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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场性骚扰维权困境:“想到这事,就有‘被命运扼住喉咙’的窒息感”

性骚扰是如此的难以界定,从企业制度、社会舆论到法律法规,都存在著重重漏洞与令人绝望的漠视。

2020年9月17日中国上海,一名妇女在浦东金融区打著雨伞走路。

2020年9月17日中国上海,一名妇女在浦东金融区打著雨伞走路。摄:Aly Song/Reuters/达志影像

特约撰稿人 莱斯利 实习记者 王炫迪 发自新加坡

刊登于 2021-08-20

#阿里巴巴#女权#性骚扰##MeToo 在中国

在出差的饭局上,林俊萍的直属男领导盯着她,又对他人谈论道:“要是像古代一样,人还有小老婆就好了。”

“我感到不太舒服。”林俊萍说。

男领导曾半夜给她打电话,她不敢接。得知林俊萍在上海待过,他频繁让她推荐吃喝玩乐的地方。有天半夜,男领导问她:在上海去哪喝一杯比较好?林俊萍告诉他后,他说找不到。她给他发了导航路线。

过了很久,男领导回复说:“你要是在,就可以直接带我过去了!”林俊萍没多想:“明天周一我还得工作呢老师。”他马上回:“我现在就给你买票请假。”

林俊萍感到头皮发麻。她想:或许他只是随便调戏、随便试探,也不打算做什么。“可我一想到这件事,就有种‘被命运扼住喉咙’的窒息感。”

22岁的刘玲从没想到危险离自己这么近。今年4月部门聚餐结束后,晚上十一二点时,她和组长两人一起坐车。组长叫代驾把车开到宿舍附近的一家公馆(类似酒店)。她心里很疑惑,觉得可能只是宿舍附近不好停车。中途有同事打电话问他们是否到宿舍,没到的话可以一起去吃宵夜。组长回答:已经到宿舍,不去了。

这句回答让刘玲觉得不妙,下车之后,他对刘玲说:“我教你乙方是怎么搞定我们公司的领导。”

她恍然意识到:原来组长想带她“洗荤脚”(通常指购买边缘性服务,如“打飞机”、口交等)。刘玲拼命想要如何应对,她只知道:千万不能和他一起去。反复拒绝后,她扭头走回宿舍。

组长又追上来,以抱怨的口吻说:打电话的同事情商真低、不上道,另一个同事就不会打电话询问,又叮嘱刘玲不要让其他人知道这件事。

不知所措的刘玲装作没事回到宿舍,当理智回神时,她感觉自己受到非常大的打击。“这件事对我非常震撼,一个男人正常情况下怎么可能带女同事去那种地方?我觉得自己差点被强奸。”为了不影响工作,刘玲没有说出去这件事,只能保持和组长的距离。

林俊萍和刘玲的经历并非孤例,澎湃新闻2018年对“职场性骚扰”话题进行了调查问卷,106位受访者中,有87人次亲身经历过职场性骚扰,听同事或朋友讲述他们亲身经历的有40人次,对身边的性骚扰事件“略有耳闻”的在17人次。

其中,在实施性骚扰的人中,被勾选最多的是领导、上级,比例高达65%,其次是同级同事(45%)、顾客或工作对象(27%)、业内的名流与前辈(17%),还有三人被下属骚扰过。

据国际劳工组织的定义,性骚扰是不受欢迎的性行为,让一个人感到被冒犯、羞辱和畏惧。它有多种表现形式:不受欢迎的触碰、拥抱、亲吻;凝视或色眯眯地看;暗示性的言语或玩笑;在拒绝或表示不感兴趣的情况下,反复要求进行社交活动;对私人生活的侵入性问题;故意的亲密行为;性侮辱;发送黄色图片、海报、短信、邮件;下班后跟踪尾随等。

中国女权主义行动家吕频对端传媒表示:性骚扰是资本主义的伴生物。资本主义社会需要劳动力,需要女性的劳动力,女性借此争取到权力、能够参与公共生活。然而社会仍然是男性主导的,女性进入被男性主导的社会里,社会并没有做好相应准备,平等地接纳女性,社会告诉她:虽然你来到职场、学校,公共汽车等等,这个空间不属于你们,在这个空间里,你们没有平等的权力。

在中国,2005年的妇女权益保障法首次立法禁止性骚扰,该条文对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没有进行规定。2018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性骚扰可以作为独立案由立案。此前,性骚扰个案往往以“人格权纠纷”、“名誉权纠纷”等案由立案。

今年开始实行的民法典则对性骚扰做出明确界定,首次把性骚扰定义为“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

2020年11月9日中国江苏省无锡,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物流子公司菜鸟网络,员工们参加集会。
2020年11月9日中国江苏省无锡,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物流子公司菜鸟网络,员工们参加集会。摄:Qilai Shen/Bloomberg via Getty Images

同事小A给李帆看过领导发给自己的微信:“今晚让你见识一下我的厉害”、“你跟你老公的性生活如何?”.......

“这种事情就是很普遍啊,领导没有什么行动,情况又不严重。他可以辩称:‘我是嘴上不注意,就是发发微信。’那没有实质性的行为要怎么举报?”李帆说。不久,小A因忍受不了选择离职。

“不舒服”、“恐惧”、“恶心”是不少性骚扰受害者的最初感受,她们中的很多人在第一时间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遭受了性骚扰。而性骚扰是如此的难以界定,从企业制度、社会舆论到法律法规,都存在着重重漏洞与令人绝望的漠视。因此,“不知所措”、“不了了之”、“离职”也成为多数受害者的应对方式。

但张月寒选择了另一条路,并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2021年3月,张月寒收到来自法院的民事起诉状。这是谢楚众对她第二次起诉,两次案由都是名誉侵犯,主要的起诉依据是张月寒的举报信。不同的是,原告谢楚众在新的起诉状里提高了赔偿金额,要求张月寒赔偿近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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