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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台湾新版性平三法:修法有哪些重点,还有什么未竟之业?

在MeToo点燃燎原星火后,台湾迅速展开性平三法的修法,修法有哪些重点,又有哪些未竟之业?

2022年10月5日,一名女子在台北天际线前。摄:Lam Yik Fei/Bloomberg via Getty Images

2022年10月5日,一名女子在台北天际线前。摄:Lam Yik Fei/Bloomberg via Getty Images

端传媒记者 王怡蓁 特约撰稿人 法律白话文团队 发自台北

刊登于 2023-08-09

#台湾metoo#性平运动#性骚扰

2023年5月底,台湾卷起一波波MeToo浪潮,多名当事人接力在社群媒体上揭露自身受到性暴力的经验,诸多知名与公众人物也连番受到指控,各领域几乎无一幸免。

实际上,台湾的性平法治已相对完善,且针对校园、职场分别订有《性别平等教育法》、《性别工作平等法》,并就两法不足之处,另订有《性骚扰防治法》加以补强,然而,在MeToo的星火燎原点亮台湾的性平暗夜后,人们才警觉到,现有的性平三法已无法接住一个又一个的受害者,修法的呼声鹊起,促使民进党政府立即展开修法议程。7月底,在立法院加开临时会下,性平三法迅速完成修正且三读通过,法案将在总统公告后生效,部分条文则预计于2024年3月8日正式实施。

回顾性平三法历史,在2000年后,因应性平意识高涨,台湾陆续通过实施性平三法,虽为性别平等张开保护的大网,但随著时间更迭以及行为样态的愈趋复杂,仍然有改善的空间。亦有观点认为,台湾这波MeToo运动,实际上是当事人在遭受机构背叛后所进行的反扑——当制度漏接后,只能透过自我揭露疮疤的方式,唤醒社会的关注。

综观此次修法,总统蔡英文为其指出三大修正重点:第一,在于加强加害者的裁罚机制,增订权势性骚扰并加重处罚;其次,完备被害人的权益保障;最后,则是引进民间资源,加入第三方协助调查,并建立加害人资料库。

台湾MeToo延烧迄今,仍有MeToo当事人持续在社群媒体发声,在旧性平三法已无法回应新时代的挑战下,此次三法修法有哪些重点,强化了哪些性平法制,同时还有哪些硬伤未能在此次修正中被解决?端传媒与法律专业团队“法律白话文”合作,共同解读新版性平三法有哪些不同,又有哪些未竟之业。

性平三法三读重点

本次最重要的几点改变是:加重加害人的惩罚、完善被害人的保护。在《性别平等工作法》中,将过去的法案名称“性别工作平等法”变更为“性别平等工作法”,若雇主就是加害人,又同时负责性平调查,将有球员兼裁判的疑虑,因此本次修法后,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主管机关提起外部申诉。另外,也明订,被害人得依侵害情节轻重要求ㄧ到三倍的惩罚性赔偿。行为人为最高负责人或雇用人,被害人得请求损害额三倍到五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在《性别平等教育法》中,最受外界关注的是关于“师生恋”的规定,禁止师长与未成年人发展亲密关系,另外,也将军校、警校、矫正学校纳入《性平法》适用的对象;如果行为人是校长或教职员,性平调查小组的委员得全数外聘,让被害人的保护更加周延。

而《性骚扰防治法》中,则回应民间对于延长申诉期限的诉求,从“一年延长至两年”,权势性骚扰事件则延长到三年。在三法中,明订有关单位给予被害人法律、心理辅导与咨商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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