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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職場性騷擾維權困境:「想到這事,就有『被命運扼住喉嚨』的窒息感」

性騷擾是如此的難以界定,從企業制度、社會輿論到法律法規,都存在著重重漏洞與令人絕望的漠視。

中國女權主義行動家呂頻對端傳媒表示:性騷擾是資本主義的伴生物。資本主義社會需要勞動力,需要女性的勞動力,女性藉此爭取到權力、能夠參與公共生活。然而社會仍然是男性主導的,女性進入被男性主導的社會裏,社會並沒有做好相應準備,平等地接納女性,社會告訴她:雖然你來到職場、學校,公共汽車等等,這個空間不屬於你們,在這個空間裏,你們沒有平等的權力。

在中國,2005年的婦女權益保障法首次立法禁止性騷擾,該條文對法律義務和法律責任沒有進行規定。2018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發佈,從2019年1月1日開始,性騷擾可以作為獨立案由立案。此前,性騷擾個案往往以「人格權糾紛」、「名譽權糾紛」等案由立案。

今年開始實行的民法典則對性騷擾做出明確界定,首次把性騷擾定義為「違背他人意願,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

2020年11月9日中國江蘇省無錫,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的物流子公司菜鳥網絡,員工們參加集會。
2020年11月9日中國江蘇省無錫,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的物流子公司菜鳥網絡,員工們參加集會。

同事小A給李帆看過領導發給自己的微信:「今晚讓你見識一下我的厲害」、「你跟你老公的性生活如何?」.......

「這種事情就是很普遍啊,領導沒有什麼行動,情況又不嚴重。他可以辯稱:『我是嘴上不注意,就是發發微信。』那沒有實質性的行為要怎麼舉報?」李帆說。不久,小A因忍受不了選擇離職。

「不舒服」、「恐懼」、「噁心」是不少性騷擾受害者的最初感受,她們中的很多人在第一時間甚至沒有意識到自己遭受了性騷擾。而性騷擾是如此的難以界定,從企業制度、社會輿論到法律法規,都存在著重重漏洞與令人絕望的漠視。因此,「不知所措」、「不了了之」、「離職」也成為多數受害者的應對方式。

但張月寒選擇了另一條路,並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價。

2021年3月,張月寒收到來自法院的民事起訴狀。這是謝楚眾對她第二次起訴,兩次案由都是名譽侵犯,主要的起訴依據是張月寒的舉報信。不同的是,原告謝楚眾在新的起訴狀裏提高了賠償金額,要求張月寒賠償近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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