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及欧盟对外事务部在布鲁塞尔发布了一份联合声明,首次在双边经贸及科技领域将中国定位为 “竞争对手”(competitor)。这是欧盟对华关系的重大变化。虽然与美国相比,欧盟在对待中国的态度上尚显温和,但与之前的欧盟立场相比,这份声明措辞异常强硬,并且建议了不少具体的行动(包括为中欧双边投资谈判设定了一个“最后期限”)。欧盟选择在中国领导人习近平访问欧洲(3月21日)之前发出这样的信号,更是极不寻常。
“竞争”是一个令人玩味的概念,在市场经济语境下,竞争是常态,也是值得鼓励和维护的;但是在地缘政治层面,竞争往往意味着一定程度的对抗。欧盟对中国的“竞争”定位,究竟是哪一个?
要理解欧盟对“竞争”的理解,必须要从最近的一项引起巨大争议的商业并购说起。
法德“铁路空客”并购案
今年2月6日,欧盟委员会否决了欧洲两大高铁设备制造商,法国阿尔斯通(Alstom)与德国西门子(Siemens)的并购申请。从财务数据看,阿尔斯通和西门子两家公司营收相加约为170亿美元,如果合并成功,阿尔斯通-西门子将排在中国中车之后,成为世界第二大高速列车制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