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同性恋好累,一个月要上街3次。”陈雪说。
2016年12月26日,是同志团体一个月中第3次动员“同志”上街,陈雪如往常的出门,到立法院外静坐,她原本做好了一路坚持到晚上的准备。只不过中午去买个便当回来,就听到会场欢声雷动,立法院内传来令人振奋的消息:同性婚姻合法化修法草案初审通过。
“好怪,这一辈子还没有离可以结婚这么近。”她说。
邱妙津可不变成鳄鱼
2011年,作家陈雪在脸书上公布,她结婚了。对象是位小她5岁的女孩。陈雪在早餐店认识她,从此笔下就称她“早餐人”,更亲昵时就称“阿早”。
陈雪持续在脸书记录她与早餐人的生活,写成《人妻日记》。她说公布婚讯,“确实有着更深刻且严肃的理由,就是希望藉由如此生活性的,真正的人的故事,谈论同性婚姻。”
2017年上半年,可能是台湾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最后一哩路,陈雪面对着台下的听众,谈论自己这一段人生的生命经验。而她对面坐着的,正是一手推动婚姻平权法案的立法委员尤美女。她们在端传媒举办的系列讲座上,共同探讨“婚姻平权如何保障人权”。
陈雪回忆起,结婚后她俩有次吵架,她一气之下脱口说要“离婚”。但自己不久之后又后悔,于是向早餐人求饶:“可是我们这种结婚不合法,所以也不算离婚对不对……”
这一段自嘲引来听众大笑,但也让陈雪反思到像她自己这样的同性婚姻,大半也就是在亲友见证下,两人牵起手来,这场“婚姻”就宣告完成,没有法律意义,“这个婚姻没能干嘛。”
陈雪说,对她与许多的同性伴侣来说,婚姻的意义和内涵是“逐渐理解”的, 不像异性恋的婚姻,白纱宴客,天经地义,同时也带着法律效力和国家的承认。
身为作家,陈雪回忆在20年前,写出《鳄鱼手记》、《蒙马特遗书》的邱妙津。在《鳄鱼手记》里,邱妙津用鳄鱼来理解自己。陈雪说,那时知道自己是同性恋,等于是“人变为兽”的过程;更不用说,再早个20年,作家白先勇的时代,同性恋的爱欲,只能活在黑暗里。
陈雪说,“自我认同”是同性婚姻的核心问题。尽管同性婚姻,不保证解决同志人生中所有问题,但可以解决一个很基本的问题,那就是邱妙津不用变成鳄鱼。法律可以快速的改变人的成见,证明同性恋是正常的,跟别人一样的,不管你喜不喜欢。同志中的不婚主义者“应该可以很酷地说,我才不要结婚呢。”
陈雪说,不仅社会运动、文艺创作、教育,好多层面人们的努力,将同婚推进到这里,“还有风吹草动,我们就上街吧,不要忘了我们就是选票,我们就是重要的力量。不要收回这个力量。”
同性婚姻诉求的是权利平等,例如财产继承、医疗选择等等,都是权利之一。陈雪在婚姻里,时时见证着这些不平等。她说自己的身体一直不好,2009年一场大手术前,护士说手术前要有家属在场,陈雪只能请弟弟前来签名,但其实全程陪伴陈雪的还是阿早,但对医护人员来说,早餐人“谁都不是”。
过了几年,部分县市以行政命令开放了“伴侣注记”,提供同性伴侣能够在户籍资料上登录。她们去注记后,拿到一张其貌不扬的纸片,“看起来像一张收据”。
接着再一次进到医院时,陈雪想试试注记的伴侣身份是否可行。护理师一开始依然要求有血缘关系的人在场,陈雪出示了那张“收据”,护理师点点头,转身离开向护理长请示了一阵,确定了阿早有权利为陈雪签字。
因为身体不好,因此遗产问题也给陈雪带来巨大的影阴。这些年来,她们努力存钱,尽量平分,因为不知道谁会先走。“进去手术房前其实会怕,我不是怕死,”她说,她怕的是来不及把遗产交代给早餐人。每次出了开刀房,她告诉自己又过了一关,“太多同志过不了这关,他们面对的是非常残酷的事情。”
陈雪说,许多反同人士不了解,两个同性伴侣只用感情维系一生是多么困难的事。伴侣的意义,是生死与共、患难相扶,如果同性婚姻合法,有共同财产,合法的财产继承,将会改变同志过去对人生的虚无感,年轻一辈的同志,能够以结婚为前提寻找伴侣,并且省去自我认同挣扎,思考他们想要什么样的人生,“而这会改变这个世代以及世世代代的人。”
但她也说,这是台湾是第一次距离同性婚姻这么近,但不代表合法化这条线,一定跨得过去。
“好几年前,我也没想像到我可以以同志作家闻名 ,”陈雪说,不仅社会运动、文艺创作、教育,好多层面人们的努力,将同婚推进到这里,“还有风吹草动,我们就上街吧,不要忘了我们就是选票,我们就是重要的力量。不要收回这个力量。”
收养制度也要反歧视
接在陈雪的感性告白之后的是立法委员尤美女。她带着一袋厚重的资料出席,从过去为个案中的同志义务辩护,到走进国会殿堂推动同性婚姻平权法案,尤美女以法律为武器,30年如一 。
尤美女说,台湾人争取同性婚姻立法超过半个世纪,早在1958年,就有女同性伴侣到地方法院希望公证结婚。这一次,同性婚姻法案已通过委员会初审,即将进入党政协商,等各党都签字,再进入二读。但是新会期从2月开始,要先进行立院总质询。若是党团协商顺利,约到4月底才会进到院会二读,若党团协商中,有党派有意见,则看政党是否愿意将其列为优先法案,放到院会里表决。
同性婚姻法案的争论,不同于过去的法案依党派划分立场,同婚议题是两种不同信仰价值观的碰撞。这次修法相较过去的特点,是不同党派的年轻立委出面支持同性婚姻,民进党内也有许多反对声音;尽管修法的主要推手尤美女出身民进党。
尤美女介绍,同性婚姻修法共有3个版本:尤美女提案版本、时代力量党团版和国民党籍立委许毓仁版。尤美女说自己版本的特点是提纲挈领,不用逐条修改,而最后出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的版本,是以尤美女的版本涵盖、融合其他版本。
尤美女对“立专法”表达了看法。她说有声音主张同性婚姻应该订定《同性伴侣法》,但是既称“伴侣”就不是“婚姻”。例如德国订的是《同性伴侣法》,但10年来,为了逐一确认伴侣所拥有的医疗财产等权利,增加好多打不完的诉讼。尤美女说,日前就有德国法界人士在台湾交流时说道,台湾不要走上德国的路。
至于反对同性婚姻人士常以“儿童权利”质疑同性婚姻家庭对成长其中孩子的影响。尤美女说,同志没办法经由血缘产生亲子关系,在参考各国法律之后,目前先以“收养”这条途径规范同婚家庭的亲子关系。
而收养制度在《民法》亲属篇中,已有相当严格的程序。不但要试养6个月,试养期间,社工也要进行访视、写报告给法官,法官再裁定认可,且依照《家事事件法》,法院得替孩子指定“程序监理人”,为孩子主张权益。“这是对孩子保障非常周到的制度。”她说。
然而,过去也发生过女同志大龟与周周的例子,大龟过去因被法院以“婚姻关系系由一男一女组成”为理由,无法收养周周以人工授精生下的小孩,所以修法时,也在《民法》第1079条之1增加,“不得以收养者的性向、性倾向、性别认同等理由有所歧视。”
她鼓励支持同性婚姻的朋友,可以去看哪些立委是支持法案的,寄电子邮件给他们,传达自己的生命故事,也可以写小卡片给立委,寻求立委的支持、鼓励立委支持法案,让诉求温柔而坚定。
在听众提问阶段,有人提到中小学的性别课程,近来似乎也成了另一个同性婚姻正反双方的争夺的战场。尤美女说,2000年发生在屏东的“叶永志事件”,促成了《性别平等教育法》立法通过,目的是让学生学习尊重社会上不同性别气质,与性别认同,还有认识自己的身体,建立自我主体性。她强调,性教育其实是“全人教育”,告诉大家,你是被“赋权”的,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人。
“过去强调自己要保护贞操,是为了社会的善良风俗,不是为了自己,这是不对的,”尤美女认为正确的观念应该是:“任何人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对我性骚扰,那是对方的错。”
尤美鼓励支持同婚的听众应该突破“同温层”,加入长辈家长群组去澄清讯息。
“一个法能不能通过,在于社会凝聚力有多强”,尤美女说,“我不是同志,但在修法里面我可感觉到时代的潮流,我嗅到某种讯息。”过去,前国民党立委吕学樟说同性婚姻是“人兽交”,但在这一届,有11位国民党立委连署许毓仁版本。她鼓励支持同性婚姻的朋友,可以去看哪些立委是支持法案的,寄电子邮件给他们,传达自己的生命故事,也可以写小卡片给立委,寻求立委的支持、鼓励立委支持法案,让诉求温柔而坚定。
“爬山最后一段是最难走的,山巅就在那里,”尤美女说。
关于某位言辞激烈的反对者,我只想说,把看上去很有威慑力的长篇大论在同类文章下重复粘贴是没有信心的表现,以及看着这种纯灌水真的很烦。
一堆人漠視或不去了解分析在自己心中知道的真正事實
關於婚姻有很多東西是沒寫在法律中的卻一直只會拿法律寫的東西來辯
有兩項關於婚姻的概念是存在於社會道德中的
1.男女不應發生婚前性行為未婚生子
2.若違反造成懷孕沒其他原因必須要奉子成婚
這代表什麼?責任!新生命需要父母
這也是為何對夫妻吵離婚我們會要勸合不勸離,大人分開會傷害到孩子
婚姻制度實際上是男女互相限制自由履行其對共同孩子家庭的責任義務與權益
結婚行為、儀式實際是夫妻向社會要求取得他們成家生育並教養子女的許可認可授權
授權權利可以給予可能執行它並最後成功的一般家庭夫妻,如同你的父母
授權權利可以給予可能執行它結果卻不幸失敗的不孕症夫妻
授權權利可以給予可能執行它但卻選擇暫時或將來都不會去執行的頂客族夫妻
但是婚姻中成家生育和教養子女的授權
無法”再”給予已由經驗及知識確定去執行它會造成優生學小孩健康問題的近親夫妻
無法給予心智未成熟不該去執行它的未成年孩童夫妻
無法給予本來就根本不具執行可能的跨種族人獸、性別同性、或獨身者自己
至於一夫多妻、一妻多夫過去或現在部分國家本來就是允許的
但我們國家的社會知道那會造成男女的不公平並且產生家庭中地位的競爭
給予此授權權利並不良好可行才決定禁止
這些就是現況法律中婚姻之所以規定一男一女的全部含意
接著寫在婚姻之後的章節父母子女因此也就使用婚生規定的原因
另外道德上關於婚姻有一項是有被直接寫進法律的
那就是通姦罪,可是居然沒有人去看到提案支持的主要立委居然是想把它廢除的
外遇離婚會造成家庭破碎,危害的又是誰?大部分是單親家長及由他所扶養的孩子
對孩子,第三個生命的責任義務承擔才是婚姻制度的重點
夫妻的財產共有節稅、離婚需要贍養費、死亡的遺產分配等等其實是由此而來
可惜支持方的很多立論卻都是伸張他個人的自由、人權,沒有其他原因
仔細去想想真正的婚姻定義同性關係他們可能取得的了嗎?
就算硬扯領養、借種代孕、人工生殖用來做為工具
讓同性他們滿足心理模仿出社會對家庭的定義也可以?都能當做權益?
這些事情除了心智未成熟自己都還是孩子的孩子以外
近親、跨物種、獨身,只要他們的經濟能力足夠,難道也可以視為人權權益去授予嗎?
當然不是
人對承載他們自己未來的新生命、孩子下一代有的是責任不是權益
目標並非無理,手段堪稱粗造,忽略性質差異,只顧儘早混同,共識尚未形成,共業已在眼前。。。
我也惊讶,只是见加了「」以为有特殊含义
請問標題是不是有錯字:山「顛」還是山巔?
讀者您好:謝謝您的指正,已經修正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