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深度逃犯条例

去中心化运动中,“不割席”的异见与包容

运动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一个更好的审议文化。

2019年11月13日,示威者在中文大学二号桥现场。

2019年11月13日,示威者在中文大学二号桥现场。摄:廖雁雄/端传媒

刊登于 2019-11-18

#逃犯条例#评论

在任何的社会运动里,代表性以及由之而来的正当性问题都是无可避免却又难以解决的问题。社会运动虽然是自主参与的,但运动之中一般有不同的组织与网路,而不同的组织与网路所掌握的资源又不尽相同。有些组织会比其他组织掌握更多资源与聚焦能力,于是便更有能力去主导一场运动当中诉求和内容。在2014年,“大台”一词首先浮现,指的便是握有主要资源的组织透过它的资源(例如媒体网路、物资、人手等)绕过部份抗争者的意愿去单方面定义运动的目标、手段及整体战略。因此,“大台”一词并非指向任何类型的协调组织,它指的更多是一种“没有正当性”的协调组织。组织缺乏正当性是由于有一定数量的抗争者对组织的决定不满,而同时组织又没有有效而公正的程序去解决这些不满。

故此,“大台”不仅仅是协调组织,它指的是一种非经民主授权的领导型组织,而同时这领导型组织的决定在抗争者间又具有相当程度的争议性。但首先,大台为何会存在?一般而言,大台扮演著协调行动、配送物资、解决内部争议以及处理抗争后续事宜的角色。

许多论者此前已指出,反修例运动透过新世代的即时传讯科技,已经可以摆脱大台的部份功能而直接由抗争者自行协调物资的配部以及战略的部署。有紧跟是次抗争消息的人都知道,透过Telegram和连登,抗争者能有效地向所有支持是次运动的市民征求物资及相关的运送地点,也能有效地马上报告各区的即时现况及哪些抗争地点要守要撤等信息。这些即时及自行的协调,在十年前是难以想像的。

亦由于这个原因,从未接触新世代科技的建制中人,一直无法想像一场没有大台而能旷日持久并协调有度的抗争。于是,他们宁愿相信是背后有一个连他们自己都没法点明的大台存在,而无法相信任何其他解释。这就像从未接触科学的人,不相信闪电是自然现象,而总认闪电背后一定其他更高层次的生物在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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