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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安法案解除87A报导限制:报导价值几何,核心战场何处?

此次判决的真正价值,在于争取全面报道将来的保释聆讯,以至抗衡“秘密审讯”的压力。

2021年6月11日﹐24名民主派及支联会常委涉去年维园六四未经批准集结案,其中20人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提讯。

2021年6月11日﹐24名民主派及支联会常委涉去年维园六四未经批准集结案,其中20人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提讯。摄:林振东/端传媒

刘贤学

刊登于 2022-08-12

#87A#邹幸彤#国安法#评论

(刘贤学,法律人,喜以简单文字解释复杂法律问题,文章见于fb专页“平民の法律”)

在香港,一连串由《国安法》衍生的案件中,日前迎来了一次罕见的胜诉。法院裁定支联会前副主席邹幸彤的司法覆核胜诉,日后在“交付审判程序”中只要被告本人提出要求,裁判官就必须撤销报道禁令,变相批准传媒报道整个程序的内容。

在新闻自由急速倒退的今天,这无疑是难得的好消息。

不过,交付程序并非主要战场,此次判决的真正价值,反而在于争取全面报道将来的保释聆讯,以至抗衡“秘密审讯”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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