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香港政府委任的“土地供应专责小组”(土供组)推出18项土地供应建议,分短中期,中长期和概念性三类,咨询市民,称为“土地供应大辩论”,更聘请了几家公关公司宣传。
然而,土供组只根据政府提供的资料,本身并没有做过任何研究,亦没有提出任何证据说明,这18个选项能有效解决《香港2030+》内有关各类土地供应不足的问题,只开了14次会,就草草定下这18项土地供应选项。正如我在土供组成立之初曾摘文(注一)预测这类没有研究职权的委员会,结果必然是被政府官员牵着鼻子走,操控着给委员的信息。结果不出所料,譬如民间要求优先采用军事用地,但土供组主席黄远辉却直接引述政府信息指军事用地均无闲置情况,故小组认为毋须作选项讨论,亦不会纳入公众咨询。这说明委员对政府的信息照单全收,18个选项中除了几个是由个别委员提出的天马行空建议外,其余都是由政府官员提供信息给委员,并建议委员采纳的。
先有结论,再做咨询
事实上,以现时政府的管治方式和在制度上缺乏制约的情况下,基本上这些委员会多是政府先有结论,然后用公关伎俩处理一场咨询来合理化该结论,过程中并无研究论证或专业分析,只需公关与包装。譬如在18项方案中,17项都只提土地种类,不提获取土地的方法,唯独是发展农地一项,就明言公私营合作,并透过各种途径广泛明示或暗示,只有公私营合作发展农地才可在短期内发展农地。民间提出要求引用《收回土地条例》(简称“土收”)发展农地,却被指会导致司法复核不断,令人莫明其妙,到底有什么研究分析支持这种看法?而且,棕地(已受破坏的土地)的获取同样可以经由公私营合作或土收方式,为什么棕地又不列明获取土地的方法?
首先,政府施政不应因为害怕有人用司法复核拖延时间而放弃施政理念,施政应当着眼于理念是否正确,政策实行是否受市民支持为主,而不是避重就轻,“船头惊鬼船尾惊贼”的寻找施政捷径。