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乡人——大周:我和最好的哥们儿,见证了彼此爱情的从生到死

他一遍遍讲着和恋人分开的故事,夜夜酗酒,嚎啕大哭。与此同时,我和新婚妻子开始商量离婚的事情,我想要孤注一掷,决定离开。
异乡人 风物

办完离婚手续后,我去找巴爷喝酒。

那天我们喝得特别多,特别难受,但就是不想睡,不停地抽烟,又开了两罐啤酒抿著喝。他说他最难受的时候就听一首歌——陈升和左小祖咒的《爱情的枪》:借我那把枪吧/你说你用不上那玩意去杀谁/莫非有人把情爱都已看厌/借我那把枪吧/或者借我五毛钱/我要搭上北方的快车 头也不回/杀了诚实吧/或者杀了爱情吧……

我们四仰八叉地瘫在他家沙发上,单曲循环,一遍又一遍。我跟巴爷说我想要自杀,他特别严肃地和我说,“如果有一天你突然没了,我想像不到我要怎么接受”。

巴爷忘了以前他还说过,如果有一天我走到马路上让车撞死了,他会养我爸妈。

巴爷喜欢不羁,但他有稳定工作,下班回家吃毛豆、喝啤酒看球

整个高中阶段我就巴爷这么一个朋友。那时我俩总是在教室外面罚站,一块儿翘课,吃早饭、打游戏。

我们读的是市重点高中,学校天天只盯着成绩。班主任是个教数学的中年女人,在这个北方沿海城市非常有名,还拿过什么全国优秀班主任。她个子很矮,特别能打扮,每次给你批改作业拿回来都会发现本上一层粉饼的渣。和她关系好的只有两种学生,一种是家里有些权和钱的,一种是成绩好能给她带来业绩的。

我和巴爷都很讨厌她。每次考数学,就算是会做的题我俩也不写,因为不想让她拿奖金。

现在回想起来,那时我俩最相通的地方就是觉得身边的人都是傻子。高中三年,我们都比较孤独,不太能适应周围环境,又恰好赶上这辈子最叛逆的时候,觉得相通的人只有彼此。

我们的共同爱好是去音像店听歌或者去游戏厅打实况足球。每周末我俩都会找一个地方,一起听一档音乐广播节目,介绍西方摇滚乐的。

巴爷听歌一直走在我前面。我曾问他有没有一张专辑可以常年无限循环,他就给我推荐了Beatles的《1》,红色封皮,中间用黄色写著数字1。我当时对六十年代的音乐不太能接受,纯属附庸风雅,硬著头皮听。后来就觉得很好听,直到现在都觉得。

我还记得我们一起在游戏厅老板的VCD上看“魔岩三杰”的红磡演唱会,当时觉得非常兴奋,他说他将来想做音乐。

高考时我报考了西部一所A类院校,我们沿海城市的人不愿意去西边,我觉得名额会相对宽松一点。巴爷则决定留在本地。他们家不支持他去外地上学,巴爷自己也不想去,我不知道为什么他在那么大的时候就有照顾家庭的责任感。

后来高考分数出来,我们俩分数一模一样。

大学毕业后我回家乡工作,三年后决定去美国读研。巴爷说挺好的,你适合出去,最好去了就别回国了。在美国有时会特别想家,我就在QQ上和巴爷聊天,说我想吃涮锅、大饼,他说回来吃呀,这是你骨子里的东西,你戒不掉的。

巴爷没去做音乐。大学时他学过一段时间吉他,还在校园迎新晚会上担任过节奏吉他。巴爷给我看他们表演的视频,挺得意的,我却不以为然。他学音乐的高光时刻是给我秀了一段《加州旅店》的前奏。这就是全部了。

巴爷喜欢不羁的生活,但自己并不会这么过。他在事业单位有份稳定工作,月入小两万,在我们这个城市活得不算差。巴爷喜欢下班回家后,瘫在沙发上吃毛豆、喝啤酒看球的生活;他向往的爱情是给媳妇拍一沓钱,说:媳妇儿,花去!

我觉得巴爷骨子里是个求稳不求变的人。巴爷不同意,他说我家庭条件不像你那么好,我得照顾家人。可很多家庭不好的人也过得像我这样啊。

25岁时,巴爷决定谈恋爱,理由是二十多岁的人就该谈恋爱。他和一个胖乎乎、挺可爱的女孩在一起了。俩人也没觉得相互多喜欢,就平平淡淡的。我以为巴爷会平稳地走进家庭和婚姻生活,直到他遇到另外一个姑娘。

我羡慕巴爷,我觉得爱情是非常稀缺的东西,凭什么让我碰上?

冬天时我从美国回来了一趟,和巴爷吃涮肉。巴爷谈起一个新认识的漂亮姑娘,还给我看了照片。巴爷和姑娘好上了,我们开了一些猥琐的玩笑,我以为他是玩一玩。

当时他和姑娘各自都有谈婚论嫁的伴侣,那个姑娘和她男友家庭条件都非常好,巴爷和他女友家庭条件都挺一般的。

夏天我再回来时,巴爷又讲起那个姑娘。他非常兴奋,除了以前谈音乐,我很少见他这么兴奋过。在接下来的一年里,他不停地给我讲他们相处的故事,讲他们在短租房里一起烧饭吃,那让他有家的感觉。

我意识到巴爷并不是玩玩而已,他希望跟这个姑娘天长地久。他已经想好了怎么跟他的未婚妻说分手、怎么跟家里人交代,只要那个姑娘走出第一步,他就会紧跟著迈出一步。

以我对巴爷的了解,他能计划到这一步,那这个感情对他来讲已经非常重要了。我说如果你觉得是非常真挚的东西,就应该不计后果地去做,凭什么要人家给你一个保证,你才肯去付出?

巴爷和姑娘纠结谁先迈出第一步,僵持不下。有天巴爷从短租房里醒来,发现姑娘不在了。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觉得再也找不到这个人了,便发疯一样给姑娘打电话、发微信,没有回音。

巴爷和姑娘再也没有见过面。

那是我第一次见他哭。
那是我第一次见他哭。

那时我刚从美国毕业回国,约巴爷吃饭,我们在城乡结合部的一个夜市上撸串儿喝啤酒。偌大的广场上挤着四、五十家小摊位。白酒是假的、两块钱一瓶的雪花啤酒也是假的,更不要说一块钱一串的羊肉串到底是什么肉了。那是一个江湖气很浓的地方,挤满穿著艳色丝袜的粗腿洗脚妹和胳膊上都是针眼儿的小混混。

但巴爷喜欢,他觉得这才是两个爷们儿喝酒抽烟、谈宇宙人生的地方。我们每次都在那儿聚会。

那天晚上巴爷一遍遍地讲他和姑娘最后分开的故事,后来喝多了就给姑娘打电话。他不停地叫姑娘的名字,说钱不是问题钱不是问题,一边说一边嚎啕大哭,卖烤串儿的老板娘都看傻了。那是我第一次见他哭。

巴爷哭着哭着又讲到了我,他对姑娘说,大周是我最好的哥们儿,今天我们喝完了,他走到马路上让大卡车撞死,我会养他爸妈。

那段时间巴爷状态非常差,夜夜酗酒。他每天临睡前会给自己倒一大杯威士忌,一口闷下,然后躺倒,整个胸膛都像着了火一般。

坦白讲我曾经对巴爷和姑娘的感情有一点羡慕。那时我有一个分分合合多年的女友,也有过很多感情经历和艳遇,但没有一次像巴爷这样。我觉得爱情是个非常稀缺的东西,凭什么让我碰上?

我爸妈经常催我结婚,说要享受天伦之乐。他们每天在我身上加一根稻草,每天加一根,直到有一天我觉得扛不住了,我和当时的女友结婚了。

现在回想起来,我看巴爷是不准的,我从没想到巴爷的感情会发展到后来这个样子。但巴爷看我是准的,他说你永远不可能走进婚姻生活,你不是那种人。

果然,结婚一个月我就想离婚了。

我孤注一掷,他总会计算成本和代价,这是我和巴爷最大的区别

我和妻子开始商量离婚的事情。与此同时,巴爷结婚了,和他一直以来的那个女友。但我知道巴爷心里一直没缓过劲儿来。

我又一次申请到海外留学,在那里认识了一个中国姑娘。

我对她的第一印象是——这个姑娘脸好臭啊。从小到大我一直不太合群,常被认为是一个脸特别臭或特别冷的人。我开始有意无意地去注意这个姑娘,渐渐觉得她是漂亮的。

春假时,我们一群中国学生一起出去度假。晚上,她约我去海边走走,我们走了很久很久,最后坐在两块礁石上。海面上偶尔卷起泛著亮光的小浪花,我想起白天看到的海,从近处的浅蓝次第变成远处的深蓝,就在这时,我忽然想起姑娘的眼睑。

她的两个眼睑下面分别有一块半圆形的深蓝色胎记——就像眼前的海。那一刻我觉得她特别美。

后来我们两个就在一起了,我感到矛盾、高兴又紧张。我还没彻底离婚,有感情“历史”没有澄清,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当时是不是认真的。

有天晚上她问起我的感情经历,我只说比较丰富,她非常不高兴,从我的公寓离开了。那天下著小雨,我坐在公寓门口的台阶上哭,觉得怎么会这样?刚认识的一个姑娘,就好像不能没有这个人似的。

我打电话给巴爷,说我傻逼了,我遇到了跟你一样的问题。巴爷说,好好享受恋爱的感觉。从那一刻开始,到后来我们恋爱的每一天,我觉得自己一直处在一个失控的状态,各种矛盾、恐惧,就会隔三差五找巴爷聊天。

有一天姑娘问我你爱我么?回答“我爱你”的那一刻,我想起《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里托马斯对特蕾莎的爱情隐喻,特蕾莎是被放在篮子里顺流而下的弃婴,而我和托马斯一样,除了抱起篮子别无选择。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

后来我和姑娘双双来到北京。有很长一段时间,巴爷都在劝我回归正常日子,劝我及时止损。这是我和巴爷最大的区别,我选择孤注一掷,他总会计算成本和代价,这也是为什么我走出了家乡,而他留了下来。我说就是因为你这种功利的想法,你才变成现在这样。当时我沉浸在一种盲目乐观中,觉得我这段感情一定不会走上巴爷的老路。

我和妻子协商离婚。她说你不和姑娘摊牌,我就不离。所有的矛盾都卡在一起,然后同时爆发了。姑娘崩溃了,整个人失联。我则被家乡的亲友钉在了“渣男”的耻辱柱上,爸妈问我是不是疯了,朋友们都站在了前妻那一边,除了巴爷。

我没有其他出路了。我不能回到婚姻生活中,我很确定我爱这个姑娘。我把一切都留给了前妻,包括几百万的房产和现金。

净身出户的我跑去找巴爷,我们听了一晚上《爱情的枪》。

接下来的一年多,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的,我在和姑娘的分分合合中惶惶不可终日。有天巴爷突然和我说,你再这样下去会落得众叛亲离,连我都不理你。这是他对我说过最重的一句话。

去年冬天,姑娘和我彻底分手了。巴爷说,分了好,你不分我都得劝你分了,这个东西太消耗人了。

我开始整宿抽烟喝酒,每天都有自杀的念头。我和巴爷谈到死亡,他特别严肃地和我说,虽然咱俩有这么多不同,但从小到大这么一个兄弟,如果有一天突然没了,我想象不到我要怎么接受。他还说他羡慕我——你能做的全做了,没有遗憾了,而我将抱着遗憾走完一生。

今年春节我回到家乡,和巴爷还有几个哥们儿一起去唱K。唱了半个小时,其他几个人都找借口提前走了,包厢里只剩下我和巴爷。我们按了静音,一人端著一瓶啤酒聊天。他说他现在觉得好一点儿了,未来的某一天我也会感觉好受点儿的,然后我们一起唱了一遍《爱情的枪》。

我们见证了彼此爱情的从生到死。

读者评论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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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男孩纸真是喜欢美化自己

  2. 在這篇文章只看到兩個對感情不負責任且無法自律的人

  3. 中高檔北美吐槽君

  4. 給巴爺一罐啤酒

  5. 看完立馬開了一包毛豆…

  6. 爱情没看到,倒是觉得对几位女性都挺不尊重的呢。

  7. 讀了幾篇異鄉人系列感覺挺不錯的,專欄本該就有自己的性格,端的讀者又常常漂泊在外,能夠看到形形色色的異鄉人生百態也挺好

  8. 樂見端也開始刊登這類貼近日常情感生活的故事。

  9. 起初以為這篇文章會以情感關係牽引到一些更深入的世代及社會問題,怎料沒有,這對兄弟所經歷的離離合合醉生夢死每天都在發生,沒啥特別啦!

  10. 不懂自己要什麼還白消磨別人。

  11. 到了一定的年纪,就得在父辈的催婚和自我怀疑中夹缝求生,很多人扛不住压力结婚了,然后草草离婚,心如死灰,并不再相信爱情。

  12. 确实渣男无疑。

  13. 其實還挺喜歡這樣的文字
    沒有太大的騷亂但是就是身邊的人可能在經歷的人生

  14. 还以为在看韩寒的“一个”app上的文章

  15. 这大概是我读过的端的文章里最无趣乏味的一篇

  16. 把20-30世代遭遇的留或走,感情,婚姻,學業或事業,父母的期望等種種狀況描述的很真實,我也希望擁有這樣一個哥兒們。

  17. 異鄉人的母題,走或不走,最後……

  18. 作为一种个人经历,感情的分分合合纠结折腾是很值得梳理书写的。但作为一个旁观者,看这样的经历又是无趣无味的。

  19. 我还以为在看故事会

  20. 我值得是写作风格

  21. 这种文章读不来

  22. 以厭女爲裝飾的,值得炫耀的哥們兒之間的情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