至东亚﹑南亚﹑以及东南亚国家的美国人。现时美国有1千9百万人口可以归入“美国亚裔”,当中以印度裔﹑华裔及菲律宾裔占最多数(各约400多万),其次为越南裔(200多万)﹑韩裔(140万)和日裔(约80万)。其他纳入“Asian Americans”这把大伞下的族群还有美国苗族(Hmong)﹑泰裔﹑柬埔寨裔﹑巴基斯坦裔﹑尼泊尔裔等等十多个政经文化背景大相迳庭的族群。
在60年代前他们都是“亚洲人”,但没有人自我标签为“美国亚裔”。但在战后的1960年代末,这些来自幅员广阔的大片亚洲地区的移民,慢慢因各种内在和外在的原因,被纳入在“美国亚裔”这个泛政治身分下。一来是黑人民权运动启发了一批在60年代高度政治化的公立大学校园(如加州柏克莱﹑UCLA﹑华盛顿大学)受教育的亚裔平权运动人士;但更重要的是越战--黑人和拉美裔被大批征召入伍,然后战死在越南,而亚裔(不分越南人还是“别的亚裔”)则是战争在美国本土引起的反亚裔情绪的对象。这种在战后才有的共同经验,开始培养了一种新的身份。
但外在的原因同样重要。黑人民权运动后,美国亚裔在白人眼中,突然从“落后的”﹑“脏的”,甚至“有病”的亚裔,变成了“头脑好”﹑“重视教育”﹑“重视家庭伦理”的亚裔。亚裔是“模范少数”(model minority)的说法也是这个时候才开始出现:这些“正面标签”,一来是因为美国白人对黑人民权运动的反弹(有模范少数,即是也有“不模范”的少数),二来,正如布朗大学(Brown University)历史学家Robert Lee所言,是因为冷战政治。美国排华法案一直到1943年才废除,原因是要巩固和中国的战时联盟;而战后,为了加强和资本主义阵营的日本﹑韩国和台湾的联盟,美国在1965年推出了《移民和归化法》,吸引亚洲地区的高技术移民。那就是“来来来,来台大;去去去,去美国”的口号开始的年代。
所以,许多来自中日韩台的移民确实本来就比较富有,或受过高等教育,他们的孩子有机会上哈佛﹑北卡这些名校;但这些并非“美国亚裔”的共同体验。苗族(Hmong)人在越战后获得难民签证来到美国,他们大部份来自东亚山区,贫困率(26%)远高于华裔﹑韩裔的12%,或印度裔﹑日裔的8%。而多个统计数据也表明,在美国亚裔,或AAPI(亚太裔)群体中,华裔对平权法案的支持度一直最低。2022年AAPI Data的研究显示,约7成的美国亚裔支持平权法案,但在华裔中只有近6成。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在2023年6月初发表的报告也有相似发现:在美国亚裔中,华裔最有可能认为平权法案是“坏事”。
当然不是所有美国华裔都认同哈佛广场示威者的立场:事实上,多个研究都表明支持美国华裔仍然以支持平权法案的占多数。1969年成立的民权组织“华人权益促进会”(华促会;Chinese for Affirmative Action)就是个明显的例子:华促会网站指,组织成立五十多年来,“一直是促进公民权利和平等,建立跨越传统界限的联盟组织,并优先考虑社区中最边缘化成员的需求来对抗整个美国社会的系统性歧视。 ”在最高法院哈佛案和北卡案判决出来后,华促会即日发表了声明:“该决定违背了近50年的先例,并将对黑人、拉美人、美国原住民和亚裔美国学生在未来几代人中,产生破坏性后果。”
华促会的教育公平政策干事Sally Chen向记者直言不讳:“美国亚裔没有被‘平权法案’歧视,他们是受益人。那些支持推翻平权法案的华人保守又短视。”她指出,自己就是得益于平权法案的哈佛毕业生。
去年10月,Sally在《洛杉矶时报》(LA Times)发表文章,标题是:“我是哈佛毕业的美国亚裔,平权法案帮了我一把。”她指自己生于低收入华人移民家庭,在餐馆工作的父母几乎不会英语,一家六口住在旧金山的狭小公寓,父母工资只能勉强维持生计。而她是在2015年入读哈佛后才发现,虽然分数“远非完美”,但依然因为平权法案而得到哈佛大学取录:哈佛认为她能够“对校园生活作出贡献”。Sally指自己的故事“不能以无视种族的方式来表达”(can’t be conveyed in a race-blind way):“平权法案成功,因为它为那些本来会被排除在外的人打开了大门,也因为它认识到,每个人都能从拥有不同的观点中受益……如果最高法院像许多人预测的那样终止平权行动,我将是其最后的受益者之一。”
她向记者指出,一旦平权法案被推翻,受影响的不会只有希望考入哈佛﹑北卡等名校的精英学生。“想考入社区学院(注:community college;类似于颁授副学士学位的专上学院)的亚裔学生,入学机会会受到影响;而且至今大部份的亚裔学生,其实只能在州立学校就读(注:多为只有本科课程的教学型公立大学),这些非精英学生获得基本教育的机会都会被抹杀。”
而美国近年对公立大学系统的削资潮,将会令这些亚裔学生更难接受专上教育。“加州大学已经十年没增加过一间分校了。”不止州立大学,连许多被称为“flagship(旗舰)”﹑“R1”的研究型公立大学,在削资的大趋势下都面对资金困难,给来自低收入家庭学生的资助愈来愈少。
至于在哈佛广场那些声嘶力竭的示威者,Sally认为他们是被利用了。“你可以看看布鲁姆(Edward Blum;哈佛和北卡案的推手)是甚么人,他的律师又都是甚么人。他是个白人优越主义者(white supremacist)﹑种族主义者﹑反投票权的极端保守主义者。”布鲁姆是哈佛﹑北卡案原告“学生争取公平录取组织”(SFFA)的创办人,多年来积极地在哈佛﹑北卡和另一公立名校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寻找潜在的原告人,唯一目的就是要推翻平权法案。该组织设立了三个叫“Not Fair”的网站,招揽申请这三家名校被拒的学生,网站上大字标题写著:“被哈佛/北卡/威斯康辛拒绝了吗?可能是因为你的种族错了(It may be because you are the wrong race)。”
“在整个争议中,‘亚裔’被放到非裔社群的对立面。很多认为自己是‘模范少数’的亚裔,因为像布鲁姆这种人的煽动,开始认为平权法案在歧视自己。但没有在那边大叫口号的其他美国亚裔呢?他们在这个争议中完全隐形了。”
大学招生“歧视”亚裔了吗?
哈佛广场示威者多次提到的,哈佛的“personality score”(个性分数),是今次哈佛案的重要争议点之一。
哈佛现时的取录率约4%,在六万名有近乎的完美SAT/ACT分数,超级优秀的课外活动/义工/运动﹑音乐或各项才艺的申请者当中,只有不足2000名会被选上哈佛。哈佛对申请人在成绩﹑才艺等的“硬实力”之外,还加了一个“软实力”的标准,评鉴申请人的“likeability”(讨人喜欢的程度)﹑“helpfulness”(乐于助人度)﹑“integrity”(正直度)﹑“courage”(勇气)等等性格特质--这就是所谓的“个性分数”。在哈佛案中,“学生争取公平录取组织”取得约1万6千份2009至2015年入学的哈佛学生的档案,并呈交法庭作为证据之一:他们指这些档案显示哈佛系统性地歧视亚裔学生,给他们较低的“个性分数”。
但哥伦比亚大学社会学教授,研究美国亚裔的Jennifer Lee在一篇论文中反驳了这种说法。她指出,虽然许多人相信“个性分数”单指哈佛将其对性格特质的喜恶量化,但其实还包括了:申请人毕业后希望从事的职业﹑他们理想中的主修科目﹑他们成长的社区﹑父母的教育程度(例如:父母有上过大学吗?还是父母双方都是哈佛毕业生?)﹑是否难民﹑在高中的时候是否需要打工赚钱养活自己甚至家人,等等。Jennifer Lee指出,“个性分数”容许招生人员考虑申请人的方方面面,而不单靠SAT分数等标准化考试成绩来评估他们。
同一篇论文同时指出,“学生争取公平录取组织”指亚裔申请人的平均“个性分数”比白人低并非事实。“个性分数”范围从1分到6分,1分表示“优秀”,6分表示“令人担忧”。而亚裔的平均评分为2.82分,白人申请人的平均评分为2.77分,二者在6分制中平均相差0.05分,难以得出哈佛招生委员会系统性歧视亚裔的结论。再者,在亚裔申请人当中,分数也明显存在差异:亚裔女性获得的个性分数平均高于亚裔男性,而加州的亚裔获得的评级最高。Jennifer Lee认为,这就代表了哈佛没有系统性地因为种族而压下亚裔申请者的分数。
而教育学教授Oiyan Poon与数名博士生,也在一篇博客文章中,反驳了“学生争取公平录取组织”关于个性分数的说法。他们引用了马里兰州大学教授Julie Park的研究,指出亚裔学生平均个性分数也受到亚裔申请人数量的影响:因为亚裔更看重大学的名气(prestige),就算学业成绩同等优秀,亚裔学生比非裔或拉美裔的学生更有可能申请哈佛或其他长春藤大学。而即使如此,还是有许多亚裔申请人获得非常高的个性分数,而且个性分数本身,跟SAT分数或高中GPA(平均成绩积点)一样,并不能保证被哈佛录取。
他们也在研究过“学生争取公平录取组织”的证据后,批评该组织“cherry-pick”(只挑选有利的)取录数据:他们用来证明歧视的数据模型,排除了很多重要变数:申请人的父母是哈佛旧生吗?申请人是教职员子女吗?是否精英运动员?住在甚么社区,父母从事甚么职业?将这些数据加入分析模型后,他们发现除了找不到“歧视”证据,模型的质量还更佳:即是说,预测能力更好。
如前所述,有一些美国州份在这次哈佛和北卡案前就已经禁止了大学使用平权法案收生。《华邮》早前分析了8个禁止平权法案州份的数据,发现在禁止“考虑种族的收生政策”后,大学新生的数据确实出现了转变:原本比例过高(overrepresented)的种族,例如白人和亚裔,在禁止平权法案后变得更比例过高了;而本来比例过低(underrepresented)的种族,如非商﹑拉美裔和美国原住民,也同时变得更比例过低。而公立名校如柏克莱和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的非裔和拉美裔新生比例,都在加州通过禁止平权法案后直接减半。
而反平权法案人士间一个很流行的论点,是加州在通过禁止平权法案的“加州209法案”(props 209)后,在诸如加州柏克莱和UCLA的公立名校新生中,亚裔的人数都有提升。早在2018年,VOX数据记者Alvin Chang就反驳了这个说法:他引用Oiyan Poon的数据研究,发现亚裔新生的“增加”只在实际人数,不在申请者相对取录者的比例:事实上,在平权法案被禁止后,这两家学校取录的亚裔申请者比例都下降了。
还有一个说法,是平权法案受益的,都是上层中产阶级,本来就有钱的少数族裔学生,而不是真正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学生。马里兰大学教授Julie Park在其著作(Race on Campus: Debunking Myths with Data;哈佛出版社)中指出,虽然很多人认为平权法案应该只考虑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水平,而不是种族,但其实研究表明,扩大低收入学生获得专上教育机会的最好方式,并非不考虑种族,而是同时考虑种族和阶级。史丹福大学的Sean Reardon教授进行了一项计量研究,发现当大学在招生过程中同时考虑种族和阶级时,新生群中的社会经济多样性(socioeconomic diversity)会提高,也即是说取录到更多本来不会取录的低收入阶层学生。
Julie Park同时强调,“哈佛的黑人学生都是有钱小孩”的说法是个迷思:“在美国,经济不平等不是不分种族的;它与种族一同发挥作用。根据Urban Institute的数据,在2016年,白人家庭的平均财富是黑人家庭平均财富的7倍,是拉美裔家庭平均财富的5倍。种族之间的财富差距真实存在,而且持续存在。只考虑阶级而不解决种族问题的招生系统,将无法促进种族和社会经济的多样性。”
那么,最高法院的裁决会抹除大学招生的多样性吗?虽然高等学府现在不能将种族作为决定是否录取学生的因素,法院还是在招生过程中了解学生生活背景中的种族问题时,给出了相当大的灰色地带。
最高法院的意见声明表示:“本判决中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解释为禁止大学考虑申请人讨论种族如何影响其生活的内容,无论是通过歧视、激励或其他方式。”因此,学生仍然可以通过课外活动和其他申请材料,如申请论文和个人陈述,来展示他们的种族或族裔背景对自己的影响。学校也可以在个体层面上考虑学生在经历种族相关的经历。
同时,美国最高法院并不限制院校旨在招收多元化学生群体的推广活动。马里兰州的陶森大学(Towson University)在招生决策中并不考虑种族因素。陶森大学的招生管理副校长 Boyd Bradshaw向《美国新闻与世界报导》说:他们多年来采取了其他策略来吸引更多的有色人种学生这些策略,包括取消标准化考试要求,将招生宣传重点放在巴尔的摩等州内特定地区,将超过50%的资助用于需求基础的奖学金,并提供帮助学生顺利过渡到大学生活的资源。截至2023年春季,该校的学生中,白人占46%,黑人占28%,拉丁裔占9%,亚裔占6%。
簡單來說,部分亞裔覺得自己是人上人。對自己的真實地位缺乏認知。黑人的權益某種程度上就是亞裔的權益。為什麼不去挑戰白人的legacy入學,運動員入學,捐款入學? 這些明明才是佔了更大頭的部分。只知道欺負其他的弱勢群體,對自己的真實社會地位一無所知。只知道譴責紐約地鐵上發生的對亞裔的hate crimes,確不反思造成這種仇恨的系統性問題。
亞裔在教育方面有這立場,在工作上又要求平權要多點特殊待遇,精神分裂 🤡
说白了就是哈佛只有一个,北美高华就是非要挤这个独木桥。美国那么多好学校,真要是为了孩子的教育和个人发展,高华的孩子能选的有多少?
請編輯仔細校對吧,閱讀體驗越來越差。
“如非商”应改成“非裔”
楼下说:在美国 种族可以影响一个家庭的经济地位 但是在经济地位已经确定后 再反过来在招生中着重考虑种族的意义何在?
因为就算大家都是低收入阶层,不同肤色之间的人也不平等吧。White drug addict、white working class的小孩是没特权、需要帮助的,但是想象一下如果这种家庭的小孩是非裔,面对的社会歧视只会更上一层楼。种族是笼罩在个人选择上的一层阴影,令人被动接受社会另一群人的选择。这是政府、高等教育等机构需要思考如何去弥补的。
「這一決定將保留精英政治,這是美國夢的基石」
BBC原文:
“This decision will preserve meritocracy, which is the bedrock of the American dream.,” Mr Zhao said outside the court.
https://www.bbc.com/news/world-us-canada-65886212
这里的”meritocracy”翻译成“英才制”“精英主义”或者“唯才是举”可能更合适一些?因为在大学录取语境下的”meritocracy”跟狭义上的“政治”的关系好像不是那么密切。
翻查字典,歧視一詞有兩種解法,一是指不公義的對待,通常為積極平權支持者的理解,二是指不同而通常為較差的待遇。積極平權在提升某些人的機會/待遇時必然降低另一些人的機會,故在第二種解決中必然產生逆向歧視,然而在積極平權支持者的眼中,降低已受益羣組的對待並非不公正,所以不屬第一項中所指的歧視。
個人對歧視的想法偏向後者,所以我反對按與生俱來的因素而給予直接的獎勵或懲罰,包括族裔、性別以及父母(作為校友)的身份。利申陳述來展示個人特色顯然是更好選擇。
“積極行動的平權法案”(Affirmative Action)和“大學錄取是否應該考慮種族”Race or Ethnicity Should be Considered in College Admission,雖然相關,但並完全不是同一件事。支持禁止後者並不完全等於反對前者,故本文有偷換概念之嫌。若各位點開文章Pew Research Center的連接仔細查看,其實可以發現大部分亞裔受訪者對於“是否支持旨在幫助弱勢羣體獲得更好工作和教育機會的積極行動平權”一類的較爲含糊的問題,確實如文中所述表示支持。然而若明確提問“是否同意大學錄取是否應當考慮種族因素”,則只有21%的亞裔認同此觀點(而且所有族裔的受訪者中也僅有33%明確表示支持,而50%表示明確反對)。
文中Sally對於所謂 禁止錄取考慮種族影響華裔入讀社區學院 的論述我認爲並不成立。現行採取 考慮種族因素的大學,基本上都是錄取競爭高度激烈的,即selective college。而兩年制社區大學除了Deep Spring之類的例外,基本應該都是非selective,申請滿足基本要求即可入學。
另外,考慮種族的錄取大學錄取事實上還掩蓋了更大的不平等。禁止考慮種族反而使legacy錄一類更不平等的政策曝露與社會大衆聚光燈下,這兩天就已經有民權組織控告哈佛legacy錄取涉嫌歧視(參見AP的報道)。
樓下說卷出新高度,笑死。
其實這些華人就一個問題,覺得自己deserve Ivy League,別的族裔上到名校覺得是bonus是luck,就這些高級中產華人覺得理所應當,你不取錄他才是不義。他們有問題,讓他們這麼想的美國主流社會也有問題。這AA其實本身也幫不到minorities甚麼,美國社會各種對少數族裔的不公太根深蒂固了。
報導很好,感謝端。
相信卷出人生新高度的反对AA华裔,自私短视还选择性愤怒,柿子捡软的捏,到最后自己也得不到好处。
@MarkFeng
VOX的fact-check是在針對SFFA提出的論點(props 29幫助了亞裔),可沒說這證明了完全沒有對亞裔性歧視。文中也只說了是反駁單一論點而已。
@MarkFeng
你說「在美国 种族可以影响一个家庭的经济地位 但是在经济地位已经确定后 再反过来在招生中着重考虑种族的意义何在?考虑到黑人和拉丁裔的贫穷比例远高于其他族裔 促进社会正义的目标即使在只考虑阶级的情况下也可以达成」
教育政策是為了鞏固階級,perpetuate inequality,還是為了令社會整體進步呢?建議去看看文中的研究,了解下intersectionality的概念。
@MarkFeng 不是哦,SFFA是說亞裔的personality score被系統性壓低,比任何種族都低。白人在表面上從來不是爭議中心哦。
有一种平权法案是这样的:如果你是某个种族,就降低录取标准,给你特权。
另 本文有以下几个谬误:
“而亚裔的平均评分为2.82分,白人申请人的平均评分为2.77分,二者在6分制中平均相差0.05分,难以得出哈佛招生委员会系统性歧视亚裔的结论。”
AA案主要声称相对于黑人和拉丁裔歧视亚裔,拿亚裔与白人(AA案声称的另一个被歧视对象)相比不能本文提供逻辑支持
“而反平权法案人士间一个很流行的论点,是加州在通过禁止平权法案的“加州209法案”(props 209)后,在诸如加州柏克莱和UCLA的公立名校新生中,亚裔的人数都有提升。早在2018年,VOX数据记者Alvin Chang就反驳了这个说法:他引用Oiyan Poon的数据研究,发现亚裔新生的“增加”只在实际人数,不在申请者相对取录者的比例:事实上,在平权法案被禁止后,这两家学校取录的亚裔申请者比例都下降了。”
大学录取是zero sum的,如果哈佛100%是Asian,但这个结果建立在全美国的Asian都申请哈佛的情况下,录取率想必远低于现下。事实上,很大一部分美国精英大学,AA or not,录取率在近几年都有下滑。
“Julie Park同时强调,“哈佛的黑人学生都是有钱小孩”的说法是个迷思:“在美国,经济不平等不是不分种族的;它与种族一同发挥作用。根据Urban Institute的数据,在2016年,白人家庭的平均财富是黑人家庭平均财富的7倍,是拉美裔家庭平均财富的5倍。种族之间的财富差距真实存在,而且持续存在。只考虑阶级而不解决种族问题的招生系统,将无法促进种族和社会经济的多样性。””
在美国 种族可以影响一个家庭的经济地位 但是在经济地位已经确定后 再反过来在招生中着重考虑种族的意义何在?考虑到黑人和拉丁裔的贫穷比例远高于其他族裔 促进社会正义的目标即使在只考虑阶级的情况下也可以达成
最近在读AA案的ruling for fun 这是我在majority opinion Sec IV A的一些摘录:
by grouping together all Asian students, for instance, respondents are apparently uninterested in whether South Asian or East Asian students are adequately represented, so long as there is enough of one to compensate for a lack of the other.
When asked at oral argument “how are applicants from Middle Eastern countries classified, [such as] Jordan, Iraq, Iran, [and] Egypt,” UNC’s counsel responded, “[I] do not know the answer to that question.”
By focusing on underrepresentation, respondents would apparently prefer a class with 15% of students from Mexico over a class with 10% of students from several Latin American coun- tries, simply because the former contains more Hispanic students than the latter.
如果从最高法院的具体的意见声明来看,虽然是6比2或者6比3败诉了,但其实真的会对招生带来特别巨大的影响吗?似乎,种族会给自己带来影响这一点上,大法官们是意见一致的。 也只有接下来几年的招生数据来证明了。
亚裔内部的内卷风气不能扩展到其他族裔,这是很合理的,种族的个性差异明显存在这一事实无论举多少个例来反驳都无效,同时亚裔的费拉性又决定了他们极低的组织和价值观忠诚度,因此优秀大学筛除亚裔是符合利益的。
華人右翼真的是毒瘤,剛從中國出去又投到了共和黨門下
其實平權法案應該要考慮的是「種族對申請者的影響」而非「種族」本身吧
华裔,特别是大陆出去的华裔,真的是在政治上极其幼稚。某种程度上也是文化上的延续,在中国被党/国家领导人占据的那个位置,在北美被替换成了白人精英/川普。自以为和白人是一个圈子里的人,可是人家真的觉得你是一家人吗?这次不过是拿你出来当肉盾而已罢了,你还真以为是在乎你啊。
好吧 請原諒窩沒仔細看圖。印度裔巴基斯坦裔的美國人以致泛亞裔的組織也有參與反AA的,但族裔標籤計算主要是華裔和韓裔。
其實支持反AA的美國亞裔或者華裔的思維沒有那麼複雜。他們就是很自信地覺得論卷學術卷課外活動,他們能勝過其他少數族裔甚至勝過美國中產白人。 他們認為那些因為「虛無飄渺的個性分數」而在錄取上更有優勢的「其他人」都是在搶他們這群卷王的位置。如果只是僅用亞裔的標籤去看這件事沒能看到這群反AA的美國亞裔背後的中產亞裔身分標籤,就好像文中說的亞裔中標籤下的苗族等東南亞國家移民就被中日韓台東亞裔移民(或者說是儒家文化圈的移民)聲音遮蓋住了。另外印度裔,巴基斯坦裔,還有西亞移民的聲音好像也是缺席又活著是不被包含在傳統亞裔的標籤下。
楽叻
所以结论是华裔要么傻(不出来反对反AA的人)要么又傻又坏(以为反AA对自己有利)。最后吃了一记闷棍。如果这个结果成真那倒是个好事 傻的人上了一课 自己不争取 啥也没有 坏的人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