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深度逃犯条例

李立峰:逃犯条例修订,民意到底站在谁的一边?

逃犯条例修订触怒了大批平时不太理会政治、讨厌政客、以“揾食”为先、求安定繁荣,但其实又绝不是完全没有底线和没有常识的香港人。

2019年6月12日,大批市民占领金钟,最终警方以催泪弹、布袋弹及橡胶子弹强力清场。摄:陈焯煇/端传媒

2019年6月12日,大批市民占领金钟,最终警方以催泪弹、布袋弹及橡胶子弹强力清场。摄:陈焯煇/端传媒

刊登于 2019-06-13

#逃犯条例#香港#李立峰#评论

经过星期日(6月9日)的百万人大游行,政府仍然摆出强硬和不退半步的态度。本来,很多参与游行的人士都没有对政府抱太大期望,但一场破纪录的游行被无视,难免令人气愤。所以,星期日深夜的冲突发生后,没有甚么人怪责抗争者,因为只要是有参与或支持当日游行的人,无论是否认同某些行动模式也好,至少会完全明白冲击者的愤怒。

开始写这篇文章的6月11日晚,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公开表明打算在6月20日表决法案,而冲突仍未发生。但无论如何,笔者还是想再次分析反《逃犯条例》的民意基础,以及讨论民意在未来的可能走向。虽然说政府似乎完全无视民意,但说清楚民意到底站在谁的一边,仍然是重要的,而政府违背民意也会有其成本。站在抗争者的立场看,了解反逃犯条例的民意,对思考运动方向仍然是重要的。

直接跟逃犯条例修订相关的民调,基本上就只有港大民意研究计划为几个专业组织进行的调查(下称港大调查),以及中大传播与民意研究中心替《明报》进行的调查(下称中大调查)。数据虽然较为有限,但仍然有几点是值得指出的。

六成港人不信任中国司法系统

首先,虽然两个调查包括的题目颇不一样,但在其中一条问题上面,两个调查得出差不多完全相同的结果。港大调查问到被访者“认为中国内地有没有公平审讯”,在一个1至5分(5分代表绝对没有信心)的量表上,答4或5的被访者达59%,其中45%更是给予5分。

中大调查则问被访者是否同意“《逃犯条例》修订后,由香港移交到大陆受审嘅疑犯,喺大陆能够得到公平审讯”(注一),同样以5分量表记录,58%的被访者不同意该句子。亦即是说,两个调查非常一致地显示,六成市民不信任大陆司法,表达信任的只有一成半左右,余下的被访者选择一般或者无意见。

这是大家已知的:香港市民“反送中”,首先建基于对中国司法系统的不信任。当然,不信任有时可以是一种偏见,但也可以是很准确的判断。大陆有没有“阳光司法”,大家在尚算有点阳光的香港,是看得见的。

无论如何,值得指出的是,对中国大陆司法制度的不信任,是不同年龄群和社会阶层共有的判断。以中大调查结果为例,如下面的表格显示,年龄越大和教育程度较低的市民,整体上对大陆司法制度的不信任程度会稍低一点,但就算在教育程度最低和年龄最高的组别中,不信任大陆司法的比例仍显著地高于信任大陆司法的比例。

中间派和无政治倾向港人反对比例高

特别值得留意的,是自认中间派或没有政治倾向的市民,他们在很多政治和社会议题上往往跟建制派支持者的态度较为接近,但在大陆司法是否可信的问题上,他们大幅度地表达不信任。例如超过50%中间派市民不同意疑犯在大陆能得到公平审讯,同意的中间派市民只有一成,这是很少见的一面倒。

在是否信任大陆司法之外,中大和港大的调查在市民是否支持修例上,得出的结果有差异。一些传媒在报道港大民调时,指调查显示逾六成市民反对修例,《明报》报道中大调查时,则指出反对比例近半。这差异是因为两个调查的问法不一样。

港大问被访者是否赞成“把香港人引渡去内地受审”,中大调查则问被访者“支持定反对政府现时提出的《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注二)。这里,难说哪一个问法才对,港大调查问法的好处,在于它直接指出这次修例其中一个最受争议的地方,让市民回应,所以得出的反对比例也较高。中大调查问法的好处,则是较为贴近立法会最后要表决的法案──立法会要表决的是接不接受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而不是应否把港人“送中”。

用中大的问法,反对修例的比例“只有”47%左右,百分比还不及不信任大陆司法的比例高。为甚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这里有几个可能。第一,小部分市民可能仍然不明白逃犯条例修订的内容,所以他们不明白支持逃犯条例修订,亦即开启了把港人送往内地受审的可能性。第二,也可能有小量市民觉得逃犯条例只是用来打击从大陆来的经济犯或其他严重罪犯,不会用来对付香港人,所以他们反对把港人送到大陆,但不反对修例。第三,也可能有市民不同意送交疑犯到大陆,但觉得政府会一意孤行,表达反对也没有用。

不过,纵使用中大调查的问法,一个重要的结果是,在中间派和无政治取向的市民之中,反对修例的比例是高于支持修例的比例的(中间派反对和支持修例的比例是37.3% vs.27.1%,无政治取向的市民反对和支持修例的比例是33.0%vs.25.5%)。无论怎样看,中间派和无政治取向的市民也倾向反修例,是毋庸置疑的。

这也部分地解释了星期日大游行的规模。其实在游行前一两日,在社交媒体上,笔者看到不少朋友分享,说自己有一些平时很保守的家人或朋友,都决定参加星期日的游行。笔者跟港大民意研究计划、岭南大学袁玮熙博士,以及恒生大学邓键一博士合作在游行现场进行调查,在受访的285人中,自称无政治倾向、自认中间派,以及不表达倾向的共有26%。如果那天真的有100万人上了街,那就是说有26万没有明显政治倾向的人参与了游行。所以,逃犯条例修订触怒了大批平时不太理会政治、讨厌政客、以“揾食”为先、求安定繁荣,但其实又绝不是完全没有底线和没有常识的香港人。

问题是,这是否代表一些中间市民会开始“觉醒”,又或者政府终于越过了他们的底线,把他们推向非建制阵营?

市民自发行动的强劲动量

这问题固然难以简单回答。短线而言,这视乎今次运动的持续发展。笔者过往强调,香港的大型集体行动均有很强的自发意味,6月12日早上,示威者冲出了金钟的街道,再次说明占领行动可以是自发的,又或者说,最能够煽惑人民示威的,从来都是政府。进一步来说,在今次的运动中,我们可以看到市民“自发”行动所产生的强劲的“动量”(momentum),推动著运动的发展。

回到4月28日的反修例游行,纵使游行人数“只有”10万上下,但已经超乎预期。在其后的一段时间,不少社会组织和人士纷纷表态希望政府三思,而这些组织和人士包括很多广义的建制中人,甚至包括很多平时被视为保守阵营的组织。到5月底,网络联署风潮,表面上,只是一种从来不会有实际效果的签名行动,但其产生的社会气氛,对推高6月9日大游行人数起了一定的作用。在星期日的现场调查中,38%的被访者有参加自己现正就读或过往就读的中学的联署,29%有参加自己现正就读或过往就读的大学的联署,19%有参与自己界别或行业的联署,23%有参加以其他名义发起的联署。

当游行完结,政府不动如山时,网上又传出罢工罢课的呼吁。其实,在星期一和星期二,网络上也出现过不少怀疑的声音,指一堆小店和小企业自行罢工罢市,对政府构成不了压力。然而从延续及制造运动“动量”的角度看,若社会运动真的要思考是否来一次较全面的“三罢”,就不能完全不考虑市民响应的程度,但如何判断市民响应的程度呢?6月12日的罢工罢市,其实更像一次预演,参与的人、机构和店舖,是跟香港市民说:“我准备好了,你又会怎样?”

一时反感,还是绝不轻易罢休?

顺带一提,在星期日的现场调查期间,我们也问了被访者会否愿意参与进一步行动。结果是,“若逃犯条例争议继续”,95%的被访者应该会或多数会参与相关的游行集会,34%的被访者应该会或多数会参与“更具冲突性的行动(如围堵立法会)”。当然,更具冲突性只是一个很笼统的说法,当具体的行动出现时,有多少人真的会参与,是另一回事,但数字也表明,很多市民至少在心态上是绝对不想轻易罢休。

当然,动量的方向和大小可以转变,社会运动要小心的是政权的策略。星期日深夜冲突过后,林郑月娥已经急不及待遣责示威者,并表明要追究。政府的强硬态度和警察的行径,就像要逼“激进派”出手,然后让一般民众对示威者以至整个运动反感。到6月12日的金钟冲突,警方对示威者的行动升级高速采用武力,甚至出动布袋弹,然后又把示威定性为騒乱。警方的行动既是一次清场,也是民意战的一部分。而政府的招数有为数不少的主流媒体作不同程度的配合。

不过,反逃犯条例修订的民意有广泛基础,而且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警方用上的武力,都比五年前更厉害,亦明显地比示威者使出的所谓“武力”高出很多,政府的策略是否可以轻易得手,言之尚早,要看抗争者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如何应对,也要看关于运动的信息能否有效传播至更多市民当中。

从中长线而言,我们要看中间派或无政治倾向的市民对逃犯条例修订的反感,是一时三刻的反感,还是会构成长远态度转变的基础。星期日游行完结后,有传媒访问学者刘兆佳,刘兆佳除了把游行人数归因为外国势力影响之外,根据香港电台的报道,他还指出民众的怨愤不会长远持续,“情况就如‘一地两检’一样,若今次通过修例后,没有甚么事情发生,社会情绪会逐步平伏。”

笔者对刘兆佳的说法不感惊讶,亦不感陌生。十多年前,笔者就著一个学术研究去访问他时,他就说过同样的话。要在表面上反驳刘兆佳也不难,因为根据港大的民意调查,支持一地两检的市民倒真的比反对的市民多,所以不能跟逃犯条例相比。然而无论大家如何看待这位前社会学者,他提出的观点,的确可能反映当今政权对民意的看法,而不能否认的是,他的观点是对是错,是一个实证问题。2003年七一大游行后,在11月举行的区议会选举中,民主派大胜。今年也是区议会选举年,若特区政府一意孤行,市民应该更加愤怒才对,但到11月区议会选举时又会是甚么光景?

社会运动研究中有一个叫做“认知解放”(cognitive liberation)的概念,意谓人们参与社会运动的基础之一,是对社会的认知出现转变。未来两个星期,无论逃犯条例修订如何终结,运动还是要回到社群中,向市民继续解说,而所谓中间派或无政治倾向的市民,始终是不能放弃的游说对象。

(李立峰,香港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

注:《逃犯条例》修订后,由香港移交到大陆受审的疑犯,在大陆能够得到公平审讯。

注二:支持还是反对政府现时提出的《逃犯条例》修订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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