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难以被冷静地对待。
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正式实施,其中新设了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
民法典婚姻的家庭编中,第1077条规定了协议离婚的流程:“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意味著“离婚冷静期”实行之后,“协议离婚”的时长延长为一个月到两个月不等。此外,婚姻登记机构将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而请求撤销婚姻的业务。
今年5月底,“离婚冷静期”规定的出现,立即引发舆论热议,在相关微博热搜中,达到了6.3亿左右的讨论热度。
人们开始疑惑:我们是否还能拥有“不冷静”离婚的权利?
“冲动”的惩罚
依据民政局截止到2019年的统计数据,中国大陆离婚率已经多年持续上涨,而结婚率却持续走低。
从离婚率的地域差异来看,仅在2019年第四季度,吉林省就有75551例,居全国之最,而全国离婚率最低的西藏,同期有40起离婚事件。于是自然地,关于如何提高结婚率、降低离婚率的讨论开始了,由是也极大程度推动了“离婚冷静期”的设立。
在对“离婚冷静期”的讨论中,“冲动型离婚”是一个经常出现的词汇。
当离婚冷静期写进民法典草案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主任沈春耀曾对此进行说明:“实践中,由于离婚登记手续过于简便,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不利于家庭稳定。为此,草案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
然而,并没有人能说清“轻率离婚”和“冲动型离婚”的具体判断标准为何。
中国法院网2018年9月的文章中提到,“尽管绝大多数夫妻劳燕分飞确系感情破裂,但这其中也不乏感情尚未破裂的冲动型离婚”。“感情是否破灭”是一个无法具化的指标,即便是当事人自己也不一定清楚。在此基础上,又如何得到量化的数据,下定“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的结论呢?
早在2005年,专注婚姻和性别研究的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教授 Carrie Yodanis 就曾对于22个国家的数据进行多元分析,结果表明国家层面的离婚文化与婚姻平等相关。在对于离婚行为接受和实行程度更高的国家中,婚姻中男女之间的工作分配更加平等。这些发现支持了平等假说,即离婚这种可能性本身,就为婚姻中的妇女提供了更平等的地位。
根据最新的各国离婚率数据排名,离婚率同社会发达程度关联程度密切,发达民主制国家通常伴随著较高的离婚率,在这些地方,关于女权的讨论和呼声都较高。
离婚率的持续上升,部分印证了中国大陆女性独立意识逐渐觉醒,在意识形态建设上更进了一步,而大多与“冲动”无关。
“冷静”的代价
关于“离婚冷静期”,互联网舆论空间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女性权益的保护”和“婚姻自由的考量”。
微博中关于女性权益保护话题下高频次出现的地点,同司法大数据发布的家暴情况的高发地区,重合度较高。对于“离婚冷静期”实行后应该如何应对家暴情况的忧虑,是反对者关注的重点。新浪微博上,有博主就此事罗列出今年的部分家暴新闻,甚至有极端案例,如:南京江宁女子小董曾经被多次家暴,报警六次,先后两次提出离婚诉讼,因为男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未获得法院支持,在第二次提出离婚诉讼后,小董惨遭男方杀害。
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于反对意见的回应是:“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是听到了反对意见的,但最后表示拒绝。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实践中一般是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
在中国大陆现行的“诉讼离婚”制度下,被家暴的女性靠起诉离婚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根据司法大数据发布的报告,在离婚纠纷的案件中,大部分提出离婚的都是女性。在离婚诉讼原因中,家暴占比近15%,其中91.43%的案件都是属于女性为受害方。
根据现行《婚姻法》规定的几种情形,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但“诉讼离婚”的成功概率其实并不高。传统观念中“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桎梏依旧在基层调解和司法领域盛行;同时,家暴认证严苛,举证难也是重要原因。
提出诉讼,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期限。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二审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算上之前的调解过程,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四个月,多则九个月。
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中国大陆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诉。
如此算来,假设提起两次诉讼后离婚成功,耗费的时长大概在一年半到两年之间,而这还是在对方配合的理想状态下。
因此,在复杂的婚姻关系中,被家暴但依然选择“协议离婚”的情况并不罕见。
那么在这个最长可达两个月的“冷静期”期间,如何保障被家暴方权益不受侵犯,这可能长达两个月的“冷静期”中涉及的财产转移、债务等问题,还是一笔糊涂账。
为了婚育率
通过“离婚冷静期”提高婚育率,是从宏观政策调控的角度期望构建的主要目标之一。
人大常委会法工会曾对争议回应:“从了解的情况看,英国、法国、俄罗斯、韩国等国家都规定了这一制度”。
以离婚排行前十名的国家为例,从结果论的角度来看,俄罗斯的政策效果至少至今并不理想,其离婚率却仍然高居第一;而离婚代价越来越高昂的美国也在前十范围之内;法国素来以离婚手续之繁琐著称,但数据显示,如今1000个法国人中平均只有4.3人结婚,而59%的新生儿来自非婚姻关系。
中国大陆虽然也有一些家暴避难所、婚姻维权组织,但多为民间成立,和其他设置“离婚冷静期”的国家相比,法律援助体系、心理复建系统建设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
这样的情况下,也有人推测,想到离婚的繁琐步骤以及可能受到的伤害,会引发人们的“损失厌恶”心理,从而导致更低的结婚意愿。
早在1950年《婚姻法》草稿的讨论阶段,时任《婚姻法》起草小组负责人的邓颖超就主张:离婚不加条件,一方要离可离。她当时阐述的理由为:中国长期停滞在封建社会,最受压迫的是妇女,婚姻问题上妇女所受的痛苦最深⋯⋯一方坚持要离就离,主要根据广大妇女的利益提出。
12月初,在“离婚冷静期”制度正式到来前不足一个月时,一位陕西延安女性以“被丈夫打骂40年,隐忍至子女成年”为由提出离婚诉讼。
法院在驳回意见中写到: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晚年。
不就中國政府沒戲 想解決新生兒數量下降的手段罷了
读法律五年的人日常怀疑人生
以前向往婚姻,现在一想就觉得恐惧
我看过这个消息之后,第一想法就是不想结婚了,至少不在中国结婚。
希望文章给出一些数据来源的超链接哦
最后这个法官的话太恶心了,法官就不会遭遇家暴从而选择离婚吗?
反正是不想在中国结婚了
粗结婚率指的是每年结婚的人数与总人口之比,4.3意味着法国每年千人中4.3人结婚,文章中的表述听上去像法国全国只有不到百分之一的人结婚。
婚姻的定义有时候比较狭隘啦,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很重。
比如从俄罗斯的角度,“婚姻”有两种,一种是中国这种领证的,另一种叫做“市民婚姻”, 就是所谓的同居关系,不领证。就我所知道的发达国家也都是这样,育儿方面二者没什么差距,福利上来讲也都基本一样。
这两种婚姻在我看来都是婚姻,但国内只认"证",59%非婚生子就好似很吓人。
而通過把公共服務回歸家庭降低成本這一點又帶出了另一個問題,就是婚姻制度對於女性勞動的剝削。前幾周娛樂新聞的焦點就是周星馳與前女友于文鳳的官司。于文鳳與周星馳雖然沒結婚,但是她為周星馳管理財政以及投資。在97年到02年時,于文鳳並沒有因為她為周星馳投資而獲得任何酬勞。02年于文鳳為周星馳辭去原有工作全職為周星馳投資時,每月的回報僅兩萬。前幾年大熱的日劇《逃避可恥但有用》也探討了這個議題,當結衣bb是男主的家務助理時,她做家務能獲得酬勞。但當她與男主結婚以後,這些家務反倒變成理所當然的義務。在中國,女性步入職場並沒有改善這種情況,反倒是女性除了要工作以外還要額外兼顧家務。中共政府限制離婚率的政策似乎是在嘗試維護這一套不公義的分配制度去降低自己的開支負擔
我爸媽總是用我舅舅的婚戀經歷教育我:當年我舅有兩位追求者,一位長得好看,一位懂得持家。後來我就舅選了懂得持家的那位成了我的舅母。這位舅母持家有道,家庭生活蒸蒸日上。這個故事體現了在傳統家庭觀念裡,婚姻是一份合作關係契約,在這個合作關係里,男女通過分工提升生產力。這一點在過去的農業社會更是鐵律,農業生產是以家庭為單位的。
但隨著工業化以及資本主義的發展,這樣的關係逐漸解體。這也是女性權力以及離婚權逐漸普及的原因:即使不結婚又或者是離婚,生產活動依舊能持續進行甚至是更有效率。女性也可以進入職場工作,需要組成家庭才能達致的社會分工也可以經由服務業取代:以前農民耕作後需要家庭主婦去做飯,現在人們下班後可以去餐廳吃飯;以前家中家庭主婦負責理財及採買,現在人們可以經由銀行的理財工具管理財務,大不了聘請一位私人理財顧問,不一定要妻子理財。甚至是一些個人比較私密的情感以及性需要都不一定需要婚姻家庭作為解決手段。看AV找心理咨詢師效率效果或許更好,資本主義將人物化的同時也把家庭功能”物化“了。
既然隨著經濟的發展與轉型,婚姻與家庭的功能能被付費服務更有效率地取代。為什麼中國還會在這個問題上走倒車。在推行計劃生育時,國家的口號是:只生一個好,國家來養老。再到過去數年人大嘗試立法強調子女對父母的贍養責任。中共政府嘗試將在計劃經濟時期的公共服務回歸家庭以提升效率並降低政府負擔。這一點對於今年來債務不斷上升,但公共服務開支需求越來越高的地方政府而言更是意義非凡。當離婚數字繼續上升時,地方政府不得不面對一個窘境:要麼是增加社福開支取代部分家庭功能維持生產力,要麼就要面對勞動力因要兼顧家庭功能而影響生產力/收入。這才是中共政府開倒車限制離婚的原因。試想一下在計劃經濟時期,孩子的教育老人養老工人的三餐甚至醫療都是由國家負責時,離婚不離婚對於社會以及生產力的衝擊能有多少?
想
蔣勝男係咩意思?
端是两岸三地媒体 是中文媒体而不是中国媒体哦 台湾和大陆有着不同政权 大陆政权颁布的民法典和台湾没有关系哦
不提還真無留意台灣不在... 先不提台獨與否,台灣、香港、澳門婚姻制度跟中國不同,跟中國放在一起談論是不合適。
为什么评论区混进来这么多粉蛆。台湾不是中国,不在地图中出现再正常不过!
女性权利严重倒退 年轻女性更不想结婚 适得其反
请问小编,作为一家中国的媒体,为何在地图使用上,特意去除台湾的部分?
最後一句,點睛之筆。
最根本原因就是全员工具人,工具人是无人权。
大部分提出離婚訴訟的都是女性,但是70%多的原告是男性?
强国已经有了计划生育,不妨再来个计划死亡、计划结婚,彻底把你国人牲畜化,随时随地调整人口结构,大大有利于2035的大计
請問小編,「離婚糾紛中的家暴案件及微博討論中提及的地點分布」那張地圖,為什麼會把台灣畫進去?難道微博討論中提到美國,也要把美國畫進來嗎?一方面把背景中的鄰國如朝鮮半島、東南亞刪去,一方面又把台灣畫進來,是一張標準很奇怪的地圖,是否能考慮修正或刪除。
在这块土地上 人是工具 而不是目的 这就是最根本的恶。鼓吹什么国家能力 效率等等都对这个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避而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