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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颖祯:典范还是金苹果?台湾学习德国言论管制前,是否想清楚了?

德国《社交网路强制法》施行年逾,未对任何大型媒体开罚过,却面临一波波的检验。

德国《社交网路强制法》在2017年10月施行,对社交网路平台业者课以一定期间内删除或屏蔽违法内容的义务,并以高额罚金的行政处罚来保证法令的施行效果。

德国《社交网路强制法》在2017年10月施行,对社交网路平台业者课以一定期间内删除或屏蔽违法内容的义务,并以高额罚金的行政处罚来保证法令的施行效果。摄:David Ramos/Getty Images

刊登于 2019-01-10

#林颖祯#评论#假新闻

【编按】:为打击假新闻,台湾行政院曾在2017年提出“数位通讯传播法”草案,拟要求网络平台业者为网上言论负法律责任。2018年底,政府再次因为假新闻泛滥而提修法,指要将社交媒体平台也列入审查范围,并提高罚款金额。此举被认为将严重影响言论自由,引发激烈讨论。目前草案仍在审查当中。德国是最早实行相关法律的国家,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不少问题。德国的经验,能给台湾哪些借鉴呢?

言论管制通常是当政者最无法接受的指责之一,但五花八门的言论可能危及社会秩序、甚至“动摇国本”时,国家权力即可能有限度地进行干预。在“现代干预概念”(moderner Eingriffsbegriff,或称“扩张干预概念”)之中,并不再强调干预行为是否由国家所发动、是否为法效行为,而是转以干预的“作用”或“结果影响”来作为干预行为的判断标准。

对公民而言,这样的“干预”理念,无异是对公民基本权保障范围的扩大,因为即便干预主体不是“国家”,只要对公民基本权的行使产生影响,就算是单纯、间接的事实行为,也难逃“干预”的质疑。本文所将提及的德国《社交网路强制法》(Netzwerkdurchsetzungsgesetz,NetzDG),非直接透过国家权力之手、但已威胁到基本人权的言论自由保障,即为一例。

《社交网路强制法》在2017年10月施行,对社交网路平台业者课以一定期间内删除或屏蔽违法内容的义务,并以高额罚金的行政处罚来保证法令的施行效果。多个国家还在观望这套开先河的管制方式,但两岸三地中的台湾已“起跑追赶”,于2018年年底抛出将在《数位通讯传播法》草案加入类似条款的信息。此举随即招致岛内热议,质疑戕害言论自由。“亚洲互联网联盟”(Asia Internet Coalition, AIC)更寄发公开信给行政院长赖清德,建议行政院撤回原案。

《社交网络强制法》的四大问题

姑且不论《社交网路强制法》是否过于先进,其激进的成分却是无法不被无视的。

姑且不论《社交网路强制法》是否过于先进,其激进的成分却是无法不被无视的。在欧盟一体化的现实下,作为欧盟成员国一员的德国除了有义务将欧盟规定转化为国内法之外,同时也不得抵触欧盟法;但这部法律在其立法过程中遭批评不断,首当其冲的就是其违背欧盟法、与欧盟法不一致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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