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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元辉:数位屠杀 vs.慢性自杀──管制假新闻的民主试炼

管制假新闻是否即属“数位屠杀”?不立法管制假新闻是否就是“慢性自杀”?显然问题并非如此单纯……

德国于今年元月正式施行的《网络执行法》,要求社群平台业者须在一定时限内审查与删除违法内容。图为2018年4月25日,德国南部城市罗伊特林根一所学校附近,有一个Smombie(手机僵尸)的路牌,指示途人勿在街上行走中观看手机。

德国于今年元月正式施行的《网络执行法》,要求社群平台业者须在一定时限内审查与删除违法内容。图为2018年4月25日,德国南部城市罗伊特林根一所学校附近,有一个Smombie(手机僵尸)的路牌,指示途人勿在街上行走中观看手机。摄:Christoph Schmidt/AFP/Getty Images

刊登于 2018-06-29

#台湾#评论#媒体观察#胡元辉

曾经在竞选过程中饱受假新闻攻击之苦的法国总统马克龙(马克宏),目前正在国内积极推动反假新闻法。与此同时,台湾也有执政党籍立法委员连署提案,拟透过修法处分假新闻的传播者。两项立法行动虽可能命运大不同,但都在国内遭到诸多批评,显示假新闻如何管制仍充满争议,而两个立法行动的差异化诉求,更将社群(交)媒体管制的多重挑战显露无遗。

假新闻是否应该管制?如有必要管制,又该如何管制?从2016年美国总统大选引发关注以来便争议不绝。无可讳言,即使不是旧瓶新酒,假新闻亦非十足的新现象,经由多番辩论及若干实践,民主国家确实较诸以往有了更丰富的论据与经验来看待数位时代的假新闻课题。

德国是最先迈出立法管制步伐的民主国家,它于去年通过、今年元月正式施行的《网络执行法》(Network Enforcement Act,NetzDG)中,要求社群平台业者须在一定时限内审查与删除违法内容。不过,德国所属的欧盟则审慎得多,仅将立法管制视为最后手段,今年4月经过公众咨询与专家讨论之后,欧盟执委会正式要求网路平台业者制定共同遵循的实践准则,希望透过业者自律来降低假新闻带来的破坏力。

欧美国家中,同样有意立法管制社群平台但尚未获得通过者,包括美国跨党派国会议员于去年10月提出的《诚实广告法》(Honest Ads Act)草案,要求网路平台的政治广告必须透明化;法国执政党亦推动反假新闻立法,试图规范社群媒体在竞选期间的作为。这些行动表面看起来都是对社群平台在假新闻传播上的管制作为,但实际上却有相当差异,涉及管制与自由之间的辩证,亦存在各国脉络的独特思虑,不可不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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