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5月2日,美国最高法院私下表决推翻“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的法官意见草稿外流,美国社会大为震惊。自罗案成为美国堕胎权里程碑案例的1973年起,堕胎,以至女性的身体本身,就是保守派和自由派互相角力的战场。近年全球威权保守主义再度崛起,堕胎这个本来就高度政治化﹑党派化(partisan)的议题,再度成为了保守派“美国叙事”的核心。自2013年起,多个“红州”都意图通过“心跳法案”(heartbeat bill),即如果胚胎已有心跳或脉搏,终止怀孕就是违法,有些州的“心跳法案”甚至没有豁免因奸成孕或乱伦怀孕。此前许多这些“心跳法案”因违反罗案被判违宪,但罗案一旦被推翻,全美有多达26个州很可能即时推动堕胎入罪化。
《端传媒》走访了三位美国的普通女性,让她们诉说自己的堕胎经历。在那些关乎法律﹑医学道德﹑宗教﹑还有哲学社会学的宏大叙事以外,还有常常始于浴室地板和一支验孕棒的那种“我发觉自己怀孕了,然后……”的故事,而那个可能才是真正重要的故事。
Amanda (29岁,社会学硕士研究生,居于美国乔治亚州)
在我念的公立高中,未婚怀孕是很常见的事。我还不到18岁,就替几个好朋友办过产前派对(baby shower)了。
我在乔治亚州北部的劳伦斯维尔(Lawrenceville)成长,乔治亚州最大的拉美裔社群就在我们这里。我在波多黎各出生,两岁的时候随父母来美。我上面还有三个姐姐,她们来美国的时候年纪比较大,英文没有学得非常好,很早就放弃了读书。我最小的姐姐Bella十六岁就怀孕离家了,现在她三十六岁,最大的孩子已经在上大学,小的也差不多要中学毕业。
我是家里第一个上大学的人。自小读书成绩还不错,父母也寄望我不要像姐姐们一样,太早结婚生孩子。姐姐们的处境我也看得到。十六岁有了第一个孩子后,Bella有努力过想要完成高中课程,拿张毕业证书。但孩子小,需要照顾,而她家的男人完全不觉得自己有照顾的责任和义务。学校老师来过家访,甚至跟她的丈夫也坐下来谈过,希望他分担家务,支持Bella完成高中。她老公在人前唯唯诺诺,人后还是那副“孩子就该女人照顾”的大男人嘴脸。
最后Bella没有完成高中课程。现在孩子大了,她老是说想拿张GED证书(注:高中文凭同等学历),但放下了书本十几年,也不容易。没有学历,她能做的工作不多,人也很没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